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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黑塞:荒原狼.txt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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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诺贝尔文学奖:荒原狼 作者:[瑞士]赫尔曼·黑塞
《荒原狼》是二十世纪著名瑞士籍德裔作家赫尔曼·黑塞(1877—1962)的名著之一,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六月。小说问世后,先后被译成近二十种文字,在文学界和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黑塞出生于德国西南部的小城卡尔夫的一个牧师家庭,是在具有浓厚宗教色彩和东方精神的环境中长大的。少年时期,黑塞不堪忍受僵化的经院式教育,中途辍学,先后当过工厂学徒,书店店员。他对文学怀有浓厚的兴趣,刻苦自学,并开始写作,二十世纪初,黑塞陆续发表了《彼得·卡门青特》、《在轮下》、《盖尔特鲁特》等长篇小说,成为知名作家。一九一一年,游历印度,翌年回国,迁居瑞士,一九二四年入瑞士籍。黑塞著作甚丰,其中重要的有长篇小说《德米昂》,《席特哈尔他》、《纳尔齐斯与戈尔特蒙》和《玻璃珠游戏》。一九四六年,黑塞获歌德奖金和诺贝尔文学奖。
黑塞的小说大多以青年为描写对象,反映他们的生活、苦闷、彷徨与探索。而《荒原狼》描写的则是中年艺术家的精神危机。小说主人公哈里·哈勒尔自称荒原狼,一只“迷了路来到我们城里,来到家畜群中的荒原狼”。哈勒尔年轻时曾想有所作为,做一番高尚而有永恒价值的事业,他富有正义感,具有人道主义思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破灭了;他反对互相残杀的战争,反对狭隘的民族沙文主义和军国主义,却招来一片诽谤与谩骂,他到处看到庸俗鄙陋之辈,追名逐利之徒,各党各派为私利而倾轧。他深感时代与世界、金钱与权力总是属于平庸而渺小的人,真正的人却一无所有。社会上道德沦丧、文化堕落,什么东西都发出一股腐朽的臭味。荒原狼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在他看来,周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猴戏。他感到非常痛苦孤独,他烦躁不安,无家可归,“啊,在我们的世界……要找到神灵的痕迹是多么困难啊!在这个世界,我没有一丝快乐,在这样的世界,我怎能不做一只荒原狼,一个潦倒的隐世者。”
哈勒尔的精神痛苦与危机并不是通过描写他与现实的直接矛盾冲突,而是通过自我解剖、通过灵魂的剖析,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荒原狼“失去了职业,失去了家庭,失去了故乡,游离于所有社会集团之外……时时与公众舆沦,公共道德发生激烈冲突……宗教、祖国、家庭、国家都失去了价值……科学、行会,艺术故弄玄虚,装模作样”,他他感到厌恶。这是他与外部世界的矛盾。他的内心也充满矛盾:他既有人性,又有兽性,既有高尚光明的一面,又有庸俗阴暗的一面,他憎恨小市民,又习惯于小市民的生活;他憎恨秩序,又摆脱不了秩序。他在魔剧院中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看见自己分裂为无数个自我,再次经历了青少年时的爱情生活。他发现驯兽者、部长、将军,疯子在他们的头脑中想得出来的思想也同样潜藏在他自己身上,也是那样可憎、野蛮,凶恶,粗野,愚蠢。于是他决心把邪恶忍受到底,再次游历自己的内心地狱,净化自己的灵魂,以求得心灵的和谐。他不再那么悲观了,他相信总有一天会学会笑。“莫扎特在等我。”
很清楚,荒原狼的精神危机和疾病并不是个别现象,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正象作者借出版者的口所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时代的记录……哈勒尔的心灵上的疾病并不是个别人的怪病,而是时代本身的弊病,是哈勒尔那整整一代人的精神病。”黑塞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资本主义的腐朽性和寄生性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黑塞看到这个制度正在走向没落,也预感到一个新时代正在到来,但他对这个新时代既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正确的认识,他既反对美国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制度,又不赞同布尔什维克革命和苏维埃制度。他的主人公哈勒尔就是那种“处于两种时代交替时期的人,他们失去了安全感,不再感到清白无辜,他们的命运就是怀疑人生,把人生是否有意义这个问题作为个人的痛苦和劫数加以体验”。在那“技术与金钱的时代,战争与贪欲的时代”,人们追求的是赤裸裸的物质利益,精神道德不受重视,传统文化和人道思想遭到摧残。象哈勒尔这样的正直知识分子与严酷的现实发生冲突,他们既不愿同流合污,又看不到改造社会的出路,看不见群众的力量。他们惶惑、彷徨、苦闷。他们内心的痛苦与矛盾是他们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的反映。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不断产生荒原狼的条件和土壤,尤其在社会发生动荡的危机时期,总有不少人陷入与荒原狼类似的境界与危机中,他们在《荒原狼》中能找到某种共鸣。这也许是《荒原狼》以及黑塞的其他作品在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在欧美日本风行一时的一个原因吧。
黑塞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反对战争。他在小说中敏锐地指出,人们并没有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吸取教训,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热心地准备下一场战争,成千家报纸、杂志,成千次讲演、公开的或秘密的会议在宣扬虚假的爱国主义,煽动复仇情绪。黑塞通过小说警告人们,一场新的更可怕的战争正在酝酿。小说发表十二年后,希特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再次把德国和世界推入痛苦的深渊。黑塞的警告可谓不幸而言中了。
在一九四一年《荒原狼》瑞士版后记中,黑塞写道:“荒原狼的故事写的虽然是疾病和危机,但是它描写的并不是毁灭,不是通向死亡的危机,恰恰相反,它描写的是疗治。”那么,他的疗治药方是什么呢?小说里一再出现莫扎特和不朽者。他认为,人们必须用具有永恒价值的信仰去代替时代的偶像,而这信仰就是对莫扎特和不朽者的崇敬,对人性的执着追求。正象黑塞的作品中许多东西都是象征性的一样,这里,莫扎特和不朽者都具有象征意义,代表具有永恒价值的、美好的、人性的、神圣的,高尚的精神。他希望人们多一点爱,多一点信仰,用爱代替恨,用和解代替复仇,用真正的文化代替肤浅的、商品化的假文化。黑塞开的疗治药方对单个的人也许有一定的疗效。如果他们听从作家发自心灵的呼声,也许会转向自我,去克服身上卑下污浊的东西,提高自己的道德,陶冶自己的情操,追求内心的和谐与良心的安宁,在精神中求得一丝慰藉,在所谓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的道路上前进一小步。但是,在一个污浊的社会里,这样做的结果也只能是洁身自好,独善其身。对整个现实社会来说,这终究不是什么有效的良药妙方,因为它不是引导人们去参加改变社会的实践活动,社会上的卑污龌龊不会自行消除,他们与现实世界的矛盾也将无法克服。
黑塞对荒原狼精神危机的分析、对他所生活的时代的精神文化日趋没落的描写,无疑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否定和抗议。从小说中可以看出,他追求抽象的自由,探索永恒的人生价值,希望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这些,对一个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作家来说,自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他的小说对我们了解资本主义社会,了解资本主义社会压抑人性的发展具有—定的认识价值。
正象黑塞的许多作品都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一样,《荒原狼》也是作家本人生活经历与精神危机的写照。“出版者”在序中说:“我相信,他描写的内心活动也是以他确实经历过的一段生活为基础的。”黑塞写作《荒原狼》时,象他的主人公哈勒尔一样,正向五十岁迈进。第一次大战中的经历清晰地留在他的脑海里,还在折磨他。他与周围世界的许多价值观念、与变成自我目的的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他看到人的精神与灵魂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而受到损害。他感到脚下是燃烧的地狱,灾难与战争向人们逼近,加上家庭与个人生活的不幸——与第二个妻子离婚,疾病的折磨——他几乎面临崩溃的边缘。他内心混乱,情绪低沉,痛苦不已,简直无法忍受。他这位隐世者狂乱地走出书斋,喝酒跳舞,参加化装舞会,爱恋漂亮女人,满足原始本能的要求,以此麻醉自己。他在这一时期给朋友的信中多次提到,他几乎要自杀。而黑塞在创作时,常常把自己摆进去,写他自己体验过、感受过的东西。一九三七年,黑塞在回忆他的创作生涯时曾说:“面对充满暴力与谎言的世界,我要向人的灵魂发出我作为诗人的呼吁,只能以我自己为例,描写我自己的存在与痛苦,从而希望得到志同道合者的理解,而被其他人蔑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黑塞在小说中描写的是对自己无情的剖析。哈里·哈勒尔和赫尔曼·黑塞这两个名字的开头两个缩写字母都是H,这不是偶然的巧合。
《荒原狼》没有曲折复杂的情节,没有众多关系错综的人物,而着重描写主人公哈勒尔的内心世界。哈勒尔的自述不啻一次“穿越混乱阴暗的心灵世界”的地狱之行。小说结构严谨,从三个不同层次把荒原狼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第一层,作者以出版者序的方式描写荒原狼的外表、生活方式和人格以及给他——普通市民——留下的印象;第二层是穿插在自述中的《论荒原狼——为狂人而作》的心理论文,论述了荒原狼的本质与特性;第三层是哈勒尔自述,这是小说的主要部分,用第一人称叙述哈里·哈勒尔在某小城逗留期间的经历与感受、矛盾与痛苦。作者运用了内心独白的技巧,穿插了很多联想、印象、回忆、梦境、幻觉,把现实与幻觉糅合在一起。在小说结尾的魔剧院一节,这种意识流的运用达到了顶点。德国著名作家托马斯·曼于一九三七年在一篇文章中就曾指出,黑塞的《荒原狼》在试验的大胆方面并不比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逊色。
《荒原狼》问世以来,批评界与读者褒贬不一,反应不同,对它的理解与看法悬殊很大。黑塞自己也说小说常常被人误解。《荒原狼》确实是一部不易理解的小说。但是,《荒原狼》是黑塞的代表作之一,是二十世纪世界文学中的重要作品之一,对这一点,看法是比较一致的。《荒原狼》和黑塞的其他作品至今仍是东西方研究者的题目,在六七十年代欧美日本等许多国家的黑塞热中吸引了许多读者。黑塞的思想受过中国文化、尤其是老庄学说的影响,这一点在他的作品中也有所反映。他的早期作品《彼得·卡门青特》和《在轮下》及部分散文、短篇小说已译成中文出版。现在,我们把《荒原狼》译出,介绍给中国的文学界和读者,以期引起更多的读者和评论家对这位重要作家的兴趣与研究。
译 者
出版者序
本书内容是一个我们称之为“荒原狼”的人留下的自述。他之所以有此雅号是因为他多次自称“荒原狼”。他的文稿是否需要加序,我们可以姑且不论;不过,我觉得需要在荒原狼的自述前稍加几笔,记下我对他的回忆。他的事儿我知道得很少;他过去的经历和出身我一概不知。可是,他的性格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不管怎么说,我对他十分同情。
荒原狼年近五十。几年前的一天,他来到我姑母家,提出想租一间配有家具的房间。当时,他租下了上面的小阁楼和阁楼旁边的小卧室。过了几天,他带了两只箱子和一大木箱书籍来到姑母家,在我们这里住了十来个月。他独来独往,非常好静。只因我们两人的卧室紧紧挨着,有时会在楼梯上和走廊里相遇,所以才得以相识。此人不善交际,非常不合群,我还没有见过别的人像他这样不合群的。正像他自己有时说的那样,他的的确确是一只荒原粮,一只从另一个世界来的陌生、野蛮,却又非常胆小的生物。由于他的秉性和命运的缘故,他的生活到底是怎样孤独,他又如何自觉地把这种孤独看作他的命运,这些我当然是后来读他留下的自传时才知道的。但是,以前我跟他有些小小的接触,有过简短的交谈,对他这个人已经略知一二。我发现,我从他的自传中得到的印象和从以前亲身接触而获得的印象——自然是肤浅得多,不完备得多——基本上是一致的。
荒原狼第一次走进我们家向我姑母租房子时,凑巧我也在场。他是中午来的,桌上吃饭的碗碟还未收拾,离我去办公室上班的时间还有半小时。我一直没有忘记第一次相遇时他给我留下的那种性格不统一的奇特印象。他拉了拉门铃,走进玻璃门,我姑母在昏暗的过道里问他有何贵干。而他——荒原狼——却抬起头发剪得短短的脑袋,翘起鼻子,神经质地东闻西嗅,既不说明来意,也不通报姓名,只是说,“嗯,这里气味不错。”他说着,微微一笑,我那好心的姑母也向他微微一笑。我却觉得用这种话问候致意未免太滑稽了,因此有点讨厌他。
“啊,对了,”他接着说,“您要出租房间,我来看看。”
我们三人一起上楼,到了阁楼上,我才得更仔细地打量他。他个子不是很高,但他一抬手一举足都像是个大个子。他穿着时髦舒适的冬大衣,服饰大方,但稍欠修整,胡子刮得光光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已经有些灰白。起初,他走路的姿势我一点不喜欢;他步履蹒跚,举步犹豫迟疑,和他那有棱角的脸型以及说话的声调与气派极不相称。后来我才注意到,而且也听说了,他有病,行走很困难。他奇怪他微笑着察看楼梯、墙壁、窗户以及楼梯间又旧又高的柜子。当时,看见他那样奇怪地笑,我觉得很不舒服。看样子,他很喜欢这一切,同时又觉得这些东西似乎都很可笑。总之,这个人给人一个印象,好像他来由另一个陌生的世界,来自某个异域之国,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漂亮,同时又有点可笑。我只能说,他很客气,很友好。他二话没说,立刻同意租我们的房间,同意我们提的房租和早餐费;可是,在他周围,我总觉得有一种陌生的、别扭的或者说敌视的气氛。他租了那间小阁楼,又租了卧室,请我姑母给他讲了取暖、用水、服侍诸方面的条件以及房客注意事项,他很友好地注意听着,——一表示同意,并马上预付了一部分房租;可是另一方面,他又像事事心不在焉,似乎觉得自己的举动十分可笑,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儿,好像租房子、和别人说德语对他说来是一件非常希奇、非常新鲜的事儿,他内心深处似乎在想别的什么根本与此无关的事。这些是我当时对他的印象。如果他没有其他特性加以补充更正的话,我对他就不会有好印象。一见面,我就很喜欢他的脸;他的脸上虽然有陌生的表情,我还是很喜欢,他的脸也许有些奇特,显得悲伤,但又显得精神,充满思想、活力和睿智。虽然他似乎颇费了一番努力,才做到那样彬彬有礼、和善友好的举止,但是他绝对没有傲慢的意思。恰恰相反,他的神态近乎恳求,几乎使人感动,这一点我后来才找到解释,不过当时我一下子就对他产生了一些好感。
还没有把两间房子看完,其他方面的交涉也尚未结束,我的午休时间就完了,我该去上班了。我向他告辞,让姑母继续接待他。晚上我下班回家,姑母告诉我,陌生人租了房间,这两天就搬进来,他只请求我们不要到警察局去申报户口,他说,他是个有病的人,在警察局填写各种表格,站着等候以及诸如此类的事受不了。现在我还记得很清楚,当时,他这要求使我吃了一惊,找警告姑母不要答应这个条件。在我看来,他怕警察这一点同他身上那种神秘的、陌生的东西正相吻合,他不想引起别人的怀疑。我劝姑母,无论如何不要答应素不相识的人这种奇怪的要求,满足了这种要求,有时会带来麻烦。时是说到这里我才知道,姑母已经答应满足他的愿望,而且.完全被陌生人迷住了,她对房客从来都是以礼相待,非常亲切友好,总是像大娘那样,甚至像慈母那样对待他们。以前,这一点也曾经被某些房客利用过。头几个星期,我们对新房客的态度依然很不相同:我挑了他一些毛病,姑母却每次都热心地护着他。
不申报户口这件事我总觉得不对头,我想至少要了解一下姑母对这位陌生人的情况,对他的身世和来意知道些什么。果然,她已经知道了一些情况,而那天中午我走后,他并没有呆多长时间。他告诉她,他打算在我们城里住几个月,跑跑这里的图书馆,参观一下这里的古迹。他只租这么短短几个月,这原本不合我姑母的意;不过,他那些特别的举止,倒赢得了我姑母的心。总之,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我的反对成了马后炮。
我问姑母:“为什么他要说,这里味道不错?”
我的姑母有时颇能猜测别人的心思。她回答说:“这一点我很清楚。我们这里整齐干净,生活和善规矩,他很喜欢这种味道。你看他那神气,好像他许久以来已经不习惯于这种生活,而同时又需要这种生活。”
我心里想,那好吧,随他的便吧。“可是,”我对姑母说,“如果他已不习惯这种整齐规矩的生活,那该怎么办呢?要是他邋里邋蹋,把什么都弄脏,晚上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你怎么办?”
