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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飲冰.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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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如人饮冰
作者:谦少
文案: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许朗是冰。
他本来也是温和的水,只是这世界太寒冷,他不得不结成冰,好让自己坚强一点。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也就显得什么都不想要,才会看起来不那么可怜。
他是许朗。
他不需要任何人。
他需要的,只是那个叫郑敖的、有着漂亮眼睛的小男孩,曾陪他走过童年最黑暗的梦魇,而后各走各路,分道扬镳。
偶尔,他会梦见自己小时候,梦见郑敖带着自己爬到高高的屋顶看日出,景色如画,岁月正好。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前尘
我手上提着几大袋子的东西,艰难地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来,这房子我常来,做这些也算轻车熟路,他从家里搬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他父亲貌似还没松口,倒是李貅很难得地用恶狠狠的语气跟我问起他,大概是在成都消息不灵,听了别人那些说他过得十分凄惨的传闻,怕回来没人陪他打架了。
玄关是暗的,我用手肘按亮了灯,地上散落着不少东西,我找拖鞋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件外套。
他习惯把冷气打得很低,这房子是中央空调,客厅冷得我脚面都觉得凉飕飕的,我往厨房走过去,准备先把东西放到冰箱。
事实上,我应该注意到的。
可惜手上东西太多了。
看到那个女生的时候,我正回想着有什么东西没买,所以被她吓了一跳。
她直接被我吓得尖叫起来。
厨房开着灯,她只穿了一件白衬衫,大概是他的,下摆只到臀部附近,光着两条修长的腿,长发,睡得乱了,一张小脸,漂亮的大眼睛,清纯校花款,倒不是他一贯的口味。
我连忙转过了身。
“客房有准备女士的衣服,是全新的。”我提醒她:“就在主卧隔壁。”
主卧就是你们俩昨晚过夜的地方。
虽然说偶尔沙发或者起居室也不是没可能,但是基于他对睡眠舒适的执念,应该是睡在主卧的。
“哦,好,好。”女生惊慌失措地答应,不知道从地上捡起一件什么,挡在腿上,整个人像受惊的小鹿,轻盈地跳着去了客卧拿衣服。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过类似情景,但是也算不上什么让人心旷神怡的好事。我站在厨房,把买来的食物一件件放进冰箱里,等到切好了皮蛋和瘦肉,听见门口传来一声关门的声音,知道那女生已经走了。
我洗了手,朝卧室走过去。
客厅光暗,我把落地窗前的窗帘全拉开,才发现地毯上散落着不少衣服,多半是他的,那女生的应该都被拿走了,只剩一条浅蓝色的半身裙,大概是慌乱之间忘了。
我把他的衣服都捡起来,看来并非是夜店之类的地方认识的,衣服很正常,一件白T恤,牛仔裤,昨晚下过雨,穿了件黑色的棒球外套,一直捡到卧室门口,卧室门没关严,冷气透出来,像冰雪世界的入口。
我打开门,昏暗卧室里,宽大双人床被子堆成了山丘,隐约可以看见埋在其中的光裸的背部曲线,窗帘缝隙里透出一线光,照见空气中飞扬的微尘,借着这点光,可以看见他埋在枕头里的侧脸,乱蓬蓬的头发。天生的优美轮廓,放在哪里,气氛都会变得旖旎起来。
我打开了灯。
