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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研究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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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勞動力轉移呈現明顯的階段性特點
改革開放以前,山東農村勞動力轉移受制於人民公社體制和城鄉隔離體制因素的約束。轉移波動較大,但總量小,轉移渠道較窄。改革開放以後,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社會經濟得到較快發展,農村勞動力轉移以較大規模、較快速度進行,並呈現明顯的階段性特點。這個時期大致上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1979年―1988年間,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農業剩餘勞動力在量湧現出來,開始向非農產業、城市轉移。
這一時期,我省農村勞動力由1978年的2555.3萬人增加到1988年的3227.05萬人,年均增加67萬人,年均增長2.4%。其中,非農產業勞動力由245.5萬人增加到1988年的830.1萬人,年均增加58.5萬人,年均增長30.4%。非農產業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的比重由1978年9.61%上升到1988年的25.72%。這是繼1985年的「大躍進」以後的又一次農業剩餘勞動力大規模向非農產業轉移。所不同的是,這次轉移是在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和剩餘農產品供給增長基礎上的轉移,是農村鄉鎮企業大發展,對農業剩餘勞動力形成巨大拉力的作用下發生的。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以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
我省農村勞動力構成 單位:萬人
年份
農村勞動力
農業勞動力
比重%
非農業勞動力
比重%

