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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工作實習報告範文七篇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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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工作實習報告範文七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工作實習報告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1


  泰井高速公路(泰和至井岡山)是319國道的組成部分,也是通往井岡山風景區的最便捷的通道。該項目建成後將縮短從泰和至井岡山茨萍的行車裡程約14公里。泰井高速起於泰和縣南溪鄉南源壠村,與贛粵高速公路昌傅至泰和段相交,途經3個縣市、泰和機場,終於井岡山市廈坪鎮,總投資22.91億元。項目建成後,原319國道仍然保留。泰和至井岡山高速公路將於6月28日奠基,今年9月中旬開工建設,20××年上半年建成通車。
  20××年6月26日,我們班乘車到泰和實習,早上6點半出發,上午11點到達,在泰和實習了3個小時,我認識到:泰和至井岡山高速公路是江西省路網規劃中的旅遊高速公路,也是通往井岡山風景區的便捷通道,全長62公里。同時建設廈坪至井岡山旅遊城茨坪鎮連接線,長22公里。泰井高速公路工程按全線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計算行車速度80公里/小時,路基寬24.5米;連接線計算行車速度40公里/小時,路基寬16米。全線共設橋樑42座,其中主線特大橋1座,大、中橋23座,涵洞218道,隧道3座,累計總長4008米,其中津洞隧道左線單洞長20xx米,是江西省迄今為止最長的公路隧道。目前,上萬名建設者克服雨水多、工期短、環保要求高、地形地質複雜等困難,科學安排施工,全面加快工程進度,力爭在20××年5月建成通車。
  實習中,負責那個路段的總工程師給我們詳細介紹了路基的壓實作用,方法,步驟及路面施工的具體措施,具體講到:氣候因素影響著路基施工的質量,不同地區應根據本地氣候特點選擇合理的施工季節。四季差別不明顯,但夏季多雨,路基填土含水量難以控制,故不是理想的施工季節。其它時間降水較少,氣溫適度,便於路基填土含水量及路基壓實度的控制。在路基施工中,如果土質不良,即使松鋪厚度適中,碾壓合乎規範,仍然很難達到壓實度標準。所以,一切路基填土都必須經過試驗。在高速公路的施工中,路基填土普遍採用粗粒土,這種土的級配良好,加之本身的性質,一般只要機械碾壓合理、松鋪厚度適中,比較容易達到規範的要求。瀝青面層由三層組成,下面層和中面層均採用粗粒式瀝青混凝土,厚各為6cm。中、下面層中的粗集料一律採用石灰岩碎石,雖料源尚可滿足,但粒形不好,針片狀含量較高。實踐證明,用鱷式軋石機不可能生產出粒形完全符合要求的集料。交通部公路二局鎮江段油麵施工中採用錘式軋石機自行加工的集料,由於粒形好,其配比設計較順利,攤鋪後的油麵質量也高出一籌。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將書本上的東西與實際相結合,又向經驗豐富的總工程師請教了很多平時不明白的問題,獲益不淺。希望以後能經常進行這樣是實習,這樣我們才能學到更多的東西。同時也體驗了工地的辛苦,天氣的酷熱。
  我們的實習雖然已經結束,我的心也在不停地跳躍著......朋友們,來吧!建築工地雖說雜亂無章,但正是這些雜亂無章合奏了一支強悍有力的交響樂,唱響祖國大地。相信祖國的建築事業明天更美好。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x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
  委託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
  委託代理人: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
  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20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20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20x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占有了合
  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
  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具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
  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
  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3


  前言:
  由於社會工作專業在我國大陸地區屬一新興專業,要想找一個完全對口的實習單位談何容易?在城市尚且如此,在農村也就更加難上加難了。今年暑假,學校又要求完成暑期實習任務,圖方便,所以我想在農村老家找一個比較適合我及適合我專業的實習崗位。經過一番打聽調查,我初步確定了村委會、村衛生院、村私人幼兒園及村裡的幾個工廠等幾個地方,我基本可以去試試。最終,結合所學專業知識及個人愛好,我決定去村衛生院比較合適,而且部分專業知識也可以應用於此。再經過與衛生院醫生幾次協商之後,醫生同意我留下來幫忙。所以,我的暑期實習生活就在這樣一番周折之後開始了!
