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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txt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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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成长道路与经历,而在于作者通过这一切,体验并领悟到了一种有关人生和文学的基本规则。那种规则与方式既是属于他个人的,但又不仅仅如此。
老村不爱把自己称为作家,他甚至说他写作的初衷也不完全是想当作家。他把自己的身份和职业定义为“文人”。所谓文人,就是“卖文为生的人”。那么,这个“卖文为生”的文人,是怎样诞生的呢?一切的发端,其实并不都是老村本人的意愿。
在《吾命如此》的字里行间,我读到过这样的短句:“人不能自己将自己架起来活着,因为那才是最大的迷失。”“人须得生活在平凡无奇的细节里。”构筑老村生活与作品的要素,就是这种“平凡无奇的细节”,生活与生命的细节。正是这样的细节,使老村的人生和写作即便是在最艰难的时候,也在继续,没有迷失。
人“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实在是很难预期的事情啊。”那个利用当兵的机会脱离了黄土高原,并幸运地考上了大学,之后又因为写了一篇不合时宜的小说而被贬谪到草原,再后来又复员转业到电视台,最终调到了北京却找不到合适工作的老村,可能事前怎么也没有料到,他的命运,竟然会是这样的艰难。
一切看起来似乎都无法解释,无从理解。生命力及生活欲望的推动,时代与社会的变迁,还有更为难解的充满奥秘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是谁在支配着老村?老村是谁?是他本人,还是他在自传里写到的那个人?他的生命,仅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子,还是实实在在的、正如他作品中真实的细节?对无从把握、艰险难测的命运的困惑和忧虑,一直在缠绕撕扯着他。
已出版了六部长篇小说的老村曾这样对我说过,写一部长篇的感受对他而言,就是向着一个未知的目标不断地走啊走啊走。他相信在这种行进中蕴藏着什么,那是他的语言一时还无法追踪记录到的东西。很可能是一个巨大的秘密,没人相信、难以证实的秘密,而他却偏偏最想去揭示的秘密。
这个谜底绝非猜测、更非想像,既不高深、也不神秘,一如老村的生活般平凡质朴。然而,要真能感受并领悟,却绝非易事。在连续数遍的阅读中,我总能在老村的文字里发现新的意味。尤其是最后的那几个章节,浓缩了他迄今为止所有的体验和感悟。而这些体验和感悟,又回过头来让我重新审视和品味前面的部分。
“进京之后”,老村“历经两年的艰难求职后终归无望”,“只好坐下来靠卖文来维持生活了。很长的时间,一家三口的每一笔用度,每一口饭菜,竟都来自于我的写作。”但“站在悬崖的边缘上”的他,居然还在想,“作为卖文为生的试验者,不指望施舍,不依靠国家,除了我向往的自由人格之外,似乎也有可能给文人挣一份面子。既走出来了,就不必再回去了。”老村没有明说的是,他的这种写作及谋生方式,其实正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最为本真的生活方式之一。古今中外,过去未来,概莫能外。然而正是这种方式,使他的文学理想,和为生存而不得不进行的现实写作,处于最为剧烈的矛盾和冲突中。那种肉体和精神被侵扰撕裂的感受,在他的文字里表达得很充分,也很实在。我相信,在当今中国冠名为“自由作家”、或者是“自由撰稿人”的族群中,能在如此长久的时期内(从1992年至今),真像老村这样,仅只依靠写作为生的如此纯粹的“文人”,也许是绝无仅有的。
文中收录的中国作协“入会申请书”,也是一个极为难得的“样本”。老村极为认真、诚实、尊重而又更具个人尊严的文字,当然不可能让他如愿入会。但他却因此而挣到了一份面子,并实践了自己有关待人谦逊善意,并尊重所有人(包括罪人)的信条。
老村说:“在我看来,我是个文人。真正纯粹的文人绝对是高贵的人种。他们注重的是人的精神处境。他的生存,他与物的关系,最好不要逾越自己所处时代的基本处境,否则,他一切的文学活动都将是对牛弹琴。”他还认为,过于丰厚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迟早会反映些问题,并最终影响到一个文人的取向。”“我终于发觉,善良是我人生惟一可以依赖、可以信赖的资本。上天就给我了这一点儿本钱。”“为保持这份善良,我这颗心,始终未能真正成熟。”“人不怕罪恶,不怕凡俗,就怕不善良,没有爱。”“我愿保持善良和诚实的心,并以此来进行写作。”
在经历了长期肉体与精神、生活与写作的激烈冲突和矛盾之后,在饱尝了由此带来的所有滋味之后,谜底揭晓了,老村最终理解并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棗他说:“吾命如此!”
如此沉郁而严谨,一种不能逆转、操控所有的情绪,升腾、笼罩。来自无名实在之物,在真正孤寂的旅程中得以显现,宛如荒漠上皎皎的月影,眼下的一切,都将经过它的重新塑造。若以往无意,而今却是有心,若以往喧哗,而今却是沉静。
命运,如此迷离又如此清晰。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一(1)-(图)
在我孩童的心里 狼是最可怕的动物
父亲六十岁那年,从家乡小镇的木工厂退了休,突然意识到自己老了,要给自己的来龙去脉有一个交代。于是他赶回到老家河南孟津,在定门口一带的深山里停住了脚步。他的面前,是一个至今仍有可能还相当原始落后的村落,就在村落的外边,有一孔依稀可辨的土窑洞。那窑洞,便是一百多年前我的蔡姓老祖宗生活的地方。这窑洞远离村庄,在一面簸箕形土坡形成的洼地里。岁月的侵蚀已使它坍塌得不成样子,门楣也几乎被不断增高的土地所掩埋。何等的荒败与凄落自不待言。眼前的情形,甚至让人怀疑,当时的先人们是不是一直就是这样,过着穴居一样的生活?父亲回来后,对我们子女每说到他这次旅行的感觉,都不由得仰起脸来长叹:“咱的先人穷得很,穷得很哩。”这支蔡姓族人,那时就好像山中的老泉一样自生自息,许多世纪都没和外界发生过联系。论血统,该是纯正得不能再纯正的汉民族了。父亲当时躬着腰,看着这孔几乎算不上窑洞的幽暗深处,也许有另一种回忆,那就是他的父亲的父亲,即我的老太爷,在一盏豆油灯下面,通过穷而酸之的苦读书卷,始才获取了一个秀才的头衔。嗣后,他便毅然决然地舍弃了书本,离开土窑,匆匆忙忙地走进了商贾的队伍。自此,这支蔡姓族人融入了社会,开始了改变自身命运的远征。由于老太爷识文断字、年轻能干,不久便举家迁出了深山,到了孟津县铁谢街暂且落脚。铁谢街是个大镇子。一百年前的铁谢街,作为黄河上交通往来的一个重要渡口,南方的米和丝绸,北方的小麦和土布,都是通过这里运往洛阳。当时的洛阳,是个仍然不失六朝古都繁华气象的古老城市,三国时期的曹操在那里曾建起了自己的王朝。幼年的时候,一次我守在伙房里,一边烤火一边看大嫂做饭。大嫂的娘家就在铁谢街。在烟雾缭绕的锅台旁边,她给我念了一首流行在当地的描述铁谢镇的古谣:
架势不架势,穿过洋袜子;
吃开不吃开,到过铁谢街。
“架势(这里读si)”是洛阳一带的土语。此二字,气派或排场之意,换句新潮的话说,大概就是“帅呆了”或“酷毙了”。依此推测,这首古谣大概描写了这样一番情景:某人游逛了铁谢街,回到家后,穿上买来的洋袜子,在村庄里招摇,奔走显摆的样子。由此可见其时的铁谢镇,景象之风流与繁荣。
上世纪之初,老太爷在铁谢街,起初是替东家管理渡船的营生。后来翅膀硬了,便另立了门户。他坐在铁谢镇的商号里,经营着当时看上去最能赚钱的买卖。老太爷身材修长,姿态文雅,性情刚直又精于算计。作为秀才出身的商人,在铁谢街很有威望。据父亲回忆说,那时,当地的商人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官府打过几场官司。这几场官司,每次都是由我的老太爷挑头。的确,那也是他精明与学识得到最好发挥的年头,他奇迹般地多次获得胜利。到他有了一定的积蓄之后,便把家迁到了距铁谢镇二十里的老城镇,在那里安了家,盖起了大堂屋、整齐的厢房和高大的门楼,还购置了一百亩土地。这个曾经如此贫寒的蔡姓人家,直到这时,才终于有了可以依托的根基。可以想像,他老人家当时的气势,是何等的张扬!
