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承包建築工程如何納稅的
個人承包工程時,工程承包人自行到稅務去開工程勞務費發票,繳納增值稅,稅率是3%。具體稅種:
1.增值稅,稅率3%。
2.城建稅,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繳納。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定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費附加,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2%繳納;
5.水利基金,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1%繳納;
6.印花稅,按租賃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收取。
7.個人所得稅(稅率1%-2%,各地稍有差別)。
二、建築工程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如何
發包人的主要義務
1.發包方為按期施工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發包人除按規定向對方交付施工圖和有關施工的技術資料外。要做好土地徵用、房屋拆遷{障礙物拆除和領取建築許可證等工作。
2.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築材料和設備。
3.及時進行單項工作和全部工程的驗收工作。
承包人的主要義務
1.按雙方商定的分工,做好建築材料、設備和構件的採購、供應和保管工作。
2.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3.接受對方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的監督。
4.按期完成建設工程,提出竣工驗收資料及竣工圖,及時向對方交付。
5.依據合同在一定期限內負責保修。地點的一方稱為承運人,支付票款或運輸費用的一方為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運輸合同分為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
三、個人合夥承包工程施工是否違法
提醒您,承包工程要具有相應的資質,而個人是不具有承包資質的,所以個人合夥承包工程,一般是違法的,承包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十三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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