房间里骤然亮起来,床上那团“不明物体”嘟囔了一下,翻了个身,露出结实的胸膛和腰,他家是军人世家,从小学格斗,腰上稍一动作,就可以看见结实却并不夸张的腹肌。再往下的部位连着小腹被盖在被子里,他弓起一条腿,用手臂挡住刺眼的灯光。
“水在床头柜上。”我抱着手臂提醒他。
我竭力面无表情,走近床边,端起水杯,递过去。
他明明埋着头在装忧郁,却跟背后长了眼睛一样,第一时间转过脸来,接过我手里的水,爬起来,靠在床头喝得开心。
他和他那个像狐狸的父亲一样,明明比虎豹都危险,却有着最无害最优美的一张脸,从额头到鼻尖,无一不是上帝杰作,祖孙三代一脉承袭的薄嘴唇,无情又漂亮,垂着眼睛喝水的时候,睫毛的阴影重得可以溺死人。
“喝完了。”他喝光一大杯水,把杯子递过来,眼睛亮亮地看着我,一大清早就开始装乖,肯定不是什么好兆头。
我警惕地伸手去接。
他手一松,我完全看不清他是怎么反手的,我手腕就被扣住了,匆忙间只记得握紧杯子,手腕上传来一股大力,整个人都被他拖倒在床上。他翻身,带着被子把我压在身下。
“小朗来陪我睡觉吧。”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气都喘不过来,他还好整以暇地玩着我头发,拿起一缕头发在鼻子旁边嗅,像好奇的幼年野兽一样。
我冷着脸,无动于衷地看着他。
“生气了?”他凑过来看我的脸,温热的气息喷在我脸颊上,眼睛凑得很近,郑家父子都是一双桃花眼,远看已经是销魂蚀骨,近看更加惊心动魄,眼头下勾,眼尾上飞,又大又亮的墨黑瞳仁,笑起来却带着水气,再加上喜怒无常的心性,一笑就风光旖旎,冷起脸就冰冻三尺,都是出了名的。
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笑了起来。
“别生气啦。”他松开我手腕,从我身上滚了下去,找了个舒适的位置躺好,枕着手臂开始每天起床固定的一套套路,打起呵欠赖床。
我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衬衫。
“给你三分钟,到厨房来喝粥。”
“那就倒了喂狗吧。”
-
三分钟之后,我在厨房煮今天要用的卤水,他坐在饭厅的长饭桌边,一条腿踩在另外一张椅子上,穿着一条宽松的棉布运动裤,就着腌洋姜喝皮蛋瘦肉粥。
我把牛肉和蹄髈用八角茴香料酒之类的腌制好,母鸡整只放进高压锅里面炖,洗了手出来,去花园里摘罗勒和薄荷。
他穿着运动裤在客厅角落里练拳,一大清早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没地方发泄,打得沙袋砰砰响。听到我走过去,头也不回地喊了句:“小朗我要吃五香牛肉。”
“你再用力点打,把房子拆了就有得吃了。”
这房子很大,两层别墅带花园,是他当初从英国退学跑回来的时候自己买的,说是怕他爸揍他,找个离家出走的地方。
事实上他爸根本揍不了他,郑家三代单传,就他这一根独苗,他祖母叫关映,人送外号武则天,虽然这两年因为心脏病在家休养,还是说一不二。从小把他当宝贝一样疼,谁能碰他一根头发。这次他和叶家的几个子侄打架,叶家连长房带二房统共五个儿子,全军覆没,轻的上了石膏,重的现在还在医院里,叶家老爷子心疼得差点背过气去,郑野狐说要教训他,也不过是没收了零花钱,把他从家里赶出来,他反正平时也没着家,乐得自在,跑到这房子里住着,这么大的人了,关映还生怕他饿着冻着,背地里不知道塞了多少钱给他。
郑家大少爷郑敖名声在外,有的是纨绔子弟上来巴结找他玩。他从小就长得高,十七岁长得一米八四,十三岁就开车带女孩子,现在放开了玩,每天更是不重样,出了名的心性凉薄。今天的这个估计也是昨天才认识的学生之类,走了他问都没问一句。
午餐两个人吃。
我一上午做了一桌菜,他坐在我右边正座,面前一字摆开最喜欢的几个菜,卤牛肉,椒盐虾,水煮鱼片,剥螃蟹剥得满手油,一看就是被伺候惯了的,半天剥出指尖大小的一点肉,恨恨地把螃蟹壳摔到一边。
我饭量不大,已经吃得半饱了,索性就替他剥下去,他打了一上午拳,饿得不行,吃得起劲,郑家的家教好,饿成这样吃相也不难看。
“小朗你下午去学校吗?”他一边等螃蟹一边问我。
“明天才开学。”我把蟹黄清出来。
他知道我和他爱好不相同,也不问我晚上要不要一起玩,只是有点无聊地玩着螃蟹壳:“那以后就很难见面了。”
