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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市化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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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城市化 就業 資源利用 政府職能
  論文摘要:
城市化是伴隨 工業 化產生的必然結果。近年來,我國城市化進程加速,有力地帶動了國民 經濟 的發展,但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正確認識我國城市化的發展現狀,正視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問題並立足現實尋找可行的對策,才能更好地建設和諧 社會 。
  
  一、我國城市化發展現狀
  
  1.城市化發展速度快、城鎮 人口 不斷增長。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城市化發展速度呈現先慢後快的特徵。1949年,我國的城市化率僅為10.6%,1978年增長到17.92%,近30年只提高7.3%,發展速度很慢。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增長到2000的36.09%,22年增加了18.17個百分點。「十五」期間,我國城市化發展迅速,由2000年的36.09%增長到2004年的41.8%,2005年達到43%,年均增長1.4%。伴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鎮人口數量由1978的17 245萬人增長到2005年底的56 212萬人,城市總數由193個增加到668個。
  2.城市化水平地區差異大。城市化水平是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體現。我國東部地區的城市數量、城市化水平及增長速度均高於中西部地區。截至2001年,全國城市總數為662個,其中,東部地區293個,占44.26%,中部地區247個,占 37.31%,西部地區122個,占18.43%。從省際之間看,2000年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城市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市,達到88.3%,北京、天津的城鎮化水平超過70%,最低的西藏僅為18.9%。地區間城鎮化發展速度也不同,1990—2000年十年間,上海、江蘇、福建的增長幅度都超過了20個百分點,浙江、廣東、海南、重慶的增長幅度在15~20個百分點之間。而中西部地區的增長不足10%。
  3.城鎮化水平低。我國的戶籍制度和優先發展重工業的 發展戰略 限制了 農村 人口向城市的遷移,非農產業就業比重低。城鎮化水平低於非農產值比重,2005年,我國第二和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87.6%,而城鎮化水平為43%,二者相差44.6個百分點。從非農產業就業的比重考察,2005年非農產業就業比重為53.9%,城鎮化水平低於非農就業比重近11個百分點。從人均GDP的角度看,世界上人口密度較大的國家在人均GDP接近l 000美元水平時,同期的城市化率都在50%以上,我國2002年GDP為102 398億元人民幣,以美元計算人均GDP達到l 000美元,而2002年我國的城鎮化率只有39.1%。
  