我六岁那年,回过一趟河南老家。在前院的石磨底下,找到一根一尺多长的大铁钉,我用它刨土玩儿。父亲说,这便是很久很久以前,老太爷在铁谢经营摆渡大船时,留下的遗物。说着说着,还描述起那时老太爷的样子,说他站在黄河边的渡口上,端着水烟袋,看着自己经营的渡船,将一拨又一拨的旅人,渡往到他们要去的彼岸。可以想像,在河面上拉纤人一声接一声的号子里,旅人将手里的麻钱,是怎样叮叮当当地投在渡船上的木匣里。那时候,老太爷心情之舒畅,就甭提了。那时,我到底年纪小,还不能完全懂得父亲的意思,只是好奇地打量着手里的铁钉。想我在那种时候,一面听父亲说话,一面拿着老辈子船上的大铁钉端详,那副懵懂的样子,一定很是可笑。这真是“折戟沉沙铁未消”啊。
老太爷有三个性情各异的儿子。在他老人家走不动路的时候,这三个儿子便以各自的方式,给他晚年凄凉的心境一次接一次地造成重创。
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我的爷爷,为人自视甚高而富于幻想,好讲排场又不求实际。某种意义上,他只学会了老太爷的一些皮毛而已。他挖空心思,总想在举手之间就赚到大钱。让人说起来,说他坐在老家门前的石阶上,望着烟尘蔽日的洛阳道上那一辆辆满载货物络绎不绝的马车,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给街坊四邻讲空洞虚幻的发财秘诀,还一面暗自为自己盘算。然而,他后来的种种商务活动,又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尽管如此,年近大耄的老太爷,对自己这个最得意的儿子仍不失信任。他放手让他拿出家中仅有的积蓄,几乎像赌博一样,去做一桩桩生意。据说,一次是去南方贩大米,在运米的大船即将到达洛阳的时候,可以说爷爷已经嗅到家乡炊烟里饭菜的香味了,但突然间,一阵大风刮起,船一歪,一船大米顷刻就覆没到浊浪滔滔的河水里去了。后来,他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山东布匹生意好做,于是往山东贩了几大车布匹,不料半路上又遭土匪打劫。如此等等。总之,他的每一次看似绝对稳妥的谋划,最终实施时都成了冒险,而伴随着这些冒险,结局都是赔本。每一次赔本,他又都能找到足够的理由为自己开脱。这些冒险,对我们并不殷实的家境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尽管如此,他仍坚信好运终会降临于他。他继续胡乱扑腾。后来,他竟又异想天开,集中当地一大批能工巧匠,开起了枪炮局,给洛阳一个军阀造枪炮,干起了当时看起来最红火的买卖。在那种风云突变的年代里,这一次声势最浩大,结果也最坏。那军阀在一场战争中败北,作鸟兽散,只留下一堆废铁与一屁股账目给他。不得已,老太爷为枪炮局的开支和匠人的工钱,只得卖掉了家中几乎所有的地产。捉襟见肘的家境,又一次受到致命打击,从此家道中落。我的爷爷,那位发财梦的滔滔不绝的演说者,曾经一直被左邻右舍看作是大能人,转眼间就成了我们家族中口口相传的罪人。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一(2)-(图)
好男人都会有一种才能 他能读懂女人的目光
在我懂事之后,每当做了错事,父母就会恶恨恨地咒骂:倒财子!“倒财子”一词,在他们看来,再没有什么恶毒的咒语能与它相比了。它不仅是我爷爷的代号,甚至概括了上世纪之初,我们家族的所有苦难和遗恨!我没见过爷爷。在我出生之前几年,他就病故了。他得的病,也是我们这个家族男人们的遗传病——尿结石。我每次回到陕西家中,看到条桌上安放的他老人家和奶奶的遗照,内心都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我出生前,这遗像就摆在厅堂中央的条案上,算起来已半个多世纪了。老人家留着八字胡,目光明亮,神清气定,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父亲这样做,说起来大多是出于对我奶奶的尊敬。我奶奶出自大户人家,性格和做派得到全家人的称颂。以至于在我们这些子女后来的婚配问题上,父母亲首要的条件便是看对方是不是大户人家。至于爷爷,到他晚年的时候,还是看到了他的二儿子,即我的父亲,是怎样在陕西渭北一个小镇里搞出了名堂,开始了重振家道的努力。他那时的心境,可能比任何人都矛盾和痛苦。天资聪明和敢于闯荡,对他个人来说,不过是一场戏弄、一个讽刺。或许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懂得经营秘诀的人,但他生不逢时,动荡的社会没能给他提供良好的环境。我们都错怪他了。他到晚年,活得还是很有威望,一直做着老城镇油坊街小学校教务主任的工作。村里发生矛盾,起了争执,那些人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将他请出来,让他前来说和,主持公道。
我的二爷是一个寡言少语、性格孤僻的人。他善于思考,可以说他最了解我们蔡家缘何衰败的全部过程。他对老大——我的爷爷,一言一行,都极为不满、极为怨愤。最终,他忍受不了老大的自以为是和老太爷对老大的过分怂恿,毅然决然地离家出走了。似乎是为了表现出他与老大、与这个家庭决裂的决心,他故意走得很远很远。据说他一直走到了西北边陲,走到了新疆喀什一带地方。他孤身一人死在了那里,身后没有留下子嗣。像二爷这种孤僻激烈的性格,在家族的后人里仍不乏其主,然能如此偏狭和如此决绝的,却舍他无二。除了他,我们谁也没能离开过黄河沿岸,走出千里之外。
三爷是我太爷心尖上的宠儿,也是我们家族里到死不更世事的顽主。他耍刀弄枪,结交兵匪,喜爱打猎。然在缺山少岭的洛阳老城附近,能够打到的动物最大也无过于兔子。我凭父亲的讲述,描绘出我想像中的三爷。他留着上世纪初男人们时兴的八字胡,身着黑色的土布衣袍,掂着一杆在当时看来已是相当先进的土枪,枪上很可能还扎着一块红布什么的,威风八面地在村子里走。像他这副样子,在那时的河南乡镇,在有钱人家的少爷中间,可能相当时髦,因为富裕人家有这样一个角色,在混乱的年代,总有一些威慑力量。他的这种淘气相,我想一定是得到了老太爷的默许。这多少让人想起电影里常出现的那种村痞无赖,不过,我的三爷还不至于是村痞或者无赖,那时候,没有文化却又有些能耐的农民,大概都是这样。所以,对他这副顽劣相,我的老太爷也只好见多不怪。这种默许的后果是惨重的。一次,同村的一家大户被山里下来的土匪打劫了。老太爷在村里是说得起话的,对于土匪的这次抢劫,发表了过于激烈的谴责,这惹怒了山上的土匪们。殊不知,土匪亦有土匪的“道”,他们带话下来,对我太爷说:抢劫的人里面,还有他三儿呢!于是,被劫的几家大户连夜派人将这并不可靠的消息密报到洛阳,当时叫洛阳府。我的三爷因此身陷囹圄。这事儿搁那年代,本来算不得什么大案,花些钱买通官府,人就放了。然而谁知竟是冤家路窄,当时洛阳的执政官,正好是多年前在我太爷手里官司败北的那个僚绅,此人见机会来了,非要借此事以报前仇。事情因此牵连到老太爷,老太爷便不得不拖着垂暮的身躯,亲自出马。在这场旷日持久、冤情难辩的官司里,老太爷许是老了,已没有年轻时的锋锐了,更何况他所面对的已不再是一个县衙里的芝麻小官。终了,尽管我的老太爷搭进去家中大部分房产和女人们所有的值钱首饰,三爷还是被押赴刑场一毙了之。被人枪毙,是我们家族最感耻辱和惊惧的记忆。我写小说《骚土》时,当写到主人公郭大害押赴刑场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次次地浮想着三爷的结局。想到我的家人,在动刑的日子里,男女老少一大家子,是如何默默地坐守一起,痛心疾首地感受着,同时又得听任十里八乡村民们在背后指着脊梁骨窃窃私语。
三爷死后,留下了寡妻和一女一男两个未成年的孩儿。三奶奶是家族里进门的媳妇中最漂亮的女人。据我父亲说,她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美人,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头脑出众的才女。她在我们家族所遭受的磨难日子里,所扮演的角色最为悲壮,也最为惊人。三爷横死之后,她在家中守寡多年,侍奉老人并抚养自己的儿女。后因生活所迫,实在养活不了了,这才送儿子去了洛阳的幼慈院。这孩子取名一个单字,叫常。几年后,常在幼慈院里很快地出息了。十七岁的他长得英俊潇洒,很像他的母亲。从长辈的话语中,我能感觉出他的样子,眼睛一定像家族中我的那几位英俊的兄长,善良且明亮。慈幼院是国民党里的一个大人物办的,他在视察故里的时候发现了常,便将他时时带在身边。常很聪明,也很会来事。后来他竟调用人家的小车,回了趟老城的家。这件事让我们家族的仇人们胆战心惊,他们猜测着,我们蔡家的男人们,不会十年如一日地忍气吞声。常言道:不是不报,时候不到。于是,他们勾结起来,派同街的某某赶到洛阳,将常从幼慈院里骗出来,说道:你妈和你大伯(我的爷爷)闹事呢,你赶快回去看看吧!常赶忙骑了一辆“洋车”,借着夜色出了洛阳城。谁知仇人就在半路等着他。就这么,一帮成年人,将一个尚未发育成熟的年轻人半路里截住,凶残地杀害了。那些日子,为了寻找常,我们家族的所有人,几乎都像上了发条的疯狗一样,方圆百里,每一条街道、每一道沟壑,都踏访到了。几日之后,我的父亲和尚且年幼的叔叔,在常回家途中的一眼枯井里发现了他的尸首。老太爷终因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悲愤而告别了人世,走完了他从建厦立业到屋倾柱折的艰辛生旅。自此,三奶奶经年泪水洗面,而失子之痛似乎也更加坚定了她要替我们蔡家复仇的决心。她将名叫婷的女儿嫁给了洛阳城国民党部队里的一个连长。婷长得像她的名字一样美丽,可她却昙花一现,像世间所有美貌女子所经历的那种香消玉殒的戏剧一样,以突如其来的变故而陨落,她还没来得及代替母亲向自己当连长的丈夫诉说出家族的冤仇,竟意外地死于了难产。一场令整个家族都抱着的长久希望,就这样转瞬间灰飞烟灭了。直到这时,孤苦伶仃的三奶奶没理由再在我们蔡家独守下去,这才改嫁了洛阳的一个商人。嗣后,每当我们蔡姓什么人到洛阳,顺便看望她的时候,她都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忘不了一遍又一遍地讲述这个被她常讲常新的故事,而每一次讲起,又都是一次长哭、一次痛诉。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一(3)-(图)
农村孩子面对天堂一样的城市,还需要多久才能不再哭泣呢?
不过,这大半个世纪的冤孽到我父辈那里便渐渐地不再那么认真了。当年秀才出身的老太爷站在洛阳府的大门外,使尽全力击鼓鸣冤的悲愤长啸,终被后来更为震响的诸如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炮火所淹没,随之而来的,则是我们这一支蔡姓后人一个又一个更为艰难的岁月。
时至今天,我仍能够清晰地回忆起六岁那年的一个冬日,凌晨时分过黄河时的情形。凄冷的晨风里,父母亲带着我与四哥,先在白马寺下火车,然后坐上一辆摇摇晃晃的解放牌汽车的大厢,身上捂着棉被,往故乡进发。过了河就是我的老家,我们蔡姓族人的根了。车辆小心翼翼地通过用很粗的链索将许多船只固定在一起的浮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黄河。河面上,一轮又大又圆的太阳沉浸在河水里,金光粼粼,像火,像血,又像熔化浮荡的铁水。这壮阔的气氛使我终生难忘,也是我幼年里所见到的最为美丽的景色。故乡竟用这样壮美的景色来迎接我!