  實習目的及意義:
  向來看病村民講解基本醫療衛生常識,使之明白養成愛護身體健康,「有病早投醫」的習慣的重要意義。向部分來就醫的病人介紹農村合作醫療對老百姓的重要性,勸說沒有加入合作醫療的病人儘早加入合作醫療。通過此次農村衛生院的實習,鍛鍊自己課堂書本知識的實際運用情況,盡己所能為病人排憂解難。
  實習單位概況:
  此衛生院是成立於XX年的一家私人衛生院,位於村裡比較熱鬧的中心十字路口處,醫生是XX年畢業醫科大學一對夫妻。衛生院醫療設備簡單,主要是治療村民常見病,如發燒、腹痛、外傷等簡單病症。衛生院有里外兩間,外屋診斷而且作為藥房賣藥,裡屋有病床兩張,可做打針輸液以及臨時住院用。
  實習內容:
  經過與衛生院醫生的協商之後,在醫生的同意允許下,我此次實習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自己上網廣泛搜羅各種醫療衛生常識,並記錄下來整理好,借村衛生院這個平台向村民宣傳講解日常基本衛生常識。藉此使村民了解學習基本衛生知識以及基本自救常識。
  (二)隨醫生出診,詳細了解病人家庭生活狀況(尤其是家庭經濟困難病人),經訪談聽取村民聲音,掌握第一手資料,收藏起來以備將來需要,有條件時可向相關部門反映事實情況。
  (三)因為在村衛生院實習,可清楚了解到來看病的村民是否加入農村合作醫療。所以,可以向參加合作醫療的病人了解他們對農村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以及他們對合作醫療制度一些意見建議。同時,結合《社會保障概論》等相關知識向沒有加入農村合作醫療的病人講解國家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給村民帶來的好處,勸說他們自願加入農村合作醫療。
  (四)照顧在衛生院臨時住院的兒童。因為有些孩子的家長白天要去田間勞作或去其它村子裡上班,孩子生病了,白天家裡無人看管就不得不在衛生院裡輸液,晚上家長回來再把孩子接回家。因為學習過《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兒童社會工作》的相關知識,再加上我本身也比較喜歡孩子,所以與在衛生院住院的孩子交流起來也比較順利。實習期間碰到照顧的幾個孩子,我都照顧的比較好,醫生、家長都比較滿意。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4


  寒假期間,我有幸來到了中國工商銀行雙流縣支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出納實習,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受益非淺。下面是我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進行的一點簡單探討。
  一、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戶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戶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已開發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二、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說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進程,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1、儲蓄存款加快增長現象下掩蓋了觸目驚心的社會財富轉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總額(本外幣全折人民幣)達6.3萬億元。我國居民儲蓄存款是呈幾何級數增長的,198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僅3073億元,1992年突破1萬億元,1994年突破2萬億元,t995年突破3萬億元,到1998年末更是達5.3萬億元,而僅僅半年,1999年6月末已達6.3萬億元。1992年以來,我國GDP增長率雖然走上了快速增長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從92年到98年,算術平均數也僅10.76%,GDP的增長與儲蓄存款增長不同步,這說明兩點,一是國民收入的分配過份向個人傾斜。二是有些個人華考|zk168收入已經不來源於國民收入,而是直接來源於國有資產的流失。
  2、稅收征管困難,偷逃稅款嚴重。納稅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稅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說,逃稅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稅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稅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持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稅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3、使我國的相關調整政策無所適從,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針對我國內需不旺、消費疲軟的狀況,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費的政策,如連續下調利率、鼓勵消費信貸、徵收儲蓄利息所得稅、增加公務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刺激教育消費等等,但這些政策實施效果很不明顯,為什麼?因為儲蓄存款記名制掩蓋了貧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機構很難對症下藥,對少部分暴富階層的人士來說(據非官方資料,這部分僅占存款人數7%的階層控制了約60%以上的儲蓄存款總額),收入只是數字的增加減少,錢對他們來說幾輩子也花不完,該有的都有了,因此他們對刺激消費的政策很麻木。
