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多簽訂二十年,一般勞動合同的期限是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約定,雙方在訂立過程中還可以對勞動報酬,工作崗位,福利待遇進行協商。
一、
二、
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包括以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採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情形如下: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
引用法條
一、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多簽訂幾年
二、
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包括以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採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情形如下: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多久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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