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出現了房屋質量問題應該如何維權

2023年10月16日

- txt下載

1、房屋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知,經專業機構核驗,確係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導致消費者無法居住的,消費者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質量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此種情況和上述情況相似,由於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什麼情況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因此,消費者可以委託專業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消費者即可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3、一般質量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很多消費者在入住房屋後,會發現廚房漏水、牆壁裂縫等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
此時,只要在保修期內,消費者都可以要求出賣人即開發商承擔修復的責任。如果保修期已過,業主可以在物業公司的協助下申請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但維修對象僅限於住宅的共用部分或者共用設施。

如何檢測房屋質量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設部門的質檢站,房屋交付使用後一年內房屋質量鑑定可以找當地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房屋質量問題包括牆面脫落、屋面漏雨、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等,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內上下水滴漏、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暖氣不熱、漏氣,電器、電線、照明燈具墜落,室內放射性氡、甲醛、氨、苯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超標等等。
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在建築材料、設備使用或施工操作規程上達不到法定質量標準,是目前常見也容易引發糾紛的問題。如果質量問題通過修復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實踐中情況是複雜的,一般做法是由當地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論進行確認。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