  4、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建立起來。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切經濟關係要靠信用來維繫,沒有好的信用制度,就會產生「交易冷淡」和「投資鎖定」現象,由於互不信任,交易方式會向現金交易和以貨易貨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銀行惜貸、企業惜投、個人惜借」的悲觀情緒瀰漫,造成經濟活力日益下降,宏觀調控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當然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規建設、金融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等諸多內容,但儲蓄暑期實習報告存款實名制則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5


  我實習的單位是一家網絡公司,以經營網絡產品包括各種網絡數碼耗材、電子收款機、餐飲軟體等的私營單位。雖是中小型公司,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並在全省同行業中占有主導地位。
  為了鍛鍊自己的社會交際能力,我選擇在業務部實習,經理是位年青充滿精力的和善人。在這裡不僅能學到各種本行業專業技能,而且能學習到怎樣處理好人際關係,對自己的現在和以後的發展都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挑戰。
  實習的結果也證明我的選擇是正確的。在實習的開始頭兩個星期里,我主要是熟悉產品,包括:學習各種產品的使用和簡單障礙處理、向客戶詳細介紹產品的性能和演示產品。紙上得來終覺淺,要知此事要躬行。課本上早已學過的東西,因為沒有接觸過實物,使得在剛使用機器時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感覺。
  一款收款機,看起來很簡單就是那麼幾個鍵,可要真正能熟練操作,我甚至用了比預期多一整天的時間才能真正地操作,但還不能和超市裡的營業員們比。因為這是我接觸的第一項產品,成績如此不濟,也激起了的興趣和好學的願望。
  因此在以後的操作學習中,我倍加用功,專心致志,卻也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自己操作產品、熟悉產品,還不算難的,真正要下功夫學的是怎樣向客戶全面、生動,而又要簡明、扼要、有所側重要地介紹出自己的產品。這裡面的關鍵是要會說,不僅要說對,還要說地能引起客戶的興趣,從而能成功地作成一莊生意。這也是對我一個巨大挑戰,因為我本就不善言語,就更沒有什麼說話技巧和口才了。先是自己對著機器練,再是對著同事練,然後再找經理幫忙,要他裝成顧客,我找他練,嘴皮子磨破了的時候,我也終於看到了經理臉上露出來的笑容。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里是實習業務階段,就是通俗上說的「跑業務」。「跑業務」關鍵是要「跑」,要求我們能吃苦,能堅持,有韌力。因為業務技巧有過培訓,產品自己也能瞭然於胸,但怎樣正確地向客戶表達出來,還需要師傅們實際教導。第一次接觸生人,開始正式交談,未免有些侷促、放不開,話語的表達也不是很通順、清楚、扼要,在跟著老師實際學習和模仿了幾次以後,我基本上克服了第一次的毛病,老師也說好了,並讚揚我進步很快。
  再結束了師傅「帶」的階段之後,就是自己親自獨立上場,自己表演了。這也就是最後的7個禮拜的我的工作。所說已有了臨場的經驗,但畢竟是自己一個人出場,心中仍是存有餘悸,因為我的工作主要就是向客戶介紹、推廣我們的餐飲軟體,而人家顯然是有備而來,對付的又是我這樣的初出茅廬的新人,三下五去二就把我給擺平了。沒用三句話,我就這樣輕易地敗下陣來,沒有探出一句對我以後有用的信息,一次接觸以後,我竟不知老闆是誰,有沒有分店,有多少員工,甚至沒有留下經理的聯繫方法,更可悲的事是,我竟忘了請教他的姓名。
  回到公司,經理問我出差情況,我無地自容,但也發誓一切要把這家搞定。這一次的失敗,在我寫給經理的報告中我作的深刻的反省,並向經理討教了一些實用技巧。有了第一次的不幸和失敗之後,我深知自己還很嫩,要學習和練習的東西還真得很多。因此,我在以後的實習工作中也充分認識到這一點,隨時提醒自己要學習,所以在前面整整一個禮拜的無業績之後,我終於迎來了我的第一個春天——我的第一桶金。這第一桶金就是從我第一次獨自上路時跌倒的地方撿到的。
  短短的兩個月的實習工作結束了,留給我的則是在漫長的人生路上用之不盡的財富,感謝系領導和老師給我的這次難得而寶貴的實習機會。現在回頭看走過的這似乎也是漫長的10周60天多天裡卻也留下我終身難忘的點滴,在這裡我跌倒過,被人嘲笑過,也受過污辱,但我最終是成功的,我得到的經理和老闆的好評,得到了同事的認可,也得到了他們許或是有些羨慕的眼光,因為我向他們是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的。
