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結婚證不可以和別人領,否則就會構成重婚罪,是會被判處刑罰的。只有在解除了婚姻關係後才能再與別人領結婚證。按照刑法規定,構成重婚罪的,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領了結婚證不可以再和別人領。
如當事人是已婚身份,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再次和他人領取結婚證,涉嫌重婚,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二、
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算是夫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條
一、
領了結婚證還可以和別人領嗎
領了結婚證不可以再和別人領。
如當事人是已婚身份,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再次和他人領取結婚證,涉嫌重婚,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二、
沒有領取結婚證算是夫妻嗎
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算是夫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三、
重婚罪怎麼判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 [2]《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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