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醫療事故訴訟怎麼提起

2023年11月01日

- txt下載


一、醫療事故訴訟怎麼提起


第一、基本事項:
1、案由的選擇
患方可以選擇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醫方只能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2、受理條件


(1)有醫患關係;(2)醫療行為違法、違規;(3)患者有損害後果;(4)醫療違法、違規行為與患者的損害後果之間有之間因果關係;(5)患者有經濟損失;(6)在訴訟時效內。
3、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及證據
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申請單,醫藥費清單,注射證明,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公信證據除外)。
第二、一審程序
1、管轄法院
患方如提起醫療侵權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之訴,由醫療機構所在地法院管轄。
醫方如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之訴,可選擇患方所在地或醫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證據保全
為防止醫療機構偽造、隱匿、篡改、銷毀病史或者防止屍體、檢驗標本等滅失或為了查閱和複製涉案證據,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律師應當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證據保全和調取申請。
3、證據交換與質證
⑴審查病史資料是否完整;⑵審查病史資料書寫是否符合《病史書寫規則》;⑶決定是否申請司法文檢鑑定;⑷確定是否存在鑑定不能的情形。
4、行為能力鑑定
對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處於神志不清的醫患糾紛案件,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律師應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行為能力司法鑑定申請,並提供相關的鑑定材料。
5、司法文檢鑑定
病史資料或其他證據有偽造、塗改、添加或其它違反《病史書寫規則》的,律師應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檢鑑定申請。文檢鑑定項目一般包括:簽名筆跡鑑定、是否連續書寫筆跡鑑定、添加、篡、塗改筆跡鑑定等。
6、法院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涉及醫療事故爭議的醫患糾紛案件,法院一般委託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對首次鑑定書不服的,律師應當協助當事人在收到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再次鑑定申請。首次、再次鑑定意見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師可以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對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鑑定意見進行補充鑑定。與訴前當事人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相比,法院委託鑑定能夠及時發現檢材上的問題等。
第三、二審程序


1、提起理由


(1)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服;
(2)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
(3)認為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如為給予當事人充分的鑑定權利;
(4)其他理由。


2、提起時間


(1)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
(2)不服一審裁定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
3、庭審要點
必須以一審認定的事實及判決理由為切入點,以二審觀點為重點,尋求突破。


二、醫療事故的含義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


三、醫療事故是否可以直接起訴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並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說,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並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