她哈哈笑了一声,说:“看看再说吧。”于是我也就没再说什么。
事实上,我的担心完全没有什么道理。这位房客虽然很任性,生活又没有规律,但是他并不令人讨厌,也不碍我们的事儿,到今天我们还牵记着他。不过在心灵,他却常常使我们两人——姑母和我——不得安宁,坦率地说,直到现在,我一想起他心里还总是无法平静。我有时候晚上睡觉时会梦见他;他在我的心里变得可爱起来,尽管如此,但只要想起他,想起有过他这样一个人,我就感到不安。
陌生人名叫哈里·哈勒尔。两天以后,一个车夫送来了他为东西。其中有一只皮箱很漂亮,给我的印象颇深;还有一只大箱子,分成好多格儿,看来,这只箱子已经游遍五大洲,因为箱子上贴满了许多国家、包括远隔重洋的许多国家的不同旅馆和运输公司的标签,标签已经退色发黄。
接着他自己也来了,我逐渐和这位奇人熟悉起来。开始,我并没有主动去接近他。一见面我就对哈勒尔很感兴趣,但在最初几个星期,我没有采取任何步骤主动与他接触,和他谈话。不过,我得承认,从一开始我就注意看他,有时趁他不在还进了他的房间,我完全出于好奇搞了一些间谍活动。
关于荒原粮的外表,我已经作过一些描写。第一眼他就给人一个这样的印象:仿佛他是一个举足轻重、不同寻常、才华非凡构人物,他眉宇之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他那异常柔顺感人的神色反映了他内心生活非常有趣、极为动人,反映了他生性柔弱,多愁善感。每当人们和他谈话,他谈的事情超出常规俗套时,他便恢复他那奇异陌生的本性,自然而然地说起古怪的话来,我们这些人这时只好甘拜下风。他比其他人想得都多,谈起精神思想方面的事情时,非常冷静明达,显出一副深思熟虑、无所不晓的样子。说真的,只有那些真正才智出众而又不爱虚荣、不图锋芒毕露或者说不愿教训别人、不愿向以为是的人才有这种气质。
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在我们这里最后一段时间的一句格合,这句格言不是用嘴说的,而是从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当时,一比全欧有名的历史哲学家、文化批评家到礼堂作报告,荒原狼本来无意去听,我好不容易把他说动,一起去听了这个报告。我们并排坐在礼堂里。报告人登上讲台,开始演讲此人颇有卖弄风雅、装腔作势的风度,这使那些以为他是某种预言家的听众人失所望。他先说了几句讨好听众的话,对这么多人出席听讲表示感谢。这时,荒原狼向我看了一眼,这短短的一瞥是对那些奉承话的批评,是对报告人人格的批评,呵,这是不能忘却、非常可怕的一瞥,关于这一瞥的意义简直可以写一本书!这一瞥不光是批评了报告人,而且还以它那虽然温和然而却带有致命的讽刺色彩置这位名人于死地。不过,这还是这一瞥中最最微不足道的一点。他的眼光与其说是嘲讽的,毋宁说是悲伤的,而且可说是悲伤之极了;这一瞥露出了他不可言状的失望心情。在某种程度上,他坚信这种失望完全有理,失望成了他的习惯,他的内心世界的表现形式。这一瞥中包含的失望的光亮不仅把爱好虚荣的报告人的人格照得清清楚楚,而且还讽刺了此时此刻的情景,嘲弄了观众,使他们失望扫兴,嘲弄了演讲的颇为傲慢的题目;不,远远不止这些,荒原狼的这一瞥看穿了我们的整个时代,看穿了整个忙忙碌碌的生活,看透了那些逐鹿钻营,虚荣无知,自尊自负而又肤浅轻浮的人的精神世界的表面活动——啊,可惜还远远不止这些,这眼光还要深远得多,它不仅指出了我们的时代、思想与文化都是不完美的,毫无希望的,而且还击中了全部人性的要害,这一瞥在短暂的一秒钟内雄辩地说出了一位思想家,也许是一位先知先觉者对尊严,对人类生活的意义的怀疑。这眼光似乎在说:“看,我们就是这样的傻瓜!看,人就是这个样子介顷刻之间,什么名誉声望、聪明才智、精神成果,什么追求尊严、人性的伟大与永恒等等,等等,统统都崩溃倒塌,变成了一场把戏!
写到这里,我已经提前叙述了后面的事,而且违背了我原先的计划与意图,大体上已经把哈勒尔这个人的特点告诉了读者;原先我打算慢慢地叙述我们结识的过程,从而把他的全貌展示在读者面前。
我既然已经叙述了他本质的特点,那么现在继续讲述哈勒尔那神秘莫测的“异常性格”,详细报告我如何感觉并认识这种异常性格和这种无限而可怕的孤独的原因及意义,就纯属多余的了。在报道时,我自己尽量退居幕后。我不想阐发我的信仰,也不想讲故事或进行心理分析,只是想告诉大家我亲眼目睹的事,为大家认识这位给我们留下荒原狼文稿的古怪人的面目贡献一份力量。
当初他一进我姑母家的玻璃门,像鸟儿那样伸出脑袋,称赞房子里的气味很好时,我就注意到他身上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我本能的反应是厌恶。我感觉到(我姑母虽然与我不同,不是一个知识分子,但也与我有同感)这个人有病,觉得他患有某种精神病,是思想或性格方面的毛病,我是个健康的人,本能地要防范抵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他的防范抵御逐渐被同情所取代,看到这位时时感到痛楚的人处于无限的孤独立中,他的心灵正在走向死亡,我便对他产生一种深切的同情。在这段时间里,我越来越意识到,这位受苦者的病根并不在于他的天性有什么缺陷,恰恰相反,他的病根是在于他巨大的才能与力量达不到和谐的平衡。我认识到,哈勒尔是一位受苦的天才,按尼采的某些说法,他磨练造就了受苦的天才能力,能够没完没了地忍受可怕的痛苦。我也认识到,他悲观的基础不是卑视世界,而是表现自己,因为在他无情鞭挞,尖锐批评各种机构、各式人物时,从不把自己排除在外,他的箭头总是首先对准自己,他憎恨和否定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
写到这里,我要从心理学的角度补充说明几句。我对荒原狼的经历所知不多,但我有充分的理由推测,他曾受过慈爱而严格虔诚的父母和老师的教育,他们认为教育的基础就是“摧毁学生的意志”。但是,这位学生坚韧倔强,骄傲而有才气,他们没有能够摧毁他的个性和意志。这种教育只教会他一件事:憎恨自己。整整一生,他都把全部想象的天才、全部思维能力用来反对自己,反对这个无辜而高尚的对象。不管怎样,他把辛辣的讽刺、尖刻的批评、一切仇恨与恶意首先向自己发泄;在这一点上,他完完全全是个基督徒,完完全全是个殉道者。对周围的人,他总是勇敢严肃地想办法去爱他们,公正地对待他们,不去伤害他们,因为对他说来,“爱人”与恨己都已同样深深地扎根于他的心中。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不能自爱就不能爱人,憎恨自己也必憎恨他人,最后也会像可恶的自私一样,使人变得极度孤独和悲观绝望。
不过,现在不是叙述我的想法的时候,我该讲讲实际情况了。我通过“间谍活动”以及姑母的介绍,知道了哈勒尔的一些初步情况,这些情况都与他的生活方式有关。很快就看出来,他爱思考,爱读书,没有什么切切实实的工作。早上他在床上迟迟不起,常常要到中午才起床,之后便穿着睡衣从卧室走到客厅里。客厅很大,很舒适,有两扇窗户;他搬进来没有几天,客厅就变了样子,和其他房客住的时候完全不同了。房子里的东西满满的,而且越来越多。墙的四周挂着许多图片,贴着许多素描;有的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它们常常被更换。客厅里还挂着几张德国某小城的照片,颇有南方情调,这显然是哈勒尔的家乡;照片之间挂着一些水彩画,后来我们才听说,这些画都是他自己画的。另外还有一张一位漂亮的年轻妇女或年轻姑娘的照片。有一段时间,墙上还挂过一张泰国菩萨像,后来为一张米开朗基罗的《夜》的复制品所取代,再后来又换成一张圣雄甘地的像。房间里到处是书籍,不仅大书橱装得满满的,而且桌子上,很精巧的旧式书桌上,长沙发上,椅子上以及地板上也全是书,许多书夹着书签,书签常常更换。书籍不断增多,因为他不仅从图书馆带回整包整包的书,还常常从邮局收到寄来的书。住在这种屋子里的人只能是个学者了。他烟抽得很厉害,这也符合学者的特点,房间里总是烟雾缭绕的,到处是烟头和烟灰碟。不过很大一部分书不是学术著作,而是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文学作品。有一段时间,在他常常整天整天躺着休息的长沙发上放着一套十八世纪末的作品,书名叫《索菲氏海默尔——萨克森游记》,厚厚六大本。《歌德全集》和《让·保罗全集》看来他是经常阅读的;还有诺瓦利斯、莱辛、雅各比和利希膛贝格的作品,他也是经常读的。在几本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里夹满写着字的卡片。在那张大一些的桌子上,凌乱地放着许多书籍和小册子,中间还时常有一束花,旁边摆着布满灰尘的画笔、颜料盒、烟灰碟,当然还有各种各样装着饮料的瓶子。有一只瓶子外面套着草编的外壳,他常常用这只瓶子到附近一家小店打意大利红葡萄酒。有时也能看见屋里有勃夏第酒、玛拉加酒,还有一个大腹瓶,装着樱桃酒,没有几天工夫,我看见这瓶酒就差不多喝完了,剩下一点,他就把酒瓶放到角落里,再也没有喝,酒瓶上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我不想为我的间谍行为辩护,而且也公开承认,在最初阶段,这位喜欢读书思考,又浪荡不羁的人的这种种迹象引起我的厌恶与怀疑。我不仅是个中产阶层的人,而且还是个规规矩矩、生活很有规律的人,习惯于日常具体事务,喜欢把时间安排得妥妥帖帖。我不喝酒,也不抽烟,因此哈勒尔屋里的那些酒瓶比那些凌乱的图画更使我讨厌。
这位陌生人不仅睡觉和工作毫无规律,就连吃饭喝酒也是随心所欲,很不正常。有时,他会几天足不出户,除了早上喝点咖啡外什么也不吃。我姑母发现,他偶然吃根香蕉就算一顿饭了。可是过了几天,他又到高级饭馆或郊区小酒馆大吃大喝。他的健康状况看来不佳,除了腿脚不便,上下楼梯十分吃力外,好像还有别的病状,有一次他顺便提到,多年来他吃不好睡不好。我想这主要是酗酒引起的。后来,我有时陪他去饭馆,亲眼看见他毫无节制地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酒。但是,不管是我还是别人,都没有看见他真正醉过。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和他接触的情况。原先我们的关系像公寓里相邻而居的房客那样很淡漠。一天晚上,我从店里回家,看见哈勒尔先生坐在二楼通三楼的楼梯转弯处,觉得很惊讶。他坐在最上一级梯阶上,见我上楼,往旁边挪了挪身子,好让我过去。我问他是否不舒服,并且愿意陪他上去。
哈勒尔看着我,我发现,我把他从某种梦幻中唤醒了。他慢慢地微笑起来,他那漂亮而又凄苦的微笑常常使我心里非常难受;接着他请我在他身旁坐下。我道了谢,并对他说,我没有坐在人家房门前楼梯上的习惯。
他笑得更厉害了,说:“啊,对,对,您说得对。不过请您等一会儿,我要让您看看我为什么在这里稍事停留。”
他指了指二楼某寡妇住房前的过道。楼梯、窗户和玻璃门之间的空间镶着木头地板,靠墙放着一个高高的红木柜子,上面镀着锡,柜子前两只矮小的座儿上放着两个大花盆,一盆种着杜鹃,一盆种着南洋杉。两盆盆景非常漂亮,总是弄得干干净净、无可指摘的,这一点我以前就高兴地注意到了。
“您看,”哈勒尔接着说,“这小小的空间摆着南洋杉,清香扑鼻,走到这里,我常常得停一会儿舍不得离开。您姑母家里也有一种香味,也非常干净整齐,可还是比不这里,这里是那样的一尘不染,擦洗得那么干净,看去好像在闪闪发光,使人舍不得用手去摸一下。我总要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上一口这里的香味。您也闻了吗?地板峪的香味,松节油的余味,红木的香味和冲洗过的树叶味混杂在一起,散发出一种香味,这香味就是小康人家的干净、周到、精确、小事上的责任感和忠诚。我不知道那里住的是谁,但在那玻璃门后面肯定是一个小康人家的天堂,干净清洁,井井有条,谨小慎微,热心于习以为常的事情和应尽的义务。”
看我没有插话,他又接着说:“您别以为我在讽刺人!亲爱的先生,我压根儿不想嘲笑小康人家规规矩矩、井井有条的习惯。诚然,我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在这种摆着南洋杉的住宅里我也许一天也受不了。我虽然是个有些粗鲁的荒原老狼,但我终究也有母亲,我的母亲也是个普通妇女,她也种花扫地,尽力把房间、楼梯、家具、窗帘搞得干净整齐,把我们的家,把我们的生活安排得有条不紊。这松节油的气味和南洋杉使我想起我的母亲,我这里那里的坐一会儿,看着这安静、整齐的小花园,看到至今还有这类东西,心里感到很快活。”
他想站起来,但是显得非常吃力,我去搀扶他,他没有拒绝。我仍然没有说话,但是像以前姑母经历过的那样,我不能抵御这位奇特的人有时具有的某种魔力。我们慢慢地并排走上楼梯,到了他的房门前。他拿出钥匙,很友好地看了我一眼,说道:“您从店里回来?是啊,做生意的事我一窍不通,您知道,我这个人不通世事,与世人没有多少往来。但我相信,您也喜欢读书什么的,您姑母曾对我说,您是高中毕业生,希腊文很好。今天早上我读到诺瓦利斯的一句话,我给您看看好吗?这一定会使您高兴的。”
他把我拉进他的房间,里面有一股呛人的烟草味。他从一堆书里抽出一本,翻找着。
他找到了一句,对我说:“好,这句也很好,您听听:‘人们应该为痛苦感到骄傲——任何痛苦都是我们达官贵人的回忆。’说得多妙!比尼采早八十年!但是这句话还不是我要说的那句格言,您等一会儿,一在这里,您听着:十部分人在学会游泳之前都不想游泳。’这话听起来是否有点滑稽?当然他们不想游泳。他们是在陆地生活,不是水生动物。他们当然也不愿思考,.上帝造人是叫他生活,不是叫他思考!因为,谁思考,谁把思考当作首要的大事,他固然能在思考方面有所建树,然而他却颠倒了陆地与水域的关系,所以他总有一天会被淹死。”
他的话把我吸引住了,使我很感兴趣,我在他那里呆了一会儿。从此,我们在楼梯或街上相遇时,也常常攀谈几句。起初,我总像那次在南洋杉前那样,有点觉得他在讽刺我。其实不然。他像尊重那棵南洋杉样地尊重我,他意识到自己非常孤独,深信自己是在水中游泳挣扎,深信自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有时看见世人的某个很平常的行为,比如我总是准时去办公室,或者仆人、电车司机说了一句什么话,他都会真的兴奋一阵,丝毫不带一点嘲弄人的意思。起先我觉得这种君子加浪子的情调,这种玩世不恭的性情未免太可笑太过分了。但后来,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他从他那真空的空间,从他那荒原狼似的离群索居的角度出发确实赞赏并热爱我们这个小市民世界,他把这个世人的小天地看作某种稳定的生活,看作是他无法达到的理想,看作故乡与和平,凡此种种,对他说来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我们的女仆是一个诚实的妇女,他每次见到她总是真诚地脱帽致敬;每当我姑母和他稍许谈几句话,或者告诉他衣服该补了,大衣扣子掉了时,他都异常认真地倾听着,似乎在作巨大而无望的努力,想通过一条缝隙钻入一个小小的和平世界,在那里定居下来,哪怕只住一个小时也行。
还是在南洋杉前第一次谈话时,他就自称荒原狼,这使我感到有些惊讶,心里有些不自在。这是些什么话啊?!但后来听惯了,不仅觉得这个词还可以,连我自己在脑子里也渐渐称他为荒原狼了,而且除了荒原狼,从来没有称过他什么别的名字,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名字更适合这个人的性格特点了。一只迷了路来到我们城里,来到家畜群中的荒原狼——用这样的形象来概括他的特性是再恰当不过了,他胆怯孤独,粗野豪放,急躁不安,思念家乡,无家可归,这一切他全都暴露无遗。
有一次我有机会观察了他整整一个晚上。那是在一个交响音乐会上,我没有想到他正坐在我附近,我能看见他,而他看不到我。先演奏的是亨德尔的曲子,音乐非常高雅优美,但荒原狼却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既没有听音乐,也没有去注意周围的人。他冷冰冰地坐在那里,孤独而又拘谨,冷静而充满忧虑的脸垂在胸前。接着奏起另一首乐曲,是弗里得文·巴赫的一首短小的交响乐。这时我非常惊愕地看到。刚演奏了几个节拍,他脸上就露出一丝笑意,完全被音乐所陶醉,他的样子非常安详幸福,好像沉浸在美好的梦幻之中,这样持续了约莫十分钟,使我只顾看他,忘了好好听音乐。那首曲子演奏完毕,他才苏醒过来,坐直身子,做出要站起来的姿势,似乎想离席而去;但是他仍坐着未动,直至结束。最后一曲是雷格尔的变奏曲,这种音乐不少人觉得有些冗长沉闷。荒原狼开始时还很注意很高兴地听着,后来他也不听了,把手插在裤袋里,沉思起来,可这次没有刚才那种幸福、梦幻般的表情,反而显得很悲伤,甚至还生起气来。他脸色发灰,心不在焉,没有一点热情,看上去显得苍老多病,内心充满了不满。
音乐会散场了,我在街上又看见了他,我跟在他后面走着;他闷闷不乐,疲惫不堪,把身子倦缩在大衣里,向我们住的地方走去。在一家老式小饭馆前,他停住脚步,迟疑地看了一下表走了进去。我一时冲动,跟了进去。他坐在一张比较雅致的桌子旁,老板娘和女堂馆欢迎他这个老顾客,我打了招呼,坐到他身旁。我们在那里坐了一个钟头。我喝了两杯矿泉水,他先要了半升红葡萄酒,后来又要了四分之一升。我说,我也听了音乐会,他却不接这个茬。他看了着矿泉水瓶_肝的商标,问我想不想喝酒,他请客。我告诉他,我从来不喝酒,他听了这话,脸上显出无可奈何的表情,说:“呵,对,您做得对。我也很简朴地生活了许多年,节衣缩食了很长时间,可现在宝瓶星座高照,我酒不离口了,宝瓶星座是阴暗的标记。”
我接过他的话茬,开玩笑似地谈起这个比喻,暗示说,他也相信星相学,我觉得真是难以置信。他听了我的话,又用那常常刺痛我的心的过分客气的语调说:“完全正确,可惜,连这门科学我也不能相信。”
我起身告辞,他却到了深夜才回家。他的脚步跟往常一样,而且也没有立即上床睡觉(我住在他隔壁,听得清清楚楚),他在客厅里点了灯,大约又呆了一个钟头。
还有一个晚上我也没有忘记。那天姑母出去了,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大门上的铃响了,我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子,她要找哈勒尔先生。我一看,原来是他房间里照片上的那一位。我向她指指他的门就回房了,她在里面呆了一会儿,接着我就听见他们一起走下楼梯,两人谈笑风生,十分高兴地走了出去。这位隐居的单身汉居然有一位情人,而且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这么时髦,我感到非常惊讶。我对他,对他的生活本来有种种推测,现在我又觉得这些推测没有多少把握了。但是,不到一个小时,他又一个人回来了。他愁容满面,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如同笼子里的狼来回走动那样,在客厅里轻轻地来回踱步,走了好几个小时,他房间里的灯彻夜未熄。
关于他们的关系,我一无所知,我只想补充一点:后来我在街上又看到过一次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他们手挽手走着,他显得很幸福,我又一次觉得十分惊讶,他那张孤苦的脸有时也会多么的可爱、天真啊!我了解那个女人了,我也了解我姑母为什么对他那样同情关心了。但是那天晚上,他回家时心情也是那样悲伤痛苦。我和他在门口相遇,见他腋下夹着一瓶意人利葡萄酒。结果他在楼上荒凉的屋子里喝了半宿,这种情况以往已经有过几次。我真为他难过,他过的是什么生活哟,毫无慰藉,毫无希望,毫无抵御能力!
