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寧夏回族自治區關於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2023年10月21日

- txt下載

發布部門: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發布文號: 寧政辦發[2011]10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關於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關於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促進現代物流業健康發展,推進重點物流項目建設,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業,規範現代物流市場,特制定本意見。
一、土地政策
(一)對符合《自治區「十二五」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物流項目,可將其作為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設施建設規劃。
(二)重點物流項目建設為工業用地的,按照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執行,涉及農用地轉用、徵收為建設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徵收手續,征地管理費按用地項目所在市、縣規定標準的下限收取,並優先保障物流項目用地。
(三)對規劃的物流項目用地要從嚴管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物流用地性質。經批准變更用途的,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二、稅收政策
(四)在寧夏境內註冊的物流企業,符合國家第二輪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產業目錄的,可減按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對列入《規劃》中的重點物流項目,自開工建設之日起免徵建設期間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最長不超過3年。對入駐物流園區的物流企業,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物流企業凡安置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就業的,可享受國家和自治區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六)優先支持重點物流園區的物流企業申請列入國家重點物流企業名單,被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納入試點名單的物流企業,將承擔的運輸、倉儲等業務分包給其他企業並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企業的費用後餘額為營業額分別計算徵收營業稅。
(七)在自治區認定的產業集聚區內為生產服務配套的物流企業,享受與龍頭工業企業相同的稅費優惠政策。
(八)國內外知名物流企業參與重組、兼并、收購我區物流企業,可享受國家有關招商引資稅收優惠政策和國家、自治區有關企業重組、兼并、收購的優惠政策。
(九)從事口岸、保稅區建設和經營的物流企業,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十)物流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十一)對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進出口稅收政策的物流企業進口的設備、儀器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及配套配件、備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免徵進口設備關稅。對符合國家級企業(集團)技術中心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企業,進口技術研究所需的科研設備儀器,免徵進口環節關稅。
三、規費政策
(十二)對列入《規劃》的重點現代物流項目和改建、擴建自治區級重點現代物流項目,免徵建設工程衛生費、城市建設配套費、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環境監測服務費、土地登記費、統計登記費等。
(十三)物流企業在用電、用水、用氣方面實行與工業同價政策,動力用電價格按大工業用電價格標準執行,其他用電價格按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標準執行。
(十四)對工商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後成立的物流企業,或通過優化資源配置與外部物流企業整合、重組成立的物流企業,凡企業內部重組涉及資產、股權變動的,免繳相關收費。主輔分離後設立的物流企業形成地方財政收入部分,前三年每年由受益的財政分別給予新增部分80%、50%、20%的獎勵。鼓勵大中型生產製造企業物流業務剝離經營,大中型生產製造企業物流業務剝離經營後,因物流業務剝離經營導致企業總體稅負增加的,三年內由同級財政部門從該企業因物流業務剝離經營新增加的地方稅收部分給予相應補助。
(十五)對自治區重點物流企業、承擔貨櫃運輸企業和吸收社會車輛組建的大型運輸企業,經運輸主管部門審核,降低其車輛過橋、過路費。
四、資金支持
(十六)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投入。加強與國家物流規劃和項目的對接,爭取更多扶持資金;利用國家開展的物流發展試點、示範項目爭取資金支持。
(十七)拓寬融資渠道。金融機構應增加對物流業的貸款規模,提高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物流企業的授信額度;支持和鼓勵物流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對符合上市條件的優先推薦上市融資。
(十八)設立物流業發展專項基金,有效整合各部門資金,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自治區財政預算每年安排60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物流業發展;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凡涉及扶持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均納入《自治區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統籌安排。各市、縣政府也要在財政預算內安排相應的資金,比照自治區做法扶持本地現代物流業發展。
(十九)鼓勵物流企業爭創國家a級物流企業,凡被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評估認定為國家2a級(含2a級)以上的物流企業,經自治區評估考核後給予獎勵。
五、服務保障
(二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為物流企業辦理登記註冊時,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發布的決定、規定外,其他前置性審批事項一律取消。
(二十一)放寬企業名稱使用範圍。企業無論規模大小,其經營範圍中只要涵蓋下列主要物流內容之一的:運輸、倉儲、裝卸、配送,均可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物流」作為行業表述;需要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的,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法及時辦理。
(二十二)大力引進國內外優秀物流專業人才,對引進的高層次物流技術人員與高層次管理人員,給予自治區引進人才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
(二十三)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根據各地交通實際狀況,制定城市配送車輛管理與通告規定,通過建立分路段、分時段、分車型的貨車通行證制度,實行統一標識,適度放寬對貨運車輛在中心城區通行的限制,提高城市物流網絡的配送能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搞好服務,對運輸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鮮活農產品、郵件快件、醫藥器材、搶險救災物資車輛保障優先通行。
(二十四)自治區各地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簡化辦事程序,為現代物流企業發展和重點物流項目建設提供優質服務,形成推進我區現代物流業發展的合力,抓好政策落實。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