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房產契稅的計稅依據有四種,分別是產成交價格、房產的市場價格、房產的交換差價、土地收益四種。房產契稅的稅率根據房屋的面積、套數、房屋的用途等有所不同,如二套房一般為百分之四的稅率。
一、
轉讓房產契稅的計稅依據有4種:
1.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2.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
4.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二、
房產契稅稅率是多少要區分下列情況:
1.自己採購通常住所,且該住所為家庭住所的,所購通常產品住所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依照1%履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折半徵收,即實踐稅率為2%;所購住所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依照4%徵收。
2.採購非通常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業性房產(商鋪、寫字樓、商務等),均依照4%的稅率納稅。
三、
房屋契稅不交的後果如下:
1.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房地產登記部門無法核發產權登記證書。
3.因不具有產權登記證書導致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
4.無法辦理戶口、不能再次出售。
一、
轉讓房產契稅的計稅依據
轉讓房產契稅的計稅依據有4種:
1.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2.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
4.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二、
房產契稅稅率是多少
房產契稅稅率是多少要區分下列情況:
1.自己採購通常住所,且該住所為家庭住所的,所購通常產品住所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依照1%履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折半徵收,即實踐稅率為2%;所購住所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依照4%徵收。
2.採購非通常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業性房產(商鋪、寫字樓、商務等),均依照4%的稅率納稅。
三、
房屋契稅不交後果怎麼樣
房屋契稅不交的後果如下:
1.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房地產登記部門無法核發產權登記證書。
3.因不具有產權登記證書導致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
4.無法辦理戶口、不能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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