黄河,我们蔡姓族人及其仇人都住在它的身边。如今,仇人并未因为对我们蔡家的一次次重创而活得更痛快、更滋润,相反,他们的日子过得比我们更加酸苦,人也显得更加萎缩。由于仇恨的潜意识,我们蔡姓族人一代又一代鼓励着、生育着,以至于走到今天,十八岁以上的青壮年汉子已有三四十条之多,站在一起竟够得上半个编制连!照理,如果这时候追记前怨,无论如何,都已成举手之劳。然而,我们这些蔡姓后人谁也没有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去做。我们是世代的手艺人、生意人,是平民,对我们来说,安安稳稳地活着,似乎比什么都重要。
一切都归结为历史。从老太爷开始,几乎整整一个世纪,我们这支蔡姓族人作为世代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都茫然地活动在它不断衰败的历史中。所谓大势如此,后来者诸如我自己,自然也逃不过它事先设计好的命运。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1)
父亲出生时家境已衰落了。
固执的老太爷仍坚持要让子孙们上学。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富,这似乎是我的先人不变的古训。只是我的父亲这时候已经不能像伯父那样,去私塾里读“人之初”,而是与许多和他一样穷的贫民子弟去上了所谓的新学。四书五经这玩意儿尽管被后人们弃若敝帚,父亲还是因为没读过它而深感遗憾。大概因为这个原因,他这一辈子没有一刻不对太爷和伯父怀着深深的崇敬。他喜欢古老的学问,敬重有学问的人。在我的记忆里,镇子上的教书先生到家里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就会放射出异常兴奋的光亮,特别敬重地将人家让到堂屋里的上座,敬烟上茶,说不尽的恭敬殷勤。整日忙碌的他一旦得空便习字练帖。我们一帮小孩子将下巴搁在桌面上,围着看他认真甚至是庄严地书写大字,那情形真是羡慕死人了。所以,从小我就对汉字这东西有一种神秘感。他悠哉悠哉地画来画去,然后念声出来,告诉你,这是什么意思,那又是什么意思。譬如说“人”字,看到它你就像看到一个人站在那里。字这东西,简直太奇妙了。父亲的爷爷,曾以此“砖”敲开富裕之门,带来我们这一支蔡姓族人空前绝后的荣耀,尽管这荣耀让他老人家所做到的,不过是个富有的乡绅而已,但在我们这些后辈人里,谁也比不了他!对此,父亲时常总结,总结之后又总是以民间那句精彩的充满历史智慧的论断作结束语: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但是后来的我们,竟一直在河西,家境似仍在一天天恶化。这使得父亲幼年的生活,过得并不比后来的我愉快多少。一年秋天,他立在窑门外的向日葵底下,给我讲了一段经历。他十二岁的时候,学会用小木片做筷笼儿,拿到铁谢镇的街市上去卖,得几个铜钱,买了盐或者简单的日用品,其余拿回来以贴补家用。老太爷竟因此称赞了他,这成了他最感自豪的幼年回忆!父亲大概以为,这个例子会感动我,能让我早点儿懂事,早点儿承担起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这在讲究实用的儒教文化里,一直是受到奖励的。而在它的背后,则是一个人天然童趣的提前丧失。我的童年,不知不觉中也受了它的左右。
父亲十七八岁时候,黄河泛滥,田里颗粒无收。守在家中无异于等死,于是他便跟着伯父一道离开家,同河南的流民一起北上到了西安,由西安的河南同乡会安置进一家火柴厂做了学徒。火柴厂的工作只能果腹而已,这与父亲与伯父背井离乡的实际愿望相距甚远。于是兄弟二人决定,让看起来较为机灵一些的父亲离开火柴厂,继续北上寻找生计。辞别之日,一生为人忠厚的伯父心绪沉重,眼泪汪汪,千叮咛万嘱咐,要弟弟一路上千万当心。前面的路是黑的,生死难卜。
父亲携带着几件破衣,就出了西安城。他朝着渭河北岸的方向,一面乞讨一面行走,这一行就是二三百里,过了高坡还是高坡。一路草木稀疏,黄尘蔽日,秋收后的田野,裸露在天空下面。父亲漫无目的却又满怀信心地朝前走。——这几乎成了他一生的状态,也为他的后人——我们这些晚辈们耳闻目睹。他走到了澄城县的地界。
澄城,新编县志里这样记述它:
澄城县古称北徵邑、徵县。北魏时定为澄城县,沿用至今。……澄城地处陕西渭北高原东北部,前拱原阜,后依山陇,大浴河襟左,洛河环右;县境东邻合阳,西界蒲城、白水,南毗大荔,北接黄龙,境内沟壑纵横,坡陡谷深,……多干旱灾害。四条干沟将县境土地分割为三梁一原。
这样的自然环境实在是太封闭、太落后了。唐代大文豪杜牧为澄城县生态的严酷还专门著文,发出这样的历史浩叹:
……徵者,俗讹为澄耳!其地西北山环之,县境笼其趾。沙石相礴,岁雨如注,地皆淫滟不测。徵之土,适润苗则大获。天或旬而不雨,民则蒿然四望失矣。是以年多薄稔,岁绝丝麻、蓝果之饶。固无豪族富室,大抵民户高下相差埒然。……兼之土田枯卤,树植不茂,无秀润气象,咸恶而不家焉。民所以安和输赋者,殆由此。倘使澄亦中其苦,则墟矣,尚安比之于他邑乎?嗟乎!国家设法禁,百官持而行之,有尺寸害民者,率有尺寸之刑。今此咸堕地不起,反使民以山之涧壑自为防限,可不悲哉!使民恃险而不恃法,则划土者宜乎墙山堑河而自守纪律矣,燕赵之盗何可多怪乎?
简言之,杜牧这段话大致表达了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澄城境自然条件恶劣。雨水勤的时候,能得到一些收成,但遇干旱,乡民便像若有所失的蒿草一样,仰望着四方的天空,渴望雨的到来。所以,这个地方的农户之间,贫富的程度,基本相当。其二,澄城县境地势险要。人们为了躲避官府的盘剥和盗匪的劫掠才居住此地,如不是这样,谁还能将家安在这样的地方呢?
在黄土高原,这样自然环境的县境,可以说相当特殊,也十分典型。我想,其后我可怜的父亲至少翻过了两条深沟大壑,又北上了四十里。也许正是这一道道沟壑的阻隔,我的父亲惊喜地发现,在这横竖都是黄土沟壑的洼地里,居然有一个古槐葱茏、庙厦林立的小镇——刘家洼。
刘家洼,一提起这个名字,我就心颤,因为它是我心灵的休憩之地。在我心灵的深处,从没有放弃过对它的怀恋和追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它那种既陈旧又温馨的气息。活在那里的人群中间,就像活在一本故事书里。我生在它的怀里,也许将来也会像合上书本一样,安息在它的怀里。父亲最终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选择了刘家洼我不知道,但我相信,这里一定有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缘由。但是,苦命的父亲选择刘家洼这个地方,实际上也为他的子孙选择了一种更加苦难的命运。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2)
当时的刘家洼镇子里,人烟稀少、一派安闲。镇子由一横一竖的“丁”字型街道构成。街道两旁的房舍多为高大一些的瓦屋,看样子,大都年代久远。街面上,女人们穿着土布的遮裙,男人们穿着破旧的长袍,仅从其衣饰上就可以看出此地之偏远。而从时间的坐标看,比起霄烟纷飞、饿殍遍野的洛阳道,少说也要晚发展半个世纪。不过,在它的落后里,却也另有一种不可多见的恬静。我父亲最先遇到的,可能是东槐院里的刘和平他老太爷。老人家依然是长袍马褂,一根长长的辫子拖在脑袋后面,牵头毛驴,从街西往街东,蹒跚而行,并不时回头望一眼坐在街角的乞丐,也就是我的父亲。已近傍晚,下着小雨,天色过早地黑暗下来,镇子里的店铺与饭馆都一一关门打烊,街面上显得凄冷而空旷。尚且年少的父亲冻得瑟瑟发抖,蜷缩在一家店铺的屋檐下。也许他就是想在此度过一个饥寒之夜吧,因为自在西安告别伯父后,他已不知经历了多少个这样的夜晚。这时,一个老者从店里踱出来,他是这个镇上的老木匠。镇子大庙檐下那一簇簇栩栩如生的镂空木雕——那些个给我童年时期以无限美感的飞鸟走兽——大都出自他的手艺。老木匠看我的父亲年少惜惶,便将他带进店里。这位老人,不愧是刘家洼的第一好人。灯火之下,他见我的父亲长相聪明、言谈得体,便当即决定收他做学徒。这的确是父亲的运气。三年过后,因为天资聪明灵巧,再加上超乎常人的刻苦,父亲很快便学成出师,并最终代替了老人,成了方圆数十里颇有名气的木匠。从此,我的家便成了世代相传的木匠之家。我的兄长和侄孙们也因此大都以此为业。如果仅是穿衣吃饭,这天傍晚的机运不仅对他,对我们这些晚来的儿女们,也都受益无穷。
父亲从此成了真正的手艺人,虽然做木匠也只是个实在的生计之道,永远不会使人大富大贵,只能养活家口而已。不过,好的木匠实在可堪称民间艺人,尽管因其作品过于实用而被人忽视。在澄城的县志里,就赫然记载着晚清时期一位叫任大成的木匠师傅,他盖楼修庙,其手艺之高超,闻名百里。我父亲的师傅不知是否承接了这一师传。但在我回家探望家人的日子里,每遇老乡家中搁置着由父亲亲手打制的木器,便会不厌其烦地端详。我发现,父亲之后多年的制作,大都可以称之为木器中的精品,无论选材,还是技艺。我想,父亲手艺之好,除了灵性的佑助之外还得经过名师的点化,而在这偏僻的山地,除任大成这一脉师传还会有谁?