  雖然跑成的單子不多,利潤也不高,但我自己看到了自己的閃光點,學會了怎樣和別人溝通,也學會了體貼和團結同事,正是在這樣的工作中我才真正說是提升了自己,實現了自己的價值。當然經歷了這麼多的可以說是坎坷和辛酸之後,我也充分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和缺點,懂得要用一顆平等心、平常心去對待別人和事情,也了解和切身體會到團隊的重要,懂得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集體中,1+1>2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我學會並懂得了體諒人、愛護人、尊重人,「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實際意義。在實習工作的待人接物中處處也體現著我們的文明度,有些雖說是小節,但若沒有真正意識並做到是很難取得別人(客戶)信任的,當然那樣的話,也做成就不了什麼事了。例如遞東西好比是名片給對方時要用雙手,且要看著對方的眼睛,那才是尊重別人,也才能得到對方的認可和信任,業務才能順利地開展下去。
  通過實際的工作,切身接觸社會才懂得生活的艱辛,更懂得珍惜的重要,一分一里都來之不易,最重要的還是懂得了學習的重要性,只有不斷學習才能不斷進步:「活到老,學到老」,我們即將踏入社會的新青年、新的祖國的知識分子更要通過這次難得的實習機會,在工作中發現不足及與社會的差距,努力縮小這種差距,改變自己的知識結構,使自己真正做個對社會和國家有用的人。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6


  對於大學的第一個暑假實習,我想了很久,也做了很多的打算,但因各種原因而作罷。針對自己所學的專業,實習的首選當然是和自己專業密切相關的行業,但事非人願,當今的社會是一個競爭異常激烈的爭鬥場,想找一份和自己專業相關的職業是非常難的,更何況是暑假實習了,但為了不讓暑假的兩個月白白浪費,出去實習是必然的選擇,只是實習的地方非吾所願罷了,這也正應了那句「先就業,在擇業。」只是用在這裡並不十分精確,應改成「先實習,再擇習。」
  經過一番痛苦的尋找,終於找到了一份化肥的推銷工作,雖然和自己的專業扯不上任何關係,但至少獲得了一份實習工作。面試的時候,心裡還是很緊張的,畢竟是第一次應聘,心裡底氣不足,不知道將會被問什麼樣的問題。我的第一個問題是讓我說一下自己的優點,當時我還是滿不好意思的,把自己的優點說的太多,頗有「王婆賣瓜,自賣自誇」的味道,說的太少證明對自己不自信,我平靜了一下心情,很自信的回答到:
  第一我的表達能力不錯,適合銷售。
  第二我的責任心比較強,會認真的做好工作。
  第三我比較有親和力,有利於和人交流。
  經過一番回答之後,我的自信心也增強了不少,隨後的回答越來越流暢,在回答完所以的提問後,對於今年天自己的表現還是很滿意的。第二天,我接到公司的電話,告訴我被錄用了,聽到這個消息很是激動,我終於有了一份實習的工作,隨後我便去公司進行了簡單的崗前培訓,既然要推銷化肥,就首先要知道化肥的功效和自家化肥的優勢所在,經過一番學習,初步掌握了一些關於化肥的信息。接下來就要去實戰了,化肥銷售的主要對象是農產品經銷商,他們是在城鄉的結合帶,因為那裡才是市場,對於農村,我是不怎麼熟悉的,因為我從小就在城市裡長大,對於去農村,我是充滿了新鮮感的,但很快這種新鮮感便被現實的殘酷敲打的支離破碎。來到經銷商的所在地,我們便開始工作,六人共分為三組,一組兩人,我和同伴首先選擇了一家店面比較大的經你銷商作為突破口,因為這裡賣的化肥品種比較多,方便進行推銷。
  走進店裡,老闆立刻笑臉相迎,馬上過來詢問我們需要點什麼,當得知我們不是來買化肥,而是推銷後,老闆的臉色陰了下來,說道:「我這裡牌子很多了,不需要其他牌子的化肥了,況且我也沒聽過你們的牌子,你們走吧!」說完就把我們往外趕,此時我們臉上火辣辣的,心裡如打翻了五味瓶,儘管我們說了一通自己家化肥的好處,但那位老闆的態度沒有絲毫的好轉,反而越加的不耐煩,見此,我們只好另尋它家推銷,可是結果出奇的一致,一樣的態度,一樣的結果,一次次的碰壁,一次次的笑臉相對,忙碌了一天,費了很多的口舌,但化肥一包都沒推銷出去,這讓我的內心充滿了苦澀,深深的感受到社會的殘酷,知名品牌的化肥,人家搶者要,反之則無人問津,這就像人一樣,有能力的人供不應求,沒有能力的人只能疲於奔命的混口飯吃。實習的日子在這樣的過程中日復一日,每一日下來都飽受創傷,都對生活有了新的體會,實習了一個月,沒有推銷多少化肥,自然也就沒有賺多少錢,獲得更多的是種生活的感悟。
  這個實習是痛並快樂著的,現在回想起我找實習工作過程中的點點滴滴,心中充滿無限的感慨。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意志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與人交往的能力也與日俱增,處理事情的方法也有所完善,對生活的覺悟也進一步的提高,同時也深深的感受到生活的艱辛與不易,有收穫,但從中也看到了很多自己的不足,社會經驗還是明顯的不足,做事情還是比較稚嫩的,這些還需要在日後的生活中進行磨練。
  通過實習中我發現自己持之以恆的能力還是明顯不足的,針對這一些自己的欠缺,在以後的學習的生活中我要逐漸的克服與改進,對於自己的優點要進一步的發揚與完善,在實習中,我深深的意識到知識的重要性,人要有作為,充足的知識儲備是必須的,所以在以後的學習中更要強化自己的知識儲備,在學好自己的專業課的基礎上,博覽群書,增強自己的綜合素質,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對於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要腳踏實地的去做,總的來說,這個實習過程雖然辛苦,但也很值!

