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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跨境網購食品發展及政府管理研究

2023年10月14日 - txt下載
文/張浩 劉茜
摘要: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推動下,全球的網絡交易迅速發展,通過快件或郵件方式通關的小額、多單、快速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新型國際貿易模式。食品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與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應考慮到其特殊性而採取針對性管理,杜絕引發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結合國家發改委和海關總署聯合啟動試點城市的相關措施,本研究試分析跨境網購食品政府管理存在的問題及矛盾,並提出創新監管思路,優化監管模式;改善物流現狀,提高服務水平;拓寬宣傳渠道,實現有效傳播和加強立法建設,完善程序制定等管理對策。
關鍵詞 :跨境電子商務;食品;政府管理
在經濟和信息科技發展的推動下,世界各國之間的網絡交易迅速發展,通過快件或郵件方式通關的小額、多單、快速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新型國際貿易模式。這種模式具有多方性、直接性、多批次、小批量、電子化等獨特特點,逐漸被廣大消費者所接受和青睞。然而,由於當前我國跨境網購市場的安全保障、管理體系等軟硬體建設相對滯後,消費者在網購中會面臨產品質量、支付風險、售後服務等一系列難以解決的問題。
目前,國家發改委和海關總署聯合啟動的五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城市,採取一些針對性措施來解決這些突出問題。但是,這些措施僅能解決部分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共性問題,食品作為一種與消費者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特殊商品,如果不考慮其特殊性而採取粗放型的管理反而會引發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勢必會對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的發展起到阻礙作用。因此,針對跨境網購食品應採取更加細化的管理措施對我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的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1、跨境網購食品的定義及模式
跨境網購食品是通過政府建立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台(如跨境通)或企業自建的跨境銷售平台(如天貓國際)購買的食品。本研究重點針對於境內消費者通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台從境外購買食品的情況進行分析。當前主要有以下兩種模式:直郵進口模式與網購保稅進口模式,前者的優點是消費者選擇性大,缺點是運費比較高;後者的優點是消費者能非常快捷地收到訂購食品,也能滿足消費者快速退換貨的要求,且運費較低,缺點是對庫存的管控要求較高。
2、我國跨境網購食品政府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監管模式相對滯後
(1)跨境網購「快」與傳統監管模式「慢」的矛盾
跨境電商經營呈現模式多(直郵進口、保稅進口)、批次多、數量少甚至單件、面向個體消費者、交易頻次高、流轉環節少等靈活特性,這就需要監管部門對跨境網購商品實現快速通關放行。已有部分監管部門採取了便利放行措施,但是抽樣檢驗的商品批次還是延續傳統的「先檢後放」的監管模式。
(2)跨境網購「低」門檻與傳統監管模式「高」要求的矛盾
跨境網購把國外食品以較低門檻引進中國市場,但食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其安全涉及國家的生物安全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因此部分食品在進境時需要提供檢疫審批、檢疫證書、許可證等。對於網購保稅進口模式,跨境電商有充足的時間補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通關,或由官方機構出具進口量較大的相關證明材料。但對於直郵進口模式,消費者無法實現為一次購買較少的食品而辦理相關證明。
(3)「線上」跨境網購與「線下」監管的矛盾
跨境網購作為以網絡為載體的國際貿易新方式,其訂貨、交易、支付、關稅、物流等均在線上進行,而目前監管部門監管還更多處於線下,只有少數部門完成了有限的平台數據交換,其中信息系統功能基本停留於掌握數量品種等,無法實現質量安全線上監管。線下監管的一個重要弊端就是各監管部門數據不能共享,造成跨境電商要向多個部門重複備案,產品申報時出現重複遞交等浪費資源的情況。
2.2 食品質量安全把關存在盲區
政府管理部門的傳統監管模式不能適應跨境網購食品的發展,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通關檢驗流程的繁瑣,但這並不意味著監管部門應採取完全不查、不看、不檢的模式。
食品作為一種相對風險較高的商品,消費者從跨境電商平台訂購進口食品時,是否能買到高質量、絕對安全的食品都取決於商家的自律。此外,部分跨境電商網站還並不支持直郵到國內。這意味著消費者通過這些跨境電商網站購得的海外商品不一定是跨境電商企業自己的貨源。這種完全依賴跨境電商企業的誠信度行為,顯然是沒有絕對保障的。
另外,一些食品質量因素是由於我國部分標準與國際標準有差異,標準中的部分指標是根據國情和人群特點等因素制定的,如國外標準與我國標準關於奶粉的蛋白質含量規定不一致,導致進口奶粉標籤標註的蛋白質含量難以滿足我國標準的要求。
2.3 跨境物流企業缺乏保障
除了我國國內物流整體水平較差外,國外物流信息也無法與國內物流信息有效對接,目前缺乏一個交流平台供跨國物流企業信息共享。由於我國物流監管管理體系不完善,缺乏統一的物流行業服務標準,不同的物流企業配送服務水平也層次不齊。跨境物流的配送方式要求較高,然而物流企業還停滯於原來的配送水平,跨境食品的配送條件要求更高,物流企業也仍是基礎設施薄弱的現狀,配送食品的質量安全令人堪憂。