不过谁传与传谁已不重要,关键是我的父亲,凭着他的聪明与灵巧劲儿很快便掌握了木匠这门手艺,之后,马上就表现出了河南流民那种顽强的适应性和灵活的应对能力。他带话到西安,唤了伯父来,一同落脚在刘家洼。兄弟俩先是走乡串村为人家修理风箱家什,后租了南街的一面砖窑,叮叮咚咚就干开了。此时国民党地方武装正和游击队打仗,死人多,需要棺材,这对我父亲和伯父来说,无疑是一个发财的良机。时隔不久,兄弟二人又租了刘皇庙东邻的一家大铺院,正儿八经地开起了木匠铺。没用几年,当地的老人们就开始对父亲以“蔡掌柜”相称。并且这称呼,一叫就是许多年,一直到“文革”才不再叫了。木匠铺初具规模后,父亲从一个被他叫做“王掌柜”的人那里,将这所大铺院买到手,又回了趟河南老家,娶了我的母亲。这一系列行为,一连串壮举,几乎是在一瞬间里完成。从此,我的父母就在这所大院里生儿育女,做木工活儿,并且终生没有再离开过。
后来,我们兄妹六人,便一个接一个地出生在这所大院里。这大院给我的印象是深刻的。它邻街的铺面房是一座高度仅次于刘皇庙的高房大屋,与刘皇庙一样,它的脊瓴与马头墙用的也是镂空的砖雕,飞鸟走兽活灵活现。据老人们说,最早的时候,这院子曾是刘皇三兄弟张飞的庙宇。当地人多姓刘,后来便只有中间的刘皇庙被留下来,做了庙宇。许多年后我曾不无幽默地推想,大概我家住的是张飞庙的缘故,致使我们弟兄面貌生得一个比一个黑,只是眼睛不像他那么大,脾气也没他那样暴烈罢了。张飞庙正门的上方,是三个被黑漆遮盖的三尺见方的大字。以此推断,后来这里曾是做生意的商号。我七八岁的时候,曾看见西安美院的老师到村子里来写生,他坐在当街上,拿着大画夹子,画了刘皇庙与我家门房的速写。这样想来,我家的大门房的确是有些特点。这些古老建筑的具体年代已无从考察,但是从建筑的样式和古旧的程度看,至少也有二三百年的历史。如果不是一九七六年那场大地震的影响,也许它还能保存到今日。
我觉得小时候的雨水似乎比现在要多。因为那时经常能看见许多路人在我家的门房下避雨。夏天里,坐在它阴暗和空旷的台阶上,呼吸着它发霉的气味,总让人产生些许异样的感觉。大房的屋梁上常看见蛇,小时候我们叫它长虫。父亲对它总是敬若神灵,不允许徒弟和我们这些孩子们招惹它、伤害它。
那时候,山里的狼经常下到塬上来骚扰,时不时就能听到狼吃了某村某家小孩儿的传闻。像祥林嫂那样的故事,是太凡常不过了。传说中的狼故事里,有一种极具魔幻色彩的说法,说世间的人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常人,另一种则是猪人。常人和猪人,我们人的眼睛是分别不出来的,但狼能看出来。狼是土地爷的狗,它不敢吃人,而只吃那些被它看出来的猪人。八里地外的郭家洼庄子,一个男人,到二十里外的赵庄赶集,天黑回家,路上遇到狼。狼看他是个猪人,便缠住他。好在是冬天,他穿着厚厚的棉衣,脖子上还围了一条大围脖儿。狼三番五次将他扑倒,他都挣扎着爬起来,爬起来再被扑倒。狼没咬透他的围脖儿和衣服。他边跑边打,挣扎着跑到村头的土地庙里,用身子顶着门板,狼在外面嚎,用爪子拼命地抓门。快到天亮的时候,那男人屙出一堆猪屎,才变成了正常人,狼这才转身走了。听过这个故事之后,在我孩童的视觉里,很长一段时间,不再用正常的眼光看人。人在我的眼里,开始有了区别。我开始猜测着,谁是猪人谁是正常人。说来也真够马尔克斯(哥仑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其创作特色为魔幻现实主义)的。还有人传说,狼在夜里,会模仿女人纺线的声音,让孩童以为自己的妈妈在那里。狼还会学小孩哭泣,让找孩子的母亲上当受骗。年岁活得长的狼,最终会变成狼精,狼精又会变化成女人,纠缠那些孤独行走的男人。一个农人到远处去赶集,夜里往回走,碰上狼精。狼精变成一个漂亮的女人,将他哄骗到坟地里要干那种事情,他脱光了衣服,狼精便露出原形,将他吃了。这些故事都让我恐怖极了。我常做噩梦,并在惊恐中喊叫着醒来。我怀疑世界的真实性,似乎也从这个时候开始。这种哲学意识,潜伏在乡村生活的深层里,不知不觉影响人的世界观,比那些深奥难懂的教科书要管用得多。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3)
关于狼,另一个更真实的故事是,邻村一个叫做“狼抓婆”的婆婆,至今仍健康地活着。那是解放前的一个夏天,她和邻家的一个女孩子去地里拾麦子。大正午,被一条大狼缠住了。她用手中的篮子,一面护着那女孩子,一面与狼周旋。本来两人齐心协力也不至于有事,但那女孩子竟独自跑了,留下她一人和狼撕打。但狼放弃了她,追上了那女孩子。不等她赶到,老远就听见狼嚼食那女孩子骨头发出的咯嚓咯嚓的声音。这次遭遇,她的大半个脸被狼抓去了,留下了让人恐怖的伤疤,并因此终生未嫁。据说在邻村的村口,经常能看见她挺着露着骨头的半拉脸,在大树底下歇凉。陌生人冷不丁见了,会吓一跳。遗憾的是,我去过那村子许多次,竟没遇见她一次。这个故事,后来又演变成道德教化的内容,在乡人的口中广泛流传。大意是,人到险恶的时候,不能舍弃自己的同伴不管,如只顾自己,定会遭遇老天的报应。
夏天的月夜,大房屋檐的下面,是我们一班孩子戏耍的好地方,我们拉了草席,睡在檐下的台阶上,听父亲的大徒弟德信讲故事。有关他和狼的故事自然是我们最爱听的。德信自己曾用石块打死过一只狼。那是他在河沟里的水磨子里磨面,那只狼一定是饿急了,守着磨坊直打转,怎么也不肯离开,一对蓝光荧荧的眼睛始终盯着他。他怀里揣了块石头,装作没看见,仰起脸面走出了磨坊。走了几里地,狼不声不响地跟在他身后,距离越来越近。双方都在等合适的时机。说到底还是人聪明,他看准时机突然转身,掷出怀中的石头,正中狼的脑门。这故事他讲了无数遍,然对能说会道的他来说,每一次讲述都似乎事情刚刚经历过一样。他讲故事的能力真让人佩服。而且有好几次,正在我们听得津津有味时,突然,一条黑影从台阶下的街面上飞蹿过去。大人们恐惧地喊,“啊呀,狼——”人们慌忙立起,寻找随手可以拿到的家伙,孩童们被护着躲进铺子里,一片打狼的呼喝声随后在村里村外响起。我的心咚咚乱跳,又害怕又好玩。可惜今天的孩子们没有那种强烈的感觉了。这让我不禁有些冲动,想在合适的时候,写一部人和狼的长篇,写写生为猪人的那些可怜人。
父亲带着许多徒弟,没日没夜地干活。他很注意结交地方,和当地说得起话的乡绅和地主,有着很好的个人交往。在我的印象里,他似乎还与他们中的许多人结成了拜把子兄弟。解放后,一帮把兄弟大概都时运不济,这种本来就有些趋炎附势的关系也就自然而然淡漠和瓦解了。有几个当年没成为把兄弟、后来被称为富豪劣绅的,倒成了家中的常客。他们一般都是晚上十点以后,镇子里的人都安静下来了,在夜幕的遮掩下,这才偷偷摸摸地到我家里,围着火盆,和父亲谈很久很久。我躺在被窝里,佯装睡着,其实却在一边偷听他们说什么。这些人过去在镇子里大多是有本事的。他们看时势和事物的角度,竟给年幼的我,过早地揭开了人世间经常被着力歪曲和掩盖的面貌。在我的印象里,他们都有着儒雅的仪表和谈吐。其中三个人,还是父亲天天相伴的好友。一位姓刘名东林,村里的地主,经常上批斗大会。他教我许多读来朗朗上口的谚语,其中一段很长的口诀,是讲述一年十二个月里与每个月对应的花名。在那些日子里,他几乎每天傍晚都到家里来,和父亲坐在一起,一面吸水烟袋一面闲聊。他打理烟丝和清洗烟袋的方式,看上去竟像一门精致的手艺。另一位姓王名启祥,木器厂的临时工,旧政府的文人。他的工作是驾着毛驴拉的人力车,进黄龙山里拉运木料。“文革”后期,“清理阶级队伍”,他被公开通缉,才知是从河南某地逃亡到当地的漏网分子。幸亏他维得一个好人缘,在大家的包庇下,逃进黄龙山里,成了一个与虎狼为伍的野人。“文革”结束后,听人说他回到河南老家,干起了农活。他逃走时落了一箱子书在木器厂里。这些书曾随他逃来逃去,此次终于无法携带,作为读书人,我猜该是他最大的痛苦。他身材修长,知识渊博,说起话来斯斯文文,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雅致。与父亲谈话,他经常引经据典。我的发蒙,竟受他许多影响。另外一位是店头村有名的地主,据说在旧社会,每每出门办事,他总掖着一把手枪。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与父亲对面坐,一老埋着头,抬手动足慢慢悠悠,比常人要慢一个节拍,不过又总是中规中矩,但抬起头来,一双细眯的眼睛里,总是闪烁着锐利的亮光。他悄无声息地来,悄无声息地去。他的样子,一直让我感到害怕。
父亲因为和这些人过从甚密,终于背了个“思想落后”的名声。在当地,父亲是有口皆碑的正派人,也正因如此,那些公社干部都另眼看他。的确,我家就在公社大院隔壁,但在我的印象里,父亲很少去公社大院,也很少和那些干部套近乎,那大院与他之间,似乎有遥远的距离,即便在我考高中、当兵时需要走后门,他也不去活动活动。如此,藏匿于他个性深处那股执拗抗上的劲儿,未必逊色于后来的我。
我的母亲也是河南人,娘家在与我们蔡家相邻的村子。她也是通过媒妁的巧言善辩和外公外婆的一力包办,按照最传统的婚嫁方式,嫁给我父亲的。她自到陕西,便成了父亲发家致富最得力的帮手。以后的年月,她给我的父亲生下了五男二女。这对需要劳动力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贡献。母亲性情刚烈要强,对生性懦弱的父亲是很好的补充。两位老人相处十分融洽,即使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那几年,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很少看见他们争吵。这对我们子女的影响相当大。在父亲创业的年月里,她的确表现出了通常女人少有的吃苦与协助精神。每天天不亮,她便起来为门前铺子里师徒十多人张罗饭菜,晚上还得在灯下熬油补缀,为他们赶做鞋袜,深夜两点方才歇息。母亲带大了我们弟兄五人和一个妹妹,这里面的辛苦何止一把屎一把尿啊。我的一个姐姐出生不久便夭折了。这之后能记起她的,也只有我的母亲。父母亲给我们这些子女一个个娶了亲。在这之后,母亲又亲手将我们下面的十几个孙儿孙女一个个抱大。由于这样长久劳累,让她那只右臂在她的晚年里,即使不抱孩子也常常弯曲着,仿佛孩子依然在怀里。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4)
父亲在他创业初期就出尽了风头。这从母亲三言两语的回忆里,便能感觉出他当时的得意。他置房子买地,还让伯父带银钱回河南老家,将家中的大堂屋重新修盖一遍。这一切,无论在陕西的刘家洼,还是河南的老城,都被大家伙看在眼里,一时间,他一下子成了穷孩子创业成功的榜样。
父亲长相英俊潇洒,年轻时尤其精神。平日爱唱几句河南梆子。据说在河南老家,傍晚人们都爱坐在树底下纳凉,他从村子走过去,每每被人拦住,要听他唱几句。父亲也不害羞,说唱就唱。他的这份自信,在他后来的子女里没人再有。到了刘家洼,年轻的父亲仍不改好唱的习惯,每遇镇子里赶庙会,河南人的剧社唱戏,总少不了他凑份子登台。他唱的是旦角,勾脸画眉穿红戴翠之后,扮相十二分妩媚。我稍懂事之后,常听到人们风传的一句顺口溜便是描绘他出现在舞台上的情形:“红裤子绿袄,木匠铺富保。”
富保是我父亲的乳名,他的大名叫克俊。蒙幼的我,还以为人们这是在咒骂父亲,所以每听到有人念说,便少不了和人家一番口角。从这也可以看出父亲是多么多才多艺,在镇子上又是多么活跃。然而,时代会改变他,之后不久,他的这份轻盈潇洒就无影无踪了。我也只能从人们的片言只语里,捕捉到他过去的影子了。那也是他那一代人曾经有过的短暂的安逸与美好吧。
其后的日子,随时随地都可以听见村中的老人们面对命运的感叹,以及对往日生活的缅怀。也许那时是人少地多的缘故,乡亲们的生活都相当安适,其情形和后来改革开放的一段时期很相像。即使是穷汉家,让他致穷的原因也大多非地主的剥削,而主要因天灾人祸,或者干脆他本来就是一个十足的懒汉。即便是家中没有土地的佃农,租上十亩地,到麦罢的时候,打碾好的麦子堆在碾麦场里,和东家二一添作五,一家一半。这种时候,哪一家财东如果想分得更多一些麦子而欺负可怜人,立刻就会受到大家的责备,认为是心黑,遭到唾弃。虽然在那年月,因为劳力缺少的缘故,长工一样会受到贵宾般的待遇。即便那些短工,譬如夏天赶麦场的麦客,吃到嘴里的,一般也都是当地最好的伙食——白面馍绿豆汤,而吝啬的地主,其家人老小包括女人,吃的却是磨巷剩下来的黑面。没有办法,他们得指望这些劳力给他们干活!小时候,我们一帮小伙伴饿慌了,会凑在一起讲当地流传的那些长工短工在地主家里如何大吃大喝的有趣故事。我们地处八百里秦川的边缘,不是遭年馑,村里不存在饿死人,人们常说的那种为富不仁的地主,在我们那里非常之少。每到年关的时候,穷汉们赶着毛驴,驮着大口袋,一家一家地挨个去讨馍馍,这种时候,没有人会拒绝这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怜人。讨来馍后切成片儿,在太阳底下晒干,往往可吃上好几个月。
镇子里隔三岔五有集会。不过,最隆重的还得数每年四月二十七的庙会。庙会前三天,家家户户都会满满当当地住下些四邻八乡赶来的亲戚。那几日,人人都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可谓气象一新。街上的大卤肉锅昼夜火焰通红,散发着浓郁扑鼻的肉香。烧饼摊上烙烧饼的师傅,擀面杖有节奏地击打着案板,宛若奏乐一般,只片刻间,烙好的烧饼便整整齐齐地堆在了案板上。做针头线脑小生意的小商贩,也拼死拼活地将自己的摊位往街道中心挤,为此经常大打出手。等到庙会那一天,村与村的戏班子,会在南北对峙的戏楼上演唱,以期看谁能获取更多一些的观众。这种时候,还有另外一道风景,那就是那些富裕或较为宽裕人家的妇女们。这些久远以来便被称为“屋里人”的女人们,平日里只在家中做做针线、收拾收拾饭食,甚至静养闺中,经过数日的精心妆扮,这一刻,只见她们裙裾上绣上了美丽的花边,鞋子上绣满了梅花和喜鹊,头上戴着明光闪亮的金银簪花,像要参加盛大的时装表演或展览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一样,光鲜靓丽地出场了。她们细嫩的皮肤和明亮的眼睛让那些辛苦劳作的男人们目不暇接、热血沸腾。许多年后,一位与我在河里割草的老人,在河边休息的时候告诉我,那时候的女人比如今的女人美多了,真的,美得让当年他们这些毛头小伙子,看着看着情不自禁,裤裆里不由自主地就会出些事儿,好家伙!