1978
2555.27
2309.81
90.39
245.46
9.61

1985
3010.32
2365.65
78.58
644.67
21.24

1988
3227.05
2396.97
74.28
830.08
25.72

1990
3348.29
2507.93
74.90
840.36
25.10

1991
3497.11
2647.19
75.70
849.92
24.30

1992
3532.95
3627.39
74.37
905.56
25.63

1995
3572.53
2502.18
70.04
1070.35
29.96

1996
3565.01
2475.10
69.43
1089.91
30.57

1997
3588.65
2497.54
69.60
1091.11
30.40

1998
3595.83
2487.00
69.16
1108.83
30.84

1999
3619.51
2474.13
68.36
1145.38
31.64

2000
3639.63
3462.62
67.66
1177.01
32.34

2、1989―1991年繼我國經濟上一階段的大發展之後,進入治理整頓的新階段,受經濟周期波動的影響,部分已轉移的農業剩餘勞動力向農業回流。
這一時期,國家進行了為期三年的治理整頓,一部分鄉鎮企業關、並、轉,城鎮也對進城務工農民進行了一定的清理,一些轉移到非農產業、城市的農村勞動力不返回農業。1989、1990、1991年,非農產業勞動力分別為829.2萬人、840.36萬人、849.92萬人。1991年比1988年只增加21萬人,年均增長0.76%。而農業勞動力卻增加了204萬人,年均增長10.41%。三年間,農業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比例不僅沒有降低,反而有所回升,比1998年又提高了1.42個百分點。
3、1992年以來,農業剩餘勞動力進入了一個全方位大規模轉移的新階段。1992年以後,市場經目標確立,改進程加快,我國經濟開始進入又一個高速增長期限,農村勞動力轉移重新進入快速轉移階段。表現為跨地區、跨行業、跨產業大規模而又持續的轉移和流動,並呈現多元化的就業結構。
這一時期,農業勞動力由1991年的2647萬人降低到1995年的2502.18萬人,所占份這70.04%。非農產業勞動力由1991年的831.92萬人上升到1995年的1070.35萬人,所占份額達到29.96%,年均轉移速度為6.5%。
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以後,我省政府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明顯降低。農業勞動力由1996年的2475萬人降到2000年的2463萬人,所占份額下降到67.66%。非農產業勞動力由1996年的1090萬人上升到2000年的1177萬人,所占份額為32.24%,年遞增速度為1.9%,比上一階段下降4.6個百分點。這說明目前經濟發展情況下,農村勞動力就業空間很難再拓寬,一些找到適宜勞動崗位的勞動力也逐漸穩定下來,進入就業基本穩定階段。而且由於城鄉隔離體制等因素影響著勞動力的轉移,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我省作為一個人口大省、經濟大省,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仍將以鐘擺式流動作為基本形式。
2000年我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呈現出新的特徵
1、農村勞動力在轉移過程中返回的比重逐年降低,而且轉移勞動力仍以男性人口、輕壯勞動力為主。近幾年,農村勞動力在轉移過程中返回的比重逐年降低,由1997年的3.5%下降為2000年的0.9%,如果扣除返回到本地仍然從事二、三產業部分,返回勞動力的比重則更低。返回的比例降低,說明轉移勞動力的目的性增強,穩定性提高。從轉移勞動力的性別來看,在地域性流動中,男性人口是地域流動的主流。在2000年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男勞動力所占比重達65.8%。從流動人口的年齡來看,輕壯年勞動力是生力軍。18歲以下的比重為3.5%,18-40 歲的比重為72.1%,40歲以上的比重為24.4%。
2、從產業流動來看,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行業集中在勞動密集型行業、生產建設第一線和低層次的商業服務業。在2000年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轉移到第二產業的占46.6%(525萬人),轉移到第三產業的為51.4%(580萬人),到異地仍然從事第一產業的勞動所占比重為2.0%。
3、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以省內轉移就業為主,城鎮吸納轉移勞動力比重上升。2000年農村勞動力在本省內轉移就業的比重達到93.2%。其中,轉移到鄉外縣內的占23.9%;縣外省內的占12.7%。跨省轉移的占6.8%,轉向外省的勞動力也以就近轉移為主,就近轉移的背後有經濟成本在起作用。
城鎮吸納轉移勞動力的比重上升。2000年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轉向省會城市的占3.3%(35萬人);轉向地級市的占8%(85萬人);轉移到縣城的占17.8%(187萬人);轉移建制鎮的比重為26.7%(280萬人),小城鎮吸納勞動力的優勢在逐步體現。