“哪有那么夸张,又不是坐牢。”我被他表情逗笑了:“而且我很快就毕业了。”
“破烂学校。”他犹自不忿地抱怨,一口气吃了一壳子的肉:“毕业之后搬出来和我住吧。”
“我又不是租不起房子。”我好笑地看着他。
他不爽地把螃蟹壳子扔到一边:“要是小朗是个女的,我一定娶过来当老婆,贤妻良母多好。”
明明知道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希望,但有时候他无心的一句话,还是会忍不住心旌摇晃,几乎要当真。因为喜欢本来就是这样低姿态的事,他一个皱眉,一个微笑,都会在你心里掀起轩然大波。
吃完饭,我把菜都打包好带去学校,不指望他会知道把冰箱里的菜拿出来放进微波炉里,何况他每天的节目都精彩得很,也不用去吃剩菜。快毕业了,很多事要忙,事务所那边也有很多问题,时间省一点是一点,能不去食堂吃饭也好。
-
有时候也会安慰自己,他对我终归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比如说我走的时候,他会送到门口,对于他这样颐指气使的人来说,已经是绝无仅有的待遇。
正中午,外面太阳灿烂得很,晒得地面泛出一层白。
“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把手上的一个袋子递给他:“今天早上我在你家碰到一个女孩子,这是她落在这里的裙子,下次她过来再给她吧。”
他似乎要回想一下才能想起那是谁。
我抿了抿唇,心里似乎有千军万马在汹涌,但最终却什么都没说。
他却笑起来:“其实你们R大也不是全部惨不忍睹,你这几年怎么不谈恋爱呢。”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问自己。
大概,是因为我心里,很喜欢,很喜欢某个人吧。
喜欢得快要死了,就连看着他和别人一夜情,就算只是过来,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过来给他做顿饭,我也觉得这一天都是闪着光的,甚至昨晚上,想着明天要见你,都在床上辗转反侧。
这是连我也没办法的事。
-
很多很多年后,我仔细回想,我到底是在哪个时候,意识到你不可能喜欢我的。
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正午,你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身形修长挺拔,面容俊美,优美的嘴唇说着朋友该说的话,漂亮的眼睛坦荡无尘。
那瞬间,我忽然明白,眼前这个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喜欢上我的。
你有最好的外貌,最好的出身,自然也值得最好的人,最漂亮的皮囊,灯红酒绿,最奢靡的享受,最精彩的生活。
我于你来说,就像那一桌午餐,已经是尽我全力的丰盛,但终究是随处可见的食材,终究是普通家常的口味,偶尔吃一餐自然觉得好吃,你却不会为了我吃一辈子这样的家常菜。
就像,就算我知道你有疼爱你的祖母,有无数簇拥你的朋友和长得漂亮惊艳的男男女女,还是会担心你过得不好,会过来给你做一顿午饭,要亲眼看见你没事才安心。
你却不记得,今天是我的生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许朗还在读大学时候的事哟,是最后一个学年开学前。
而下一章会直接跳到快毕业的时候。
其实这篇文不会大虐,因为许朗不是那种心绪起伏很大的歇斯底里的人,他是很安静的,看起来无比冷静的那种。
大家不要怕,我长篇不BE的。
☆、银魅
毕业季节,学校里时不时可以看见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毕业生,我因为事务所的关系去年拿到证后就办了离校,感伤倒不是很深。只是租的房子楼上正好在装修,吵得人心神不宁,我就在学校宿舍住了两天,学校附近有几个书店不错,我在里面淘了一天书,拿着几本原文的希腊法典当课外书,去食堂吃饭。