  二、我國城市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城市化速度過快,急於求成。城市化的表現是受工業化推動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從事非農產業,城市產業所能提供的就業崗位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城市化的速度。近年,我國經濟增長每年所提供的就業崗位約900萬,不足總人口的1%,而「十五」期間,我國城鎮化年均增長1.4%,這意味著每年新增加的城市人口超過1 500萬,這說明我國的城市化速度超過就業崗位的增長,進城人口未充分就業,這樣的城市化是有風險的。儘管說城市化的加快有利於創造就業崗位、能夠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但第三產業的發展是建立在第一二產業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礎上的。在我國就業形勢嚴峻、同時社會保障不足的現實下,過快推進城市化違背經濟發展規律,城市化的積極效應發揮不足。城市化不僅是城市人口比重增加,還包括進城人口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轉變,我國城市人口的增加有一部分是土地被徵用的農民和郊區縣改區而來的,他們僅在身份上轉化為城市戶籍,就業並未落實,也未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如果僅將農村人口從身份上轉化為城市戶籍而沒有就業崗位的配合,城市化會帶來城市貧困,經濟難以持續發展。
  2.農民向城市的轉移不徹底。我國由於制度等因素的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具有兼業特徵,轉移不徹底。進入城鎮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沒有完全割斷同農村土地的聯繫,沒有在身份上轉化為城鎮戶籍,沒有獲得作為城市居民的社會權利。按常住人口計算,2005年,我國城鎮人口達56 212萬人,占總人口的43%;但若按戶籍 統計 , 農業 人口仍達94 908萬人,由此得出的城鎮化水平僅為27.4%。因此,目前按居住地統計的城鎮人口比按戶籍登記的城鎮人口多出了20 364萬人,這意味著我國城鎮里有2億人常住城鎮而沒有城鎮戶籍,這反映出來的問題是我國的人口城鎮化制度設計和安排不利於農民向城市遷移。目前,農民工已成為產業工人的主體,但在絕大部分城市的 公共 財政 框架里並沒有考慮到農民工,農民工工資低,2004年,農民工的平均月收入水平為780元,相當於城鎮職工的58%,基本沒有社會保障,不能享有城市居民的住房、醫療、 教育 等福利,農民工城市化的 成本 高,難以實現向城市的徹底轉移,轉移的不徹底不僅使優質勞動力從農村農業中流失、制約了農村土地的規模經營,還限制了城市消費 市場 的擴大。
  3.城鎮化進程中的土地利用問題突出。城市發展和建設占用土地的速度過快,1990—2005年,城市建成區面積擴大了1.4倍,但城鎮人口僅增長88%,土地擴張快於人口增長。「十五」期間,新增城鎮建設用地618萬畝,城市人均建設用地達130多平方米,高於100平方米的國家標準30%。城市用地規模彈性係數遠高於1.12的合理水平。在城鎮用地迅速增長的同時,農村基建用地也在增加,「十五」期間新增村莊用地477萬畝,2004年,全國村莊建設用地2.48億畝,按當年農業人口計算,人均村莊用地218平方米,高出國家定額最高值150m2的45.3%。2004年與1996年相比,全國鄉村人口減少了11%,而農村居民點用地反而增加了1.7%。土地產出率低,在整個「長三角」,工業用地平均產出率僅約為2億元/平方公里,遠低於國際工業用地的平均產出率。土地閒置浪費嚴重,據統計,到1996年底,全國共閒置土地174.75萬畝,占實際建設用地總面積的5.8%,其中耕地94.2萬畝,占閒置面積54%。我國政府明文限制農用地過快轉化為建設用地,並要求實現占補平衡,但土地違法事件屢禁不止,土地缺乏規劃,已有的規劃和規則沒有很好地執行。我國現有的財稅制度使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不協調,而現有的土地徵用制度不能抑制地方政府的征地衝動,土地不僅成為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而且成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條件和砝碼,在城市化過程中土地資源的持續利用和保護缺乏制度保證,這嚴重威脅到我國糧食安全並導致城市擴展空間的緊張。
  4.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未緩解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城市化與工業化相互促進,帶來一個國家的現代化。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能使農業中的剩餘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中去,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民收入增加,從而使二元經濟結構發展為一元現代經濟。從我國的現實看,城鎮化的發展為農民提供了非農就業機會,有力地帶動了農民增收,但在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的同時,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卻越來越大。從1997年到2005年,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發展速度最快的時期,但同期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也迅速擴大,1998年至2003年的6年間,城鎮居民人均年增收550元,而同期農民只增收89元。200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3 255元,當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 493元,收入比高達3.22∶1,而1997年只有2.47∶1。收入低嚴重製約了農村居民的消費,2005年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水平之比達到3.29∶1。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資源分配向城市傾斜,城市發展汲取了農村的資金、勞動力等要素,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已成為和諧社會建設的極大挑戰。
  5.城市經濟結構失衡,增長方式粗放,資源和 環境 問題嚴峻。我國城市經濟增長快,但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是 投資 而不是消費,2005年,投資和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48.8%和33.3%,消費貢獻率低於投資貢獻率15.5個百分點。經濟增長具有資本密集型特徵,這種增長模式資源和能源密集度高,給資源和環境造成很大壓力,不利於吸收就業。城市經濟的高速增長建立在資源消耗和環境破壞的基礎上,我國單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每萬元GDP消耗的鋼材、銅、鋁、鉛、鋅分別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6、4.8、4.9、4.9和4.4倍。每增加單位GDP的廢水排放量比已開發國家高4倍,單位工業產值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比已開發國家高10多倍。目前,我國的城市化率只有已開發國家的一半,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能源的需求將大幅度上升,資源成為限制城市未來發展的重要因素,土地、水、電、石油等資源和能源緊張已經呈現。如果不改變這種投資驅動的、粗放的經濟增長模式和方式,城市乃至整個經濟的持續發展難以維持,2005年前三季度長江三角洲經濟增長回落2.6%就是證明。城市的環境污染令人擔憂。全國城鎮年產生活垃圾1.5億噸,每年以8%~10%速度增長;垃圾存量60億噸,占地5億平方米;90%的城鎮水域和65%的飲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污染正通過大氣循環、水流等形式向農村 傳播 和蔓延,威脅農產品的安全和農村居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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