想不到这些女人竟会是乡间永远不再会有的景观了。时代的缘故,在后来的农村里,那种散发着乡野天趣、又如此精致细腻的女子已不再多见了,因为后来男女开始平等,妇女们也要下田,和男人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了。以至于到了“文革”时期,农业学大寨,又成立“铁姑娘战斗队”、“女民兵连”、“妇女突击队”等,女性所具有的生理特征,以及她们作为人类母体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尊重便彻底地泯灭掉了。今天的女孩子们,已不大知道中国女性在历史上——特别是在一些文明教化保留较多的地域里——曾经有过怎样的呵护和尊宠,这也使得在许多时候让外人以及我们的后人看来,历史上我们这个民族似乎不大会尊重女性,而这又恰恰是关系到妇女解放的大问题。——不过,我这里只稍提一下,完整的意思大概该这样说,妇女要解放,但要看怎样解放,以及解放成什么样子。
社火队的表演更是威风八面。锣鼓声、鞭炮声、人们的吆喝声,震动着古老的大地。四匹马拉的大车上,载着一面需要四条大汉才能擂响的大鼓。鼓声响起,就像巨雷在云空中来来去去。这也是当地人世代相传的技艺。大概在两千年前秦王征战胜利归来的时候,村与村就表演着这样的节目。那时候,男人是那样张扬,女人是那样滋润。我们镇子上,刘姓氏族几乎占全村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还见过他们隆重的祭祀仪式,他们将所有祖先论资排辈,画在一幅巨大的白布上,称之为“影”。在每年的春节里,他们香火缭绕,燃鞭敬祖。伟生哥的父亲是刘姓氏族的族长。他坐在“影”下的太师椅上,于香火缭绕之中,接受着一拨又一拨本家人的磕拜。老人家承受如此的顶礼膜拜也的确当之无愧,因为在我幼时的印象里,他是一个身材瘦高、且很有力气的汉子,他不苟言笑,以诚实的石匠手艺维持生活。一年四季总见他从西河沟里凿出巨大的方石板,背回来,放在小镇的街角上,等人来购买。但在必要的时候,他也会换上一身干净的衣着,体面如乡绅,给镇子里的人排忧解难。尽管他并不富裕,但他以自己独有的处世德行和勤劳,给镇子的男人们树立了标准,也让男人在妇女们的心目中平生出几分荣光。全然不像今天,男人如果没有钱,似乎就不再是个好男人。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5)
这让我感慨良多。从祭祖这件事上看,我以为,在村社的底层,今天就有着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宗族这东西在中国绝大多数村落里,并不像近代的电影或电视里描述的那样,俨然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我们的先人是什么样子?他们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后人们不知不晓。我们砸碎了祖宗牌位,如此干净利落地清除掉先人的影像,我们的子孙传人们,还能够看清他们的面目吗?今天,我们又提到了尊孔,甚至以极端的形式化怀念他文明教化的伟绩。但愿这不只是想拿他老人家来招徕游客!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谈起历史,有一些人总爱给予一种灰色的渲染。在他们看来,我们的先人仿佛一直生活在灰暗的黄昏里。我想,这才是绝大的误导。总之,我们迟早得告诉我们的子孙,我们的先人很优秀,很聪明,他们身体健壮,气派风流,曾经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和美好的生活。黄土高坡的昨天,山青水碧。秦地的民间文化是非常深厚而有趣的。这些,也都是我最初的营养。
这是我对于一个古老小镇的记忆,一个甚至没有时代概念的小镇的记忆。在这个记忆里,乡土亲人,以及由乡土亲人构成的古老的小镇,在我所知觉的时间和空间里,勾勒出一幅苦难而又生动的街景。这里,似乎与近、现代科学革命和工业化这些好事情没什么太大关系,相反的,倒是每一次社会动荡都无一遗漏地波及到它,尽管它被一道道深沟巨堑阻隔着,却依然逃不过一次次动荡所带来的浩劫。许多古老的门楼和庙宇被拆除了,许多精美的民间工艺品也变得支离破碎。一卷卷老秀才们的线装书,一件件深闺女人们的花鞋与绣品,以及所有祖宗们的牌楼和牌位,包括刘氏家族那副“影”,都被一把火烧掉了。生活不得不从一穷二白开始,许多人家不得不砍伐掉门前的古槐,拆卖掉房屋上的木料,变卖掉家里不知是哪一代人传下来的精致用器,以换取果腹的粮食。原曾安逸、闲静一派古风的镇子,终于成了一堆在干枯的黄风中哮叫的废墟。这是我眼中看见的,我的历史观也从这里开始。
人都说历史是很难评述的。不过这很难评述的历史终于过去了。改革开放不久的一年春天,我回到家乡,看见成坤哥和伟生哥领着村中的姑娘小伙儿打社火,四哥打扮成滑稽戏中的县官徐九经,被人架在高车上,头戴扑扑棱棱的县官帽,吹胡子瞪眼,舞动着衣袖。从他们欢欣的鼓乐里步点中,我似乎又听到了刘家洼镇那古老的声音。
乡亲们曲折的经历使我思考,什么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什么是人类生命的本质?活着最大的欢悦是什么?我觉得,真切而美好的欢乐也许只属于那些普普通通的衣食男女。我们常为无缘的痛苦滋扰着,我们想努力摆脱,甚至高尚而伟大的努力,但其实或许根本什么都不是。相反的,他们比之我们,或许才更接近生命的内核。谁说不是呢?
如今父亲八十有五,健朗的身体使他不愿清闲下来,仍不断为乡民做着一件又一件精致的木器。他做得很慢。从他更为苛刻与精细的雕作里,我除了钦敬,似乎还有说不上的悲哀。我想,他是想通过它们,给乡亲们留一个念想,借以记住世间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可怜的生命。
父亲一生为人谦恭,从没和当地人发生过争吵,也从不说他人一句闲话,是镇子上公认的好人。他处事的准则也许得我给他总结,那就是:与人为善。哪怕面对的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也能忍则忍、能让则让。这使得他常常让人觉得软弱可欺。但令人奇怪的是,多少年来,我竟从未发现过有哪一位乡民向我父亲叫板。这里的民风就是这样淳朴敦厚,除了那些因为政治运动而被鼓动去打人行凶的民兵之外,还真难遇上什么彻头彻尾的恶人,即便那些民兵,也不过是在背地里评论评论他,说几句坏话而已,他们没有勇气与父亲那双善良恭谨的目光对视。父亲就这样以他的聪明勤恳,赢得了当地人的尊重,同时为了职业的完满、为了我们这些儿女们成长,容忍了他所能容忍的一切。
我这样不厌其烦地说我的父母,并非存心要给他们树碑立传,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童年记忆里最真切的部分。在我的感觉里,他们是小镇的一个活的部分,与所有的父老乡亲一道,组成了小镇的灵魂。这灵魂一代又一代,永生不灭。过去的会过去,但过去的也许还会回来。因为浸泡在苦难里的人类,不会放弃对美好的追求。他们是最最普通的劳动人民,看到他们,人们会联想到苦难,但同时又无比自豪,因为正是这些一碗普通的羊肉泡馍就足以让他们心满意足、一曲嘹嗓的秦腔就足以使他们如痴如醉的普普通通的黄土地上的人们,坚实地生活着,他们承受着深深的苦难,因此也才更懂得追求幸福、品味生活。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1)
在童年,我曾有过一个很高的理想,那就是:顿顿能吃上白面馍,喝上小米稀饭。我因此很羡慕隔壁公社大院里的那些干部。饥饿的我扒在墙头,偷偷地观察他们如何吃饭。他们开饭前,边走边用筷子将碗敲得叮当作响,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似乎在告诉我,他们又要吃雪白雪白的蒸馍了,而我只配偷看,只能拿着黑泥巴似的难以下咽的薯干,坐在墙外面静静地听着!在那些年月里,小镇上能吃饱饭的,一是国家干部及其家属子女,一是镇子副食品商店或医院、兽医站的职工。除他们外,大多是饥肠辘辘的贫民。人的等级就这样首先表现在吃上。一个吃,竟使他们的地位等级分明。马克思的阶级学说,首先能给我提供理解的,便是这么一个铁打的事实。我想,对我们这些贫民子弟来说,贫困在许多时候不仅只是贫困,在更大程度上它是一种屈辱。隔墙那些干部敲碗的声音敲醒了我,我开始思考,这到底因为什么?关于这一点,已逝的陕西作家路遥在他的小说里,有着耿耿于怀的描述。许多乡土作家写作的最初动力,竟源于此。
童年的我几乎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七八岁就知道了失眠的滋味。失眠时我皱起眉头,望着黑乎乎的窑顶,那里似乎有一个巨大的渺无极限的黑色空间供我想像。我额头上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因此被过早地刻了出来,我的这张脸也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给人以苦大仇深的感觉,好像经历了千年的磨难。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信马由缰地想像,并由此慢慢地认识自己,开始明白自己只不过是这个世界里一个小小的个人。我的大嫂回忆说,在我很小的时候,一次,她见我一个人跪在桌前的木椅上,拿着面镜子,这照那照之后,嘻皮笑脸地说,嘿,这天底下咋就会生出一个我呢?
