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後的申訴的流程是醫患雙方可在收到鑑定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鑑定機構申請重新鑑定或向法院起訴。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
一、
醫療事故後的申訴應該如下進行:
若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醫患雙方均可在接到鑑定報告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病員方面不服鑑定結論或處理,應訴對象為當事的醫療單位,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一般不作應訴對象。
當事的醫療單位和醫務人員不服鑑定結論,應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不服理由,儘量通過行政手段解決。如對行政意見不服,可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訴解決,或向法院起訴。
二、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包括內容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住址;
2.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同上;
3.訴訟請求:包括賠償金額、支付方式、訴訟費用支付方;
4.寫明事實與理由;
5.寫明具狀人,日期。
一、
醫療事故後的申訴應該如何進行
醫療事故後的申訴應該如下進行:
若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醫患雙方均可在接到鑑定報告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病員方面不服鑑定結論或處理,應訴對象為當事的醫療單位,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一般不作應訴對象。
當事的醫療單位和醫務人員不服鑑定結論,應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不服理由,儘量通過行政手段解決。如對行政意見不服,可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訴解決,或向法院起訴。
二、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包括什麼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包括內容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
醫療事故民事上訴狀怎麼寫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住址;
2.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同上;
3.訴訟請求:包括賠償金額、支付方式、訴訟費用支付方;
4.寫明事實與理由;
5.寫明具狀人,日期。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