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打醫療官司需要準備的證據有患方的身份證明,病歷資料複印件,患者的誤工證明,相關費用單據等。醫療事故賠償糾紛的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當事人交納有困難的,可申請緩交。
一、
患者打醫療官司需要準備以下證據: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2.病歷資料複印件;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
5.其他證據;
6.如患者委託律師代理醫療糾紛,則提交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註明代理權限。
二、
醫療糾紛案件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三、
醫療事故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引用法條
一、
患者打醫療官司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患者打醫療官司需要準備以下證據: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2.病歷資料複印件;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
5.其他證據;
6.如患者委託律師代理醫療糾紛,則提交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並註明代理權限。
二、
醫療事故賠償糾紛的訴訟費誰承擔
醫療糾紛案件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三、
醫療事故的賠償項目
醫療事故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引用法條
-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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