好,闲话少说。上述介绍足以说明,荒原狼过的是自杀生活,这无须花费更多笔墨了。但是我并不相信,他离开我们时真的自杀了。当时有一天,他结帐以后突然不辞而别,离开了我们的城市。从此,他就沓无消息,他走后收到的几封信一直由我们保管着。除了一份文稿,他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份稿不是他在我们这里住时写成的,他留下几句话,说文稿给我,由我全权处理。
哈勒尔文稿中讲述的种种经历是否确有其事,我无法调查。我并不怀疑,这些事大部分是虚构的,这里的所谓虚构并不是随意杜撰的意思,而是一种探索,一种企图借助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件作为外衣来描述心底深处经历过的内心活动。哈勒尔作品中这些半梦幻式的内心活动估计发生在他住在我们这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我相信,他描写的内心活动也是以他确实经历过的一段生活为基础的。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这位房客外貌举动都与以往不同,常常外出,有时整夜整夜地不回家,很长时间连那些书也没有摸过。那时我遇见他的次数不多,有几次他显得非常活泼,好像变年轻了,有几次可以说非常高兴。可是打那不久,他的情绪又一落千丈,整天整天地躺在床上,不思饮食;这当儿,他的情人又来看过他,他们俩发疯似地大吵了一顿,闹得四邻也很不安。第二天,哈勒尔为此还向我姑母表示了歉意。
我坚信,他没有自杀。他还活着,住在什么地方,在哪幢楼里,拖着疲惫的脚步上下楼梯;在什么地方,两眼无神地凝视着擦得体亮的地板和被人精心料理的南洋杉;白天他坐在图书馆里,晚上他在酒馆消磨时光,或者躺在租来的沙发上,在窗户后面倾听着世界和他人怎样生活;他知道自己孓然一身,不属于这个世界,但是他不会自杀,因为他残留的一点信仰告诉他,他必须把这种苦难,心中邪恶的苦难,忍受到生命终结,他只能受苦而死。我常常想念他,他没有使我的生活变得更轻松一些,他没有那种才能促进我发挥我性格中坚强快乐的一面,恰恰相反!但我不是他,我有我自己的生活方式,我过的是平平常常、规规矩矩,然而又是有保障的、充满义务的生活。所以,我们——我和姑母——可以怀着一种平静友好的心情怀念他,我姑母知道他的事情比我多,但是她把它深深地埋在地善良的心里,没有向我透露。
关于哈勒尔的自传,我在这里要说几句。他描写的东西是些非常奇异的幻想,有的是病态的,有的是优美的和具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如果这些文稿偶然落入我的手中,我也不认识作者。那么我肯定会怒气冲冲地把它扔掉。但是我认识哈勒尔,因此他写的东西我能看懂一些,可以说能表示赞同。如果我把他的自述只看作是某个可怜的孤立的精神病患者的病态幻觉,要么我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公之于众。然而,我看到了更多的东西,这是一个时代的记录,我今天才明白,哈勒尔心灵上的疾病并不是个别人的怪病,而是时代本身的弊病,是哈勒尔孤整整一代人的精神病,染上这种毛病的远非只是那些软弱的、微不足道的人,而是那些坚强的、最聪明最有天赋的人,他们反而首当其冲。
不管哈勒尔的自传以多少实际经历为依据,它总是一种尝试,一种企图不用回避和美化的方法去克服时代病疾,而是把这种疾病作为描写对象的尝试。记载自传真可说是一次地狱之行,作者时而惧怕、时而勇敢地穿越混乱阴暗的心灵世界,他立志要力排混乱,横越地狱,奉陪邪恶到底。
哈勒尔的一段话给我启发,使我懂得了这一点。有一次我们谈了所谓中世纪的种种残暴现象之后,他对我说:“这些残暴行为实际上并不残酷。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中世纪的人会非常厌恶,会感到比残酷、可怕、野蛮还更难忍受!每个时代,每种文化,每个习俗,每项传统都有自己的风格,都各有温柔与严峻,甜美与残暴两个方面,各自都认为某些苦难是理所当然的事,各自都容忍某些恶习。只有在两个时代交替,两种文化、两种宗教交错的时期,生活才真正成了苦难,成了地狱。如果一个古希腊罗马人不得不在中世纪生活,那他就会痛苦地憋死;同样,一个野蛮人生活在文明时代,也肯定会窒息而死。历史上有这样的时期,整整一代人陷入截然不同的两个时代、两种生活方式之中,对他们来说,任何天然之理,任何道德,任何安全清白感都丧失殆尽。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尼采这样的天才早在三十年前就不得不忍受今天的痛苦——他当时孤零零一个人忍受着苦痛而不被人理解,今天已有成千上万人在忍受这种苦痛。”
我在阅读哈勒尔的自传时,时常想起这一段话。哈勒尔就是那种正处于两种时代交替时期的人,他们失去了安全感,不再感到清白无辜,他们的命运就是怀疑人生,把人生是否还有意义这个问题作为个人的痛苦和劫数加以体验。
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自传可能具有的对我们大家的启发。所以我决定将它公之于世。顺便提一句,我对这份自述既不袒护也不指摘,任凭读者根据自己的良心褒贬。
哈里·哈勒尔自传
为狂人而作
日子如流水,一天又过去了。我浑浑噩噩度过了一天,以我那种特有的简朴和胆怯的生活艺术,安详地度过了一天。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像许多上了年纪的人那样疼痛了两个小时,我吃了药,把疼痛给蒙骗了,我很高兴。我洗了个热水澡,躺在热水中非常舒服;我收到三个邮件,浏览了一遍这些多余的信件和印刷品,然后做了运气练习,但今天贪图舒服,就免了思维操练,随后我散步一小时,发现薄纱似的云彩绚丽多彩,像珍贵的绘画柔和地画在天幕上。这真是太美了,如同阅读古书,如同躺在热水中洗澡一样。但是总的来说,这一天并不迷人,并不灿烂,不是什么欢乐幸福的日子,对我来说,这是平平常常、早已过惯了的日子:一位上了年纪而对生活又不满意的人过的不好不坏、不冷不热、尚能忍受和凑合的日子,没有特别的病痛,没有特殊的忧虑,没有实在的苦恼,没有绝望,在这些日子里我既不激动,也不惧怕,只是心境平静地考虑下述问题:是否时辰已到,该学习阿达贝尔特·斯蒂夫脱的榜样,用刮脸力结束自己的生命?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准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这些日子里,在被破坏,被股份公司吸干的地球上,人类世界以及所谓的文化在那虚伪、卑鄙、喧闹、变幻交错的光彩中,像一个小丑似的向你狞笑,寸步不离地跟着你,盯着你,在有病的自“我”中把我们弄得无法继续忍受——谁如果尝过这种地狱似的生活,那么他对今天这样普普通通、好坏参半的日子就会相当满意,就会非常感激地坐在暖洋洋的火炉旁,阅读晨报,非常感激地断定,今天又没有爆发战争,没有建立新的独裁政权,政界和经济界都没有揭发出什么大丑闻,他会拿起落满灰尘的七弦琴,激动地弹起一首感谢上帝的赞美诗,曲子感情适度,稍带愉快喜悦,他用这首曲子让他那安静温和、略带麻醉、百事如意、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感到无聊,在这令人满足而又无聊沉闷的空气中,在这非常有益的无病状态中,他们两个——空虚的、频频点头的、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和鬓发斑白的、唱着低沉的赞美诗的庸人——像孪生兄弟一样相像。
满足,没有痛苦,过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这可是件美好的事情;在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大家都是低声细语,跟着脚尖走路。可惜我与众不同,正是这种满足我不太能够忍受,用不了很长时间我就憎恨它,厌恶它,我就变得非常绝望,我的感受不得不逃向别的地方,尽可能逃向喜悦的途径,不过必要时也逃向痛苦的途径。当我既无喜悦也无痛苦地度过了片刻的时光,在那所谓好日子的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呼吸时,我幼稚的心灵就感到非常痛苦和难受,以致我把部生锈的、奏出单调的表示感谢歌声的七弦琴对准困倦的满足之神的满意的脸扔过去,我不喜欢这不冷不热的室温,宁可让那天大的痛苦烧灼我的心。不一会儿,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地要去打碎什么东西,要去砸商店,随教堂,甚至把自己打个脸肿鼻青。我很想去胡闹一番,摘下受人膜拜的偶像上的假发,送几张去汉堡的火车票给几个不听话的小学生,这是他们渴望已久的事,去引诱一个小姑娘,或者去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因为我最痛恨,最厌恶的首先正是这些:市民的满足,健康、舒适、精心培养的乐观态度,悉心培育的、平庸不堪的会公众生的活动。
傍晚,我怀着这种心情结束了这碌碌无为、极其平常的一大。但是,我没有像一个身患病痛的人那样舒舒服服地钻进铺好的、放着热水袋的被窝,我对白天所做的那一点儿事感到很不满足,很厌恶,我闷闷不乐地穿上鞋,裹上大衣,在黑暗的夜雾中向城里走去,想到钢盔饭馆喝一杯通常被贪杯的人按照老习惯称之为“酒”的东西。
我住的公寓非常体面,住着三家人。我的住所在顶楼上。楼梯非常普通,但干净而又雅致。我从顶楼走下,就觉得这异乡的楼梯难以攀登。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这个无家可归的荒原狼、小市民阶层的孤独的憎恨者,却始终住在名副其实的小市民的房子里:这是我的一种感伤的老话了。我住的既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也不是贫民窟,我一直都住在小市民的安乐窝中,他们的安乐窝非常体面,又极端无聊,收拾得倒也干干净净,散发着极节油的香味和肥皂味。若有谁把门关得山响或穿着肮脏的鞋走进房子,人们就会大吃一惊,我喜欢这种环境,这无疑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我藏在心底的诸如对故乡之类的怀念,一再引导我走上这愚蠢的老路,这点我无法抗拒。我是一个孤独、冷酷、忙忙碌碌、不修边幅的人,我生活在家庭中,生活在小市民的环境中;是的,我喜欢这样,喜欢在楼梯上呼吸那种安静、井然、干净的气息,喜欢人与人之间有礼貌,温顺的气氛,我虽然憎恨小市民,但他们那种气质却有使我感动的成分,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跨过我房间的门槛,进入我的住房,因为这里与楼梯上的情形大相径庭,书籍、酒瓶杂乱无间,烟蒂狼藉满地,屋子里乱七八糟,肮脏不堪,书籍、文稿、思想,一切的一切都浸透了孤独人的苦痛和人生的坎坷,充满了想要赋予人生以新意的渴望;人生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接着,我从南洋杉旁走过。在这幢房子的二楼,楼梯经过一套住宅前的狭小的过道,这套住宅无疑要比其他人家的住宅更干净、更整齐、更无懈可击。在这小小的过道里,我们看到这户人家异乎寻常地爱干净,这块狭小的地方可说是一个小小的秩序之神的光辉灿烂的厅堂。在那干净得几乎不忍踩上去的地板上放着两只精致的小凳,每只凳子上放着一个大花盆,一盆种着杜鹃,一盆种着南洋杉,那南洋杉相当茂盛,这是一棵非常完美、健康、挺拔的幼树,每一根针叶都非常鲜嫩翠绿。有时,当我知道没有人注意我的时候,我就把这个地方当作神圣的厅堂.在南洋杉上面的一级梯阶上坐下,休息片刻,两手相握,虔敬地看着下而这个小的秩序乐园.它姿态动人,显得孤独有趣,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找推测,这扇门后面的住宅——在南洋村的圣洁的遮荫下——肯定摆满闪光的红木家具,住宅的主人结实健康,诚实规矩,他们每天早起,忠于职守,欢庆有节制,星期天上教堂做礼拜,晚上早早就寝。
我做出高兴的样子,快步走过大街小巷,街道的沥青路面泛着潮气,昏黄的街灯像模糊的泪眼在湿冷的夜色里闪着寒光,照到潮湿的路面上,又把街面上微弱的反光吸回去。我又想起我那遗忘了的青年时代,当初我是多么热爱深秋和冬天的昏暗夜晚啊!那时,当我身裹大衣,半宿半宿地迎着风雨在充满敌意的、树木凋谢的自然中匆匆行走时,我是多么的孤独和伤感啊,我贪婪、陶醉地呼吸着大自然的空气,尽管我感到孤独,但是伴随孤独的是享受和诗兴,于是我回到房间,坐在床边,就着烛光把这些诗句写下来。现在这一切都已一去不返,美酒已经喝尽,没有人再为我敬酒了。难道不遗憾吗?我并不遗憾。不必为过去的事感到遗憾。遗憾的是现在和今天,是所有这些我失去的不可计数的日日夜夜,这些日子给我带来的既非厚礼也非震惊,而是痛苦。但是,赞美上帝,也有例外,偶尔也有过别的时光,这些时光给我带来震惊,带来礼物,震塌四壁,把我这个迷途浪子带回到生机勃勃的世界之中。我悲伤地,然而内心又是兴奋地尽力回忆最后一次的这种经历。那是一次音乐会,演奏的是一首美妙而古老的乐曲.由木管演奏一首钢琴曲,奏到两个节拍之间时,我突然觉得通向天国的门开了,我飞过太空,看见上带正在工作,我感觉到一阵极乐的疼痛,尘世间的一切东西我再也不反抗、不害怕了,我肯定人生的一切,我对什么事都倾心相爱。这种感觉只延续了一会儿,也许一刻钟,但是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一次,从此,在我凄凉的一生中,这种感觉时常悄悄重视,有时,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它像一条金黄色的、神圣的轨迹通过我的生活,达几分钟之久,这轨迹几乎总是蒙着污垢灰尘,同时又闪耀着金色的火花,好像永远不会丢失,然而又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天夜里,我醒着躺在床上,突然吟起一首诗,这诗句太美太奇妙了,当时竟没有想到把它写下来,第二天早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然而那诗又像包在破碎的老壳中的坚硬的核仁一样,长期埋藏在我的心中。另一次,在读一位诗人的诗作时,在思考笛卡儿、帕斯卡的某个思想时,我又有过这种感觉。还有一次,当我和我的情人在一起时,这种感觉又一次在我面前出现闪光,飞向天空,留下金色的痕迹。啊,在我们的生活中,在这心满意足的、市民气的、精神空虚贫乏的时代,而对这种建筑形式、这种营业方式、这种政治、这种人,要找到神灵的痕迹是多么困难啊!这个世界的目的我不能苟同,在这个世界我没有一丝快乐,在这样的世界我怎能不做一只荒原狼,一个潦倒的隐世者!不管在剧场还是在影院,我都待不长,我几乎不能看报,也很少读现代书籍。我不能理解人们在拥挤不堪的火车和旅馆里,在顾客盈门、音乐声嘈杂吵闹的咖啡馆里,在繁华城市的小酒馆小戏院里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我不能理解人们在国际博览会,在节日游行中,在为渴望受教育的人作的报告中,在大体育场上寻找的究竟是什么乐趣。千百万人正在为得到这些乐趣而奔走钻营,我也可以得到这种乐趣,但我不能理解它,不能和他们同乐。相反,能够给我欢乐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儿,我认为是人间至乐的事儿,不同凡响的事儿,令人欣喜若狂的事儿,世上的人最多只在文学作品中见过、寻觅过、喜爱过,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认为这都是些荒诞不经的事。实际上,如果说这些世人的看法是对的,如果说这咖啡馆的音乐,这些大众娱乐活动,这些满足干些微小事的美国式的人们的追求确实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找就是疯子、狂人,我就确实像我自称的那样是只荒原狼,误入到它不能理解的陌生世界的兽类中间,它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自己的空气和食物。
我一边思考着这些久已萦回于脑际的问题,一边在潮湿的街道上继续前行,我穿过本城一个最安静、最古老的城区。对面,在街道的那面,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耸立在黑暗中,我一向很喜欢看这堵墙。那石墙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座古老的医院之间,总是那样苍老而无忧无虑。白天,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那粗糙的墙而上,在内城,这样安静、美好、默默无闻的墙面并不多,这里,到处都是商店、律师事务所、发明家、医生、理发师、鸡眼病医士的牌号在朝你高喊,没有半平方米的空间。现在我又看见那古老的墙安详地耸立在我面前,可是墙上发生了一点什么变化,我看见石墙中央有一座漂亮的小门,门拱呈尖形,我糊涂起来,再也记不清这座门是原来就有的还挂后来才开的。这座门看去很古老,年代非常悠久,这是毫无疑问的;也许这紧闭的小门(木头门板已经发黑)几百年前就已经是一家无人问津的修道院一的人口,现在虽然修道院已经不复存在,但是这座门依旧是荒芜古国的人口。这座门我也许已经见过.〔再次,只是没有细看,也许因为它新上了油漆,才引起我的注意。不管怎样,我停住脚步,十分注意地前那边看,可是我没有走过去,中间的街道非常潮湿,路面泥泞不堪。我站在人行道向那边看,一切都笼罩在夜色中,加门柱子好像编织了一个花环,或者装饰着别的什么彩色的东西。我睁大眼睛细看,看见门上挂着一块明亮的牌子,我觉得牌子上似乎写着字。我使劲看也看不清,于是便不顾污泥脏水走了过去。我看见门楣上端灰绿色旧墙有一块地方闪着微光,彩色的字母闪烁不定,忽隐忽现。我想,现在他们连这一堵古老完好的墙也用来做霓虹灯广告了。我看出了几个瞬息即逝的词,这些词很难认,只好连猜带蒙。各个字母出现的间歇长短不等,淡而无力,片刻之间就又熄灭了。用这种广告做生意的人算不上精明强干,他只能算是个荒原狼,可怜虫;为什么要在这老城最黑暗的街道的墙上拿字母做游戏,而且偏偏选中夜深人静、冷风凄雨、无人过往的时刻?为什么这些字母这样匆忙、短暂、喜怒无常、不易辨认?好了,现在我终于拼出了几个词:
魔剧院
——普通人不得入内
我去开门,使劲扭也没有扭动那又重又旧的门把。突然,字母游戏结束了,非常伤心地停止了,好像懂得了这种游戏徒劳无益。我后退了几步,踩得满脚都是泥,字母不见了,熄灭了,我在污泥中站了许久,等待字母重新闪亮起来,然而却是任然。
我死了心,不再等候。我走上人行道,这时我前面水泱泱的沥青路面上忽然映出几个彩色的灯光字母。
我读道:
专—为—狂—人—而—设!
