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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古代找老公.txt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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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古代找老公
作者:懒米虫
第一章 风景如画
好纯的青草味,混合着泥土的清香,这才是自然。我狠狠的吸了口气,享受着自然带给我的轻松和惬意。
背上旅行包,我沿着坡上之字形的似路非路的小道,攀藤扶石蜿蜒而下,走了大概一百多米,瀑布便呈现在我的眼前,此时让我想到了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悬岩壁立,高达百丈,水从悬岩奔跌而下,跳过三迭岩石,倾入崖底潭中。跌落时激起阵阵轰鸣,声震山谷,这就是我刚才听到的“轰、轰”声,我摔倒前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吧?可是,驴友呢,他们去哪了?我现在的地方,是峨嵋山么,为什么这么美的地方地图上没有标注?
茫然的望向天空,眼前一亮,彩虹?由于阳光的照射,使水雾化为五彩长虹,色彩缤纷,与四周郁郁苍苍的林木交相辉映,构成一幅活的风景画,震人心弦。瀑布下所形成的河潭,波光耀眼,清澈见底,真想下去游玩。 溅起的水珠结成雾气,弥漫于太空之中,化为蒙蒙细雨,飞撒在山野之间。再走近瀑前河岸,没有几分钟,我的衣服就已经潮湿,全身透凉,赶紧远离几步。
在没有同伴找来之前,我是不能远离这个地方的,只有等待才是上策。找了块避风且湿度相对较低的地方,我先把帐篷搭了起来,免得天黑,就来不及了。随遇而安,是米虫的天性 ,呵呵!天塌下来还有高个顶着呢,我怕什么!
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到天明,我现在是扯劲的骂老大,说天气预报这几天晴朗无云,是出游的好日子。我们刚到就下一天的雨,什么鬼消息嘛!
我嘟囔着走出帐篷,被眼前的景色再一次惊呆,山畔还残留着点点薄雾,崖前水雾迷蒙,晨光初照,瀑前、山畔,双双呈现出彩虹,形成了雨后双彩。美,真是完美!我赶紧冲到帐篷里,拿出我的相机,留下这一刻的美妙。
欣赏着眼前的一切,感觉自己真是不枉此行。
生活会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远离了大自然,在钢筋、水泥的人造丛林里,忙碌着每一天。我们在享受着现代化高科技的同时,遗忘了自然的淳朴与神奇。
……
三天了,我在这里等三天了,除了抓鱼、烤鱼、吃鱼外,我不停的照相,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我有些着急。即使我是滚落崖底,救援人员也该找到我了。三天啊,再好看的美景,就一个人欣赏,没有大家的讨论,也吸引不住我了。不能再这么无所事事的空等下去了,我决定要离开这里,下山找人。
在山中漫无目的的转悠了一天,才发现自己迷路了。惨了,明明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路痴,还想下山,难啊!晚上辗转难眠,思考一夜,嘿嘿!
第二天,我找出了旅游必备物品之一,指南针,准备沿着一个方向走,怎么着也下山了,米虫就是米虫,不是盖的,聪明!我现在是十足的阿Q精神,脑动不如行动,向哪边走呢?针指的方向吧,看着方便,米虫的惰性再次发作了。
……
它的头蹭着我的手,好像在说“对不起,救救我”。有灵性?好好玩,看着它纯白色的毛,没有一丝杂质,我在想:或许还是纯种呢?回去可以卖个好价钱,哈哈哈!
“呜、呜”
“好了不要叫了,我救你还不行吗?”我掰开夹住它前腿的夹子,血立刻就留了下来“呜、呜”
“不要动”我拿出矿泉水,地道的泉水,我前几天在瀑布灌的,给它清洗伤口,然后我掏出旅行包里的医护箱,拿出喷雾式云南白药,喷在它伤处,打上绷带,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救治完毕。这一过程,小白狼就在我打开夹子时,叫了一下,再就没有吭声,不会厥过去了吧。看着它闭着眼睛,我心里那个闷“靠,我第一个救治的伤员,竟然这么不给我面子,晕了,气死我了”我正在生闷气, “呜、呜”
我惊讶道“你没有晕?”那只小狼向我摇了摇尾巴。
我瞪大了眼睛,“你会摇尾巴的?”
