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搶媳婦」現象芻議

2023年08月07日

- txt下載

在當前,有些基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當作為原告的女方(大多數已經離家出走或者在娘家暫住)提出離婚時,會發生被告即男方在庭審結束時在法庭、法院或者在半路「搶媳婦」的現象。對於這一問題,筆者在此作一簡單分析。狀況及特徵一、狀況目前「搶媳婦」現象多發生在基層法院離婚時女方當原告且女方已經從丈夫家出走在外租房居住或在娘家居住,並且雙方當事人大部分都是農民。「搶媳婦」已從最初的開完庭沒離開法庭就搶,發展到現在大部分是等女方從法庭或法院出來後在半路上或到女方住處去搶。二、特徵發生在離婚中的「搶媳婦」現象是夫妻關係出現矛盾女方去法院起訴離婚而男方不同意離婚時的一種現象。它多少受到傳統搶親風俗的影響。但它和搶親風俗又不一樣,搶親是一種很古老的風俗,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在一定的地區都曾經存在著這種現象。即使到了今天比如在我國的雲南阿昌族等少數民族,還依然延續著這種風俗。具體是指當未婚男子有了意中人而女方父母不同意或者意中人在戀愛中變心時,未婚男子將自己喜歡的未婚女搶到自己家中結婚成親的一種現象。而目前的發生在離婚案件中的「搶媳婦」現象以下幾種:1、家族式:是屬於「搶媳婦」現象中最普遍的一種,當男方即被告收到法院傳票時,大部分會召集家族裡的人進行商議,然後組成一支由婦女(口齒比較伶俐的)、老人和幾個青壯年組成的「搶媳婦」團隊,租上一輛或者兩輛車,有組織地進行「搶媳婦」。2、夫家娘家聯合式:當妻子因起訴離婚後,在一些農村,不僅是丈夫及家人反對,就連娘家人也反對,當法院開庭傳票下達後,夫家人和娘家人就聯合起來一起商議並實施「搶媳婦」。在實踐中就發生過夫家人和娘家的父親及弟弟一起把開完庭的女當事人拉到了車上搶走的現象。3、僱傭式:如果離婚的當事人男方或者女方都沒人願意出面去「搶媳婦」時,離婚男子會花錢僱人幫忙去搶,此種情況下,男當事人起主導作用,被僱傭的人只起輔助作用。原因基層法院只所以多次發生離婚時丈夫帶人「搶媳婦」的現象,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一是經濟方面的原因。這是「搶媳婦」現象發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受傳統觀念影響,農村男子結婚過程的很不容易,訂親要支付一大筆名目繁多的財禮錢,除了買一些金銀手飾費、摩托車、手機等物品外,還要給付高額的見面禮、改口費等;去民政局登記結婚時要花費一大筆錢去買許多衣物或者照婚紗照,而舉行結婚儀式時還要花費一大筆錢擺許多桌酒席宴請親朋好友。二是傳統的封建夫權思想的影響。在一些農村,有些男子仍然把妻子看成是自已的私有財產,認為妻子嫁到自己家,就是自己家的人。而有些娘家人積極參與「搶媳婦」也是基於這種思想,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應該用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棒槌抱著走」的觀念去束縛自己的女兒。再一種原因就是離婚後農村男子再婚的難度大。農村男子離婚後,無論是從經濟原因還是從年齡、收入及其子女等各方面的原因來看,再娶都很困難,從許多農村離婚案來看(女方先提出離婚),離婚後大部分男子都難再結婚。後果及目前法律的相關規定在實踐中,「搶媳婦」如果發生在審判場所主要包括審判庭、法庭或者法院,大多數法院都按民訴法第101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或拘留。同時正是由於法律制裁性的存在。目前發生在審判場所中搶媳婦的現象已不再多見,大多數搶媳婦的現象是發生在庭審結束後,當事人離開法院和法庭在審判場所外。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