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簽訂陰陽合同合法嗎
中介簽訂陰陽合同不合法。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對外的一份一般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不屬於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應作無效處理,避稅情節嚴重的構成逃稅罪。
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簽定陰陽合同有什麼危害
簽訂陰陽合同的危害包括:
1.一經查出,不但要補足應繳的稅款,而且還面臨高額罰款;
2.過戶前首先要核稅,核稅通不過,則無法交易;
3.通過貸款方式買房的,如果首付款和買賣合同有出入,貸款也不能獲得銀行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三、簽陰陽合同要承擔哪些責任
簽陰陽合同該承擔的責任是,如果合同無效的,則當事人因合同所得的財產要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還要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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