4、地理位置和經濟發達程度的不同,轉移速度有明顯差別。2000年我省平原地區轉移農村勞動力占其勞動力總數的比重為20.4%,丘陵地區的比重為26.3%,山區的比重為24.6%。從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走向來看,我國東部地區仍是轉移勢點。在2000年我省農村剩餘勞動力轉向省外人群中,轉向東部地區的比重為97.6%;轉向中部地區的比重為1.9%;轉向西部地區的比重為0.3%。
5、農村勞動力轉移存在明顯的兼業性和間隔性。這裡以農村從業人員為對象,將其劃為四類:純農業勞動者,以農為主兼業勞動者,非農兼業勞動者,純非農勞動者。從農普資料看,以上四類各業比重已分別占58.42%、21.98%、13.4%、6.18%。從數字看出,農業戶為提高經濟收入增強積累能力而兼營其他職業;顯而易見,非農兼業良為了職業的保障安全感而兼營農業勞動。兼業性還體現在勞動力轉移存在一定的間隔性。今年外出,而明年可能不外出;農閒外出,農忙回鄉。
6、農民外出就業仍依託傳統血緣、地緣、人際關係網絡為主。據調查,2000年農村剩餘勞動力通過政府或有關部門有組織轉移的占27.8%(約300萬人),比例仍然偏低,即使加上約三分之一通過親友價紹方式進行轉移的以外,以自發方式盲目轉移的比重仍在40%以上。目前農民外出就業以依託傳統血緣、地緩、人際關係網絡為主。在轉移方式上仍存在著相當程度的盲目性。
7、轉移勞動力相對文化素質較高,且多轉向發達地區。2000年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文盲或半文盲目的占0.7%,比上年低0.2個百分點;小學文化程度占9.4%,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3%,比上年上升3.5個百分點;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已經達到27%,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占34.8%。在轉向省外的勞動力中,轉向東部地區勞動力的文化程度高於轉向落後地區的勞動力。2000年轉向東部的勞動力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9.7%,轉向中部的占24.7%,轉向西部占3.9%。
農村剩餘勞動力測算及2010、2020年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設想
一、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測算
農村勞動力總量。從2000年我省農村轉移勞動力抽樣調查看,4200家農戶和780個調查村的農戶戶均勞動力為2.1-2.5人(1996年的農業普查戶均勞動力為2.7人),以此推算全省農村勞動力總數為4200-4500萬人。根據各種數據對此分析,我省農村實際勞動力總數應在4200萬人左右。
農村已轉移勞動力(主要是非農產業勞動力)。據抽樣調查推算,2000年我省農村轉移勞動力在1100-1200萬人之間。
農業實際需要勞動力人數。據測算,2000年我省種植業約需要勞動力990-1150萬人,林牧漁業約需要勞動力為300萬人,這樣,農業實際需要勞動力在1400萬人左右。
農村相對剩餘勞動力(即農業中的隱性或不充分就業的相對剩餘量)。農村相對剩餘勞動力=農村勞動力總數-農業實際需要勞動力-已轉移的勞動力。這樣,按上述方法計算的農村相對剩餘勞動力2000年約為1600萬人。另據抽樣調查,2000年我省農村勞動力中半勞動力(不足勞動年齡和超勞動年齡從業人員)約1000萬人,其中900萬人滯留在農業。若扣除這900萬半勞力,農村相對剩餘勞動力實際在700萬人左右。
未來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的壓力,不僅來自目前剩餘勞動力的存量和今後自然增量。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農業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業生產的規模、集約化水平將不斷提高,每個勞動力負擔耕地係數在逐步加大,農村剩餘勞動力將越來越多。如果把現有的和今後新增的農村剩餘勞動都包括在內,並以實現農村勞動力的充分就業為目標的話,到2010年前我省需安置的農村剩餘勞動力約在1000萬人,平均每年約100萬人。
二、農村勞動力需求及轉移前景分析
1、勞動力需求
21世紀前十年我省農村勞動力的剩餘狀況能否緩解,將直接取決於農業、非農產業以及城鎮今後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吸納能力。簡要分析如下:
農業:1978-1991年,我省農業勞動力凈增337萬人,年均增長1.05%。而世界銀行專家對中國農業勞動力的研究則認為,農業就業的實際增長可能被誇大了。他們對1978-1989年我國農業勞動力的實際增長率估計結果表明,1978-1984年期間農業勞動力需求並沒有明顯的增長;考慮到勞動效率和生產率的提高,90年代農業實際就業也不會增長,或至多不會超過5%。從我省看,農業勞動力從1985年開始下降,到1988年又大幅開始回升,1991年到達高峰,1992年開始又一直下降。2000年農業勞動力比1991年減少6.9%。我省農業部門的勞動密集程度已很高,農業生產部門又滯留了相當數量的剩餘勞動力,可以認為,今後我省農業就業的總量很難再增長。