它一听我的话,摇得更欢了,我晕倒。
看着没有尽头的树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去,有一个伴也不错。我抱起小狼,“我给你起个名字吧,看你全身雪白,就叫你小白吧,不说话,当你默认了”我无赖道。
“呜、呜呜呜、呜”我是狼,不是人,让我怎么说话。
我不解的看着它,“干什么,不要瞎叫,这里既然有狼,就应该有别的食肉动物,不知道有没有老虎”说着说着,我就自言自语上了。
“呜呜”没有。
我抚摸着它的头
“你叫什么我也不知道,拜托你,就不要叫了好不好,万一招来什么我对付不了的动物,我可把你扔给它,你惹的祸你自己承担”可能是这几天闷坏了,终于找到个伴儿,也不管它听懂听不懂,我自己唠叨个没完。
“呜~”刚发出来半个呜,后半个音符让我给瞪回去了。小白用它那小眼睛哀怨的看着我。我心里头都要笑翻天了,原来养宠物这么好玩,要是知道我早养了。
第二章 遭遇狼群
第三章 宏远镖局(上)
我的头嗡的一声,天!这是什么?时空隧道?一个跟头我就摔唐朝来了?看着趴地上的小白有一口没一口无聊的啃着兔肉,不时还埋怨的看我一眼,我的心五味俱全。真他妈的、真他妈的、真他妈的没办法,越想我越泄气,我怎么回去啊?令人头痛的是,这还有对把自己当妖精的夫妻。
我就错招错来吧“大叔,这里离京城还多远啊?”
“你要去京城玩啊,我儿子是个镖师,过几天就回来了,要不你和他一起过去,还有个伴儿。”
我感动的说“真谢谢大叔了。”
大叔无所谓到“没事、没事,你能用我是我的荣幸,我知道你们‘嗖’一下就能飞到地方,只不过不好玩,所以你们要像人一样,一步一步走,用心去感受人的生活。”
大叔看我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他脸一红“呵呵,其实、其实,这也是那个人说的”。
我真想见见大叔说的那个人,是什么样的“妖怪”,真的是妖怪吗?会不会和我一样穿越时空,只不过这人比我还人来疯。用心去感受?靠,我要是能飞才不TMD走着呢,这些天差点累死我。
看着这想象力极为丰富的大叔,我想,要是他在现代社会,去写剧本,一定一炮走红。又看了看在旁边收拾桌子的大婶,她还有些紧张。我打算在这住几天,可不能让她总怕我,我站起身来,走到她身边“大婶,来我帮你收拾吧”
老妇,手一哆嗦,手里的木碗顺势掉在地上“不用、不用了,我自己来吧。”
我叹口气“大婶,不要怕我,我又不吃人,我只是想用心来感受你们的生活。”我晕,还真不把自己当人了。
……
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三天,不过在这几天里,大婶倒是不怕我了。给我改了一身她的衣服,在她的帮助下,我给我的旅行包穿层衣服,又教了我几种现在的简易头型。
他们的儿子尔代回来了,是个黝黑的壮汉子,有一米八左右吧,很憨厚,听了老爹的话,知道我要和他一起去京城,黝黑的脸更暗了。好玩,还会脸红,现代的男人,有几个会脸红的,就不说男人了,女人会脸红得也少得可怜。
翌日,我们出发了,当然,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只有尔代的马,没办法,我只能和尔代共骑一骑,小伙子又弄个大红脸。我拍拍尔代的肩“我比你大好几百岁,你就当我是个老太婆就可以了”
尔代频频点头称是,我偷偷在心里吐着舌头,说他比我大好几百岁还差不多。
话不多说,我们奔了一天,才到了尔代所在的宏远镖局,可怜我的屁股,都快颠烂了,还真羡慕小白,在旅行包“衣服”外的口袋里,舒舒服服的睡大觉。
尔代带我来到镖局,找到镖头,
络腮胡子,瞟瞟我,对满脸涨红的尔代暧昧的说,“行了,不用再编了,不就是你相好的嘛,不用掩饰,大老爷们儿的掖着藏着的,丢不丢人?带就带吧。不过,你这小娘子长得还挺标志的。”
络腮胡子看代尔还愣愣的站着不动,“傻小子,还不找屋子让小娘子歇息。”
“是、是,嘿嘿,我给忘了。”代尔说着,把我领出了镖头的房间。
我晕,这唱哪出戏啊?前几天我还是个妖精,这下又成姘头了,怎么没有个好东西。
看看尔代,天啊!那还是脸吗?都有锅底黑了。我想镖头要再调侃他一会儿,他就会脑充血晕倒。
不管他了,这会儿应该是唐太宗李世民当皇上吧,要知道我会回古代,我学什么法律,我学学历史、学学中医多有用啊,现在可好,什么也不会,今后我该如何生活?我怎么就这么惨,好不容易渡过毕业前那段艰苦的日子,考过了司法考试,有了自己的事业,终于苦尽甘来。可还没等享受几天这样的好日子,我竟然来到这举目无亲的封建社会,而且还是女子地位极低的社会,我如何是好啊!
