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用計騙取並撕毀欠條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

2023年08月08日

- txt下載

用計騙取並撕毀欠條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
張x和趙x合夥承包了一建築工程,2008年工程結算後經雙方清算,趙*智應付給張x工程款23萬元,但因手頭拮据便向張明楷出具23萬元欠條一張,之後張明楷多次催要無果。2010年的一天趙x電話叫張x帶上欠條到其家中取款,張x到後,趙x說:「錢已經取回來了,你把欠條給我,我給你拿錢。」張x遂將欠條給了趙x,趙x拿到欠條後將其撕毀並說:「你沒有欠條了,我就沒有欠你的錢」。張x見狀即與趙x爭吵並廝打在一起,因無果張x遂尋求法律解決。
行為人構成何種犯罪
本文認為趙x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趙x銷毀的僅僅是代表債權的證據,欠條本身不具有財產性利益,也不可能成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二人的債權債務關係沒有因欠條的損毀而消失,故趙x與張x之間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不夠成刑事犯罪。
本案中,趙x採取欺騙手段,謊稱還款,騙取張x的信任,使張x自願將欠條交出,然後銷毀,以達到占有欠款的目的,趙x的行為似與詐騙罪的構成有些吻合。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就本案而言,如果趙x的行為要構成詐騙罪(既遂),應符合以下構造:趙x實施欺騙行為(如聲稱已償還債務或沒有借款)——被害人產生認識錯誤(如誤認為趙x已還債)——被害人不要求趙x償還債務(處分行為)——趙x不必還債(獲得財產性利益)——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原有的債權沒有實現)。而本案中趙x所騙得的是一張欠條,欠條能否成為本罪的犯罪對象是關鍵。
眾所周知,欠條本身價值並不大,它只是債權債務關係可能存在的單純證明性文書,表現為實現債權的證據價值,不屬於財物。詐騙罪的對象既包括財務,還包括財產性利益,欠條能否代表財產性利益呢財產性利益的內容必須是財產權本身,只有在行為人取得財產性利益的同時導致他人遭受財產損失的,才能認定該利益為財產性利益,欠條本身不具有這種性質。因為欠條只表明了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有一種合法的民事合同關係,趙x騙取欠條,並不意味著他取得了債權或張x喪失了債權,換言之,趙x取得欠條並撕毀之後,被害人與趙x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依然存在。實踐中,沒有欠條或欠條滅失,而債權人結合其他證據能夠主張權利或債務人自願履行債務的情況,也是大量存在的,可見,欠條只是民事訴訟中的證據之一。既然趙x撕毀欠條的行為並沒有直接取得債權,也沒有使被害人喪失債權,就不能認定其取得了財產性利益,故欠條不代表財產性利益,也就不能成為詐騙罪的對象,再者張x只是受騙將欠條給了趙x,並不代表承認趙x歸還了欠款,也就不存在詐騙罪中被害人基於認識錯誤的處分財產,所以本案不構成詐騙罪。
誠然,趙x撕毀欠條,毀滅代表張明楷債權的有利證據,無疑會使被害人陷入喪失財產的嚴重危險,可張x在有其他間接證據證明與趙x的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後,對趙x撕毀欠條的賴賬行為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實現自己的債權。但當張x所持的欠條是他與趙x之間債務關係的唯一憑證時,趙x的行為具有明顯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故意以欺騙的方式取得並消滅債務關係憑證,以實現非法占有,且情節嚴重,即趙x的行為直接阻礙了張x的司法救濟,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事違法性,好像可作為犯罪論處。但我國刑法實行的是罪刑法定原則,上述行為因無明文規定,則也當然不能認定構成具體犯罪。
撕毀借條原件是否犯罪
故意撕毀欠條涉嫌觸犯故意破壞財產罪,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該人的刑事責任。一般而言,作為債權人應妥善保管好欠條,一旦發生類似情況,應立即報警。一經查實,行為人將受到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當時有及時報警,有警方的相關記錄,並且有一份欠條複印件或者能夠還原被撕毀的欠條,即使對方不構成犯罪,也可以起訴追償。
結合上述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案例我們可以清楚知道,用計撕毀借條有明顯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故意以欺騙的方式取得並消滅債務關係憑證,以實現非法占有,且情節嚴重,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處罰,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諮詢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