鄉鎮企業:今年後鄉鎮企業就業的增長速度將直接取決於鄉鎮企業產出增長速度及就業/產出彈性係數的大小。據測算,1985-1992年,我國鄉鎮企業的就業/產出彈性係數為0.39,我省1992-2000年鄉鎮外地業就業/產出彈性係數為0.24,如果2010年前鄉鎮企就業/產出彈性係數保持在0.24,且產出的增長速度保持在10%以上,則鄉鎮企業就業的增長速度可維持在2.4%以上。如果以2000年為基期,保持這樣的速度,到2010年鄉鎮企業就業的勞動力人數可達1000萬人。共增加200萬人。平均每年凈增20萬人。從近年來鄉鎮企業的增長態勢看,只要今後我國經濟保持穩定發展,實現鄉鎮企業就業的增長目標是可能的。從過去情況看,1984-2000年期間,我省農村非農產業就業增長率為6.5%,年均增量為47萬人。其中1990-2000年間我省農村非農產業就業增長率為3.4%,年均凈增量為34萬人。而1995年以來,隨著
鄉鎮企業吸納勞動力成本的提高,接收農村剩勞動力數量趨於減少,吸納勞動力的能力在減弱。據抽樣調查,2000年在本省內轉移的農村勞動力,只有15.9%被安置在本鄉鄉鎮企業就業。估計今年鄉鎮企業就業增長速度會有所減緩,因為隨著技術進步加快,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和技術密集型轉化,鄉鎮工業勞動代替資本的程度越來越小是難免的。
城鎮二、三產業:考慮到大中城市國有企業「在職失業」人口和失業人口消化的巨大壓力,到2010年以前,進入城市現代部門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數量很難有大的變化。雖然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成本低,但考慮到失業對社會穩定產生的影響,政府不會放開城市大門或國有企業去大量招用農村勞動力。城鎮農民進城就業的機會相對減少,與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矛越來越大。今後,農村勞動力進入大中城市就業,將主要通過勞動力自由流入城市的傳統部門來實現。
不管是新興城鎮、中心鎮或小城鎮,由於近幾年建設加快,將迅速吸納部分農村勞動力,鄉鎮第三產業將成為吸納農村勞動力的主要行為,但鄉鎮合併後,撤消的鄉鎮駐地失去中心地位,也將有部分非農產業從業人員失業。小城鎮的變業能力及容量近期內並不樂觀。
2、2010、2020年農村勞動力轉移設想
農村勞動力轉移過程,直接表現為農業勞動力占農村總勞動力份額不斷下降的過程,這一過程的快慢,又直接受初始年份的農業勞協力比重、非農就業增長速度以及農村總勞動力的增長速度的影響。
勞動力的增長速度,主要取決於勞動力適齡人口的增長速度和勞動人口就業率的變化。從現在起到2010年,勞動適齡人口的增長速度不會有多大變化,它取決於人口年齡組的死亡率。而勞動人口的就業率水平,估計不會高於目前水平。從過去看,我省農村勞動力總量19852-2000年年均遞增1.27%,1990年以來年均遞增0.84%。根據上述條件,估計到2010年總勞動力的增長率保持在0.80-0.84%。
未來我省非農就業的增長速度,從根本上講取決於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1985-2000年期間,我省國內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11.2%,轉移到非農產業的農村勞動力的年均增長率為4.1%,就業彈性值為0.36。21世紀前10年我省經濟發展將進入一個新時期,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可望達到10%以上。同時,考慮到今後經濟發展將處於一個產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的時期,非農產業就業彈性的提高將是比較困難的,如果能保持在0.36,那麼,非農產業就業的年均長率估計能達到3.8%以上。
若農村總勞動力的年均增長率為0.84%,2010年農村勞動力將達4500萬人左右。按非農就業的年均增長率為分別為4%、5%、6%的情況測算,到2010年農村勞動力構成如下:
非農就業的年均增長率為4%。到2010年我省轉移到非農產業的農村勞動力將達1750-1800萬人,占農村總勞動力的份額將達到40%以上;農業勞動力為2700萬人,絕對量呈緩增趨勢;
非農就業的年均增長率為5%。到2010年我省轉移到非農產業的農村勞動力將達1900-2000萬人,占農村總勞動力的份額將達到45%;農業勞動力為2550萬人左右,絕對量開始減少;
非農就業的年均增長率為6%以上。到2010年我省轉移到非農產業的農村勞動力將達2100-2200萬人,占農村總勞動力的份額將達到50%;農業勞動力為2350萬人,從2010年開始,農業勞動力的絕對量將明顯減少。
由此可見,加速我省農村勞動力轉移進程關鍵在於提高非農產業的增長速度。如果我省人口增長速度不超過目前水平,21世紀初前20年農村勞動力增長率保持在0.8%以下,非農就業年增長率保持在4%,則到2020年,我省農村總勞動力將達到4800-4900萬人,非農就業人數將達到2500-2650萬人,占農村總勞動力的份額將接近55%;農業就業人數下降到2250萬人,農業勞動力份額將下降到45%。另外,如果農村城鎮化建設順利進行,到2020年全省人口不過億,城鎮化水平達到50%以上,大批農村人口將向城鎮轉移,可吸納1000-1500萬農村人口進入市鎮。屆時,農業勞協力份額將下降到30%,我省將基本上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成歷史任務,進入農村和農業現代化時代。可見,如何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將是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研究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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