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戶口的辦理流程是父母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等材料去當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兒出生之後其父母應當在一個月內為孩子上戶口。
一、
小孩戶口如下辦理:
1.寶寶出生後,先要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好父母及寶寶的相關信息:名字、單位、身份證號碼、寶寶出生日期、性別等,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辦登記蓋章。
2.帶著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蓋過章的生育服務證以及寶寶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到寶寶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
3.在派出所填寫戶口申請單,交納一定的手續費,寶寶的大名就出現在戶口本上了。
二、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三、
戶口上的名字還能改。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引用法條
一、
小孩戶口怎麼辦理
小孩戶口如下辦理:
1.寶寶出生後,先要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好父母及寶寶的相關信息:名字、單位、身份證號碼、寶寶出生日期、性別等,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辦登記蓋章。
2.帶著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蓋過章的生育服務證以及寶寶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到寶寶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
3.在派出所填寫戶口申請單,交納一定的手續費,寶寶的大名就出現在戶口本上了。
二、
出生孩子上戶口的期限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三、
戶口上的名字還能改嗎
戶口上的名字還能改。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一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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