不想了,书上不是说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我一个跟头没摔死,来到这里,或许能在这里找到比现代更适合我米虫的生活,也不一定。
人生如梦,短短数日,如同一场大梦,现代、古代,真希望梦醒人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安顿好我,代尔问到“姑娘,我什么称呼你啊?总不能在他们面前也叫姑娘吧。”代尔不好意思的搔着头。
我心情不好,顺嘴就说“叫我婆婆”
“哦”代尔愣了一下,转身走出屋。
我发现,来到古代,我学会了一心二用,说话、走路的同时我可以天马行空的瞎想,现在是越发得炉火纯青了。去京城干什么呢?看古代的长安和现在有什么不同?看以胖为美到底是什么标准?看杨玉环到底长什么样子?哦,有点远了,现在距杨玉环的时代还有100来年呢。既然什么也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毕竟糊涂也是一种福气。
次日早上,我们出发了,由于就我一名女眷,让我坐在赶车的旁边,其他人除了镖头和几位资深的镖师骑马,都在步行,代尔也在步行中。
“百年宏远,威震八方!”
他们的口号不时地回荡在山谷之中。我问我旁边的赶车的刀疤脸:
“大哥,你们怎么总是喊口号?为了鼓舞士气吗?”我不解的看着他,等着他给我解惑。
“原来还有个威慑的作用啊”
“你说什么慑?”刀疤不解。
我笑笑道“就是吓唬住他们”
刀疤点头称是。
我又问“我感觉你们喊口号好像是有规律,可是细听又听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皱着眉说到。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我们这是暗语,你自然听不懂。”
天,还有什么暗语。江湖,我现在就在江湖。我仰天长叹,我也做一回江湖中人。如果,这是游戏该多好,我会兴奋的玩下去,又是古代又是江湖,以后一定还有什么强盗、大侠一类的,要多过瘾,有多过瘾。这可是真实的,一不小心就会玩儿掉性命的。我立时没有了兴致,靠在货箱上,丧气的抱着小白,想着以后怎么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让自己远离危险。
正当我又在胡思乱想时,突然,前面的人都停了下来。尔代也来到我的身边,护着货物和我。我看着大家,个个满脸严肃,手拿大刀,紧张的看着四周。尔代小声地对我说:
“婆婆,探路的回来说前面有情况,我想一会儿会有人过来截镖。你要小心躲在我的身后,别让他们伤了你。”
我感动得点点头,古代也有古代的好,大部分人都那么朴实,不像现代朋友之间都要互相猜忌,友情不值钱了。唉!世态炎凉啊。刚刚还在想强盗,这会儿就出来了,我怎么总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啊!
镖头一抱拳“不知是哪路英雄,我们是百年宏远,再此路也走过上百趟,各位行个方便,放我们过去如何?”
“我呸!”强盗头头,“给你们脸不要脸,东西留下,还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嘿嘿!那边还有一个小娘子,也留下,你们就滚吧”强盗头头后面响起一阵淫笑。
镖头“他妈的欺人太甚,兄弟们上~~”
第四章 宏远镖局(下)
我慌忙低头,就觉一阵风从头顶削过。我迅速跳下车,一缩身钻到车底,尔代正好赶过来与那个砍我的家伙打了起来。不理外面,抱着小白,在车底享受着我的片刻安宁。
回想起以前的一幕幕,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难道你躲着危险,就不会有危险吗?不坐车,怕出车祸;不坐飞机,怕遇到空难;那在家里永远不出屋好了,哪天地震砸死在屋里也说不定。世事无常,躲是躲不掉的,何不欣然接受呢?回到了古代,怎能少了以前的洒脱?游戏古代,也不枉此生了。既然回不去,就放下一切担子,痛痛快快地在古代玩个够本吧。
来到古代一个月,到现在才整理好自己的心情,真丢人。对着小白“小白,我是不是很丢人?”
“唉!车底下真不舒服。”
那是,能舒服吗?我在车底下蜷着,要是好受才怪呢!