找的脚湿漉漉的,冻得好冷,但我还在那儿站着等了好一会儿。灯光字母再也没有重视。我仁立在邢里,心里想道,这柔和的、色彩斑斓的、像鬼影似地在潮湿的墙上和黑暗的沥青路面上闪烁不定的字母谜灯有多好看啊。这时,以前的一个想法——关于金色的闪光的痕迹的比喻——忽然跌入我的脑海,这痕迹忽然变得那样遥远,无处寻觅。
我觉得很冷,继续往前走去,我想着那条轨迹,满心渴望着那专为狂人开设的魔剧院的大门。走着走着,我到了市场,这里,各种消夜娱乐活动应有尽有,三步一张招贴画,五步一块牌子,竞相招徕顾客,上面写着:女子乐队,游艺,电影院,舞会。但这都不是我去的地方,这是“普通人”的娱乐,正常人的消遣,我所到之处都见人们成群结队地涌进各个娱乐场所的大门。尽管如此,我的哀愁仍然有增无减,因为刚才那几个闪耀的彩色字母,那来自另一世界的致意,仍在触动着我,它们映进了我的灵魂,搅乱了我埋藏心底的音符,使内心一丝金色痕迹的微光再次隐约闪现。
我去光顾古色古香的小酒馆。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大约是在二十五年前,从那时以来小酒馆没有一点变化。老板娘还是当时的老板娘,现在的有些顾客二十五年前就常到这里喝酒小憩,今天他们坐的仍是老位置,用的仍是原来那样的杯子。我走进这简朴的酒馆,这里是我避世的场所。固然,这种避世与静坐在南洋杉旁的楼梯上遁世相差无几,我在这里也找不到我的故乡和知己,我找到的只是一席安静之地,可以在一个舞台前观看与我异样的人表演的陌生的节目。不过,这块安静的地方也有它的可贵之处: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闹,没有音乐,只有几个安详的市民坐在不加修饰的木头桌旁(桌子没有铺大理石面,没有镶珐琅面,没有铺丝绒台布,也没有黄铜装饰!),每人面前放着一杯味醇的好酒消夜。这几个常客我都面熟,他们也许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庸人,在家里,在他们那庸俗的住宅里都放着呆板笨拙的家用祭坛,祭坛后面是那可笑的知足常乐的庸俗偶像;他们也许和我一样,是些孤独失常的人,理想破灭了,成了借酒浇愁的酒鬼,他们也是荒原狼,穷光蛋;他们到底都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乡恋、失望、寻求精神补偿的需要驱使他们每个人来到这里,结了婚的人到这里寻找独身时光的气氛,年迈的官员到这里寻找自己学生时代的岁月,他们大家都相当沉默,喜欢喝酒,像我一样宁可慢慢地独斟独饮半升阿尔萨斯酒,也不愿坐在女子乐队前面看她们表演。我在这里坐下,在这里可以果一小时,两小时也行。我刚喝了一日阿尔萨斯酒,就忽地想起,今天我除了早上吃了点面包外还没有吃过什么东西呢。
真奇怪,人什么都能往下吞!大约十分钟前我看了一份报纸,把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思想通过眼睛映入我的脑海,把别人的话在嘴里加进唾液,大口咀嚼,不能消化的又吐了出来。我就这么吃着,结果整整“吃”了一栏报纸。接着,我吃了一大块牛肝,这牛肝是人们从一头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取下来的。真奇怪!最好喝的是阿尔萨斯酒。我不喜欢烈性酒,至少平常日子不喜欢喝,这种烈性酒香气四溢,都有一股特殊味道,而且因此闻名。我最喜欢的是纯正温和、便宜无名的土酿葡萄酒,这种酒不醉人,味道很好,有一股泥土、蓝大和树木的气味。一杯阿尔萨斯酒加一块面包,这就是一顿美肴。可现在,我已经一块牛肝落了肚,对我这样一个很少吃肉的人来说这是很不寻常的享受,我又斟满了第二杯酒。说来也怪,不知哪个绿色山谷里的健壮老实的人种植葡萄,酿成葡萄酒,然后让那世界各地远离他们的某些失望的、默默喝酒的市民和一筹莫展的荒原狼从酒杯中汲取一点勇气,获得一点暂时的欢快。
管他奇怪不奇怪的。反正喝酒还真不错,对稳定情绪有帮助。对报纸上那篇无稽文章,我事后轻松地笑了一阵,忽然,刚才听后已经遗忘了的、用木管演奏的钢琴曲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这旋律像一个小小的反光的肥皂泡,闪着光亮,五光十色地映照出整个世界,然后又轻轻破灭。假如这美妙绝伦的小旋律能暗暗地在我灵魂中扎根,日后又会让那五彩缤纷的花朵在我心中开放,那我怎么能算完全垮了呢?即便我是迷途的动物,不理解周围的世界,但是我能听到那优美的旋律,所以我愚蠢的生活仍然有它的意义,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能答复疑难,接收来自天国的呼唤,我脑子里储存着千百张图画:
这是乔托画在帕多瓦小教堂蓝色拱顶上的一群天使,在天使旁走路的是哈姆雷特和戴着花环的莪菲丽亚,世界七一切悲哀和误会的美好比喻,那一张画的是站在燃烧的气球中的基亚诺索在吹号角,那面,亚提亚·施默尔茨勒手里拿着他的新帽子,婆罗浮屠把他成堆的雕塑吹到空中。尽管这许多优美的形象也活在千千万万其他人的心中,然而还有上万种其他不知名的图画和音响印在我的脑海中,它们的故乡,它们的耳目都只活在我的内心。那古老的医院院墙呈灰绿色,由于长期风雨侵蚀,墙上斑斑点点,显得十分破旧,那一条条缝隙、一块块污斑中似乎有千百幅壁画——有谁理会它,有谁把它摄入自己的灵魂?谁爱它,能感受到它那慢慢减退的颜色的魅力?教士们的带有精致插图的古老册籍,被人们遗忘了的一两百年前的德国作家的作品,所有那些磨损发霉的书籍,老音乐家的书籍和手稿,记载着旋律的幻想的又硬又黄的乐谱,这些书里的声音,妙语如珠的也好,荒诞不经的也好,怀古思旧的也好,今天有谁在倾听这些声音?有谁心中充满这些书中的精神和魔力来到与这些书籍精神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谁还会想起古比奥①的山上那棵顽强的小柏树?这棵柏树被山上滚下的一块大石头砸成两半,但仍然保住了性命,又长出了新的小小的树冠。谁还能对那位住在二楼的勤劳的家庭主妇和她的南洋杉正眼相视?谁会在夜晚透过浮动的浓雾辨认莱茵河上空白云组成的字母?只有荒原狼。有谁在他那生活的废墟上寻找支离破碎的人生意义,忍受似乎是荒唐的事情,过着似乎是疯子的生活,暗中却在最后的迷惑的混乱中希望能接近上帝,得到上帝的启示?
老板娘还想给我斟酒,我紧紧捂着我的杯子,站起身来。我不要洒了。那金色的痕迹又闪亮了,提醒我想起永生,想起莫扎特,想起群星。我又能呼吸一个小时了,又能生活一个小时了,又能活在世上而不用忍受什么痛苦,不必担惊受怕,不必感到羞耻。
我走出酒馆,来到静寂的街上;街上冷风飕飕,雨点被风吹打到街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射出一闪一闪的微光。现在上哪儿去?如果此刻我会什么魔术的话,我就让它给我变出一个漂亮的路易·赛泽式的小客厅,几位音乐高手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会很有兴致地去欣赏音乐,像上帝喝醇酒那样把那清淡高雅的音乐唱下去。噢,要是我现在有一位朋友,他住在一间阁楼里,屋里放着小提琴,点着蜡烛,他坐在桌旁冥思苦想,那该多好!要是有这样一位朋友,我就会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潜进他的房子,悄悄地走上东弯西拐的楼梯,给他一个措手不及,我们会兴高采烈地交谈,听音乐,度过这夜深人静中的几小时超脱尘世的时光。以往,在那已经消逝的年月,我曾多次享受过这种幸福,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感觉已淡漠了,离我而去了,在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之间横亘着黯淡的岁月。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登上归途。我高高地翻起大衣领子,手杖敲在潮湿的路面上发出略略的响声。我哪怕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到家,很快我又会坐在我的小阁楼里——一我那小小的所谓故乡,我不喜欢它,但是我又少不了它,因为我已不能像过去那样在野外游荡,度过那冬天寒冷的雨夜。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嗯,好吧,我不愿让那风雨、南洋杉、风湿病痛败坏我夜晚的雅兴,虽然找不到演奏室内乐的乐队、找不到演奏小提琴的孤独的朋友,然而那高尚纯洁的音乐仍在我心中回响,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我轻轻地哼着,为我自己表演。我一边想着一边向前走。不,没有室内乐,没有朋友也行,无可奈何地苦苦寻求温暖岂不可笑。孤独就是无求于人,我渴望得到孤独,天长日久,我总算获得了它。孤独是冰冷的,噢,是啊,它又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广阔无垠,像那又冷又静、群星回旋的宇宙空间一样。
我走过一家舞厅,迎面传来一种强烈的爵士乐的声响,活像一种生肉蒸发的气味,令人感到又热又难闻。我驻足停留了一会儿;我非常讨厌这类音乐,但是它又总是悄悄地吸引我。虽然爵士乐与我格格不入,但比起当代所有学究式的音乐来,我却十倍地喜爱爵士乐,因为它能以粗犷欢乐的节奏深深刺激我的感官,激起我一股质朴而直言不讳的情欲。
我站在那儿闻了一会儿,嗅了嗅那带有血腥味的刺耳的音乐,恼怒而又贪婪地闻了闻大厅里的气味。抒情的那一半音乐忧郁而又悦耳,非常伤感;另一半则非常粗犷,变化无常而节奏强烈;然而这两部分又天真烂漫、和谐地融成一体。这是没落的音乐,最后几个皇帝统治罗马时肯定有过类似的音乐。和巴赫、莫扎特以及真正的音乐相比,这种音乐简直是胡闹;但是只要一加比较,就知道这一切就是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所谓文化。这种音乐有个优点:它非常坦率、纯朴、诚实、天真、愉快。在这种音乐里包含有黑人味,美国味,对我们欧洲人来说,黑人和美国人那样强壮,显得非常有生气,非常天真。。、欧洲是否也会变成这样?是否已经在变化之中?难道我们这些了解并崇敬昔日的欧洲、昔日的真正的音乐、昔日的真正的文学的人只不过是明天就被人遗忘、被人嘲笑的少数愚蠢的、复杂的神经官能症患者?难道我们称为“文化”。称为精神、灵魂、优美、神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个早已死亡的幽灵,只有我们几个傻瓜才以为那是真的、活的?难道就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生气盎然的文化?难道我们这些傻瓜梦寐以求的只是一个幻影?
老城区把我融进了它的怀抱,在灰色的夜幕中影影绰绰露出小教堂的轮廓。忽然,我又想起今天傍晚经历的事情,想起那神秘莫测的尖拱门,想起上面那神秘莫测的灯光广告牌,想起那嘲弄似地一闪一灭的字母。那字母拼成的是哪几个字广普通人不得入内。”还有一句:“专为狂人而设。”我向古老的石墙望去,仔仔细细地瞧着它,心中暗自希望魔术再次出现,希望灯光拼出字来向我这个疯子发出邀请,希望小门放我进去。也许那里有我追求的东西?也许那里在演奏我喜爱的音乐?
四周一片黑暗,黑乎乎的石墙仿佛沉浸在梦幻之中,在冷冷地看着我。石墙孤儿没有门,也没有尖顶拱门,连个洞都没有。我微笑着继续往前走,朝那堵墙友好地点头致意。“睡吧,墙,我不唤醒你。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会把你拆除,或者贪婪的公司在你身上贴上各种广告,但是,现在你还挺立在这里,现在你还那么优美,雅静,可爱。”
当我走到一条黑;情的胡同前时,冷不防从那里走出一个人,吓我一跳。他是个孤独的夜归者,步履沉重。他头戴帽子,身穿蓝色衬衣,肩上扛根杆子,杆子上挂一张广告,像集市上的商人那样,肚子前的腰带上挂一个敞开的小盒子。他非常疲劳,在我面前无力地走着,没有回过头看我一眼,要不然我就会向他打招呼,送他一支烟。当他走到下一盏路灯下时,我想看看那挂在杆子上端的红纸上写的是什么字,可惜那张纸晃来晃去,我无法看清。于是我就向他喊了一声,请他让我看看那张广告。他停下脚步,把杆子拿正,这时我才看清那跳跃晃动的字母组成的字是:
无政府主义者的晚间娱乐!
魔剧院!
普通人不得……
我欢呼起来:“我找的就是它。您的晚间娱乐是什么?在什么地点、什么时候举行?”
他挪动脚步,又走起路来。
“普通人不得入内,”他无精打采地冷冷回答了一句,就跑开了。他已经烦了,他要回家。
我跟着跑过去,对他喊道:“站住!您的小盒子里装的什么?我想买一点。”
那人不肯停步,一边走一边机械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本小书递给我。我慌忙接过书,放进口袋。我在那里解大衣的扣子掏钱时,他已经走进旁边的一扇大门,关上门不见了。我听见他那沉重的脚步走过院子里的石头路面,走上一道木梯,然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突然,我也感到非常疲劳,朦胧地感到夜已很深,该回家了。我加快脚步,迅速穿过两旁都是高墙的沉睡的郊外小巷,来到我住的那个地段。这一带住的是官员和收入低微的退休老人,干干净净的小公寓前有小块的草地,墙上爬着常春藤。我走过常春藤和草地,走过一棵小板树,来到楼门前,我找到钥匙眼,按了灯钮,轻手轻脚走进玻璃门,经过擦得沸亮的柜子和盆栽小树,开开我的房门——我的小小的所谓故乡。我房间里,靠椅、炉子、墨水瓶、画盒、诺瓦利斯、陀思妥耶夫斯基正等着我归来,就像母亲或妻子、孩子、使女和狗、猫等着别的、正常的人回家一样。
我脱潮湿的大衣时,手不由得又碰到了那本小书。我拿出书。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像那些市场上出售的廉价小册子如《正月出生的人》或《返老还童妙法》一样,纸张低劣,印刷粗糙。
我在靠椅上坐下,戴上眼镜,读着这本市场小册子封面上的书名,心中觉得诧异,忽然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那本书叫《荒原狼——非为常人而作》
我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越读越觉有趣,现将文章抄录于下:
论 荒 原 狼
——为狂人而作
从前有个人名叫哈里,又称荒原狼。他用两条腿行走,穿着衣服,是个人,可是实际上他又是一只荒原狼。智力发达的人能学会的东西他学到了不少,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但是有一点他不曾学会:对自己、对生活感到满足。他可没有这种本事,他是个从不满足的人。这也许是因为他在内心深处随时随刻都知道(或以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从荒原来的一只狼。他是否真的是狼,抑或他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人用魔术把他从粮变成了人,抑或他生下时是人。却有荒原粮的灵魂天性,抑或他自以为是狠这个想法本身只是他的幻觉或疾病等等,等等,聪明之士尽可争论。譬如说也可能是这样的:这个人在童年时也许很野,很不听话,毫无约束,他的教育者企图彻底克服他身上的兽性,他们这样做却反而使他产生了幻想,以为自己确实是一只野兽,只是披着一层薄薄的教育与人性的外衣罢了。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长期争论不休,甚至写几本书;但是这对荒原狼却毫无用处,因为他认为、粮只是他灵魂的一种幻觉也罢,还是被魔术一变钻进了他的身体也罢,或者由于严师训斥鞭打而得了狼性也罢,这都无关紧要。不管别人怎么想,也不管他自己怎么想,都不可能把狼从他身上拉出来。
荒原狼有两种本性:人性和兽性,这就是他的命运,也许这种命运并不特殊,也不罕见。听说,已经有过不少人,他们的性格有很多地方像狗、像狐、像鱼或者做蛇,但他们并不因此而有什么特别的难处。在这些人身上,人和狐、人和鱼和平共处,相安无事,他们甚至互相帮助,有些人有了出息,被人羡慕,他们得以成功更应归功于他们身上的狐性或者猴性,而不是归功于人性。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哈里却与众不同,在他身上;人和狠不是相安无事,互助互济,而是势不两立,专门互相作对。一个人灵魂躯体里的两个方面互为死敌,这种生活是非常痛苦的。唉,各人有各人的命,人生不易啊!