2.4 相關政策宣傳不到位
不論是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的哪個主體,都無法主動了解政府部門制定的政策和相關專業知識,關鍵還得依賴於政府管理部門的宣傳。目前,政策的宣傳渠道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食品安全宣傳周、消費者節目,也有個別消費者自身碰到問題時電話諮詢或網上查詢了解的相關政策及專業知識。因此對食品相關政策、知識的匱乏也是當前跨境電商企業經營、在線服務人員服務以及網購消費者購買跨境網購食品時的顯著問題。
2.5 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對於跨境網購食品,國家法律法規甚至部門文件都很稀缺,食品行業當前適用的法律主要是2009年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但是第2條的適用範圍也只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生產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應當遵守該法的規定;而跨境網購食品很多是通過國外的網站直接銷售的,常被看作是非貿商品,並不適用於《食品安全法》。跨境電商平台中的跨境電商企業雖然必須遵守《食品安全法》,但是法律內容根本未涉及電子商務內容,因此亟需完善對於電子商務的相關法律法規。
3、我國跨境網購食品的管理對策
3.1 創新監管思路,優化監管模式
跨境網購食品是在虛擬市場完成交易,其亦應屬於高效監管範疇之內。管理部門要實現對跨境網購的有效監管,必須改變觀念,敢於創新,摒棄傳統貿易監管思路,探索出一條適合跨境網購食品發展的監管新模式。
(1)對跨境電商企業信用管理。對跨境電商企業採取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信用評級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定期評價經營企業的信用等級並予以公布,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實施不同的監管方式。
(2)食品分類管理。根據食品的本身風險高低及歷年進口該類別食品檢驗合格情況、國家預警信息等因素來對跨境網購食品進行分類管理。
(3)完善信息化系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與傳統貿易最大的區別在於一切都依賴於信息化,通過信息化系統可以實現快速放行、信息化監管、風險分析,提高工作效率,以滿足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等待、快通關」的要求。
(4)改善監管方式。由事中監管方式改為事前備案和事後風險監測,進口時依據跨境電商企業信用評級及食品風險等級確立不同的檢驗放行模式。若監督抽查或消費者投訴確有不合格情況時,責令相關食品立即下架,暫停進口、銷售,並對經營企業進行信用扣分、加嚴監管等措施。
(5)相關機構發揮積極作用。發揮跨境電商企業、跨境電商平台運營商的自檢自控和第三方檢驗機構的作用。
3.2 改善物流現狀,提高服務水平
應當加強各國各地區之間物流企業的交流,及時更新最新的貨物信息,以達到物流企業運輸活動的無縫對接。要求政府建立統一管理的全國物流機構,政府承擔協調組織職能。加快建立和推廣物流標準化體系,提高競爭者進入門檻,考核達標的物流企業成為管理部門指定的跨境網購食品主渠道,確保進口食品配送的質量安全。
3.3 拓寬宣傳渠道,實現有效傳播
食品安全宣傳應當避免宣傳渠道過窄的缺陷。①主流媒體宣傳:全國性的宣傳,可以考慮與具有穩定、巨大訪問量的門戶網站進行發布合作;地方性的宣傳,可以考慮選擇具有區域重大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媒體實行同步傳播。②管理部門應充分利用12315、12365和消費維權聯絡點等平台,指導和建議消費者在進行跨境網購食品時的注意事項及維權方法。③建立一個公共性的具有搜索功能的網上資料庫,既可發布進口食品安全相關信息,也便於公眾查詢。
3.4 加強立法建設,完善程序制定
應以原有的法律框架為基礎,充分考慮跨境電商市場的發展趨勢,在現有法律基礎上進行增加、修改和完善,給各地管理部門提供統一監管依據;對於尚未涉及電子商務的《食品安全法》,應在該法中予以明確電子商務的法律要求,至少應包括跨境網購食品的法律解釋。
要明確各跨境電商主體的定義,明確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管理各主體的對應部門要完善准入、監管、維權、退出、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解決跨境電商各主體的法律定性問題;相關管理部門針對跨境網購食品還要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對跨境網購食品的完整流程要清晰定義,統一規範各部門監管的作業標準、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程,統一現場規範執法的行為標準;對於難以解決的食品投訴問題,相關管理部門應成立仲裁委員會,專門就跨境網購食品等相關糾紛加以處理,利用仲裁員的專業背景知識可以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個專門的部門也更有利於經驗的積累,為跨境網購食品發展指明方向。
參考文獻:
[1] 楊得芊. 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水[J].中國海關, 2013(2):68.
[2] 白東蕊, 岳雲康. 電子商務概論[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 2013.
作者簡介:
張浩,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在讀,公共管理專業,研究方向:行政管理方向;
劉茜,上海杉達學院,碩士,研究方向:食品安全管理檢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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