刚打完饭,电话响了。
我手上拿着东西,又以为是事务所的电话,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结果对面连“喂”都没说,直接来了一句:“到银魅来。”
“什么?”我还想追问,对面已经挂了,一看号码,果然是李貅。
我找了个位置坐下吃饭,不到十分钟,电话又响了。
“你怎么还没到?”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行事风格越发像他父亲了,丝毫不客气。
“我在学校,还在吃饭。”我怕他发飙,问了一句:“你们在哪。”
“还能在哪,银魅。”他不知道是在跟谁抱怨:“麻烦死了,你别动,我来接你。”
-
我慢慢吃完一小碗饭,把书锁在超市的寄存处,还剩了一本民法典锁不进去,只好拿在手上,去学校的林荫道那里等他。
李貅车开得向来快,从东单到我学校只要十几分钟,车牌挂得凶,没人敢惹他。这次果然快得很,学校的银杏树郁郁葱葱,我在树下站了不到两分钟,一辆保时捷风驰电掣地开过来,直接刹在我面前,简直快冲到马路牙子上来。他从车窗里露出一张脸,比上次过年时更加惊艳了。说话却是一贯地简洁:
“别傻站着,上车。”
我绕到后座,他皱起眉头:“副驾驶有刺吗?”
跟这种人没得道理可讲,我认命地坐上副驾驶,心如死灰地系安全带,不知道哪里戳到他笑点,他嗤笑一声,直接发动车子。
巨大的后坐力直接把我冲得贴在了座位靠背上,还好我动作快,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你慢一点,这是学校。”虽然是上课时间人路上没人,也经不起他这样横冲直撞。
“啰嗦。”他嫌弃地说了一句,速度却慢了下来。
-
出了学校,就开始沉默。
我们俩之间,从小就没什么聊的。
我小时候很怕他。
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孩,棕色的头发,蓝得像海一样的眼睛,清澈又漂亮,皮肤白得像瓷器。但是一开口却比谁都凶,我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见过的最霸道的小孩都没他难相处。不过我那时候也太惶恐了,第一次拥有一个家,所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什么事,就算他抢我的菜,把我的椅子踢倒,晚上扮鬼吓我,我也都不生气,只想着尽力对他好一点。
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就明白了。
我从来不是带着光环的主角,那些用真情感叛逆少年戏码也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是配角。
如果需要一千个人来衬托主角的幸运,我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就算戏份稍微多一点,演过几集,自然就会现原形。
-
所以我很少主动联系郑敖。
他要见我,我就过去。他的生活过得开心精彩,我就一个人过自己的生活。就算他说想见我,说我读的什么破学校一年见不到两次面,我也只是安静笑着,耐心听他说。
他说,但我不能信。
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点缀主角的生活。在适当的时候退场,留主角和真命天女happy ending。出现得太多,就会惹人厌烦。我只是他人生里稍微重要一点的路人甲,偶尔一个镜头里陪他走一段路的朋友,和他以后结婚现场照片背景上笑着的一个不知名的人。
而我喜欢他。
这是唯一不该发生的事。
-
到了银魅,一堆人已经在那里玩了起来。
李貅把我载过来之后,就跟不认识一样,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没有茶水,只能喝啤酒。
