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識別醫療機構的醫療過失問題,要看醫醫療機構是否存在法律規定的要件。如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行為上存在過失,該行為造成了患者損害等。醫療過失行為要賠償患者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一、
按照如下要件準確識別醫療機構的醫療過失問題:
1.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律;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行為上存在主觀過失或者客觀過失;
3.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的情形】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
醫療過失行為的訴訟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條
一、
如何準確識別醫療機構的醫療過失問題
按照如下要件準確識別醫療機構的醫療過失問題:
1.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律;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行為上存在主觀過失或者客觀過失;
3.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的情形】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二、
醫療過失行為的賠償項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
醫療過失行為的訴訟時效
醫療過失行為的訴訟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條
-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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