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考專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因為與大學錄取直接掛鈎,所以被稱為小高考,很多大學也對小高考成績有所要求。另外,一些高校的自主招生考試也被稱為小高考。考試對象為高中二年級的學生。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要求,自行確定報考科目。考試成績將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設置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7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學業水平測試計分規則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設置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7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學業水平測試計分規則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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