學生工作實習報告 篇7


  一、通過網絡諮詢實踐,學習進行攝入性談話,搜集諮詢者的基本資料,對諮詢者的問題有一個大概了解,進而梳理問題脈絡;諮詢中最關鍵的是對諮詢者的共情,這是建立有效、良好的諮詢關係的基礎,將對諮詢者情緒、情感的理解,以自己的語言反饋給諮詢者,以使對方感受到被關注和尊重;
  二、通過案例討論,大家表達各自的見解。不同的諮詢員對諮詢者的問題會有不同的理解,大家共同分析和討論,集思廣益,尋找諮詢者問題的關鍵點; 我從中發現自己看法的偏狹,開闊自己的思路,提升了諮詢知識水平:諮詢的焦點要轉入諮詢者身上,引導其進行思考;諮詢員要有精神分析的眼光,人文主義的心態,認知行為的方式,家庭治療的形式;
  三、通過角色扮演,我以諮詢者的身份,講述了自己在情感之中的困惑,以及成長過程中與家庭成員的情感紛紛問題;一方面,通過「空椅」對話,我宣洩了積壓在心中許久的負性情感;另一方面,督導與諮詢成員們給予我很多鼓勵的話語,令我認識到自己存在的思維、行為模式,探尋自己身上的長處,挖掘自身潛能。
  案例討論、角色扮演的方式,讓我們對諮詢員的坐姿,表情,詢問的語氣,共情的態度等方面得到了實際訓練。
  一個月的實習期很短暫,我在一些方面上存在著不足:在網絡諮詢中,與諮詢者的共情不足,過早的加入自己的價值觀判斷,沒有以一個中立態度對待諮詢的問題;自信心不足,角色扮演中不敢擔當諮詢員的角色,總是擔心自己的能力無法勝任;在共情訓練中,自己表露的是焦慮,擔憂的情感,沒能達到滿意的效果;實習期間,由於自己還忙於其它事務,無法靜下來認真於心理諮詢,沒有自己的個案與大家共同討論。
  在紅楓的實習,可以說是既有收穫也有遺憾,但總的來說,收穫是較多的。
  此次實習中,有幸得到劉鳳琴老師的督導,每當在諮詢中遇到困惑時,劉老師總能耐心地指導我們,給予我們啟發;劉老師有多年豐富的心理諮詢經驗,對心理諮詢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她用通俗的語言講述心理諮詢方法,直觀明白,不是僵化的理論,更令人易於理解和消化。劉老師開朗、樂觀個性,親熱、包容的態度,敢於挑戰困難的作風,令人留下深化印象。
  諮詢室里直爽的蘆老師,溫順的夏老師,一直在認真、辛苦地工作,她們那種強烈的工作責任感,積極進取的精神,值得我學習。
  在實習中,我結交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穩重的王芳,有潛力的瑤瑤、平和的牛牛、陽光的張愛、熱心腸的賈選紅、強勢能幹的慧娟、斯文的竹子等。通過與她們交流對心理諮詢的觀念、看法,分享心得體會,使我得到很多的啟發,從中我能感受到諮詢員團隊的溫馨和快樂。她們身上都散發著一種光芒,無論是顯露的,還是含蓄的,都是一種助人自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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