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轉軌時期我國小農經濟改造思想演變與爭議

2023年09月25日

- txt下載

【 內容 提要】改造小農 經濟 是轉軌時期 社會 主義建設的最艱巨的任務之一。本文從家庭經營、規模經營、農業產業化、 農村 剩餘勞動力、農地制度創新等5個方面 總結 了 理論 界對小農經濟改造的爭議與 研究 ,並認為改造小農經濟應以鄧小平「兩個飛躍」理論作為理論基礎。
【摘 要 題】「三農」 問題
【關 鍵 詞】小農經濟/家庭經營/規模經營/農業產業化/農村剩餘勞動力/農地制度創新/「兩個飛躍」
改造小農經濟是任何國家經濟轉軌過程的必經階段。作為一種生產方式的小農經濟,由於其具有經營小塊土地、使用落後的生產技術、農業生產封閉循環而與其他產業關聯度低、農產品商品率低、資本形成不足、比較利益低等特徵,往往成為一個國家快速 發展 、擺脫貧困的制度障礙。特別是我國小農經濟已延續幾千年之久,至今仍是最大國情之一。從一定意義上講,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也正是我國對傳統小農和計劃經濟小農(實質上是「集體小農」)進行大刀闊斧的全面改造時期。但學術界很少有人把轉軌以來的改革實踐上升到改造小農經濟的理論高度,似乎對計劃經濟集體農業即「集體小農」的改革與改造小農經濟無關。對農業第一步改革造就了以家庭經營農戶為代表的過渡型小農經濟之後的小農改造問題缺乏應有的關注,以至對改造小農經濟的理論研究也大多是對經典作家論述的回顧性闡釋,理論研究事實上落後於實踐。本文將對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以鄧小平同志農業「兩個飛躍」思想為主線的農業、農村改革的幾個熱點問題的討論,從改造小農經濟的視角進行評析,從中理出轉軌時期我國對小農經濟改造思想的演變與爭論的脈絡。
一、家庭經營與小農經濟改造
鄧小平同志關於農業改革和發展「兩個飛躍」的思想,即廢除人民公社體制,實行農業家庭經營,與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和集體經濟的論述,奠定了我國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小農經濟改造的理論基礎。尤其是應當承認,實行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已成為我國新時期對小農經濟市場取向改造的開端和中心環節。家庭經營充分調動了廣大農民從事商品生產經營的積極性,並創造了1979—1984年世界農業史上的奇蹟。但要看到,作為一種生產組織方式的農業家庭經營在農業生產社會化程度沒有明顯提高之前,很大程度上是傳統小農經濟(即小規模農業與家庭手 工業 相結合)方式的恢復或重建。加之1985年以後,農業幾次出現彷徨局面,這也使一部分學者對在家庭經營基礎上能否改造傳統農業,實現農業 現代 化產生了懷疑。圍繞農業家庭經營生命力、家庭經營與傳統小農經濟的關係問題,經濟學界基本上形成了以下幾種觀點:
1.家庭經營懷疑論。胡鞍鋼、吳群剛(2001)認為,家庭承包制客觀上造成了小農經營方式,而且這種以條塊分割為特點的生產模式越來越不適應農業現代化的要求。
2.家庭經營階段論。夏振坤(1992)認為,家庭經營從實質而言將長期存在,但外在形式則將隨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化。
3.穩定家庭經營論。更多的學者認為家庭經營在生產規模上並不必然就是小生產,在經濟性質上並不必然就是自給自足和小商品經濟。
以上關於家庭經營與小農經濟改造二者關係的認識分歧,還同對農業家庭經營組織方式屬性的不同判斷密切相關,焦點在於如何準確把握我國農業家庭經營兼有傳統農業家庭經營(為主)和現代農業家庭經營(為輔)兩重特徵這樣一種屬性。持家庭經營懷疑論者或家庭經營低層次論者大多把我國現階段農業家庭經營完全等同於傳統小農經濟的家庭經營,未能具體 分析 現階段家庭經營與專業化、社會化大生產,特別是與大中型水利設施相聯繫的一面,是一種向與專業化、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繫的現代農業家庭經營(如已開發國家家庭農場)過渡的轉軌型農業家庭經營。而持家庭經營優越論或長期存在的一部分學者往往以已開發國家家庭農場長處來論證我國現階段農業家庭經營的適應性,殊不知我國現階段家庭農戶與以專業化、社會化大生產為前提的現代家庭農場不可同日而語,本質上或主體上屬於傳統農業家庭經營,或與傳統農業家庭經營的特徵更多一些。我國農業家庭經營能否長期存在,具有生命力,既取決於現階段總體上落後而又多層次的農業生產力發展水平,又取決於現階段農業家庭經營能否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逐步實現向現代農業家庭經營的過渡,即造就 中國 現代家庭農場式的農業家庭經營。對此,我國一些學者突破了「就家庭經營論家庭經營」的局限,從一個新的角度論述了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在改造小農經濟方面的不徹底性。陳文科(1990)認為,以家庭經營為中心的農業改革,應是雙重目標或雙重任務:一是改革「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那種基本照搬蘇聯的農業產品經濟體制,以改革集體勞動、集體經營和按工分分配為主要內容,也就是改造「集體小農」;二是改革幾千年遺留下來的農業 自然 經濟體制,以改革集體經濟的自給自足和小而全為主要內容,也就是改造傳統小農或小農傳統。相比之下,改造「集體小農」的目標明確,改造傳統小農的目標不具體,因為這裡主要是改造傳統小農根深蒂固的自給自足和小而全生產方式的習慣,絕不等於就已轉變為現代小農,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的實際動作來看,注重了改革目標的前者,而忽視了後者,以至改革目標具有明顯的過渡性或不徹底性,即:儘管突破了改革農業產品經濟體制的主體框架,初步建立了商品經濟體制的主體框架,但改革還僅僅是重現了千百萬農戶這樣一種小而全的簡單再生產主體、小商品生產主體,而不是造就與專業化、商品化大生產相聯繫的專業分工主體。由此可見,上世紀80年代初期我國農村普遍建立的農戶家庭經濟帶有小農經濟的若干特徵,是一種過渡型的小農經濟。從這個意義上講,鄧小平同志講的兩個飛躍是由低水平的集體化向高水平的集體化的飛躍,也可以看作是從過渡型小農經濟向現代小農經濟的一種飛躍。
二、規模經營與小農經濟改造