喝了半杯啤酒,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来,一张无比漂亮的脸在对着我笑。郑敖小时候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人当成女孩子,长大之后骨骼长开了,好了很多,充其量只算中性而已。
“怎么来了都不跟我打招呼!”他习以为常地用手臂揽住我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他手上端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我刚到,还没看见你。”我把啤酒杯挪了一挪,让他把杯子放下来。他完全没看到,喝了一口酒。
近在咫尺的身体,只是这样靠在一起坐着,就已经让我不知今夕何夕。我下意识地屏住呼吸。靠得太近,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大概是什么香水,像阳光下的森林,却很适合他。
他大概玩累了,靠了点重量在我身上,坐的姿势随意,喝着酒,偶尔有人过来跟他打招呼,他抬抬杯子,勾一勾嘴角。郑家家传这种笑容,只翘一边嘴角,优雅而敷衍,转瞬即逝,连礼貌都算不上。
“你晚上还要回家吧?少喝点酒。”我忍不住劝他。
“今天不回去。”他简短答一句,不知道看到谁,站了起来。端着杯子要走,懒洋洋地吩咐我:“你等会先别走,晚上还有节目。”
我点了下头,看见他走过去的方向,有个女人正在表情热烈地跟他挥手打招呼。十分明艳照人的一张脸,并非中国传统的那种美人,而是狂野健康的,轮廓深,一双大眼睛,睫毛浓密,眉色黑润,唇色鲜红,头发黑得像墨,带着鸦羽般光泽。身材火辣,穿着贴身的低胸蜜色长裙,漂亮得咄咄逼人,简直照亮半个酒吧。我看见郑敖走过去,她夸张地张开双手和他拥抱,亲吻他脸颊。漂亮的人就有这点好处,不管做多夸张的表情都不会显得难看。周围的人笑着说什么,大概是感慨他艳福不浅。
我转过头,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年轻,带一点苍白,然而也是非常俊美的,只是瞳色浅,面庞窄,莫名地显得忧郁。
我天生一张配角脸,极少有人和我搭讪,尤其是同性。这算是非常意外的情况。
他和我对视一眼,笑起来,极绅士地伸出手来:“我姓罗。”
我和他握手:“我姓许。”
大概是我针锋相对的回复逗笑他,这位姓罗的先生笑起来,他的笑也是忧郁的,带点迁就别人心情意思。
“好吧,我叫罗熙,熙熙攘攘的那个熙。”
“我叫许朗,朗读者的那个朗。”
“你喜欢看电影?”他不急不慢地问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
“我不常来。”我转过眼睛看看周围,陆嘉明不在这里,李貅不会玩得多专心。他性格和他父亲很像,是很冷硬的,高傲得近乎无趣。酒吧里这些男男女女的事在他看来没什么吸引力,我从小就听他抱怨说那群和他一起上学的纨绔子弟蠢得像猪。
如果罗熙有问题的话,李貅应该不会不过来把他骂走。
我没办法不知道这个人的来意还能若无其事地和他交谈,我的性格里缺少若无其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那份安然。因为我的人生里顺其自然发生的没有什么好事。
他大概也看出我的戒备,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朋友过来打招呼,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朝我笑一笑,先离开了。
他的衣服质地很好,态度带着某个阶层特有的优雅矜持,并不像是会莫名其妙搭讪别人的人。
他看起来也不像是这种人。
Shakira明艳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她穿的长裙是蜜色的,贴身,一闪一闪的,勾勒出柔韧细长的腰肢,是最美好的女性曲线,而郑敖的手正搭在她腰间。
