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施工方不配合進行工程竣工驗收,能要求索償嗎

2023年07月29日

- txt下載

施工方不配合進行工程竣工驗收能要求索償嗎
按照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是建築工程驗收的組織單位,當施工方提交驗收報告後,建設單位不組織工程驗收的,就要承擔相應的不利責任。因為通常來說,只要竣工驗收完畢的,建設單位才會將相應的工程款支付給施工方,未經竣工驗收的,建設單位可不支付工程款。因而,甚少施工方會不配合進行竣工驗收。
只是生活中,建設單位由於急於驗收建築工程等各種原因,會要求施工方配合驗收的,但是施工方由於各種原因或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有時會不配合建設單位進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從而給建設單位造成了損失。此時,施工方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在法律明確規定。但要是施工當不配合竣工驗收的,建設單位可要求賠償。
1、施工方是有配合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義務。如果建築工程合同中,明確要求施工方配合建設單位驗收工作的,那麼施工方就有義務配合,如果不配合驗收的,建設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施工方賠償損失。
2、若建築工程合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施工方法協助驗收通知,闡明厲害關係。在通知約定的合理時間後,施工方依然未予以配合的,發包人應當及時收集相應證據資料,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追償。
3、退一步來說,即便施工方在工程竣工後仍找藉口不配合驗收的,那麼工期到後,施工方仍沒有配合驗收的,實則就表示建築工程尚未完全,施工方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建設單位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要求賠償。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