年少长成之后,我甚至仍然会时不时背着人,对着镜子发呆。我是谁?我为什么不是一个别的什么人,而单单就是眼前的这个自己?我相信,大嫂说的是真的。的确,因为自从懂事的那一刻起,恐怕我首先发现的就是我的这张特别丑陋的脸,嘴太大眼睛太小,鼻根塌陷着,典型一个獐头鼠目!一想到这张脸从此将伴我一生,而且永远无法改变,我就感到气馁。即便在我懂事后的许多年,偶尔仍会对镜纳闷:上帝能给我一颗如此善良的心,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张美好的脸呢?据说,我刚生下来不久,一天中午,母亲去院子里晾尿布,叮嘱尚且年幼的二哥去照看一下我,二哥害怕,不敢去,说:“娃娃咬我哩!”我想,二哥说这话绝不是想推委,在他孩童的眼睛里,我或许真的就是一个异乎于人类的小怪物!
丑陋的孩童是无人喜爱的。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过像别的小孩子一样,坐在大人的膝盖上,被大人又抚又爱的感觉。我是如此之丑陋。丑陋的程度,到了连母亲与我站在一起,都有可能感到羞愧。村子里那些家境富裕的人家,生了宝贝儿子,父母及长辈给他的,都是尽可能的宠爱、美好的装饰,以及有关他幸福未来的推想。这些孩子百天之后,家人会给他过个隆重的节日,并将一个叮当作响的银项圈儿套在他脖颈上,项圈上一把银锁,意思是将他锁住,不被什么邪物拉了去。并且这项圈要一直戴到十二岁,到了十二岁生日那一天,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仪式——“卸项圈”,表示孩子已安全度过了童年,长大成人了。除此而外,从一岁开始,他们花花绿绿的衣服和裤子上绣着老虎狮子一类的动物,以及一串串穗子,其工艺之复杂,非今人能够想像。这些衣饰,在后来的年代里慢慢地稀有了。但我有时仍会禁不住回味,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童年,并生活在众多女人们的珍爱里,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我没这样的童年。和那些孩子站在一起,我的身上从来不曾有过他们那样花花绿绿带着穗子的衣服,脖颈上也从未有过叮当作响的项圈。没有这些不说,人们一见我,还无趣地走开,疏远我。不像那些孩子,大人们见了会上去摸摸他的头,无限爱惜地说这说那。他们给我的完全是赤裸裸的真实。打一开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情感的抛弃,强迫我成为一个独立的“自我”。即在我刚刚看懂人类是怎么回事,还没有任何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便接触到了人生的“冷漠”。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幼年时得不到那些孩子吃的零食,被那零食强烈诱惑的我,是多么发狂甚至绝望。冬日里,一帮孩子在照壁下晒太阳,一个小伙伴拿着月饼,我吃不到,便在旁边指导他,你咬这边你咬那边。指导他将月饼一口口吃下去,而我自己却最终只能咽下四尺长的涎水。想一想,一个衣着褴褛、饥肠辘辘的孩子去指导人家一个披金挂银的宝贝蛋蛋吃点心,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场面!因此许多时候我竟这样想:实际上,我什么都不懂,教会我的,是自己的欲望。
到死我也会记得,幼年的时候,母亲一次抚摸我的感觉。那一次是我感冒发烧。也只有到这种时候,母亲才能够将她那终日里忙忙碌碌的手轻轻地放在我的额头上,测试我的体温。我幼年时,起初身体相当结实,一年里偶尔会病那么一次两次,所以母亲的这一抚摸尤显珍贵。母亲抽走手之后,我将自己的手放在额头上,久久回味着母亲给我的温暖感觉。如今想来,这实在怨不得母亲,她的确是太忙了,一个将近十几口人的大家庭,所有人的衣食全都得仰仗她。她也太可怜了,她实在无暇顾及到我,再说贫苦人家的孩子,哪能有那么多的娇贵。没有抚摸,难道就活不下去了?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2)
也许我并不是一个特例。那年月,时常会看到河南人逃荒到我们这里。他们一副担子,前面筐里挑着全部家当,后面筐里挑着小猫小狗一样的孩子。一个身体消瘦面色憔悴的女人在后面跟着。在沉重的生存压力下,这些孩子尽管个个看上去很活泼,但无一不肮脏羸弱,整天在垃圾堆里爬来爬去。这些可爱的小生命降生到他的家庭,大多不是上天的恩赐,而是一种累赘,一个纯粹的意外。他们将养育孩子叫做“拉扯孩子”。一个“拉扯”,就形象地描述了他们养育孩子的基本方式,即在人生的奔忙中,不要丢失就可以了。这就是河南人。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四处流散,遍布全国。我常想,在那些赞扬他们生命力顽强的说词背后,是否还包含另外一层意思:他们忽视生命,不能去认真地爱惜自己。作为人,生而高贵的意识在这群人里几乎丧失殆尽。
童年的经历往往是作家一生中最重要的生活体验。托尔斯泰说,一个人到了五岁,也就过完了他的一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五岁前的所有体验,会给他的一生打上印记。我深深地理解他老人家的话。这让我不无感伤,我这一生,难道就因童年的这种经历,便不可能高贵地活着?
家境的再次贫困,使父亲在深夜里失声长叹。我睡在他的脚头,他的脚趾头偶尔会蹬到我的嘴边,我饿极的时候,也会误将它吞进嘴里。至今我尚能回味起他的那种声音和他脚趾的那种特殊味道。那声音穿透黑暗,将一种凄凄惨惨的气氛遍布我四围的每一寸空间,以及幼时每一个漫长的夜晚里。所以,从小我就感觉到,这个世界很坏,它在欺辱和折磨着我的父母。
母亲脾气变得很坏。她大概也发觉现实里的一切,并非依靠勤劳或者美德就可以改变。她脾气坏起来,不朝父亲发,不朝哥哥们发,因为他们常常不在她的身边。惟有尚且年幼的我,时时刻刻跟随在她的身后,拽着她的衣襟,仰着丑陋的小脸哭哭泣泣,因此,我便无可逃匿地成了母亲发泄愤懑的对象。这样,我童年的无数日子,竟成了白天在母亲怒斥或暴打下、夜里在父亲长叹声中,一天天挨过来。在我长大成人之后,面对人生,我潜伏于心底的悲观,以及时常无缘由的哀愁,大都来源于此。
人民公社成立后,土地收回集体所有。虽然通过这些,一些无依无靠的农民一夜之间变成了衣食无忧的公社社员,但结果却并不怎么妙。大锅饭使人类的懒惰和利己心渐渐暴露出来,劳动美德败坏了。更为严重的是,人口骤然膨胀。这是巨大的和历史性的灾难,它不但给后来的执政者造成难题,也贬损了我们民族的生存质量,这样惨痛的教训,足够我们民族消化几个世纪。
在我的家乡里,贫困的程度比一般人想像中的还要可怕。村人回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在村头的照壁底下,早晨起来,大家都去晒太阳。一排十七八个人,到傍晚呼唤回家的时候,竟有一半人动弹不得了。一查看,已饿死在墙角下面了。
那些日子里,父母分给每个孩童的面饼,不敢拿到大街上去吃,因为随时随地会有饿汉从街角扑过来,从你手中夺走它,而我自己就切切实实经历过这样的遭遇。那时候,孩子们背诵的是这样一首民谣:
留粮标准一百八,
不敢将馍给娃娃,
给了娃娃饿自家!