很久很久之前,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叫郑敖的人。因为只要和他有关的事都让我心跳失控,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我就像上课时偷溜去打篮球的小孩,明明知道家长知道之后就会遭殃,却又无法自控地贪恋这种偷来的温暖。
但,有一件事,就算和他待在一起,也让我觉得痛。
其实当时我很想告诉她,最痛的并不是失去。
而是坐在他身边,看着他拥抱着别的人,他的笑容,他专注的眼神,他的副驾驶座,他的卧室关闭的门,都是给别人的。
一分一秒,一刀一刀。
痛过凌迟。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离上章大概六个月以后了。
☆、尴尬
他说的晚上的节目,似乎并不是指一堆人在北京这种凌晨两点还喧嚣得不行的的夜晚开着车到处乱逛,我一直住校,对北京不熟,看着窗外也猜不出是去哪。
我坐在后座上,车里空调开得很足,还好有郑敖给我的外套。不过看起来这件皮衣并不是做这个用的,我记得是贺连山还是谁在城郊有个滑雪场,上次在地铁站看见那个滑雪场的宣传,恰好拿了正大红的一部跟冰雪有关的好莱坞电影的合作权,打的是夏季冰雪世界的概念。说不定这次是要去滑雪了。一晚上没吃饭,有点饿,好在这些年我把自己照顾得尚算可以,胃也没什么毛病,偶尔饿一次也没关系。
最后停下来,却是在一间日式的料理店。我对建国门这边不太熟,只知道是寸土寸金,在这样的地方建起一间精致的日式庭院,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
穿过挂着红色纸灯笼的门,庭院里的布景精致得像一幅画,中国的造园技术传入日本之后形成了自己独树一帜的风格,不过因为受苏律师影响的关系,我看多了苏州园林,也不至于太惊叹。
“你不知道的地方多了去了。”王朗的车停了下来。这应该是他介绍的地方,外人都把这群太子党们的生活想得太过糜烂,其实他们也是人,美的东西谁都喜欢,夜店装修再华丽,美不过这样精致的一方庭院,美不过驾着SUV开到草原上去看那达慕大会。没有人会天天喝到凌晨两点醉醺醺,没有人傻到在北京这种交通状况里飙车,也没有人每晚在夜店叫几个公主玩4P,那些都是暴发户做的事,他们从小玩到大,什么都玩过了。
“事实上,他们也么那么痴迷于猎艳,我常常看见他们几个大男人在俱乐部一起吸雪茄玩桥牌,或者跑到赛车场去开车。甚至其中一些人,是有固定女朋友的,比如王朗。他女朋友是世交家的妹妹,现在在剑桥留学,学的是环境保护,很正经的一个女孩子,他们也不像外人猜的那样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王朗光追那女孩子就追了三年,从高中开始喜欢她,她嫌他成绩差,不肯答应他,最后被他死乞白赖追到手。王朗每两个月飞过去找她,经常跟他朋友说英国天气差得像屎一样。
当然,他们也不像外人想的那样,个个都俊美无铸堪比明星。女孩子还好,从小保养,一身名牌,不会差到哪去,偶尔也会出一个叶岚子那样漂亮得惊人的存在。男孩子差距就大点,郑家自从娶了郑野狐母亲关映之后,外貌陡然提高了一个档次。李家是从李祝融父亲那一代就开始了,因为混血的缘故,李祝融很多堂姐妹也漂亮得不行,现在都没结婚,还在游戏人生。还有像今天我遇见的罗家,书香中文网的夏家,都很好。其余的,王家虽然从政风生水起,但抵不过家传的肥胖基因,王朗还好,只是五官平淡,又玩射击,还在正常体重。他那个妹妹的日子不太好过,在这个以瘦为美的社会,无论在我们平常人还是在这些世家大族里,女孩子太胖都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贺连山就更悲催了点,用郑敖的一句话说,他爷爷长得跟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似的,贺连山有什么办法,不过也有个好处,至少说明他是亲生的。
所以贺连山是玩得最疯的。身边的女孩子走马灯一样地换,他的游戏人生,透着股看透那些漂亮女孩子的冷眼和阴狠,有人说他床上手段很变态,不过只是传言而已,我和他并不熟。
