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辦公證為什麼要收費?其標準如何?

2023年08月05日

- txt下載


《公證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務,應當按規定收費。」這是我國實行公徵收費制度的法律依據。公證機關為當事人辦理公證事務,徵收公證費用,是世界各國的通例,我國也不例外。實行公證收費制度,可以減少國家不合理的開支,減輕人民不合理的負擔。這是因為公證機關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從接受申請、調查到製作公證文書需要很多費用,加上公證處的辦公費,這樣所需的費用就更多了。如果這些費用都由國家財政開支,是不合理的;因為辦公證的只是一部分人和單位。不能把為一部分人和單位利益支出的費用,轉嫁給全民負擔。當事人在辦理公證後得到一定的利益,在辦證時負擔一定的費用是合情合理的。司法部、財政部於1981年2月13日發布了《公證費收費暫行規定》及《公證費收費標準表》,1983年7月4日,司法部、財政部對《公證費收費暫行規定》進行了修改、補充,1988年2月11日。司法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聯合下發了新的《公證費收費規定》和《公證費收費標準表》,其標準如下:
一、按件收費。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委託書、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未受過或受過刑事處分;證明印鑑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文本與原文本相符;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證明勞務合同,證明遺贈、贈與我國政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財產;證明商標註冊等,均按件收取公證費。具體費用5元、10元、50元不等。二、按比例收費。證明股票或證明房屋轉讓、買賣;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證明財產繼承與贈與等,均按價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公證費,標準為千分之三、千分之一、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等。如果當事人是以繼承同一宗域外財產為目的而要求辦理親屬關係、出生、死亡等多項公證的,只按財產繼承的標準收一次費;疑難複雜的證明,可酌情增收,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三、在一定幅度內按件收費。經濟合同公徵收費標港按規定的總額分為七個檔次,每件收費從十元至三千元不等。證明招標、拍賣、開獎;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起草、修改合同文本、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等,都規定了一定的幅度按件收取,最低為三元。最高為二百元。四、按年度收費。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按年計收。保管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件收五至十元;五、比照收費;《公證費收費標準》未直接規定具核計收數額的,可以比照類似公證事項的收費標準或其他部門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如翻譯費就可以參照文化部制定的翻譯費標準收取。六、加倍收費。對辦理公證申請的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以及外國、港澳台地區註冊的法人的收費標準,按照國內的收費標準加收一倍數額的公證費;應說明的是:以上公徵收費標準是1988年制定的,如果今後有新的規定,則應按新規定的公證收費標準執行。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