我们的荒原狼情况如何呢?在感情上,他和一切混杂生物一样,忽而为狼,忽而为人。但有一点与他人不同,当他是粮的时候,他身上的人总是在那里观察,辨别,决断,伺机进攻;反过来,当他是人的时候,狼也是如此。比如,当作为人的哈里有一个美好的想法,产生高尚纯洁的感情,所谓做了好事时,他身上的狼就露出牙齿;狞笑,带着血腥的嘲弄的口吻告诉他,这场高尚的虚情假意与荒原狼的嘴脸是多么不相称,显得多么可笑,因为狼心里总是清清楚楚,他感到惬意伪是什么一一孤独地在荒原上奔驰;喝血,追逐母狼;从狼的角度看,任何一个人性的行为都是非常滑稽愚蠢和不伦不类的。反之也一样,当哈里狼性大发,在别人面前跳牙咧嘴,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虚伪的、变态的举止和习俗深恶痛绝时,他身上的人就潜伏一边,观察粮,称他为野兽、畜生,败坏他的情绪,使他无法享受简单朴素、健康粗野的狼性之乐。
这就是荒原粮的特性。可以想象,哈里的生活并不舒服,并不幸福。然而,这不等于说他就特别的不幸(虽然他自己确有此感,因为人总把自己的不幸看作是天下最大的痛苦)。其实,对任何人都不能说这种活。即使有人身上没有狼性,也不能因此庆幸。哪怕最不幸的人生也会有阳光明媚的时光,也会在砂砾石缝中长出小小的幸福之花。荒原狼也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很不幸的,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他爱人或被人爱时,也能使别人不幸。因为那些爱他的人往往只看到他的一个方面。有的人把他看作一个文雅聪明的怪人而爱他,一旦发现他身上的狼性,就惊异万分,大失所望。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如同每个造物一样,哈里希望别人把他当作整体爱他,在爱他的人面前——他非常看重他们的爱情——他不能说谎,掩饰隐瞒他狼性的一面。有的人爱的正是他身上的狼性,爱他放荡不羁、桀骛不驯、粗犷有力、令人生畏的一面。当他们发现,野蛮凶恶的狼同时又是人,这个人也渴望自己身上有善良温顺的性格,也听莫扎特的音乐,也朗读诗歌;也希冀具有人的情操理想时,他们又感到万分失望,万分痛苦了。大多数情况下,正是这些人尤其失望,尤其恼怒,荒原报就这样把自己的两重性和两面性带进他接触的其他人身上。
但是,谁以为这就完全了解荒原报,完全能想象他简陋而支离破碎的生活,那他就错了,他远没有深知其人。他不知道,像一切规则都有例外,在特定情况下一个罪人比九十九个好人更使上帝喜欢一样,哈里也有例外和幸福的时刻。有时他顺顺当当地作为狼,有时顺顺当当地作为入而生存、思想和感觉,有时他们两方和平相处,互敬互爱,他们不是一方睡觉,一方清醒,而是互相鼓励,互相加强。在他的生活中,有时,一切合乎常规、人所共知的东西之所以存在,似乎只有一个目的:不时地作短暂的休息,被异常的奇迹、上天的思定突破,让位给它们。世界上到处都是如此。这些短暂罕见的幸福时刻是否抵消或冲淡了荒原狼的厄运,从而使幸福和痛苦得以保持平衡,或者那几个小时强烈的幸福是否能把全部痛苦吸收抵消而留有余地,这个问题让悠闲自在的人去随意思考吧。狼也常常思考这个问题,那是无所事事的日子,毫无益处的日子。
这里尚需提及的是,类似哈里这样的人还为数不少,许多艺术家就是这种类型的人。这些人都有两个灵魂,两种本性,他们身上既有圣洁美好的东西,又有凶残可恶的东西,既有母性的气质,又有父性的气质,既能感受幸福,又能感受痛苦,两者既互相敌视,又盘根错节互相并存,犹如哈里身上的狼和人一样。这些人生活极不安宁,有时在他那不多的感到幸福的瞬间,他会体验到强烈无比、美妙异常的东西,这瞬间幸福的波涛高高涌起,有如滔天白浪,冲出苦海,这昙花一现似的幸福光彩照人,使他人感动销魂。许多文艺作品描写某个受苦的人在短暂的瞬间忽然升华,成了自己命运的主人,他的幸福像天上的星斗光彩夺目,弄得见是看见它的人都觉得那是永恒不变的东西,都以为这正是他们自己的幸福的梦想。所有这些文艺作品都是这样产生的,都是苦海之上宝贵的然而又是瞬息即逝的幸福之花。这些人的行为和作品尽管名字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实际上都没有生命.就是说,他们的生命不是存在,没有外形,他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英雄、艺术家或思想家,就像其他三百六十行一样。他们的生命是一种永恒的、充满痛苦的运动,犹如汹涌的波涛拍击海岸,永无休止,他们的生活是不幸的,割裂的,可怕的,而且一旦人们不愿在那罕见的、超越于这混乱的生活而闪闪发光的经历、行为、思想和作品中去探寻生活的意义的话,他们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于是这类人中产生了危险而可怕的想法;整个人类生活也许是个大错,是人类之母夏娃的怪胎,是大自然粗野的、没有成功的尝试。他们中也会有另外一个想法:人也许不仅是稍有理性的动物,而且还是天之骄子,是不朽的。
每种类型的人都各有不同的特征标记,都各有自己独特的德性和恶习,自己的弥天大罪。荒原狼的特性之一就是他是个夜游神。对他来说,早晨是最糟糕的时光,他害怕早晨,早晨从来没有给他带来过什么好处。在他一生中,他从来没有在早晨真正高兴过,他从来没有在午前做过什么称心的事;有过什么好的想法,在上午他既不能使自己愉快,也不能让别人高兴。只有到了下午,他才慢慢地暖和过来,活跃起来,只有快到傍晚的时候,才是他的好时光,他才富有生气,才能做成一点事儿,有时还满面春风;喜形于色。这与他需要孤独、追求自立有关。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对自主之机追求得如此深切和狂热。他年轻时很穷,费尽力气才不致挨饿受冻,那时他就宁可节衣缩食,以此来拯救一点能够自行其是的权力。他从来没有为金钱和舒服口子出卖过自己,从来没有把自己出卖给女人和有钱有势的人,为了维持他的自由,他不知多少次抛弃和拒绝世人眼里会带来好处和幸福的东西。他觉得最可恨最可怕的是担任一官半职,循规蹈矩,受命于人。他对办公室、秘书处、公事房恨得要死,最可怕的恶梦是梦见自己被囚在兵营里。凡此种种可厌的情况他都有办法逃避,当然常常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这就是他的超人之处,他的长处,在这种事上他是不屈不挠的,不可通融的。他的这种性格是坚定的、一贯的。他的痛苦和命运又恰恰和他的长处紧紧相连。他的情况和大家一样:他得到了他为本性所使而苦苦追求的东西,但是得之太多反受其害了。开始,这是他的梦想和幸福,后来就变成了他痛苦的命运。追求权力的人毁于权力,追求金钱的人毁于金钱,低声下气的人毁于卑躬屈膝,追求享乐的人毁于行乐。正是同样的道理,荒原狠毁于我行我素。他达到了目的,他越来越随心所欲,没有人能给他发号施令,他不用看别人的眼色行事;他的一言一行都由他自已自由决定。因为每个意志坚强的人都能得到他真正的内。心冲动驱使他追求的东西。哈里得到了他的自由,但是他突然发现,他的自由就是死亡,他现在非常孤独,外界谁也不来打扰他,这使他觉得非常可怕,各式人等都和他毫不相干,连他自己也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他在越来越稀薄的与人无关与孤独的空气中慢慢窒息而死。现在的情况是,孤独和绝对自主已经不再是他的愿望和目的,而是他的厄运;是对他的判决了,用魔术呼唤出来的东西再也收不回去了。现在,当他充满渴望、怀着良好的意愿,伸开双臂准备接受约束,准备和他人共同生活时,已经无济于事了,现在谁也不来理会他了。其实,并不是人们憎恨他,讨厌他。相反,他有许多朋友。许多人喜欢他。但是他得到的始终只是同情和友好的态度。人们请他作客,赠礼给他,给他写亲切的书信,但没有人真正接近他,他和其他人没有任何亲近感,没有人愿意并能够和他一起生活。包围他的是孤独的空气和宁静的气氛,周围的一切都从他身边溜走,他没有能力建立各种关系,意志和渴望都不能帮助他克服这种无能、这是他生活的重要特征之一。
另一个特征是他属于自杀者之列。这里必须说明,只把那些真正自尽的人称为自杀者是错误的。这类人中不少是由于偶然的原因才成为自杀者的,自杀并不一定是他们的本性。在这些没有个性、没有明显的特点、没有经历命运折磨的普普通通的人中,有些人用自杀了却一生,但就他们的本性与特点来说,他们并不属于自杀者的类型;相反,那些按本质属于自杀者的人中却有许多人——也许是大部分人——不曾损伤过自己的一根毫毛。哈里是一个“自杀者”,自杀者并非一定有强烈的求死欲望,有的人有这种欲望,但他并非自杀者。自杀者的特点是,他觉得他自己——不管有无道理——大自然的一个特别危险、特别不可靠而又受了危害的嫩芽,他始终觉得自己受到危害,毫无保护,似乎站在窄而又窄的崖尖上,只要外力轻轻一推,或者稍一昏眩,就会掉下万丈深渊。这类人有一个特征,即对他们来说;命中注定自杀是他们最为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们自己是这样想象的。这种情绪总是在少年时期就表现出来,而且伴随他们整整一生,其前提却并不是他们的生命力不旺盛。相反,在自杀者中间常常发现有些人非常坚韧,非常勇敢,生活的欲望非常强烈。世界上有的人身染小恙就会发烧,同样,我们称作自杀者的人往往天生多愁善感,稍受刺激就会一。心想自杀。假如我们有一门科学敢于面对人生,研究人生,而不是仅仅研究生命的机制,假如我们有类似人种学,类似心理学的科学,那么,上述事实早就尽人皆知了。
我们在这里对自杀者发的种种议论自然只是些表面现象,这是心理学,也可以说是一点物理学。从玄学的观点看,事情就完全不同而且清楚多了,因为从这个角度观察,我们看到的“自杀者”是些因发展个性而深感内疚的人,他们的生活目的似乎不再是自我完成,自我发展;而是自我解体,回归母体,回归上苍,回归宇宙中。这类人中许多人完全没有能力进行真正的自杀,因为他们深知自杀是罪孽。但在我们看来,他们是自杀者,因为他们的救世主不是生,而是死,他们自暴自弃,随波逐流,熄灭生命的火花,回归本原。
正像强者能变成弱者一样(特定情况下必定如此),反过来,典型的自杀者常常能把他的明显的弱点变成力量和支柱,事实上他也经常这样做。荒原狼哈里就是这样。和成千上万的同类一样,在他的想象中,通向死亡的路随时都为他敞开着。因而,他多愁善感,充满幻想,不仅如此。他还从上述思想中吸取安慰,以此作为安身立命的立足点。和所有同类人一样,任何失望、痛苦、恶劣的生活境遇都会马上唤醒潜伏在他身上以一死而求解脱的愿望。久而久之,他却把这种倾向,发展成一套有益于生的哲学。他想,那扇太平门始终为他敞开着,这种想法给他力量,使他好奇,去饱尝各种痛苦和劣境,在他遭遇不幸的时候,有时他会有一种类似幸灾乐祸的感觉,他想:“我倒要看看,一个人到底能忍受多少苦难!一旦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把太平门一开就摆脱了劫数。”许多自杀者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而获得巨大的力量。
另一方面,所有自杀者都熟悉如何抵制自杀的诱惑。他们每个人在灵魂的某个角落清楚地知道,自杀虽然是一条出路,然而却是一条不太体面的、不太合法的紧急出路,从根本上说,让生命来战胜自己、摆布自己,比用自己的手结束生命高尚得多,美好得多。这种认识,这种亏。心感(它和那些所谓的自满自足者的凶恶良心同出一源)促进大部分自杀者持久地和各种诱惑作斗争。他们苦斗着,如同惯窃和他的恶习斗争一样。荒原狼也熟悉这场斗争,他曾经变换过各种武器进行斗争。后来,到了四十七岁那年,他忽然灵机一动,产生了一个侥幸的、不无幽默的妙想,这个妙想常常使他高兴。他把五十岁的生日定为他可以自杀的日子。他和自已谈妥,在这一天,他可以根据当天的情绪决定是否利用太平门。不管他还会遇到什么情况,生病也好,赤贫如洗也好,经历各种痛苦和辛酸也好,所有这一切都不再遥遥无期了,这一切最多也只有几年、几月、几天之久了,过一天少一天,过一年少一年!真的,现在有些烦恼不幸,他比过去容易忍受得多了。要是在过去,这些苦恼不幸会折磨得他坐卧不安,使他的心灵受到震撼。当他由于某种原因感到特别不适,除了生活日益寂寞、潦倒、粗野外,还遭遇其他种种特殊的痛苦和损失的时候,他就对痛苦说:“你等着吧,再过两年,我就能主宰你们了!”然后,他就满心喜悦地去想象:他五十岁生日那天早晨,他拿起刮脸刀,辞别一切痛苦,走出太平门,随手把门关上时,信件和贺词像雪片一样向他飞来。那时,痛风、忧郁、头疼、胃痛就都只好认输了。
现在尚需对荒原狼性格的各个现象,尤其是他对市民性的特殊关系进行解释。这些现象都与他们的基本原则有关。我们就以他对市民精神的关系为出发点来观察吧。
根据他自己的看法,荒原狼完全置身于市民世界之外,他既没有家庭生活,也没有功名心。他觉得自己完全是与世隔绝的个人,时而觉得自己与众不同,颇有天资;是个出类拔萃的人。他有意识地蔑视资产者;因为自己不是资产者而感到骄傲。然而在某些方面,他的生活完全像个资产者,他在银行里有存款,他资助贫穷的亲戚,他对穿着虽然不在意,但是他的衣服却也得体,并不破烂,他力求和警察局、税务局以及诸如此类的权力机构和平相处。此外,一种强烈的、埋藏在心底的渴望常常把他引向小康人家的小世界,使他向往庭院洁净、楼梯间擦得锃亮的雅静住房,在这些房子里充满整齐与舒适的气氛。他身上坏毛病不少,他放肆浪荡,觉得自已不是普通人,而是个怪人或天才,对此他也颇为得意。但另一方面,他从来不曾在市民精神已经消失的地方居住生活过。他既不曾在权力在握、具有非凡才能的特殊人物的环境中安过家,也不曾在罪犯或被剥夺权利的人那里住过。他一向在小康人家寄宿,他同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环境始终是非常适应的,即使他和他们处在对立和反叛的关系之中。此外,他是在小资产阶级的教育下长大的,从那里接受了许多概念和模式。理论上,他一点不反对娼妓,但他本人却没有能力认真对待一个妓女,他也不能真正地把她们看作是自己的同类。对被国家和社会唾弃的政治犯、革命家或思想方面的教唆犯,他能够爱如手足,而对小偷、盗贼、强奸杀人犯,他只能保持有产者的尊严,绝不同流合污。
这样,他的知识与行为也分成两半,其中一半所认可和肯定的始终是另一半所反对和否定的。他是在一个有教养的有产者家庭中长大的;那里有固定的形式和道德风尚,所以他的一部分灵魂始终不能摆脱这个世界的秩序,虽然他个性化的程度早已超越普通市民许可的尺度,但他早已不受普通市民的理想和信仰的内容所约束。
作为永恒人性的“市民精神”,无非是企求折衷,在无数的极端和对立面之中寻求中庸之道。我们从这些对立面中任意取出一对为例,例如圣者与纵欲者的对立,我们的比喻就很容易理解了。一个人有可能献身于精神,献身于向圣洁靠拢的尝试,献身于圣贤的理想。反过来,他也有可能完全沉溺于欲望中,一味追求私欲,他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获得暂时的欢乐。一条路通往圣人,通往献身于精神,把自己奉献给上帝。另一条路通技纵欲者,通往沉溺于欲望,通往自我堕落。而普通市民则企图调和,在两者之间生活。他从不自暴自弃,既不纵欲过度,也不禁欲苦行,他永远不会当殉道者,也永远不会赞同自我毁灭,相反,他们的理想不是牺牲自我,而是保持自我,他们努力追求的既不是高尚的德行,当个圣人、也不是它的对立面,他们最不能忍受的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他虽然侍奉上帝,但又想满足自己的欲望。他虽然愿意做个仁人君子;但又想在人世间过舒适安逸的日子。总而言之,他们企图在两个极端的中间,在没有狂风暴雨的温和舒适的地带安居乐业,他们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不过放弃了某些东西:他们的生活和感情缺乏那种走极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所具有的紧张与强度。只有牺牲自我才能积极地生活。而普通市民最看重的是“自我”(当然只是发育不良的自我)。他牺牲了强度而得到了自我的保持与安全,他收获的不是对上帝的狂热,而是良。心的安宁,不是喜悦而是满足,不是自由而是舒服,不是致命的炽热而是适宜的温度。因此,就其本质来说,市民的生活进取性很弱,他们左顾右盼,生怕触犯自己的利益,他们是很容易被统治的。因此,他们以多数代替权力,以法律代替暴力,以表决程序代替责任。
很清楚,这种软弱而胆怯的人尽管数量很多,却不能自立自卫。基于他们的这种特点,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只能扮演狼群中的羔羊的角色。但是我们也看到,虽然铁腕人物统治时期市民立刻被排挤,他们的才能得不到发挥,但是他们从未衰亡,有时似乎还在统治世界。这怎么可能呢?他们的人数、他们的道德、他们的知识水平和组织能力都不足以拯救他们免于衰亡沉沦。一个人如果生来就没有旺盛的生命力,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任何药物能维持他的生命。但是市民阶层却依然存在,而且在不断地发展强大。这是什么原因呢?
答案是:原因在于荒原狼。实际上,市民阶层的生命力并不在于它的正常成员的品性,而在于数目众多的非正常成员的品性。市民阶层的理想界限模糊,可伸可缩,因而能够把这些非正常成员包罗进自己的行列。市民阶层中向来有许多坚强而粗野的人。我们的荒原狼哈里就是典型一例。虽然他远远越出市民礼仪的极限,发展成为一个特殊的个体,他既懂得吾省吾身的喜悦,能享受仇恨与自限的朦胧欢乐,他蔑视法律、道德和常识,然而他依然是市民的囚徒;并不能摆脱它的羁绊。就这样,围绕着真正的市民阶层的核。心群众的是人类的广泛的阶层,成千上万充满生命力和智慧的人,他们每个人都超越了市民的生活准则,他们感到他们的使命是过一种誓必达到目的的紧张生活;他们每个人都有某种幼稚的感情,觉得自己是依附于市民阶层的,他们每个人都受了感染,削弱了生活的紧张程度,但是他们依然留在市民阶层中,隶属于它,承担义务,为它服务。因为大人物的原则可以反其意用于市民阶层:不反对我就是赞成我!