我看看外面的战况“看来,尔代他们的镖局,还是很厉害的哦,要赢了,不如,我们也出去玩玩?”我两眼放光的说。
看着小白和我一样的神情,我们不约而同的呲了呲小白牙。
我慢慢的爬了出来,还好,没有人注意我们,嘿嘿!我堂堂大律师要开始偷袭了。拿着我的匕首,冲着一个背对着我搏斗的强盗就是一刀,
“啊!!”那个强盗惨叫,可怜的他还腾不出时间对付我。嘿嘿!挺爽。
爽是爽,匕首没有血槽,拔不下来了。我怎么拽也下不来,那个急。我一来气,照着他后背就是一脚,“呼!”终于拔出来了。转眼再看那个强盗,举着大刀要砍镖师,被我这一脚,踹到镖师的刀口上了,小命就叫我这莫名的一脚给踹没了。镖师看着强盗还在傻笑,“这贼子,是个傻子,往我刀口上冲。”
我晕,镖师也太憨了吧。
再看看小白,更绝,一口一个咬完就跑,玩得不亦乐乎。
在法制社会,我哪有可能去杀人。可是在这里,我捅人一刀,一点罪恶感也没有,而我内心的血还在沸腾。看着颤抖的双手,不是因为害怕颤抖,而是兴奋的颤抖,难道我内心很嗜血吗?不敢想象自己怎会如此变态。
“婆婆,你受伤了?”尔代担心地问。
我摸着他的头,就像在抚摸小白“笨尔代,婆婆我可能受伤吗?”
说这话时,我心里都笑翻天了。
刀疤阴阳怪调道“婆~婆~,请问您高寿了?”
我打趣道“怎么说也几百岁吧,我记不太清了”故意低头思索一下“嗯,是不太清了”
刀疤惊讶得瞪大眼睛,就见他那条刀疤“嘣嘣”跳了好几下,很不自然地问我“您说的是真的?”
古代的人真是开不起玩笑的,我看刀疤吓得脸发白, “开个玩笑,我的闺名和婆婆相似,大家就叫婆婆取笑我,时间一长,就叫开了。”
刀疤拍拍胸脯,“小姑娘,这种玩笑开不得的”
我歉意地向他一屈身,算是道歉了。
这时,大伙也把强盗料理得差不多了。镖头喊道:
“大家收拾收拾,赶快上路,我们争取在天黑之前,赶到青龙镇,明天进京交了货,我请大伙去百花楼吃酒”
“好,噢~”一阵“狼”嚎,大伙一扫刚才的疲惫,兴奋得开始赶路。
我翻翻白眼,这帮色狼,一听百花楼,就都有精神了。不过也佩服镖头的号召力。
……
一路无事,稳稳当当的赶到京城。
交了货,镖头还不错,找了家客栈,让大伙歇息。
尔代腼腆对我说“婆婆,我让小二儿哥,准备好了热水,您去梳洗吧,这些天也累坏了”
我感激的看尔代一眼,没多说什么,我太需要了,赶了十多天的路,一身土气。我冲进客房,看见屋里放着一个大木桶,和电视上看到的一样,希望上一个洗的人没有传染病。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谁知道下次洗澡是什么时候,及时行乐才是米虫标准作风。我泡在水里,闭上眼,感叹道“舒服啊!”
“扑腾!”
“嗷呜~~”
我睁眼一看,小白自己跳到水里,还挺享受。我记得现代的动物不喜欢洗澡的啊?这小白,怎么这么怪呢?
我和小白把木桶里的水玩剩一半才出来。活动活动手脚,舒服。
“梆、梆、梆”
“婆婆,我给你买了身衣服,您试试”尔代在门外说到。
我打开门,尔代见我穿的是里面的罩衣,脸一红,扭过头,把衣服递给我,急忙走开了。
上下看看我穿的,没有露肉啊,该遮的一点儿也没有漏,这比我夏天穿的多多了,封建。真晕!封建社会能不封建吗?
我走出客房,奔向大厅,大伙应该在那里歇息聊天。我刚走下楼梯,乱烘烘的大厅顿时没有了声音。我很诧异,抬头一看,“呀~”大家都在看我,我保持现在的表情,一步三摇,走到大伙的桌前,看着他们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里那叫个美,原来我来到古代,一样有魅力。我现在虚荣心满满的。
表面我还装得像没事人似的,无辜的眨眨眼,细声细气地问,“怎么,不欢迎我坐下吗?”
反应过来的镖头,慌忙的站起来,用袖子仔细擦一遍他刚做过的凳子“姑娘,你坐这”
姑娘?我晕!搞了半天,这帮人还没看出我是谁。
我娇叹一下“唉!镖头,你不是一直叫我小娘子的吗?今天怎么改称呼了?”