贫苦无形中教育着人们,去违背善良,去自私自利。
当时,像这一类表达着民间哀怨甚至诅咒的民谣,还有许多许多,我们也只能私下里说说,或跑到野地里偷偷地喊。抑或哪个孩子说漏了嘴,轻则遭到家人责打,重则被叫到政府里,与父母兄长一块接受严厉的盘问,弄不好还可能被民兵揍得鼻青脸肿。所以,当时仅仅四五岁的我,就知道了什么是“反革命”,什么是“右派”,什么是“坏分子”,并且牢牢地记住了自己不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成了那样的人,就要挨打,在人面前就抬不起头来。
记得有一天,父亲的木匠铺里来了一个人。他不像别人,进了铺子就当众扯着嗓子和父亲说话,而是低着头钻进了后院,躲在无人的角落,和父亲低声耳语,很快又神色慌张地走了。他那鬼鬼祟祟的样子让我好不奇怪,一打问,原来是个“右派”。那年月的“右派”就是这样活着。他被打成“右派”的原因,据说是因为他“大跃进”时写了一首诗,歌颂“合作化是一盏灯,人民公社是满天星”。结果人家看了,说他诅咒社会主义暗无天日。就这样,他一生的命运因这一句诗,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不是“鬼”,但却活生生地扮演着“鬼”一样的角色,而且还很自觉、很主动。
在街头,常有一些老实巴交的农民,被民兵押解着游街示众,原因是他们饿急了,顺手掰了田里的玉米。还有那些记忆里聪明有为的人,诸如学校里的教书先生、旧时代里的生意人,以及那些地主富农、作奸犯科的人,他们时常会被捆绑起来,押上审判的高台。因此,去公社看绑人,竟成了我幼年里最吸引人的节目。美其名曰“五花大绑”,其实就是人绑好以后,缩得像一团花骨朵,肚皮贴着地面,四肢和头在背后五个花瓣儿似的向上张开着。那些被绑的人,即便搁在冬天的雪地里,豆大的汗珠子也会啪哒啪哒地往下落。我的恐惧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以至于直到今天,在潜意识里,它还顽固地存在着,即便在严肃和神圣的写作中,它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着我,担心一不小心写过了头说漏了嘴,会被人家逮住绑起来。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3)
与我家隔一道墙的公社大院,许多年里,一直是打人动刑的地方。到了夜里,经常有被折磨的犯人,惨烈地嚎叫,声音从院墙那边传过来,让人毛骨悚然。说起来,那些动手动脚打人者,也无非村里的光棍闲汉或地痞流氓。如今,这些人都老了,枪也没了,大多都成了无用的髦耋老汉了,看他们一张张榆木疙瘩一般麻木粗糙的老脸,让人难免有恻隐之心,不忍再一一点出他们的名字。然而,回想当年,他们却是扛着枪耀武扬威、大摇大摆地在街面上走,将打人整人看成是天底下绝无仅有的本事向人们炫耀。如今看到他们,我就在想,他们在劳作的间歇,坐在自家的田坎或者土炕头上,叼着烟袋锅子发愣的时候,是否仍怀念那时得意的情形?抑或终于良心发现,正处在愧恧中自省?但据时下的判断,别指望他们是后者。他们不是不知道愧恧,而是根本主动地遗忘了。
在某些人看来,这似乎本就无可厚非。那一时期,有两个词最为流行,一个是“天翻地覆”,另一个是“改天换地”。从自然的角度去理解,不难发现,这是多么恐惧的事情。这种天和地的转换,给一茬人造成了怎样的命运!然而,这当代文学中,这些却少有描述。只是在我的记忆里,他们中有的人早晌还是父亲的座上客,还抱着水烟袋受到足够的礼遇,但到了下午,就被捆绑起来,折磨得猪狗不如了。
一天夜里,店头村一个地主,我父亲的朋友,在公社“无产阶级专政学习班”里,终于不堪忍受一班人如狼似虎的折磨,翻墙到我家,顺手拿了院里一把铁耙,连夜跑回村子,吊死在自家的屋梁上。几日后,他的子女们殓埋了他,到我家报告他的死讯,并归还铁耙。我的父亲和家人始才得知这一消息,都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不难想像,在那个夜晚,绝望的他手持铁耙一路行走,细眯的眼睛里闪着凶光,该是怎样一种决绝!这种时候,如果哪一位胆敢拦阻,铁耙定是锋利的凶器。他的子女说,他摸黑到回家里,强忍着巨大的悲痛,除给子女交代家事,竟还忘不了说明铁耙的来历。看他镇静的样子,家人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想不到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一个人到这种时候仍那样坚守信义,不能不让人动容!这是怎样的一代人啊,这里,我得感激他们,正是他们,给了我如此深刻的印象,在我心灵里播下了社会批判的种子。说实在的,从那时起,我就无法再培养起所谓的“阶级仇恨”。也许那时候,他们是一群受虐者,我的善良的天性让我更过多地同情他们。但是,时至今日,这一立场我仍坚持。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我对这些拒不接受改造的“家伙们”,于同情之余,还起了深深的敬意,并在我后来的《骚土》写作中,把这一立场一直贯穿始终。
说起童年,我有时也不禁奇怪。小时候,母亲老打我,然而等我长大成人之后,和她老人家的情结,反而更深于父亲。时至今日,我每次回家,进门见到父亲只是惊喜,见到母亲却会潸然泪下,甚至嚎啕大哭。
母亲,我曾那么长久地敌视过她、诅咒过她,如今,我却又是那样刻骨铭心地敬她爱她,只要闻听她身体稍有一点儿不适的消息,远在异地的我就会砰然心动、坐卧不安。我想,也许今天我所有的努力,从原始的动因分析,竟是我至今仍固执地希冀着,能像别人的童年少年一样,得到真真切切地爱抚,不要被虐待或者遗弃!我想,我对于文学的感情,也始自于母亲这里,从生命发端。我甚至不能想像,当父母突然离儿女而去,会是怎样一种感觉。我不可想像,也不敢想像,真到了那个日子,我这本就不怎么健壮的身体,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住那巨大的悲痛,而跟着倒将下去?
感激天神,我的父母身体健朗,他们为我们这些儿女,为我们如今这个晚些到来却显得更有指望的日子而活着。我也为此真真切切地感激他们。我要为他们写出更好的作品,以表达他们永远也不可能表达的声音!
我常常想这个问题。童年是痛苦的,但童年也是美好的。既使是再可怜的孩子,他在白天挨了打,入睡前面颊上还挂有泪花,但只要他在第二天的早晨一觉醒来,睁开眼看见通红通红的霞光洒在古庙的尖顶上,布谷鸟和鸽子的叫声频频传来,母亲啪哒啪哒拉风箱做饭的声响仍真真切切地充盈于耳,他就决不会在继续他活着的悲伤。而让他和孩童们在麦浪翻滚的田野里,快乐地去撕打、去呼叫、去奔跑,此时此刻,难道他还能对这个情趣盎然的世界说些什么呢?他还会计较这世界带给他的委屈吗?……我想不会了,不仅不会,这对每一个孩子还会是无限美好的感受,并且终生回味。
人生啊,你纵有九十九分的痛苦,能给我一分诗意就足够了,为了这一分的诗意,我也会感激你,不埋怨你,并顽强地活下去。
说起来,童年的我基本上还算乖觉,但不知什么原因又老是出事。一会儿将茶杯掉到地上摔碎了,一会儿将母亲晾衣服的绳子拽断了,一会儿将干净的鞋袜踩进猪粪里,一会儿又在厨房里点起一堆火……这些大错,常常是在很清醒的状态下铸成的,也许因为注意力过于集中而丢东落西,也许因为心灵过于敏感和脆弱,总之,事情做了之后,我又常常会非常懊悔、内疚,并由此生出更多的自卑。其中对我刺激最大的莫过于六七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情。那一天,我也许是饿急了,将一枚大号的无孔铜钱含在嘴里,有小朋友到家里来,我们嬉笑打闹着,在一个梯子上爬上爬下,突然,我头朝后一仰,铜钱就咽进了肚子。霎那间,我的小眼睛睁圆了,下了梯子就呼叫母亲。母亲也吓坏了。几分钟后,村前村后几乎所有的婆娘和娃仔都集中到我家的院子里,要亲眼目睹我吞金而亡。所幸我没有死去,在接下来那些恐惧的日子里,母亲点燃香火,向神不断祈祷,以求保住我的性命。这对我无疑是个暗示,暗示我快要死了。死亡,在我还不知道它是何物的时候,就这样给我的灵魂上狠狠地留下了一道烙痕。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4)
大铜钱在肚子里整整呆了七七四十九天。四十九天里我绝少进食,人瘦成一把经不住风吹的干骨。我游魂般地四处走动,或独自在太阳下的庙台上昏睡,像一条病狗。人们用异样的眼光围着我看,我虚弱昏花的眼前,经常是一排排腿和脚。年幼的我,就这样过早地品尝着等死的滋味。一天,邻近良甫河村的土地爷被请到了我们村,在乡政府旁边的庙里供奉着。乡亲们都带着果点和孩子去磕头,我踅进庙里,去看那香火缭绕中的塑像,一回到家,便缠着母亲去给土地上供。母亲说,土地爷能让你肚里的铜钱屙下来,妈便带你去磕头。结果也真巧,就在母亲说过这话的当天下午,我竟神奇地屙下了那枚铜钱。母亲听我在茅房里喊叫,立刻跑了来,一面用棍子从屎里拨出那枚惹祸的铜钱,一面高兴地流着泪,不停地念叨着敬畏神灵的话。全家人欢笑一团,将我当作战胜死神的英雄一样,一面赞扬一面还围过来搂抱和抚摸我。嗨,往日那像鬼魂一样的小可怜儿又活过来了?谢天谢地!
谁能说幼年的我没得到过疼爱?这不是一个很好的证据吗?
我这人并不迷信,只是起初我是相信鬼魂的存在的。我自小便生活在一个鬼影憧憧的气氛里,在那个隐没在黄土皱褶里的封闭甚至有些孤独的小镇上,它最有活力、传播最快的文化,也许就是鬼神的传闻,说者言之凿凿,当事者未置可否,便有人从中加盐添醋,说得有鼻子有眼,由不得人不信。这种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它使今天的我看起来,竟不像一个坚定的唯物论者。鬼魂对于我,一度曾是拨散不开的云遮雾绕的生存环境啊。
我家的院子很大,房厦也多,在拐来拐去的旮旯里,经常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靠近门房的一间厦屋里,凡是在里面居住过的人,都会在梦中见到一个白胡子老仙。我在那间厦屋里住得最久,当然梦到白胡子老仙的次数也最多。这也许是一种心理暗示的结果吧。父亲的木匠铺被公私合营后,东院一间屋子,住进了合营后铁木业合作社的会计和他的女人。那年秋天,会计的女人突然听见屋角的柜子里发出叮铃叮铃的响声和一个人默声细气的叹气声,她吓坏了,死活不愿再走进那间屋子。可怕的是当时许多人都听见了闹鬼的声响。那间屋从此便空置了多年,直到后来我们一帮好合群玩耍的男孩子住进去。也许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是我们年少气旺的缘故,打那之后那屋子就再没有发生过事情。
我家的窑屋前,有一眼十八丈深的水井,在我父亲搬进这所大院之前就被人封了,成了一眼加了石盖的枯井。据传许多许多年以前,这里面有一个被逼无奈的投井者,一个可怜的孤魂。“文革”期间,我和四哥都不上学,闲着没事憋得慌,就撬开了石盖,我们朝下面扔砖头,大声地喊叫,仔细地听里面空洞洞的回音,然而,除望不见底的黑洞之外,什么也没发现。后来,生产队要各家各户搞水茅化,在前院深两米的地下,我和四哥居然挖出个地道,我大哥胆大,打着手电筒先摸了进去。原来,这地道非同一般,它拐来拐去,最后竟通向水井的半壁,地道里的人用一根绳子就可以取到井水;更奇怪的是,里面居然还有住人的单室和做饭的灶台。那一刻我突然感觉,水井中的孤魂也许并没有死,一直就在这下面住着,而且住了很久很久,像地上的人一样生活着,他在下面这么游来荡去许多年,只是等待能够出头的日子,但是地上的人盖死了井口,他出不来,才永远地憋在了里面。他为什么躲在下面,谁也不知道,并且时至今日仍然是个谜。……父亲说,这地道是当年居住在此的那位财东家为躲避匪患而打造的,投井的事,已不知是哪朝哪代了。不过,自从知道有这样一件事后,那个投井人的影子就时常会在深夜、在我孤身独处的时候,出现在我幼稚的想像里,并且会在黑暗角落里发出哀愁而悠长的叹息。以至于多少年过去,那影子仍然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在一个没有出口的黄土洞穴里,焦急地寻找着哪怕是一丝一线的光亮,越是急,越找不到出路,继而在绝望的呼喊里满头大汗地醒来。这样的梦境频频出现,让我不能不感到吃惊,难道在我深深的潜意识里,我的魂灵的某一部分仍被囚禁在家乡某地那深厚的黄土洞穴里?
