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質押債權轉讓協議書的方法是需要寫清楚當事人雙方的身份信息,然後再協議中寫明借款金額、違約責任等內容。債權轉讓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可以在3年的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
一、
簽質押債權轉讓協議書的方法如下:
1.開頭需要寫好當事人雙方的信息;
2.中間的內容為借款金額、質押物具體信息以及違約責任;
3.最後雙方簽名蓋章附上日期。
司法實踐中,債權轉讓的具體流程為:
1.確定債權是否滿足可轉讓的條件。因合同性質、雙方當時約定權利、法律規定的某些債權是不可轉讓的,當事人在決定轉讓債權時,要確定債權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2.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債權轉讓相關條件達成一致意見,並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3.債權轉讓人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只有實際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書後,債權轉讓才對其發生效力。
4.辦理相關的批准、登記等手續。有些債權轉讓行為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
二、
債權轉讓的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因為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所以因債權轉讓發生了糾紛的,債權人向法院主張債權請求權的,從債務約定履行期限屆滿後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1.該債權屬於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2.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3.如果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引用法條
一、
怎麼簽質押債權轉讓協議書
簽質押債權轉讓協議書的方法如下:
1.開頭需要寫好當事人雙方的信息;
2.中間的內容為借款金額、質押物具體信息以及違約責任;
3.最後雙方簽名蓋章附上日期。
司法實踐中,債權轉讓的具體流程為:
1.確定債權是否滿足可轉讓的條件。因合同性質、雙方當時約定權利、法律規定的某些債權是不可轉讓的,當事人在決定轉讓債權時,要確定債權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2.債權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債權轉讓相關條件達成一致意見,並就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3.債權轉讓人發出債權轉讓通知書。債務人只有實際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書後,債權轉讓才對其發生效力。
4.辦理相關的批准、登記等手續。有些債權轉讓行為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
二、
債權轉讓有糾紛的訴訟時效
債權轉讓的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因為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所以因債權轉讓發生了糾紛的,債權人向法院主張債權請求權的,從債務約定履行期限屆滿後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債權轉讓協議有哪些無效的情形
1.該債權屬於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2.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
3.如果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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