如果我们进一步剖析荒原狼的灵魂,我们就会发现,他那异常发展的个性使他成了一个非市民,因为物极必反,个性过分强烈,就转过来反对自我,破坏自我。我们看到,在他身上既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把他推向圣贤,又有促使他堕落的强烈本能。然而,由于某种弱点或惯性,他不能腾起身来进入完全自由混沌的太空,他仍然为市民阶层,这个生育他的、吸引力强大的星球所羁绊。这就是他在宇宙这个空间中的地位,他所受到的制约。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大部分艺术家都属于这种类型。他们中只有那些最强的人才突破市民阶层这个地球的大气层,进入宇宙空间,其他人或垂头丧气,或屈从妥协,他们一方面蔑视市民阶层,另一方面又是市民阶层的一员。为了生存下去,他们最终不得不肯定市民阶层,从而美化了它,给了它力量。对这些不计其数的人说来,市民阶层并不足以成为他们的悲剧,而只是一个非常大的不幸和厄运,他们的才能在这不幸与厄运之地狱中被煮熟,变得富有成果。少数挣脱羁绊的人进入绝对境地,可歌可泣地走向毁灭,他们是悲剧人物,这种人是为数不多的。而那些仍然受市民思想制约的人——对他们的才能,市民阶层常常给予极大的荣誉——在他们面前有一个第三王国散开着,这是虚幻而有主权的世界:幽默。那些不能宁静片刻的荒原狼,那些无时无刻不在忍受可怕苦难的人们,他们缺乏必要的冲力向悲剧发展,缺乏冲破引力进入星空的力量。他们深感自己是属于绝对境地的,然而又没有能力在绝对境地中生活。如果他们的精神在受苦受难中能够变得坚强灵活,那么,他们就会在幽默中找到妥协的出路。幽默始终是市民特有的东西,虽然真正的市民并不能理解它。在虚幻飘渺的幽默气氛中,所有荒原狼的错综复杂、杂乱无章的理想得以实现了:在幽默中不仅能同时肯定圣贤和堕落的人,把社会的两极弯曲使之靠拢,而且还能把市民也包括到被肯定者的行列。这位狂热信仰上帝的人也许有可能对罪犯采取肯定的态度,反过来,他也可能对圣徒采取肯定的态度。然而罪犯和圣徒两者以及所有其他走极端的人都不可能对中立温和的中间道路即市民的东西加以肯定。唯有幽默才完成这种不可能的事情,用它的棱镜的光照射了人生的一切领域,把它们合为一体;而这种幽默是那些完成伟大业绩的使命受到阻碍的人的美妙发明,这种幽默也许是人类最典型最天才的功绩。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似乎并非是我们的世界,尊重法律又超越于法律之上,占有财产而又似乎“一无所有”,放弃一切又似乎并未放弃,所有这些深得人心而且不断予以表述的人生高度智慧的要求,唯有幽默才能实现。
荒原狼并不缺乏实现这些要求的天赋和条件。如果他能够在他那闷热难耐、杂乱无章的地狱里把这魔酒烧干排干的话,也许就得救了。可是他还有许多欠缺。然而得敕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希望尚未熄灭。热爱他的人,同情他的人尽可以祝愿他得到拯救。这样,他也许会永远弥留于市民之中,但是另一方面,他的痛苦就会变得容易忍受,会有所收益。他与市民世界的关系——他既爱它又恨它——就会失去伤感的情调,他属于市民世界的感觉就不再会把他当作污点,经常不断地折磨他。
为了达到这一点,或者说为了有朝一日敢于飞身跃入太空,荒原狼必须正视自己,必须察看自己灵魂深处的混乱,必须有充分的自我意识。那时,他就会看到,他那疑窦百出的生活完全不可更改,而且他再也不可能一次又一次地从欲望的地狱逃到伤感而又富有哲理的慰藉之中,再从这自我安慰逃进对狼性的盲目陶醉之中。那时,人和狠就会被迫不戴感情的假面具互相认识,互相直视对方。然后,他们木是突然爆发,永远分手,从而不再有荒原狼,就是在幽默的灵光中出于理智而结成姻缘。
也许有朝一日,哈里会同这最后的可能性邂逅相遇。有一天,他也许会认识自己,不管他是得到我们的一百小镜子也好,还是遇见永垂不朽的人也好,抑或在我们的某个魔剧院找到他解救荒芜的灵魂所需要的东西也好。千百种这样的可能性在等待他,他的命运吸引着这种可能性,所有市民阶层的非正式成员都生活在这种奇异的魔术般的可能性的气氛中。一个“万物皆空”的观念足以使他们认识自己,闪电打中了。
这一切,荒原粮大概都十分清楚,尽管他对自己一生的内心的概况从未作过了解。他感觉到他在世界这座大厦中的地位,他感觉并认识永垂不朽的人,他感觉并害怕自我相遇的可能性,他知道有那么一面镜子,用那面镜子来照照自己,他既是迫切需要又是异常害怕。
在本文结尾还需要澄清最后一点不符合实际之处,一个原则性的错觉。所有的“解释”,所有的。心理学,所有的探讨都需要辅助手段,需要理论、神话、谎言;一个正直的作者应该在他论述的结尾尽量澄清这些谎言。假如我说有“上”“下”之分,那么这就是一种观点,要求进一步得到解释,因为只有在思想中,在抽象概念中才有上下之分。世界本身并没有上下。
简而言之,“荒原狼”也同于此理,只是一种幻觉。如果说哈里觉得自己是一个狼人;自认为是由互相敌视的、对立的两种性格组成的,那么,这只是一种简化的神话。哈里根本不是狼人,假如我们表面上似乎不假思索地接受了他的谎言,接受了他自己虚构并借以为真的谎言,真的把他看作双重性格的人,看作荒原粮,并且据此加以解释的话,那么,我们是因为希望容易为人理解的缘故利用了一种错觉,这种错觉现在应该得到纠正。
哈里企图通过把自己分裂为狼与人、欲望与精神的办法来更好地理解他的命运。殊不知,这种两分法太简单化了,是对“真实”的歪曲。哈里发现身上存在许多矛盾,他觉得这些矛盾是他痛苦的根源。然而他对这些矛盾的解释虽然明白易懂,却是错误的。哈里发现自已身上有一个“人”,这是思想、感情、文化、温顺而崇高的性格的世界,他发现自己身上与之并列的还有一只“狼”,这是充满欲望、粗野、残酷、低下的粗鄙性格的黑暗世界。哈里把他的性格分为互相敌视的两个方面,似乎泾渭分明,可是他却一次又一次地看到,有时狼和人能和睦相处,非常幸福。如果哈里企图断定在他生命的每时每刻,在每个行动、每个感觉中人占多少比例,狼占多大比重,他马上就会陷入困境,他的全部狼人妙论就会完全破产。因为没有一个人,包括最原始的黑人和傻瓜,会如此简单,他的性格会如此单纯,只是两三种主要因素的总和;而把哈里这样异常复杂的人简单地分为狼和人是无比愚蠢的行动。哈里的本质远不是只有两个因素,而是上百个、上千个因素构成的。他的生活(如同每个人的生活)不是只在两个极一一欲望和精神,或者圣火和浪子——之间摆动,而是在千百对,在不计其数的极之间摆动。
像哈里这样一个知识广博的聪明人会把自己看成荒原狼,相信能够用如此简朴、如此残忍、如此原始的公式表达他那丰富而复杂的生活,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应该感到惊奇。入并没有高度的思维能力。即使最聪慧、最有教养的人也是经常通过非常天真幼稚的、简化的、充满谎言的公式的有色眼镜观察世界和自己,尤其在观察自己时更是如此!因为从表面看,所有的人似乎都具有一种天生的、必然的需要,把自我想象为一个整体。这种狂热尽管会经常地受到巨大的冲击而动摇,但它每次都能复元如旧。坐在杀人犯面前的法官直盯着他的眼睛,在某一瞬间,他听见杀人犯用他(法官)的声音说话,他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也发现有杀人犯的感情、能力和可能性,但他很快又变成了一个整体,又成了法官,转身回到想象中的自我的躯壳中,行使他的职责,判处杀人犯死刑。如果那些才智超群、感情细腻的人腰拔地意识到自己是多重性格,如果他们如同每个天才那样摆脱单一性格的幻觉,感觉到自己系由许多个自我组成,那末,只要他们把这种意识和感觉告诉人们,多数派就会把他们关起来,他们就会求助于科学,把他们确诊为患有精神分裂症,不让人类从这些不幸者的口中听到真理的呼喊。有许多事情,每个有头脑有思想的人认为是不言而喻需要知道的,然而社会风气却不让人们去谈论。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浪费唇舌,把这些事情诉诸公众呢?要是一个人正在把想象中的单一的自我分解为两个,那么就可以说,他近乎天才了,至少也是一个罕见的、有趣的例外。实际上,没有一个人是纯粹的单体,连最天真幼稚的人也不是,每个“我”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界,一个小小的星空,是由无数杂乱无章的形式、阶段和状况、遗传性和可能性组成的混沌王国。每个人都力求把这混沌的王国看成单一的整体;谈起自我时的语气给人一种印象,似乎这是简单的、固定不变的、轮廓清晰的现象,这种每个人(包括至圣至贤在内)都避免不了的错觉似乎是必然的,就像呼吸和吃饭那样是生存的要求。
这种错觉建立在某种简单的比喻之上。一个人的肉体是统一的整体,而灵魂从来不是统一的。文学创作,即使是最精粹的文学创作,始终习惯于把人写成似乎是完整的、统一的。在迄今为止的文学创作中,专家们最推崇的是戏剧,这样做是完全有道理的。因为戏剧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来描写“自我”的多样性——剧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免不了由独一无二的、统一的、完整的躯体加以表现。对于这种现象只作粗枝大叶的观察,就会得到剧中人都是统一体的错误印象。所以这种观察并不能推翻戏剧表现自我多样性的论断。即便是最原始的美学也极为赞赏所谓的性格戏剧;在这类性格剧中,每个人物都是单一的整体,性格十分鲜明,绝不含糊。只有纵观前后,某些人才逐渐模模糊糊地感到这一切也许只是一种廉价肤浅的美学,如果我们把那些并不是我们生而有之的,而是从古典时代因袭而来的堂而皇之的美的概念用到我们伟大的戏剧家身上,我们就错了,这些概念都是“自我”与人物的幻觉,都是人从有形的躯体出发而发明的。在古代印度的文学作品中,没有这个概念,印度史诗的英雄并不是人,而是人的群体,人的一系列轮回。我们这个现代世界有许多文学作品试图透过人物和性格的表演描写错综复杂、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而作者对此也许毫无意识。谁要认识这一点,谁就得下决心把这种作品中的人物看作是高一级的统一体(不妨叫做诗人之灵魂)的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各个不同的侧面,他不能把这些人物看成单个的人。用这种方法观察浮士德的人就会觉得浮士德、靡菲斯特、瓦格纳以及所有其他人物构成一个单一体,合成一个超人。这高一级的超人才暗示了某些灵魂的真正本质,而单个的人物却不能做到这一点。浮士德说过一句教师们十分熟悉、庸人们非常赞赏的名言:“啊,在我的胸膛里有两个灵魂并存”然而他却忘了他的胸中还有摩菲斯特,还有许许多多别的灵魂。我们的荒原狼也以为在他的胸膛里有两个灵魂(狼和人),他觉得他的胸膛已经因此而拥挤不堪。一个人的胸膛、躯体向来只有一个,而里面的灵魂却不只两个、五个,而是无数个;一个人是由千百层皮组成的葱头,由无数线条组成的织物。古代亚洲人已经认识这一点,并且了解得十分详尽,佛教的瑜伽还发明了精确的办法,来揭露人性中的妄念。人类的游戏真是有趣得很,花样多得很:印度人千百年来致力于揭露这种妄念,而西方人却花了同样的力气来支持并加强这种妄念。
我们从这种观点出发来观察荒原狼,就会明白他那可笑的双重性格为什么使他那么痛苦。他和浮士德一样,以为一个胸膛容不下两个灵魂;两个灵魂在一个胸膛里肯定会把胸膛撕裂。实际上正好相反,两个灵魂是太少了,哈里用如此简单的模式去理解他的灵魂,这就大大歪曲了真相,曲解了他的灵魂。哈里是个天资很高的人;但他却像只能数一和二的野人那样简单。他把自己的一半叫做人,另一半叫做狼,就以为到了尽头,把自己理解透了。他把身上所有富有智慧的、高尚的、文明的东西归到“人”一边,把一切本能的、野蛮的、杂乱无章的东西归到狼一边。然而,_实际生活却比我们的上述想法复杂得多,比我们可怜的傻瓜语言细腻得多,哈里使用如此简单的浪的方法,那是在双倍地欺骗自己。我们担心,哈里把他灵魂中还远远不属于人的因素统统归到人身上,把他性格中早已超出狼性的部分归到狼一边。
如同所有其他人一样,哈里自以为非常清楚人为何物。其实他一点不懂;虽然他在梦中,在其他无法检验的下意识中经常感觉到人为何物。但愿他永远记住这种胜利的感觉,把它变为自己的血肉!可以说,人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永远不变的形象,这种固定的、永远不变的形象是古典时代的理想,尽管古代的先知有过相反的感觉;相反,人是一种试验和过渡,人只不过是自然与精神之间的一座又狭窄又危险的桥梁。他内心深处不可抗拒的力量驱使他走向精神、走向上帝;他最诚挚的渴望又吸引他回归自然、回归母体,他的生活就在这百种力量之间颤巍巍地摇摆。人们对“人”这个概念的理解始终只不过是短暂的市民协议而已。这种习惯势力拒绝并禁止某些最原始、最粗野的欲望,要求人们有一点意识,有一点道德修养,有一点文明,不仅允许、而且鼓励人们有一点点精神。具有这种习惯的“人”如同每个市民的理想一样,都是妥协的产物,是谨小慎微而又巧妙的尝试,不仅企图蒙骗凶恶的母亲——肉体,而且还蒙骗可恶的父亲一一精神,使他们放弃缓和他们激烈的要求,以便在他们之间的缓冲地带居住。于是,市民允许并容忍他称为“人性”的东西,而同时又把人性出卖给“国家”这个凶神恶煞,任其摆布,经常在两者之间煽风点火。于是,市民们今天把某个人判为异端烧死,判为罪人统死,而过了两天又为他造纪念碑。
荒原狼也隐隐约约感觉到,人还不是完美的造物,而是一种精神要求的产物,是一种遥远的、既令人神往又令人害怕的具有可能性的东西;正是那些今天被送上断头名明天又为他们建造纪念碑的少数人时而历尽千辛万苦,时而狂欢大喜,在通向完人的道路上一小步一小步向前迈进。但是,他在自己身上与“狼”相对、称为“人”的东西,大部分不外乎是那个市民传统概念中的平庸之“人”。哈里能清楚地感觉到通向完人的道路,通向不朽者的道路,有时也在这条路上像小脚女人那样向前迈出小小的一步,并且为此而付出巨大的代价:他异常孤独,要忍受各种痛苦。然而他在灵魂深处却又不敢肯定和追求那最高要求,那种真正的、被精神寻找的修身之道,他害怕去走那唯一通向永恒不朽的羊肠小道。因为他很清楚地感到,这样做会使他受更大的苦,使他挨骂受辱,被迫放弃人生的一切希望,也许还会把他送上断头台;即使在这条路的尽头等待他的是永生不灭,他也不愿去忍受这一切痛苦,去尝试各种不同的死亡。尽管他对修身的目的比市民们意识得更为清楚,但他还是双目紧闭,不愿知道:绝望的自我钟爱,挣扎着不愿去死,肯定引人走向永恒的死亡,相反,能够视死如归、能够脱胎换骨,热心于自我转变,就能到达不朽的境界。如果说,。他在不朽者中对他喜爱的人顶礼膜拜,比如莫扎特,那本归根结底他也是用小市民的眼光去看待他的,而且往往像学校老师那样,说莫扎特有无比的天赋,以此来解释他的至善至美,他没有看到他伟大的献身精神,他的巨大热情,他对小市民的理想的漠然态度,他对极度孤独气氛的容忍态度,这种孤独受苦人、修身人周围的市民气氛变得十分稀薄,成了冰冷的宇宙以太,这是客西马尼花园的孤独。
我们的荒原粮至少已经发现自己身上有浮士德式的两重性,他已经发觉他的躯体是统一的,但是灵魂并不统一,他顶多只是处在通向这种和谐统一的理想的漫长朝圣路上。他既不
想克服身上的狼性,变成一个全人,也不愿放弃人性,做一只狼,从而至少能度过统一的、不是支离破碎的一生。也许他从未仔细观察过真正的狼;如果他仔细观察过,他就会看到,即便是动物也没有统一的灵魂,在它们健美的躯体里潜伏着各种各样的追求和各种不同的东西,连娘身上也有众多危机,狼也在受苦。遵循“回归自然”的口号,这是不行的,人类走的是一条充满痛苦的无望歧途。哈里再也不能完全变成狼了,即使他回复成了狼,那他也会看到,狼也已不再是非常简单的原本文物,而是非常复杂的东西。狼在它的胸膛里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灵魂,谁渴望成为一只狼,那他同样犯了健忘症。过去有人曾高唱:“噢,童年不逝多么幸福!”这位高唱儿童幸福之歌的人很有同情心,很伤感,他也想回到自然中去,回到无辜中去,回到原始中去.但他完全忘记了孩子们也绝不是幸福的,他们也能够经历各种冲突,经受种种分裂和痛苦。
压根儿没有什么回头路,既不能回到豺狼,也不能回到儿童。万物之始并不就是圣洁单纯;万事万物,即便是那些表面看来最简单的东西,一旦造就,那它们就已经有罪,就已经是多重性格,就已经被抛进了肮脏的变异之河,它再也不能逆流而上。通向无辜,通向本原,通向上帝的道路不是引我们向后走,而是向前走,既不通向狼,也不通向儿童,而是不断向前,通向罪恶,引导我们修身。可怜的荒原粮,作即便自杀也绝无好处,你肯定得走一条更长更难、荆棘丛生的修身之道,你将会经常不断地将你的双重性格翻番加倍,使你本已非常复杂的性格更加复杂。你不会缩小你的世界,不会简化作的灵魂,相反,你将把越来越多的世界、乃至整个世界装进你痛苦地扩大了的灵魂中,然后也许就此终止,永远安息。这是释迦牟尼走过的路。每个伟大的人物只要他冒险成功都走过这条路,只是有人自觉有人不自觉罢了。每个孩子出世就意味着脱离宇宙,从上帝那里游离出来,意味着痛苦的新的生命之路。要回到宇宙,停止痛苦的个性化,修身成神就必须敞开胸怀,扩大灵魂以使灵魂又能容下整个宇宙。
这里所说的人并不是学校、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所熟悉的人,也不是成千上万在街上游荡的人,他们是芸芸众生,只不过是海边的沙粒,波涛撞击海岸激起的水星。这种人多几百万少几百万毫无关系,他们只是材料而已。我们这里说的是高级意义上的人,是人生这条漫长路程的目的,我们说的是神圣的人,是不朽的人。天才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罕见,当然也不像文学史、世界史或报纸所说的那样多。在我们看来,荒原狼哈里似乎有足够的天才,去作一次修身成人的冒险尝试,而大可不必一遇困难就为自己愚蠢的荒原粮感到痛苦而大喊大叫。
具有这种可能性的人用荒原狼和“啊,两个灵魂前来解救自己,就像他们胆怯地喜爱世人的东西一样,既使人感到惊奇,又使人迷惑不解。一个能够理解释近年尼的人,对人的优劣两面略有所知的人,不应生活在常识、民主、资产者的教育占统治地位的世界里。他只是由于怯弱才生活在这个世界之中,每逢他觉得他的容积过于狭小;世人的空间过于拥挤,这时,他就归咎于“狼”,他不愿知道,有时根是他身上最好的部分。他把身上一切粗野的东西称作狼,他觉得这些东西既可恶又危险,使人害怕;他自以为是艺术家,感觉敏锐细腻,但是他却看不见在他身上除了狼,在狼的身后,还有许多其他兽性。他看不见并非所有咬人吃人的都是狼,他看不见在他身上还有狐狸、龙、老虎、猴子和极乐鸟。他也看不见这整个世界,这整个天堂乐园——这里住满各种造物,有可爱的也有可怕的,有大的也有小的,有强壮的也有娇小的——为狼的童话所窒息囚禁,而他身上真正的人同样也为假人、小市民所窒息囚禁。
请设想某个花园里长满了不计其数的树木、花卉、果树、野草。如果园丁除了能区分“食用植物”与“野草”以外毫无其他植物知识.那么他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园中十分之九的植物,就会拔掉最迷人的花卉;砍去最贵重的树木,或者他至少会憎恶它们,看轻它们。荒原狼对待他灵魂中的千百种花卉也是这样的。凡是不能归到“人”或“狼”这两类的东西,他一概视而不见。你看他归到“人”下的都是什么东西!一切懦弱的、无知的、愚蠢的、卑下的东西,只要够不上称为狼性,他都一概归到“人”一边。同样,一切强大的、高贵的东西,只要他不能驾驭,他都一概归为狼性。
现在我们告别哈里;让他独自继续走他的路。如果他已经济身于不朽者的行列,已经到达他梦寐以求的地方,他会以怎样惊异的目光回顾他走过的曲折复杂、摇摆不定的生活途径,他会如何的对这只荒原狼投以鼓励的、责备的、同情的、快乐的微笑!