受不住刺激,碗摔了一地;没坐稳的,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我制造出来的效果,我比较满意的笑了笑,当然不是豪爽的笑,我做的是标准型淑女笑。嘴角上扬30度,不露齿,眼睛微微上挑,慢慢环视众人,不时的还看向斜下45度,眼珠在以弧形的线路迅速向上挑去,抛几个媚眼。
又有人腿软坐到地了上了,我被他们夸张的动作逗得趴在桌子上狂笑。边笑边捶桌子,以示过瘾。众人看我现在的样了,纷纷叹息“可惜、可惜”
我笑够了,翘着大拇指,十足的太妹口气“干嘛!告诉你们,这才是婆婆我真性情,淑女那一套我可不稀罕。”
看着大家那可惜了、白瞎了的表情,我又想笑。
还没等我说完,所有人都有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还有几个镖师一点面子也不留无表情地走开了,好像在说:
“我不认识你,不要理我”
……
尔代他们要走了,“婆婆,你在这无依无靠的,这是我这次押镖得的镖银,你拿着吧,以备不时之需。”尔代小声对我说。
看着这比我高一头的大个子,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一到古代就受到他们一家的照顾,不需回报的照顾。我接过银子,看着尔代“你们是好人,我不会忘记你们一家的,谢谢了。”我含着泪,抱了抱尔代,转身走入人群,不敢回头,我最怕的就是离别。
第五章 卖身为婢
我抱着小白,走在长安街上闲逛。
“小姐,买只簪子吧,您看我这玉簪,是上等的好玉,只要一百文”
与他们格格不入的是前方一个卦摊,我眼一转,试试。呵呵!
“大爷,我算卦”我坐到大爷对面。
白胡子老头看我一眼,不冷不热道“姑娘想算什么?”
我要算什么呢?其实我只是心血来潮“就算姻缘吧”
“测字、还是抽签”
我心里话,就我这手毛笔字,算了吧,忒丢人啊!
“我就抽个签吧”。
老头把挂筒递给我,我懵了,问道“我是随便拿个,还是晃出来一个?”
老头想看怪物一样看我,重重的说,“我、这、里、是、抽、签。”
我晕!“哝!就这个了。”
老头看着卦签,抚着胡子,皱眉,半晌也不说话。
“大爷,是好是坏,您也说个话啊”嘿嘿!看看和现代忽悠人的手法的有什么区别。
“你这支签,唉!我看不出来啊!你的钱我不收了,你走吧,走吧?”老头竟突然起身撵人。把我推走,自己也收拾摊子闪人了,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像是落荒而逃?
看到老头摊位的地方,有一张遗落的纸签,我捡起“六月飘雪,百花开;死水一潭,活水来。”
什么意思,六月飘雪那是冤啊,为什么又有百花开?既然是死水,哪来的活水?悲喜同出,绝处逢生?我皱着眉不通、不懂。
难道他真算出什么了?也不对啊,要是算出我的来历,也没有什么啊,好讨厌,他到底算出什么了嘛!弄得我现在好心情一扫而空。
我正在天马行空的遐想,百无聊赖的闲晃着,就听前面人声鼎沸,我好奇的寻声而去,就见一户豪宅外,可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清一色女人,胖的、瘦的、高的、矮的,真是环肥燕瘦,什么样的都有。让我想到一句古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虽然是写山的,放到人身上一样异曲同工。
在干什么啊?就听一人高声说道:
“大家静静,听我说,我们这次招的是小郡主的伴读,不是奶妈子,18岁以上的请回吧”
“唉!可惜,我怎么就大一岁呢?”
我侧目一看,晕,一个看似大妈级的人物,河马体型,巨大双乳,可能是刚生育完吧。原来不要奶妈子是这么回事啊!不合规矩的都走了,放眼望去,还有30多人等着审核,看来这个小郡主伴读是个好差事。
“那边站着的那个,快过来站好,我们先开始记名。”管事人冲我摆手。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
“就是你,难道你不是来应征的吗?”管事人皱眉疑惑道。
我一愣,这可是王爷家,我待着没事跑人家门口瞎转悠,我要说没事,也没人信啊,我赶紧道:
“我是,我是。”快步走进人群。一股胭脂味冲鼻而来,我压制着不让自己打喷嚏。
“站好,一个一个说,自己叫什么,家住哪里,多大了,识不识字,不可谎报,谎报可是要砍头的。”管事人煞有其事的说。
“我叫王丫,住在西市葫芦巷廿二号,14岁,不识字”小姑娘腼腆的说。
管事人,头也没抬,下一个。
……
管事人瞟我一眼,我赶紧改口
“我15岁,识字”
“呼!”终于说完了。
“你叫什么?”