從改造小農經濟角度看,家庭經營作為我國農業第一個飛躍,最大的貢獻在於以市場取向或商品經濟取向改造了我國的集體農業即集體小農經濟,但由於現階段農業家庭經營的局限性,決定了必須以農業第二個飛躍來推進對小農經濟的進一步改造。特別是我國絕大多數地區在推行家庭承包制的過程中,都採取了「農地普占」的做法,即按人口或勞動力平均分配土地,從而形成了一種超小型規模經營狀況,不利於廣大農戶的市場化、社會化進程。由此,必須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以改變土地的過於分散與零碎經營,構造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有較強競爭力的農戶商品生產者主體。1987年中共中央出台5號文件,首次明確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於規模經營與改造小農的關係問題,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
1.適度規模經營論。大多數學者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論證適度規模經營的合理性:一是從現階段農業生產的目的與效率指標來論證。張光輝(1996)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作為商品生產者,其經營目標是收入最大化,而收入增長只能從勞動生產率、資本生產率、商品率等的提高中獲得。二是從生產成本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來論證。黃季焜、馬恆運(2000)認為,與歐美國家相比,由於耕地經營規模過小,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變成了活勞動增加生產成本的劣勢,中國要提高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必須擴大土地經營規模。三是從專業化與規模化的關係來論證。嚴陣(2002)認為,專業化生產只有在達到一定的規模以後,才能表現出專業生產的優勢。
2.外部規模經營論。宋冬林(2003)認為,小農經濟的本質特徵是封閉性與自給自足性,而不是土地規模的大小。對於人多地少的中國而言,規模經濟不能僅僅考慮內部擴張,更要強調通過提高小農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縱向一體化程度來實現規模經濟。
3.土地規模質疑論。第一種觀點是把糧食安全作為我國農業政策的首要目標,任治君(1995)認為,土地生產率是我國在宏觀上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指標,增加小農收入則只是第二位的目標。第二種觀點從我國的資源稟賦出發,羅必良(2000)認為,大農傾向於吸收資本、排斥勞動,小農則傾向於僱傭勞動、排斥資本。第三種觀點從規模經營階段角度提出,林善浪(2000)認為,農地經營規模經營存在著兩個基本階段:第一階段是在勞動集約基礎上的規模經營,第二階段才是土地與資本集約基礎上的規模經營。我國農業正處於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過渡的時期,只能是在小塊土地基礎上保持較高的土地生產率。
儘管我國現階段在農戶家庭經營基礎上實行規模經營受到種種制約,特別是在中西部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地區有較大難度,但要解決農戶家庭經營的局限性,適應經濟全球化對我國農業的挑戰,必須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然而適度規模經營不能僅限於土地的適度集中,即在土地集中困難的情況下,外部規模經營不失為一種全新的發展思路,這也許是我國改造小農經濟的一條更具有普適性的路徑。
三、農業產業化經營與小農經濟改造
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政府引導下的農民自發創造。其核心是以提高農業的社會化程度來改造千家萬戶分散經營的農民。與以土地集中為主的農戶內部規模經濟相比,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分散農戶易於接受的合作途徑。總的說來,我國經濟學界對農業產業化經營改造小農經濟的理論的探討,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農業產業化經營績效的分析。嚴瑞珍(1997)認為,傳統農業只是一個自給自足、自我封閉的生產部門,而農業產業化實質是從傳統農業走向現代產業的過程。
2. 科學 界定農業產業化經營。基本形成了兩種觀點:其一,一體化說,主張農業產業化的主要任務是發展一體化;其二,專業化基礎說,主張農業產業化的任務是發展專業化。
3.強調發展合作社來保護農民利益。針對一些工商 企業 進入農業後,出現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咸春龍(2002)指出,農戶組織化程度低是農業產業化進展緩慢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應再造農村微觀經濟組織,而其最佳組織形式就是合作社。
4.強調建立農業產業化內部的分配機制。關於利益分配,基本上形成了兩種觀點。牛若峰(1998)提出,判斷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否合理的核心標準是平均利潤和「趨利返還」。劉惟州、田維東(2001)則認為,龍頭企業通過「趨利返還」讓利於農戶,是不符合市場經濟 規律 的。
農業產業化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在全國推廣,對於我國一些依然固守小生產、小商品經濟形式的不發達地區來說,土地資源有限,商品經濟欠發達,還沒有形成農業產業化的條件,發展市場化與專業化才是當務之急。對於一些農業產業化經營進展較快的地區,則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從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起點看,資本缺乏是難點,資本的大量引進是改造小農經濟的必備要素。因為,只有資本才使農業產生利潤,農業才可以稱為一個現代產業,從這一點來說,鼓勵資本進入農業是首要任務。另一方面,資本進入農業以後,正確處理好資本與勞動之間的矛盾,農業產業化才能順利發展。當前問題的焦點是農民應獲得多少利益以及採取什麼組織才能維持農業產業化組織的健康運行。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