我读完论文,忽然想起,几个星期以前的一天夜里,我曾经写过一首关于荒原狼的怪诗。我在堆满书籍的书桌上从纸堆里找到这首诗,朗诵起来:
周围的世界白雪皑皑,
我荒原狼奔走在荒野,
群群乌鸦从样树上惊起,
兔子糜鹿却不知何在。
我若看到一只小庙,
就对它非常钟爱,
我若能把它撕碎解馋,
啊,这是天底下最大的美事。
我对情人赤诚相爱,
我咬着她细嫩的腿。
饮她殷红的鲜血;
然后我独自嚎叫彻夜不停。
没有糜鹿,兔子也能替代,
热乎乎的兔肉多甜美。
啊,难道生活中的乐趣
都已从我身边离去?
我尾巴上的毛发已灰白,
我双眼模糊无神采,
可爱的娇妻早逝已几载。
现在我独自奔走,心想糜鹿,
现在我心想小兔,独自奔走。
我听见狂风呼啸在冬夜.
我喉干似灼饮雪水,
带着可怜的灵魂见魔鬼。
现在我手头有了两张我的画像,一张是诗歌形式的自画像,画像与我本人一样哀伤胆怯;另一张画得非常冷静,似乎非常客观,出自一位旁观者之手,居高临下从外部进行观察,画家对我知之更深,然而又远远不如我自己。这两张画像一一钱伤感的诗和未署名作者的妙文都使我怅惘痛苦,两张画都画得惟妙惟肖,都毫无掩饰地画出了我那绝望的生活,清楚地反映出我的处境再也不能忍受、不能持久了。这个荒原狼该死,他肯定会用自己的手结束他那可恨的余生,或者肯定会在重新自我认识的炼狱之火中熔化,脱胎换骨,撕掉假面具,获得新生。啊,这种新生的事我并不觉得新鲜陌生,我熟悉这种事,我已经多次亲身经历过,每次都是在极度绝望的时刻。每次,当我有这种搅动心弦的经历时,我的“自我”都被摔得粉碎工每次,心灵深处的力量都把它翻个个儿,把它摧毁;每次,我生活中总有特别可爱的一部分背叛,从我身边消失了。比如有一次,我丧失了市民的声誉和财产,过去对我恭恭敬敬的人不再尊敬我。另一次,一夜间,我的家庭生活崩溃了;我那得了精神病的妻子把我赶出家门,爱情与信任突然变成了仇恨和殊死的斗争,邻居们向我没过同情和轻视的目光。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孤独起来。后来,我极度孤独,尽力克制自己,逐渐建立起新的、苦行的追求精神和美好的生活理想,生活又有了某种宁静和高度,我潜心进行抽象思维操练和十分有规则的打坐默想,经过若干辛酸痛楚的年月,这样一种生活又崩溃了,突然失去它那崇高的意义;一种莫名的东西驱使我重新到处游荡,疲惫不堪地四处奔走,新的痛苦、新的罪责接踵而来。每次撕掉一层假面具之前,每当一个理想破灭之前,总感到这种可怕的空虚和平静;感到致命的窒息、寂寞、孤独,掉进空荡荒凉的天爱之狱、绝望之狱,现在我又一次不得不在这空荡荒凉的地狱中跋涉。
无可否认,我的生活每受一次这样的震撼,我最后总有些微小收获,我获得了一点自由,有了一点精神,认识更深了一点,但同时,也增加了一点孤独,更不被人理解,感冒更重了一点。从市民角度看,我的生活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受打击,这是不断地在走下坡路,越来越偏离正常的、合理的、健康的生活。在这些岁月中,我失去了职业,失去了家庭,失去了故乡,游离子所有社会集团之外,于然一身,没有人爱我,却有许多人对我颇为猜疑,我时时与公众舆论、公共道德发生激烈冲突,纵然我依旧生活在市民圈中,然而我的感情和思想与他们格格不入,我一在这个世界上始终是个陌生人。对我来说,宗教、祖国、家庭、国家都失去了价值,都跟我无关,科学、行会、艺术故弄玄虚,装模作样,使我感到厌恶;我是个颇有才气的人,一度被人喜爱,我的观点、我的爱好、找的整个思想曾一度放射出光芒。现在,所有这些都凋敝了,荒芜了,常常使人觉得可疑。纵然。我在这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也获得了某些模糊的、不可捉摸的东西,我却付一出了昂贵的代价,我的生活变得愈加艰难困苦,愈加孤独,受到_的危害更大了。说真的,我没有理由希望继续走这条路,这条路好像尼采的秋之歌中写的烟雾,把我带进越来越稀薄的空气中。
啊,我很熟悉这些经历,这些转变,这是命运给它的令人担忧的挑剔的孩子们决定的,我太熟悉这些经历、这些转变了。我对它们的认识,如同爱虚荣而一无所获的措手熟悉特错的每一步骤,如同交易所老手熟悉投机倒把、获取利润,继而变得没有一把握、以致最后破产的每一阶段一样。这一切,难道我现在真的还要再经受一遍?难道真的还要再经受一次所有这些痛苦、所有这些困惑的烦恼,了解自我的卑微低贱的痛楚、所有毙命前的恐怖、临死前的惧怕?预防重蹈覆辙,避免再次忍受这些痛苦,逃之天夭,不是更加聪明简单吗?毫无疑问,这样做聪明得多,简单得多。不管荒原浪小册子中谈到“自杀者”的有关看法究竟是否正确,谁也不能夺走我借助煤气、刮脸刀或手枪避免重复这个过程的快乐,这个过程的甘苦我真的已经尝够了。不行,万万不行,世上没有什么力量能要求我再经受一次充满恐惧的自我剖析,再经受一次新生,再次投胎下凡。这新生的目的和结局并不是和平安宁,而永远是新药自我毁灭,新的自我改造。尽管自杀是愚蠢的、胆怯的、卑鄙的,是不光彩的、可耻的、不得已的办法,但我还是热切希望有一条逃离这痛苦旋涡的出路,哪怕是最卑鄙的出路。这里无需再演充满高尚情操和英雄气概的戏,这里我只面临一个简单的抉择:是选择一瞬间的小痛苦还是选择无法想象的灼人的、无边无际的痛苦?我的生活如此艰难,如此疯狂,但我以往常常是高尚的堂吉何德,在荣誉与舒适、英雄气概与理智之间我总是选择前者。现在可够了,该结束了!
我终于上了床,这时东方已经发白,早晨打着哈欠透进窗户,天阴沉沉的,令人讨厌。这是冬季阴雨连绵的天气。我带着我的决心上了床。但是,在我就要入睡的瞬间,我还有一星半点意识,荒原狼小册子中那奇特的段落突然在我眼前闪了一下。这一段讲的是“不朽者”的事。接着我又回忆起,我有几次感到自己离不朽者很近很近,前不久就有过一次,在古老音乐的节奏中欣赏了不朽者的全部智慧,那沁人心脾开朗、严酷的微笑的智慧。这些回忆在我脑际出现、闪光、熄灭,后来我便沉入梦乡了。
快到中午时分我醒了,立刻发现我的思想又已清楚。那本小册子以及我的诗都在床头柜上放着,我的决心从我最近一个时期的生活经历构成的乱麻中探出头来,正友善地冷眼瞧着我。睡了一夜,我的决心变得清晰坚定了。不必急,我求死的决心已不是灵机一动的想法,它是成熟的、能够久存的果实,它慢慢地长大,慢慢地变得沉重,命运之风把它轻轻摇晃,然后猛地一击把它吹落。
我为旅行准备的小药箱里有一种很好的止痛药,这是一种特别强烈的鸦片剂,不过我很少服用它,常常几个月不去问津;只有肉体的痛苦实在无法忍受时,我才用这种强烈的麻醉剂。可惜它不能致死,不适合用来自杀,几年前我已经试过一次。当时我又一次陷入绝望之中,我服用了大量的这种麻醉剂,按说这么大的剂量能杀死六个人,可是并没有使我丧命。我睡着了,好几个小时完全没有知觉,”可是后来令我非常失望的是,我的胃抽搐起来,而且非常厉害,我难受得醒过来,迷迷糊糊地把全部毒汁吐出来,然后又沉沉入睡。到第二天中午醒过来时,我感到清醒得可怕,脑子好像烧毁了,空洞洞,几乎没有一点记忆力。除了有一段时期失眠胃痛使人难受外,毒药没有留下任何不良影响。
所以不可能用这种麻醉剂。我要采用另一种形式实现我的决心:一旦我又进入那种处境,不得不服用鸦片麻醉剂时,我将不再喝这种只能使我暂时解脱的药剂,而要服用能使我长期解脱的药剂:死,而且用可靠的手段如手枪或刮脸刀去死。这样,情况就清楚了,只是按照荒原狼小册子中开的有趣的方子,我得等到我五十岁生日那天,可是到那时还有两年之久,我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不管是一年还是一个月,哪怕是明天,大门总是敞开的。
我不能说,这个“决心”大大地改变了我的生活。它只是使我遇到痛苦时更无所谓了,在喝酒和服用鸦片剂时更无忧无虑,对能忍受的极限稍许好奇了一点,除此以外,别无其他感觉。那天晚上别的经历引起的影响要比这强烈得多。我又通读了几遍荒原狼的论文,有时是怀着感激的心情非常专注,仿佛知道有一种看不见的魔力很正确地指引着我的命运工有时又讨论文的冷静清醒持嘲弄与蔑视的态度,这篇论文似乎根本不理解我的生活所具有的特殊情调和矛盾。论文中论及荒原狼和自杀者的话尽管很好,很有道理,但那是针对整整一类人的,针对某种类型的人的,是隽永的抽象;而我这个人,我的真正的灵魂,我自己的与众不同的命运,我觉得很难用这样稀疏的网把它网住。
可是,比这一切使我更加难以忘怀的是教堂墙壁上的幻影或幻觉,那跳跃闪动的霓虹灯字母组成的充满希望的告示。这预示和论文的暗示不谋而合。它使我满怀希望,那个陌生世界的声音强烈地刺激了我的好奇心,我常常一连几个钟头思考着它,把其他的事全部抛在脑后。那广告上的警告越来越清晰地对我说:“普通人不得入内——专为狂人而设!”我听见了那声音,那些世界能跟我说话,这说明我肯定是疯了,同“普通人”已经大为悬殊了。我的天啊,难道我不是早已远离了普通人的生活,远离了正常人的生活和思想?难道我不是早已游离出来,成了狂人?可是我在内心深处还能很好地!听见并理解那呼唤,那呼唤要求我做一个疯子,要求我抛弃理智、拘谨、市民性,献身于汹涌澎湃的、毫无法规的灵魂世界、幻想世界。
一天,当我又一次走遍街道广场,寻找那个身背广告牌的人,多次经过那有一扇看不见的大门的墙壁,倾听里面的动静而一无所获后,我在郊外的马丁区遇见了一队出殡队伍。送葬的人悲伤痛苦,跟着灵车缓步前进。我一边观看他们的险,一边想:在这个城市、这个世界上,谁死了对我是个损失?这个人住在哪里?这个人也许是埃利卡,我的情人;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之间若即若离,我们很少见面,不争不吵。眼下,我连她的住处也不知道。有时她到我这里来,有时我去找她,我们两人都是孤独的人,不合群,很难相处。在我们的灵魂里,在心病方面,我们有相同的地方,尽管有种种问题,但我们之间还有某种联系。不过,如果她听见我死了,难道不会松一口气,感到如释重负?我不知道自己的感觉是否可靠,也无法知道。人只有根据常情猜测,才能了解一点此类事情。
我信步走过去,加入出殡队伍,跟着那些送葬的人走向墓地。那是一座现代化的水泥墓地,有设备齐全的火葬场。我们的死者没有火化,棺材在一个简单的墓穴前放下,我看着牧师和其他老滑头——殡仪馆的职工——一项一项地履行他们的职责,他们竭力使他们的活动显得庄严悲哀,他们照样逢场作戏,矫揉造作,显得十分卖力气的样子,不免流于滑稽。我看着他们身上的黑制服如何飘垂,看着他们怎样想方设法诱发送葬的人产生哀痛之情,迫使他们在死神的威严前下跪。可这一切都劳而无功,谁也没有哭,似乎大家都觉得死者是多余的人。谁也没有听从劝说产生虔诚之心,牧师一再称呼送葬的人为“亲爱的基督徒兄弟姊妹们”,可是这些商人、面包师以及他们的妻子都是一脸的商人气;一个个沉默不语,非常严肃地低着头,难堪做作,他们只求这使人难堪的仪式立刻结束。仪式总算结束了,站在最前面的两个基督徒兄弟姊妹和演说人握手,在最近一块草地的镶边石上路去沾在鞋上的湿泥。他们刚把死者放进湿泥。墓穴里,他们的脸就恢复了常态。突然,我看见有一个似乎曾经认识的人,对了,我仿佛觉得那个人就是当时背广告牌的,塞给我那本小册子的就是他。
我觉得我确实认出了他,正在这时他却转过身,弯下腰,摆弄起他的黑裤子,只见他笨拙地卷起垂在鞋上的裤腿,然后夹着雨伞,急匆匆地跑了。我赶紧跟着跑上去,赶上了他,并向他点头示意,然而他却露出一副认不出我的样子。
“今天没有消遣活动?”我问道,试图做得随便些,就像一些秘密的知情人互相示意那样,一边还向他睡眼睛。可是,自从我熟悉了这种面部表情,由于我的生活方式有所改变,我几乎已经很久不会说话了。我自己都感觉到,我只是做了一个愚蠢的鬼脸。
“晚间消遣?”那人嘟哝了一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如果您需要的话。就到黑老鹰酒家去吧,老兄。”
说真的,这一来,他是否就是那个人,我倒没有把握了。我很失望,继续走我的路。我不知道上哪里去,漫天目的,没有追求,没有义务。生活有一股苦味,我觉得,许久以来厌世的感觉日益厉害,达到了顶峰,生活把我推开并抛弃了。我发疯似地在灰色城市里乱跑,我觉得,什么东西都有一股潮湿的泥土味,有一股坟墓的味道。可不能让这些秃鹰站在我的墓旁,这些穿袈裟发一通伤感议论的秃鹰!啊,不管我往哪里看,往哪里想,等待我的没有一丝欢乐,没有一声呼唤,哪里也感受不到一点诱人的东西,一切的一切都发出一股损耗的腐朽的臭味,发出腐烂的、似乎满意又不满意的臭气,一切都陈旧、枯黄、发灰、松弛、耗竭了。亲爱的上帝,怎么会这样的呢?我原先本是一个虎虎有生气的青年,诗人,艺术之友,漫游世界的人,热情洋溢的理想主义者,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找麻木了,我恨自己,根所有的人,一切感觉都迟钝了,我感到一种使人恼火的深深的厌恶,我陷进了心胸空虚和绝望的泥坑,然而这一切是怎样慢慢地、悄悄地来到我身上的呢?