我晕!我竟然把名字给落下了“我叫米、米~~~阿嚏!”我终于忍不住了。
“米米,识字?来过来写个字。”管事的以为我说完了,递给我一支毛笔。
米米?我什么时候改名了,郁闷,米米就米米吧。看着毛笔我真想哭,心里那个悔,我怎么就没练练书法呢?接过笔,
“我写什么?”
“随便写,要不就写你名字吧。”
我咬咬牙,写就写,又不是要我命。拽着袖子,“刷、刷”两个大字“米米”再一看,惨不忍睹啊!管事人拿起我写的字,端详半天“是这两个字”
我脸腾一下就红了,真是的有那么难认吗?太不给面子了吧。
“下一个”
……
真没想到,这些来应征的竟没有再会写字的了,可想而知,伴读非我莫属了。呵呵!我不禁感叹道古代走后门的还是少啊!
我签了一年的卖身契,还不知道我要伺候的主子是什么样的人我就签了,来到唐朝我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不过我也有恃无恐,就我这现代精英再玩不过她一个古代顽劣的小丫头片子,可真就说不过去了。
小郡主,你等着接招吧,我心里坏坏的想。府里,一个身高1米多的小姑娘,正在奇怪为什么自己不停的打喷嚏。
第六章 翠竹姐 上
唐朝皇帝居住的首都规划设计自然是特别精心周密的,长安城以一条宽约一百五十公尺的朱雀大道贯通全城,由南至北通向王族贵胄居住的宫城,宫城左近是达官显贵居住的闾右区,东市附近则为世族富商的住坊,至于一般平民百姓皆聚住在西市(胡市)周围,良贫贵贱整整齐齐画分得一清二楚。我竟然漫无目的的从平民区逛到了“贵人区”还莫名其妙的做了小郡主的伴读。
既是达官显贵的宅区,闾右内的府邸自非一般富商大豪的住宅所能比,尤其是最靠近宫城景风门,程王爷的宅邸更是大得惊人,高耸围墙内的宅地足有十七亩之广,三分之一是重重叠叠的亭台楼阁,余皆造型精致雅秀的园林山池,只那两池湖水就占据整座府邸的五分之一了。
刚在闹巷听来,现在就有机会见识,我真是走狗时运了。
真是典型的唐朝豪宅,门前一对金狮子就大得惊人,再就是豪华的鸟头门,这两个都是贵族的标志。跟随管事人,穿回廊,过小路,来到一处独院。院内、屋旁、路边全都是花,一团团、一簇簇,竞相争艳,热闹非凡。
管事人回头见我没有跟上,“看什么,还不快走。”
“是”
我跟近管事人,来到屋外,管事人对屋外站的冷面婢女道:“腊梅,去回禀王妃,说我把小郡主的伴读领来,给她老人家看看。”
那白衣婢女,点点头,没说话,面无表情走进屋内。一会儿功夫,从屋内走出另一位绿衣婢女,看到我友善的一笑,带我们进了屋。
屋内后部中央是一幅绘梅的三折大屏风,一位头梳望仙髻,上著白底牡丹短衫,下著白底牡丹长裙,水红披帛加半臂,足登凤头丝履,坐在屏风前的太师椅上。
就见管事人深作一揖,“王妃,我把小郡主的伴读带来了。”
王妃冷眼打量我一番,拿起茶杯,抿了口茶,对管事人道:“老王,这个人可靠吗?”
管诗人毕恭毕敬道:“回王妃,她是拉米来长安投亲的,没找到亲人,见咱们找伴读就过来试试。我看她长得挺秀气的,还会写几个字,或许小郡主能喜欢,小的就给留下了。”
王妃又抬起眼看我:“你会写字?”
我眼皮抖了抖,低头道:“回王妃,奴婢略识皮毛。”
“哦?”
我心想,完了,王妃感兴趣了,不会让我再写字吧。晕死了,这繁体字用水笔写都蹩手,再让我用毛笔写几次,我手一定抽筋。佛祖、阿门,上帝啊!不要再上我写了。
不知道上面的哪个神听到了我的祈祷,王妃点点头,“老王,找人带她到处走走,免得她迷路,还得派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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