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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使用權轉讓協議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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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使用權轉讓協議(精選3篇)

軟體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


  軟體使用權轉讓協議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軟體著作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軟體的名稱及版本號:
  軟體全稱:
  軟體簡稱:
  軟體版本: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不再擁有該軟體的著作權;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該軟體的全部原始碼及其他相關文檔;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該軟體相關的技術支持;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與該軟體相關的技術細節;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擁有該軟體的著作權;
  2.乙方有義務在該軟體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斷完善、升級該產品;
  四、共同條款:
  1.甲方同意將該軟體的著作權的各項權利無償並且無地域限制地轉讓給乙方;
  2.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3款、第4款之約定,甲方必須向乙方賠償乙方在該軟體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2款之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向乙方無償索回該軟體的著作權。
  五、其他:
  1.本合同以甲乙雙方全部簽字之日為開始生效之日期;
  2.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決。
  3.本協議共壹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

軟體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同面房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門面房轉讓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的權利及義務。
  二、經甲乙雙方協議,轉讓費為 ,共 ,合計人民幣
  三、甲方將房屋使用權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房屋過戶後,乙方應向甲方交門頭押金和保證金(以市場票據為準)。來過戶前乙方無需交此費用。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房屋轉讓後,甲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門面房使用權交付乙方。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再進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軟體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3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所有權: ((以下簡稱丙方)
  鑑證方: (以下簡稱丁方〕
  乙方根據企業興辦發展的需要,甲、丙、丁方為支持乙方企業發展,將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使用權、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林業用地永久轉讓給乙方,經共同協商,現就有關轉讓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地點及面積:詳見附表。 村
  1、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2、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以上合計 畝,界址以土地林權證界址為準,(按國家測繪標準實地測量面積為準)。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小,則甲方退差價給乙方;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大,則乙方補差價給甲方。合同簽訂以後,林地面積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 轉讓時間:長期。
  三、 轉讓價格:
  該宗地面積 畝,每畝 元,轉讓金額合計為 元。鑒於該土地已轉讓出去,資金已分配給農戶無法收回,考慮到原受讓方已付出資金5萬元,經協商,現受讓方 公司同意另外付5萬元用於處置此矛盾,相應為保障現受讓方利益,轉讓時間為長期。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支付轉讓金額的10%,界址挖清無異議時再支付30%,待甲方將林權證流轉給乙方之日再將餘款付清。甲、丙、丁方應將所有轉讓山主戶名列成花名冊,包含山地面積、金額、林權證編號、戶主住址及聯繫電話等,付款時所有轉讓山主必須簽字或蓋章(按印),並將所轉讓山主身份證複印件與付款花名冊一同交給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確定之使用權,並未對該土地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包 括未將該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權屬清晰,沒有任何土地糾紛。
  ②非為已確定為生態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尋求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並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林地燒荒、放牧、採礦、挖土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行為.
  3、甲、丙、丁方應配合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站,積極協調對林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護林防火、防盜伐、防盜竊、山林糾紛和林區治安等工一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丙、丁方協助乙方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甲、丙、丁方將轉讓林地範圍內外的必經道路提供給乙方長期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開或拓寬運輸道路時,所開的路或所拓寬的運輸道路在甲、丙、丁方轄區範圍內的,甲、丙、丁方應負責做好疏導工作,保證該路開通或拓寬。在開路或擴路過程中,涉及到甲方轄區內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為乙方長期無償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協助辦妥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及邊界確認工作。
  7、在合同經甲、乙、丙、丁各方統一簽字後,由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變更登記手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8、甲方和丙、丁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當地農民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係,解決乙方與當地農民的矛盾和其他糾紛,爭取上級優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業做大做強。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乙方獲得各項稅費減免優惠。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山地後,享有充分自主權,有權對土地進行各種項目的開發利用,包括養殖、種植、科研、實驗、現代農業休閒、旅遊設施等一切開發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損失由損失造成方加倍賠償。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天內自行處理轉讓土地內地上附著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視為甲方放棄,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均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許乙方在受讓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包含工作辦公房、職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閒型建築物等。
  2、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轉讓土地方及當地農民就業,但就業人員必須服從企業安排,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經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租賃或部分轉、租賃,或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4、乙方可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對土地進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閒山莊、築壩、挖池塘、坡地種植物或莊稼等各種活動.
  5、在甲方對本林地的使用權、所有權到期後,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部歸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許,甲、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歸乙方享有,並辦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6、合同簽訂滿60天後,轉讓地內的林木、地上附著物、設施設備、水池、建築物及其他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七、相關事宜
  1、甲方所受讓範圍內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與甲、丙方一次性轉讓成功並支付了該外地插花山的轉讓金給甲方,如發生爭議、矛盾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補償解決該插花山,如甲方處理不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甲、丙、丁方允許並保障乙方能自由、無償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國家政策性變動需建基礎設施而徵購乙方已受讓範圍內的土地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林地上固定設施的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等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與征地單位解決轉讓金及補償等問題。
  (3)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被徵用的受讓土地內苗木、設施設備、建築物、土地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
  (4)在乙方未與征地單位協商好徵用的受讓土地內的經濟作物、地上附著物、土地、固定設施、設備、建築物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與徵用土地的單位簽訂征地協議,否則視為違約、無效。
  (5)如果被國家徵用林地面積較大而嚴重影響乙方規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轄範圍再轉讓林地給乙方。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共同簽章(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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