我经过图书馆时,遇见一位年轻的教授。以前,我曾经和他谈过几次活,我几年前最后一次在这个城市逗留时,还曾多次到他的住宅拜访,和他讨论东方神话。当时我在这一带忙得很。这位学者腰杆挺得直直的向我走来,他眼睛有点近视,我正要从他身旁走过去,他才认出我。他非常热情地朝我迎过来,我当时心境不佳,对他此举并不怎样感激。他很高兴,一下子变得活跃起来,让我回忆我们当时几次谈话的细节。他还向我表示,他有很多地方要归功于我的启发,他常常想念我;说,从那以后,他和同事们的讨论,还从来没有得到过那么多的启发,那么多的收获。他问我在这个城市待了多久了(我撒谎说:才几天),我为什么不去拜访他。我看着这位文质彬彬的男子,看着他那张聪慧善良的脸,觉得这场戏未免可笑,但是我却像一条饿狗那样享受这一小块地方的温暖,这一点儿爱,这小小的赞许、荒原狼哈里感动地撇嘴一笑,他干渴的喉咙里沙出了唾液,伤感违背他的意志征服了他。于是,我忙着微起说来,我对他说。我只是为了研究暂时在这里,而且身感不适,否则我早就去看他了。他恳切邀请我今晚到他家宝,我很感激地接受了邀请,并请他向他夫人致意。我说话微笑时,感到两颊疼痛,我的脸颊已经不习惯这样紧张的活动了。正当我——里·哈勒尔——站在街上,对这意外的相遇感到惊讶,受到别人的奉承心里美滋滋的很有礼貌、很热心地看着那位和蔼可亲的男子,看着他那近视的眼睛,和善的险时,仿佛另一个哈里就站在旁边,同样拧笑着站在那里,心里想,我这个兄弟多么奇怪、多么糊涂、多么会说谎,两分钟以前,他还痛恨这个可恶已极的世界,还呲牙咧嘴地向它挥拳头呢。而现在,一位可尊敬的老实人叫了他一声,很平常地向他打了个招呼,他就感激涕零,欣然领受,高兴得像一只满地打滚的小猪崽似的,陶醉在那一点点善意、尊重与亲切之中。两个哈里——两个一点不讨人喜爱的人——在文质彬彬的教授前面,他们俩互相嘲讽,互相观察,互相吐唾沫,像以往在这种情况时那样,他们都在想:这也许是人的愚蠢和弱点之处,是一个普通人的命运,抑或是一种伤感的个人主义,是没有个性没有主见、感情的污秽和分裂的特性,它们只是他个人的、荒原狼式的特性。如果这种卑鄙龌龊的事是每个人都有的,那么我就可以蔑视世界,重新向这些坏事大力冲击二。如果这只是我个人的弱点,那我就有理由放纵地蔑视自己。
两个哈里一吵,教授就几乎给忘了;突然,我讨厌他了,我赶忙摆脱开他。”我久久地看他怎样迈着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信徒的善良而有些可笑的步伐,沿着光秃的大道逐渐远去。我的内心掀起了一场大战,我机械地反复屈伸僵硬的手指,与暗地里使人疼痛的痛风病搏斗着,我不得不承认,我受骗上当了,我已经接受了七点半去吃饭的邀请,这样,、就把这次邀请连同一切客套的繁文缛节、科学的闲谈、对他人家庭幸福的观察全都承担了下来。我恼火地回到家里,把白兰地和水掺和到一起,就着水酒吃下镇痛药,然后躺到长沙发上看书。我终于读了一会儿《索菲氏梅默尔——萨克森游记》,这是一本十八世纪的图书,写得十分动人,突然我又想起教授的邀请,我还没有刮脸,还得穿衣服。天烧得,我为什么这样跟自己过不去!哈里。起来吧,放下书本,抹上肥皂,把下巴刮得血淋淋的,穿上衣服,去享受与人打交道的乐趣吧!我一边擦肥皂,一边想起墓地上的那个肮脏的土穴,今天,一位不认识的死者被放进这个墓穴。我也想起那些基督徒兄弟姊妹感到无聊而紧皱着的脸,可是我却笑不出来。那里,在那肮脏的默士墓穴里,在牧师发表愚蠢而令人难堪的演说时,在送葬人又笨又窘的表情里,在所有这些铁皮、大理石的十字架和墓碑构成的不能给人以慰藉的景象里,在所有那些铁丝或玻璃做的假花里,我觉得,不仅那位陌生人在那里结束了他的一生,不仅我明后天会在那里结束我的一生,在送葬人的窘态和谎言中我会被草草埋进土穴里;世上的一切都会这样结束,我们的全部追求,我们的全部文化,我们的全部信仰,我们的全部生活乐趣,所有这一切都已病入膏肓,很快就会被埋葬到那里。墓地就是我们的全部文化,在那里,耶稣基督和苏格拉底,莫扎特和海顿,但丁和歌德都只不过是刻在锈迹斑斑的铁板上的黯然失色的名字,四周站着那些窘态百出、说谎骗人的致哀人,如果他们还能相信这些一度非常神圣的铁板,他们一定会付出很高的代价,如果他们对这已经灭亡的世界哪怕能认真地说一句公平话,表示哀悼和绝望,那么他们一定会付出很高的代价,可是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不知所措地狞笑着,在墓旁站立。我恼火地搔破下巴那块老伤口,并用盐水烧灼了一会儿,接着又把戴了不久的干净领子换下。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对赴约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但是,哈里身上的某一小部分又逢场作戏起来,称教授为可亲可爱的人,渴望闻到一点人的气味,渴望与人往来,一起谈天说地,回忆起教授的漂亮夫人,认为到友好的人家消磨一个晚上的想法从根本上说是振奋人心的。凡此种种促使我在下巴上贴了一张药膏,促使我穿上衣服,结上一条雅致的领带,我对自己好言相劝,打消了留在家里的愿望。同时我想,我违心地穿上衣服,出门拜访一位教授,跟他互换或多或少是骗人的假殷勤,我想,大多数人也都像我一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被迫违心做事,违心生活,违心行动,他们探亲访友,聊天交谈,到机关上班办公,做所有这些事情都是被迫的、机械的、不是心甘情愿的,这些事情也可以由机器做,也可以根本不做;正是这种永远运转不休的机械妨碍他们——如同妨碍我一样——批判地看待自己的生活,妨碍他们看清并感觉这种生活的愚蠢、浅薄、可疑、毫无希望的悲哀和空虚。噢,他们是对的,这些人完全正确,他们就这样生活,演戏,追名逐利。而不像我这种脱离正常轨道的人那样反抗那些使人愁闷的机械,绝望地凝视虚空。即使我在这短短几页自述中有看不起人、嘲弄人的地方,但不要以为我要把责任转嫁给他们,我要指控他们,要让他们为我个人的困苦负责。但是,我现在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我已经滑到生活的边缘,再迈一步就会掉进黑暗的无底深渊,如果这时我还企图自欺欺人,还说生活机械在为我运转,我还是永远运转的天真可爱的世界的一页,那么我就是在说谎,在做坏事。
那个晚上天气挺不错。我在熟人的楼前停了片刻,仰视着窗户。我心里想,他就住在这里,年复一年地做他的工作。看书,写文章,探索西亚和印度神话之间的联系,他在做这些事情时觉得其乐无穷,因为他相信他的工作的价值,相信科学(他是科学的奴仆),相信纯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积累的价值,因为他相信进步,相信发展。他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经历过爱因斯坦给迄今为止的思想基础带来的巨大震动(他想,这只跟数学家有关),他看不见在他周围一场新的战争正在孕育中,他认为犹太人和共产党人都该憎恨,他是个善良、没有头脑的、快乐、自大的孩子,这真使人羡慕。我振作了一下。走了过去,一穿着白围裙的使女接待我,我从某种预感中准确地注意到她会把我的帽子和大衣放到什么地方。使女把我带进一间温暖明亮的房间,请我稍等片刻。我没有祷告,也没有合眼略事小憩,而是听从某种想玩儿的本能,顺手拿起离我最近的一样东西。那是一幅小小的镶框的画,背后有一个硬纸片支架,把画斜支着放在圆桌上。这是一幅蚀刻版画,刻的是诗人歌德,一位性格鲜明、发式出众的老人,脸部造型非常漂亮,脸上既不缺乏那众所周知的神采奕奕的眼神,也不缺乏那一丝宫廷大臣的庄严所略略掩盖的孤独与凄楚。艺术家在表现孤独与凄楚这一特点上特别下了功夫。他成功地赋予了这位非凡的老人以克制和诚实这样一种教授的、也可说是演员的特征,同时又无损他的深度。总而言之,他把他塑造成一位确确实实很漂亮的老先生,每幢市民住宅都可以把它作为摆设。勤劳的手工艺家创作了一系列形象可爱的救世主、耶稣十二信徒、英雄、思想巨人和政治家的画,我手里这幅画大概并不比这些画更令人不适,也许只是由于这幅画画技高超才刺激了我;不管怎样,我已经受了足够的刺激,恼怒万分,有一触即发之势,而老歌德那自命不凡、沾沾自喜的形象还用预示不幸的刺耳的声音冲着我喊叫,向我指出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这里是温文尔雅的先师和民族英雄的家.而不是荒原狼的家。
假如这时主人走进来,我也许就会成功地找出可信的借口撤退。可是进来的是他的夫人,我只好听凭命运的安排,我预感到大难临头。我们互相问候,不协调的事儿接壤而来。夫人祝贺我气色好,而我自己非常清楚,我们上次见面后的这些年里我老了很多;她跟我握手,我那患风湿病的手指一阵疼痛,我就知道我老了。然后她问我的妻子可好,我只得老实告诉她,我妻子已经离开我,我们离婚了。教授跨进房间,我们两人都很高兴。他也热烈地欢迎我。很快就表明情况是如何可笑。他手里拿着一张报纸,这是他订阅的,是军国主义和主战派的报纸。他跟我握过手后,指着报纸对我说,报纸上读到了一个政论家,他与我同姓,也叫哈勒尔,他肯定是个讲小子,是个不爱祖国的家伙,他曾拿皇帝寻开心,他声言。他的祖国和敌国一样要对战争的爆发承担责任。这是什么混蛋!哎,这儿够他瞧的了,编辑部把这个害虫狠狠批了一通,驳得他体无完肤。他看我对这个题目毫无兴趣,我们就谈起别的问题。他们夫妻两个事先真的都没有想到,那个可恶的人会坐在他们面前,而且如此可恶的人就是我本人。当然,干吗要大声张扬,使他们不安!我暗自发笑,但我已不抱任何希望,今晚我还会有什么愉快呢。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当教授谈起卖国贼哈勒尔的一瞬间,我心里升起一种沮丧和绝望的难受感觉,自从目睹了那一幕出殡情景后,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浓郁,最后变成了强大的压力。变成了身体(下半身)感受得到的痛苦,变成了非常可怕的命运所系之感。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窥视我、有什么危险悄悄地从后面向我靠近。幸好仆人报告说晚饭准备好了。我们走进餐室。我搜索枯肠,尽力说点无关痛痒的话,问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我边说边吃,比平时吃得多,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可怜了。我不断地想,我的天哪,我们干吗要这样折磨自己?我清楚地感到,我的主人也并不觉得舒服,不管是由于我给人一种麻木迟滞的印象也好,还是他们家里本来就有不高兴的事,我觉得他们是费很大劲儿才装出这么活跃的。他们也问了我一些事情,我却无法给予诚实的答复,很快我就说了一大通谎话,每说一个字都得拼命忍住恶心。最后,为了引开话题,我讲起我今天目睹的安葬仪式。可是我的语气不对头,我的幽默一开始就让人扫兴,我们越来越谈不到一起,荒原狼嘴牙咧嘴地笑,等到了科点,我们三个人都不怎么说话了。
我们回到先头那间屋子,在那里喝咖啡,喝烧酒,一也许这会帮助我们恢复一点情绪。但那位大诗人又映入我的眼帘,虽然他是放在旁边的五斗柜上我始终摆脱不了他,我听见内心那警告的声音,但还是把那幅画拿到了手里,开始与诗人争论起来。我完全被这种感情支配了:现在的情况无法忍受,我只有两条路,要么提起主人的兴趣,感动他们,让他们与我的话发生共鸣,要么完全破裂,不可收拾。
我说:“但愿歌德并不是真的这个样子!你看他这副自负高贵的模样!他摆出一副架子,眼看肖像的尊敬的诸君眉来眼去,他表面像个男子汉大丈夫。心里却非常缠绵伤感!他肯定有许多可以被人指责的地方,我也常常对这位傲慢的老头有许多不满,但是把他画成这个样子,这可不行,这也太过分了。”
主妇再次斟满咖啡,哭丧着脸匆匆走出房间,她丈夫既难堪又气忿地开了口,说这幅歌德画像是他妻子的,她特别喜爱它。“即使您从客观上说是对的,您也不能说得这样尖刻。况且,您说的话是否对,我有不同看法。”
“这您说得对,”我承认。“可惜,我说话总爱尖刻、好走极端,这是我的习惯,我的毛病。不过,歌德自己情绪好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这位可爱的、庸俗的沙龙歌德自然永远不会说一句直截了当的刻薄话。我请您和夫人原谅,请您告诉她,我患有精神分裂症。同时请允许我就此告辞。”
教授有点难堪,又提出几点不同意见,一再说,我们以前的谈话是多么有意思,多么有启发,我有关米特拉斯和讫哩
什那的推测当时给他留下极深的印象,他曾希望今天也……如此等等。我向他表示感谢,说这些话自然很亲切友好,但遗憾的是,我对讫哩什那的兴趣以及谈论科学的乐趣已经消失殆尽。今天,我多次欺骗了他,比如,我来到这个城市不是几天,而是好几个月了,我独来独往,已经不适合与体面人家打交道,因为我的情绪越来越坏,又患有痛风,况且大部分时间又喝醉酒。另外,为了赶快把事情了结,而且至少离开时不再说谎,我不得不告诉尊敬的先生,他今天大大地伤了我的心。他接受了一张反动报纸对哈勒尔的意见所持的愚蠢而固执的态度,这种态度与学者的身份是不相称的,那些无所事事的军官才这么看。那个“坏蛋一,那个不爱祖国的家伙哈勒尔就是我自己,如果至少有这为数不多的有思维能力的人主张理智,热爱和平,而不去盲目地、狂热地煽动一场新的战争,这对我们祖国、对世界反而会更好一些。好了,就此告辞!
说完,我站起身,告辞了歌德和教授,走到过道里,从衣帽钧。取下我的东西、离开了这位房子。在我的心灵深处,幸灾乐祸的荒原狼高声嚎叫,在两个哈里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我很快就明白,这一个小时不愉快的谈话对我来说比对恼火的教授意义更大;他只是感到失望,生了一场气,而对我说来,这个小时意味着是最后一次失败,最后一次逃跑,意味着向讲道德的世界、向有学识的世界、向市民世界告别,荒原粮完全胜利了。这是作为逃兵和失败者的告别,在我自己面前宣告破产,这是一次没有安慰、没有优越感、没有幽默的告别。我向我原先的世界,向家乡、市民性、风俗习惯和博学告别的方式无异于患胃溃疡的人向烤猪肉告别。我在街灯下狂奔,既生气又悲哀万分。这一天从早到晚,从基地到教授家的不愉快谈话,整整一天多么索然无味,多么令人羞愧,多么凶险啊!这都为了什么?什么原因?再过这种日子,再受这种罪,难道还有意义吗?没有意义了!那么今天晚上我就结束这场喜剧吧。回家吧,哈里,快回去割断喉管!这一天你等得够久了。
我为痛苦所驱使,在街上来回乱走。我在好人家里亵渎他们客厅里的装饰品,这太不应该了,太不体面太不礼貌了。可当时我没有别的办法,这种温文尔雅、虚伪说谎的生活我再也忍受不了了。而另一方面,看来我也不再能忍受孤独的生活,我自己的社会也已变得无比可恨,令人作呕,我在我自己的真空地狱里透不过气来,手脚乱伸乱抓地挣扎。你看,哪里还有什么出路?没有出路了。噢,父亲,母亲,噢,我那遥远而圣洁的青春之火,噢,我生活中的万千欢乐、工作和目标!这一切的一切都荡然无存了,连悔恨也都无影无踪,留给我的只有厌恶和痛苦。我仿佛觉得。好赖必须活着这一点从来没有像这个小时那样使我痛苦。
我在郊区一家僻静的小酒店里休息片刻,喝了点水和法国白兰地,然后又像被魔鬼追逐似地在城里胡跑乱撞,穿过又陡又弯的老城区的大街小巷,穿过火车站前的广场。我闪过一个念头:离开此地!我走进火车站,凝神看了看墙上的行车时刻表,喝了点酒,试图好好想一想。我看那魔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我害怕这个魔影。这魔影就是要我回家,要我回到我的斗室中去,要我万分失望而又只能一声不吭地等待!即使我再逛几个小时,我也逃脱不了这个魔影。我逃避不了回家,我不得不回去,走近旁门,走到放着书籍的桌旁,走到上面挂着我爱人的照片的沙发旁,我逃避不了拿出刮脸刀,割断我喉管的那一瞬间。这样一幅图景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心花怒放已怦怦直跳,我越来越清楚地感觉到那最可怕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是和我面对死亡,恐惧万分。虽然我看不见别的出路,虽然厌恶、庸苦和绝望在我周围堆积如山,虽然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吸引我。给我欢乐和希望,可是一想到死,想到临死的最后一刹那,想到用凉飕飕的刀片切开自己的肉体,我心中便升起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之感。
我看不见有逃脱这可怕的结局的出路。今天,在绝望与胆怯之间的斗争中,如果胆怯战胜了绝望,那么明灭绝望会重新站在我的面前,而且天天如此,并已由于自我蔑视,绝望会更大。我会一次又一次地拿起刮脸刀,一次又一次地把它放下,直到最后终于下了手。与其这样,还不如今天就干!好像对一个胆怯的孩子那样,我理智地对自己这样说,可是孩子不听,他跑开了,他要活下去。我抽搐了一下,无形的力量又拉着我在城里乱跑,在我住宅周围绕大圈子,我始终想着回家,又始终延宕着。我不时留恋不舍地呆在某个小酒店里,喝一两杯酒,然后又继续逛荡,围着日的地、围着刮脸刀、围着死神绕大圈子。我精疲力竭,偶尔在长凳上、在井沿或门旁屋角的挡车石上坐上片刻,听见我的心脏在激烈跳动,擦去额上的汗,心中充满死亡的恐惧,又怀着求生的热望继续跑起来。
我就这样一直逛到深夜,来到郊区一个偏僻的、我不太熟悉的地方,进了一家酒馆,从酒馆的窗户里传出节奏明快强烈的舞曲。我往里走的时候,看见门上挂着一块旧牌子:黑老鹰。今天,这里是通宵娱乐,吵吵嚷嚷的挤满了人,烟雾缭绕,酒气熏天,后面的店堂里在跳舞,舞曲激烈刺耳。我留在前厅,这里都是些普通的顾客,有的还穿得很破旧,而后面舞厅里看得见有一些穿着讲究、打扮标致的人。我被挤到柜台旁的一张桌子上。一位脸色苍白。漂亮的姑娘坐在靠墙的长凳上,她身穿薄薄的袒胸舞衣,头发上插一朵枯萎的花。她见我走近,便专注友好地打量起我,一边微笑着往旁边挪了挪,给我让出一个位子。
“我可以坐吗?”我问了一声,在她身旁坐下。
“当然可以,”她说。“你是谁?”
“谢谢,”我说。“我不可能回家,我不能,不能,我要留在这里,如果您允许,我要留在您这里。啊,不行,我不能回家。”
她点了点头,仿佛理解我似的;点头时,我看了看她那从前额垂到耳边的我发,我发现,那朵枯萎的花是山茶花。从那边传来刺耳的音乐,柜台旁,女招待匆匆地大声报着谁订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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