王朗早安排好了,这日料店没有一个顾客,只剩下服务员和老板在,庭院里用来造景的是日本红枫,其实就是槭树,比罗汉松长得快多了,颜色也鲜艳。有次苏律师跟钱教授聊起沈从文,说沈从文讲蔬菜也是有“格”的,说现在很多庭院用的槭树,格就低,不如矮松梧桐。
房间也是典型的和室,地上铺着榻榻米,布置得很精致,国土决定格局,日本文化从建筑到室内装修,到食物,都透着一股小而精致的风格,穿着和服的女服务员用托盘上菜,大概照顾到其余不常吃日料的人,食物里面生食不算多,天妇罗还不错。喝到味增汤,没想象中的恐怖。
王朗算半个雅人,他家里守旧,长房一对儿女都没出国读书,这在他同龄人中是非常少见的,他大学读的是B大,据说是自己考进去的,也算不错了。他妹妹还在上女子学校,经常有人开玩笑,说他家活在古代。
天真的女孩子,总是讨人喜欢的。
我看了一眼郑敖,他坐在我左手边,弓起一条腿,正后仰靠在一张矮几上,花瓶里插着两支不知道真假的芍药,光很亮,他的发丝被照得近乎透明,这样漂亮的鼻子,笑起来有点轻佻的薄唇,还有那漫不经心的神色。发现我看他,转过来,朝我挑了挑眉毛。
我低下头,默默又吃了一节寿司。
我不太能融入他们。
但每次又很没出息地跟过来。
就算处境尴尬得像不小心混进马群的羊一样,都心甘情愿地待在里面。偶尔也会发生一点以后想起来都十分尴尬的状况。
好在这两年已经好多了,年少时候只有一股不管不顾的热血,成年之后,就渐渐有了自制力,并不是不喜欢了,而是因为已经知道他不喜欢我。无论再怎样费尽心机地寻找话题,无论做多少类似的事,他不喜欢我,就是不喜欢我。
所以不再努力融入他们,不再吸引他目光,安心当背景就好。
-
如果陆嘉明在这里的话,大概最关心的是那株芍药花吧。
叶岚之的妹妹叶素素,当年高中时候在德国留学,大概因为不在父母身边,家里又冒出个私生子弟弟,性情变得很跋扈,当时李貅暑假在德国学东西,和她两个人互相看不惯对方,整天吵,严重起来还动手,小女孩子心思最难猜,吵着吵着竟然吵出了感情。也不跟李貅说,径直跑去找陆嘉明,用她的原话说是“看看他是何方神圣”,陆嘉明脾气好得很,被她居高临下盘问了一顿,还耐心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回答她。叶家家教严,叶素素也本来就不是什么坏人,被他这样一弄,反而不好意思太凶了,嫌弃了他两句,就自己跑回来了。
这是现代版的“我见犹怜”。
我以前很羡慕陆嘉明。
他小时候很善良,善良得近乎懵懂,所以周围的人都会下意识地保护他。我并不羡慕他有家长疼爱,家庭美满,我知道那个我羡慕不来。我羡慕的是他的性格,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人,就算再过分的事,他也会用很积极的态度原谅,下一秒就海阔天空。我希望我也能有这样的乐观,我以为,只要你自己不觉得伤心,就没什么事可以伤到你。
后来才知道,就算是他的性格,也要有爱的家庭才养得出来。只有得到了满满的爱的孩子,才能对这个世界充满怜惜。一朵花,一只蜻蜓,他都能平等对待。如果真有所谓的大善人,应该就是他这种了。
而我做不到。
不过也没关系。
我不是陆嘉明,也不用做陆嘉明。就算不够善良,不够积极,顶多少一些人喜欢而已,只要我足够努力,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我不用像任何人。
我就是许朗。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见犹怜的典故是这样的:
东晋大将桓温讨平蜀国后,纳了成汉皇帝李势的妹妹为妾。他的妻子即晋明帝之女南康长公主,很凶悍妒忌,当时还不知这件事。待后来知道了,就带着刀到李女的住所,想杀了她。
接下来的情节发展是:见李在窗梳头,姿貌端丽,徐徐结发,敛手向主(即公主),神色闲正,辞甚凄婉。主于是掷刀前抱之,曰:‘阿子,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遂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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