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癮君子」闖禍,藥鋪來「埋單」?

2023年08月21日

- txt下載

  
  曾向科潘寧出售藥品的藥店被告上法院
  濫用藥物出交通事故,藥鋪是否要承擔責任?
  美國內華達州「癮君子」科潘寧開車致人死傷,受害者家屬一紙訴狀將曾向科潘寧出售藥品的藥店告上州高級法院。
  一些人認為,藥店有責任利用掌握的信息保證公眾不受「癮君子」傷害。而藥店業擔心,如果「內華達案」原告勝訴,它們將面臨更多的社會責任。
  「癮君子」撞人
  2004年的一天,拉斯維加斯一家診所的接待員科潘寧開車上路。目擊者說,她好像喝醉酒一般,有時還大笑甚至痙攣,車子開得左搖右晃。
  與此同時,時年21歲的貨車司機格雷戈里·桑切斯發現車胎癟了,正靠路邊修車。他的同事羅伯特·馬丁內斯也停下車,幫桑切斯修理輪胎。科潘寧的車突然直衝過來,將兩個人撞倒在地。桑切斯當場死亡,馬丁內斯頭部、右腿等多處受傷。
  警方在科潘寧的車裡發現瓶裝和散裝處方藥,總共167片。她當時看上去意識混亂。警方要求科潘寧脫下涼鞋走直線,但科潘寧明顯無法控制身體平衡。她甚至說不出自己孩子的名字。血液檢查顯示,科潘寧當天服用了止痛藥氫可酮。科潘寧說,她那天吃藥只是為抑制偏頭痛。
  科潘寧因粗心駕駛致人死亡被判9個月監禁。給她開處方的醫生多伊爾·斯蒂爾也遭到吊銷行醫執照的處罰。
  警告無效果
  內華達州法律規定,藥店每月要上交處方藥出售記錄,由監管部門負責審核。如果一名顧客有了足夠多的購藥記錄,監管部門將向接待過此人的藥店發送警告通知。
  調查發現,科潘寧一年之內買了4500劑量的止痛藥。她大量購買處方藥的行為早就引起藥物監管部門的注意。藥監部門向拉斯維加斯地區14家藥店發出過警告,稱科潘寧很可能在濫用藥物。
  沃爾瑪內部藥店、沃爾格林和CVS等藥店接到了警告,但似乎都沒有當回事。從科潘寧的購藥記錄來看,她在警告發出後依然順利地從各家藥店購買到大量氫可酮和一種可使肌肉放鬆的藥品「索瑪」。據說這兩種藥混合在一起可產生吸食的快感。
  藥店被起訴
  根據這項調查,桑切斯和馬丁內斯的家人將幾家曾出售給科潘寧藥品的藥店告上法庭。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藥店有可靠證據證明顧客購買藥品可能基於不法目的,卻依然按處方出售藥品,也可遭起訴。在1994年一個類似案件中,印第安納州高級法院判處藥店一方敗訴,理由是如果藥店發現有人購買止痛藥的頻率過快,就不應該再賣給他。
  被告律師認為,即使藥店可以選擇不賣給顧客藥,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將科潘寧趕出門。
  一些人認為,即使藥店最終被免除了法律責任,但它們接到警告通知後,也有道德義務做出回應。俄亥俄州藥房理事會負責人威廉·韋斯利說:「警告即使沒有法律效力,至少還有專業參考價值。」
  內華達高級法院將於年底對此案作出判決。
  藥店冤不冤?
  藥物濫用現象日益嚴重,但與此同時,隨著電腦系統普及和病人檔案資料庫的建立,醫院、藥店可以掌握更多病人信息。人們不禁要問,藥店是否應該利用這些信息履行更多法律義務?
  美國藥店業開始承擔越來越大的責任。在全國連鎖藥店協會最近舉行的一次會議上,杜絕藥物濫用已經被列為「藥品之戰的新焦點」。
  目前,美國已有33個州建立「處方觀察體系」,識別潛在「癮君子」,並在必要的時候訴諸法律。
  美國藥店業十分關注「內華達案」的審判結果。CVS方面的律師預言,如果原告勝訴,將會颳起「司法風暴」。藥店如果拒絕賣給消費者處方藥,會遭到起訴,但如果不小心將藥品賣給「癮君子」,也有吃官司的危險。
  藥店業目前的處境與酒吧相似。在一些州,如果客人喝太多酒,酒吧將承擔一定責任。還有案例表明,醫生如果沒有告知病人服用某些藥不宜開車,也會遭到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起訴。 劉莉莉
  相關連結 英國藥管局警告 連服含藥超過3天易上癮
  英國藥品與保健品管理局警告說,一些含有成分的止痛藥如果連用3天以上,有使人上癮的風險,該部門要求廠商對在英國銷售的含藥品的標籤添加警示說明。
  英國藥品與保健品管理局發布的警告說,目前市場上許多止痛藥中都含有,並且不少是可以直接在藥店購買的非處方藥。一些人因為上癮而長期大劑量服用這些藥物,引發胃出血和膽結石。
  官方數據顯示,英國有3萬多人對止痛藥上癮,但這一數據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英國藥管局要求,從明年開始,所有在英銷售的含的止痛藥包裝上必須加上「可能導致上癮,最多服用3天」的警示說明,並且每盒最多含32片藥,以達到控制濫用藥物的目的。
  英藥管局還要求,在含藥品的應用範圍說明中去除一些輕微症狀,如感冒、咳嗽和嗓子疼等。只有在嚴重疼痛並且使用阿司匹林等常用止痛藥不見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短期使用含的藥品。
  是從中提取的一種生物鹼,具有止痛和等效果。如果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含的藥品,不會造成不良後果。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