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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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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住宅物業管理是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等形式,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護、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各地根據《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均相繼出台有地方性物業管理條規,同時積極探索業主自治和政府依法監管相結合,房管部門負責物業行業發展管理監督,民政部門負責區街所轄社區業委會組建等指導監督,其他部門按各自職責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相關監督管理,將物業管理融入城市基層社會治理,初步形成業主、物業、社區“三方聯動”機制。
  各地在加強物業行業行政監管,有效促進其規範發展的同時,通過調研發現物業服務企業運營服務和財務管理、執行物業管理政策、物業行業行政監管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予以糾正和規範。
  一、發現問題
  (一)小區物業服務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小區物業企業未與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物業服務缺乏合同依據,雙方權益難以保障。有的小區物業企業未配齊服務人員,導致服務質量難以保證。
  2.小區自管物業財務管理不規範,不設會計賬簿,白條列支和將物業相關經費存放個人賬戶,現金收入達數百萬元。有的小區業委會公共收益財務管理不規範,缺乏相應制約和監督。
  3.小區物業公司未開設公共收益專戶單獨核算,公共收益被擠占挪用。有的物業企業將物業費和車輛停泊管理費收入不入賬,直接坐支。
  4.少數物業公司未按規定對公共性收益收支情況實行“四公開一監督”公示制度。
  (二)物業管理政策執行存在的問題
  1.相關職能部門協同治理小區工作不到位,未形成有效合力。一般物業服務投訴問題中,屬於職能部門的問題較多,投訴集中在違章搭建、住改商、毀綠等方面。按規定涉及綜合治理問題應由各相關職能部門進入小區處理。但目前有的部門主動參與小區治理的意識還不夠強,還未形成有效合力機制。
  2.房齡較長的小區物業收費偏低,物業企業運營較困難。有的地方普通住宅物業服務費及車輛停泊服務費指導價格,已經十多年未調整標準偏低,目前房齡較長的大部分小區物業費仍執行這一標準。市場化物業企業收不抵支,棄管不斷發生。
  3.部分專營單位將部分工作交由物業企業承擔,加重企業負擔。現行物業管理相關規定要求供水、供電等專營單位應服務到終端,收費到終端。目前仍有很多小區依然由物業企業維護到終端,代收業主相關使用費用。
  4.老舊小區和還建小區公共部位維護維修難問題突出。老舊小區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金額小、比例低,還建小區普遍未設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缺乏固定資金來源,出現問題後維修難。
  (三)物業行業行政監管存在的問題
  1.落實整改不到位。有的地方房管部門未嚴格執行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行政監管巡查制度,督導巡查問題整改不及時,巡查發現問題整改完成率不高。
  2.考評體系不完善。房管部門聘請第三方測評機構對物業小區開展滿意度測評。有的對第三方測評考評指標設置不夠科學,考評細則細化、量化不夠,對聘請第三方測評機構監督機制還不夠完善,考評結果準確性不高。
  二、解決措施
  (一)完善管理機制,強化職能分工,形成共管合力
  深入貫徹落實《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建議適時修改物業管理地方性條規,依法釐清物業管理各方主體關係,明晰物業服務與政府管理、公共服務界限,促進職能部門依法行政,積極作為,加大對小區的綜合治理力度,切實減輕物業企業的負擔。市、區房管部門要加強物業行業監管,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組織管理的歸口指導,促進物業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二)創新管理模式,促進基層治理,推進拓面提質
  以黨建引領物業服務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打造“紅色物業”,積極推進拓面提質,實現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要充分發揮“三方聯動”機制,重點加強對小區自治物業管理,協調市場化物業企業積極參與,對自治物業進行有效補充。公益性紅色物業企業在兜底老舊和棄管小區的同時,幫助自治物業規範自身服務行為,逐步引導自治物業走向市場化。
  (三)加強街道指導,規範物業管理,提升綜治力度
  房管、民政部門要全面梳理物業管理條規中涉及業主委員會的相關條款,開展調查研究,適時出台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實施細則,規範業主委員會建設。建議將業主委員會建設情況納入街道、社區綜合治理考核內容,提高基層對業主委員會建設的重視程度,幫助指導業主委員會工作有序運行,促進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四)摸清房管現狀,研究解難對策,落實資金來源
  建議職能部門加強調查研究,針對老舊小區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難、維修資金少,還建房無維修資金保障的情況,儘快制定相關政策,明確老舊小區和還建房維修資金的來源及渠道,保障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和故障維修,確保小區業主居住和諧穩定。
  (五)依據服務等級,調整收費標準,規範物業市場
  建議職能部門根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儘快制定物業收費分級指導價格體系標準,促進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為解決業主和物業企業之間的服務質量和收費價格爭議,提供評判依據和解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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