一个人会有一种背景,一种文化会有一种背景。不过对我来说,重要的还是这一件件奇异的事情,给我的童年留下的深刻的印迹。我时常会担心蒿草丛生的窑背上会有狼模仿孩子哭泣,传说中的女鬼会在幽暗处纺线,幽灵会从黑暗的墙角里朝我窥望,或者房屋的黑拐角或门背后藏匿着抓小孩的鬼魂,脚下的土地和黄色的天空中会有某种巨物发出凄厉的叫哮,抑或村东的老城墙里的“迷狐子”会变成美女出现在阳光下的山道上、缠住孤身行走的自己,等等等等,似乎我童年的幻想都是悲惨和恐怖的场面。所有的传闻,都是大人们说出来的,谁敢不信呢?这些神鬼故事,在民间,即便在今天,仍被一些特别的人群创作着,流传着,其感染力和恐吓力之巨大,由不得你否认。
大概是七岁那年吧,三年自然灾害刚过,惊魂未定的乡亲们终于按耐不住了,他们将这段苦难的经历,看成是人们不敬鬼神的结果,一帮人顶着压力,私下里要在良辅河过一场敬神的庙会。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5)
那是春深的一天,雨过天晴。全家老小一起出动,我跟在母亲的身后,随着人群往庙会上赶。在沟峁的这边,看遥相呼应的对岸,坡上坡下早已人山人海,老实巴交的农民,村中的能人精猴儿,甚至村里的干部,都聚在了一起。他们抬着菩萨,沿河而行,锣鼓声、吆喝声响彻云天。跑神马的场合更是热闹,头扎羊肚手巾的老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个个群情激昂,簇拥着为那些得胜的勇士披红戴花。那一刻,漂亮的女人和能干的男人都被推到了众人面前,原始而又平普的生命,得到了最直接最鲜亮的展现;即便是一个乞丐,一个无人赡养的孤寡,也能从他那饱经磨难的脸上,看到笑容。各种民间商市一时间也排满了河曲两岸,正所谓:“灵利尖爽跑神马,痴聋傻哑抬爷爷(当地音yāyā,这里指神像)。”民间许多的“能猴儿”此时终于派上了用场,他们尽情地发挥着,那样的生动和富有感染力。
我随兄长去了良甫河,看到了唐代名相魏徵第五代孙魏家的家院,参天的古柏、恢宏的墙院,以及村子里颇具特色的拴马桩,这些东西今天还保留多少不得而知,但那里的拴马桩石雕艺术却声闻中外人人知晓。在这之后,我稍长些年岁,便独自一人去良甫河玩耍。“文革”那阵子,我们一帮少年还在良甫东坡的土穴里看到过一尊石雕的菩萨,那是村民害怕被红卫兵砸坏而掩藏在那里的。菩萨面对苍生颌首微笑,端庄而典雅,其工艺之精美令人惊叹。在菩萨面前,纵使再顽皮的孩童,也要收敛几分,所以,我们只是轮番小心翼翼地抚摸她的臂膀和面颊,她是那样的珠圆玉润、光滑而冰冷……后来,我在写《骚土》开头的时候,灵感就来自这个记忆。
童年记忆潜伏数量的多寡,对依靠灵气写作的作家是非常重要的准备。对我来说,它为我提供了一种走入人生的特殊氛围。
四十年前的往事,在我个人的记忆里,只是短暂的一瞬。童年那鼓声仍鸣响在耳,童年那影像仍印刻在心,它时而渺远、时而在眼前,它有我童年的泪痕、童年的欢悦。童年虽然因为贫困,因为父母和许多好人受到欺辱,让我一直敌恨隔墙那面的人们,但我还是感激乡土,感激我的乡亲,是他们创造了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恩赐我一个斑斓如画的童年,而我对人生假如还有一丝乐观看法的话,又大都来源于此。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1)-(图)
人生最彻底的愉悦 就是对寂寞时光和茫茫俗世的遗忘
回忆童年是最容易使人动情的事情。多年来,我一直是这样,每每看到衣着艳丽的孩子们,在他们的节日里敲锣打鼓从街头列队而过,就会禁不住热泪盈眶。这让我时常纳闷,我怎么会如此脆弱!是的,看到他们,我就联想到我做小学生的日子。
我的小学校,在村东的一座土城里。上学的前一天夜里,母亲连夜用碎布缝缝缀缀,拼出一个好看的花书包给我。我看母亲这样劳神,心里就想,一定要好好上学,将来好报答她。然而,正式进学校门的第一天,我就和老师干了一仗。记得那一天,我不知什么原因去晚了,老师让我给他鞠躬,也许是嫌我鞠得不合格,他便罚我一遍遍鞠。我火了,不干了,他一把将我推出了教室。我跑回家,站在父亲面前嚎陶大哭。这件事本来并无多大意义,但是数年后,却令我从这件事里吃惊地看到自己的秉性:虽然生性柔弱,却顶有反骨,一个天杀的反抗者。之后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这天放学,我被老师扣留下来,其原因也实在羞于张口!已满八周岁的我,面对着黑板上“1+1=?”这样一道连动物都会算的算术题,却茫然四顾、不知所措。要问这之前我都干什么去了?干什么?一个农村土孩儿除了玩儿尿泥、抓蛤蟆,还能干什么呢?!
这位老师叫张志忠,后来待我很好。我自然也就很快成了他成绩很好的学生。他是我的第一个老师,一个优秀的人,遇上他是我的幸运。可惜他只给我代了一年课,之后便因出色的教学能力调到县城去了。他教我的拼音,四十年来一直被我熟练地运用,如今我电脑打字用的就是拼音码。
农村孩子,家境都不富裕,有的甚至是一日三餐吃糠咽菜。为了度过严酷的冬天,张老师带着孩子们用砖块将窗子堵起来。个别孩子没有棉衣,一身单薄地坐在不生炉火的教室里读书,张老师就把他们叫到自己的屋里,将压在箱底的棉衣取出来,给他们穿,还给没吃饭的孩子东西吃。他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切实行动和言传身教,将一个有文化而又懂规矩的形象,摆在我的面前,成了我为人之初追摹的榜样,并让我感慨至今,对于初涉人世的孩童来说,一个好的导师是多么重要啊。而这一点,直到今天,却依然常常为我们所忽视。这几年,我走了不少地方,发现小学教育的水平竟大大地下降了。为了现实的利益,有才能的人都攀了高枝,不愿意做这种基础的工作,我想,这或许可看作是教育质量的一个例证吧。
父辈的回忆,解放前学校里的先生,是整个村庄里最受尊重的人物。先生穿长衫,戴眼镜,文质彬彬,挺胸抬头走在大街上,所有人都会向他打招呼,以示礼敬;家中遇红白喜事,也首先将先生延至家中,好茶好烟支应着,请先生将所有的礼数和程序告诉他们,然后一切才能够进行;村子里出了奇事怪事,或是有了什么疑难问题,请教的也是先生。那时候,先生在人们心里,就是村子里的道德评判员、知识的核心和新文化思想的发源地,知识分子和知识不但受到人们的最高礼遇,甚至能够引领村子里的乡绅地主,控制村庄的精神走向,使人们从蒙昧中走出来。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的民族何以对子女的教育,付出如此巨大的热情?
幼年的我很喜欢上学。这不仅是因为学校里有好玩儿的同伴、有村子里最漂亮的女孩子,更重要的是,学校可以让我暂时摆脱家庭那压抑的气氛,避开母亲无缘由的责打。老师带我们举着小旗子去春游,举行普通话朗诵、各种有趣的体育比赛等,这些都是无比美好的事情。
春游的日子,老师领着我们站在河边,看着清清的河水从脚下流过,坡上有几棵柳树、几棵杨树,它们的影子婆婆娑娑,晃动在脚下的河水里……说到这里,我想起孔夫子与学生说过的话,他言及自己的志向时说:春天里,与童子二三人去河边沐浴过后,穿着薄薄的衣服,迎着徐徐暖风,载歌载舞。这话说得多有道理啊!我想,只有尝遍生活酸苦的人,才会品出这其中的滋味。这是孔夫子对生命意义的透悟之处。孔夫子的伟大,不在于他编撰了《春秋》,提出了有教无类的主张,而在于他将深邃的思想转换到具体而又细微的生命形式里。所以,作为他学说的人生意识,以及包含着东方文明精神的中庸思想,是永远不会腐朽的。人类应该像童年一样生活,这也许是人类的终极目标。前些天阅读钱理群先生的《拒绝遗忘》,想到很多在“文革”前入学的孩子,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对那一时期的学校有着美好的回忆,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学校里尚保留着一个或几个优秀传统知识分子的缘故。
不过,这样的好感觉在我并没有维持多久,到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文革”便开始了。我们要么不上课,要么上课学毛主席语录,或一星半点儿的农业常识。在这期间,我又遇到一位好老师,姓鲁名文瑞,我们同村人,相貌清秀、姿态儒雅。他教语录课和别的老师不同,他所选的语录都是毛主席勉励青年如何苦学如何立志,以及一些历史典故。课堂上,鲁老师用绵绵的声音讲,我们津津有味地听。鲁老师讲的这些课程都是正规教科书里没有的,但它却提起了我阅读的兴趣。过了不久,因为要烧书,有人砸开图书室的门,撬开书柜,一刹那小学校里所有的图书像瀑布似的倾泻出来,学生们狂喜不禁,在书籍上踩踏着、翻捡着,将选中的书悄悄塞进书包,偷回家里,我因此得以读到更多的书。“文革”期间这一点还是很有趣的,我与小朋友们互相交换偷来的书,看了学校里几乎所有的连环画和寓言故事,但像丹麦作家安徒生童话那样高品位的书,我那时没有见到。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2)-(图)
有人居然耻笑老村,说全国的人都富了,而老村穷得剩下一把胡子……老村愤然:这不符合事实,我还有一件褂子和一条裤子。
读书在农村的确是个非常大的难题。我的头二十年一直在图书极度匮乏中度过。时至今日,我仍常为自己的阅读量不足而感到心虚,甚至于自卑。譬如在京城里,面对我的一些学者朋友,我就时时感到自愧弗如。他们这些经过国家一流大学培养,经过七八年甚至更久的学理训练,同时又有名师或高朋的指点和提携,做起文字来,就明显比我要规范和成熟得多。近几年,随着我接触圈子的扩大,一些一流的学者和艺术家也进了我的视野,有的甚至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师长和朋友。面对这些上天特别施惠的杰人骄子,特别是他们满腹的学问、雄辩的口才和卓越的见识,仍旧一身乡土气的我,常常只能望洋兴叹。
童年以至少年,书籍对我来说简直是太缺乏了。那时候,为读一本书常常要空着肚子跑几十里路;为借一本书要给人家推半天磨子,待书拿到手里,人早已累得头昏眼花、辨不清东西南北了。即便有书读,白天总有这样那样的家务,诸如打猪草、挖野菜之类的活儿纠缠着你,晚上有时间了,却又被没有亮光所困扰。那时我两个晚上熬一灯油。一灯油需五分钱。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在母亲看来,一灯油足可以维持一星期家用,因此,为了那一灯油,我没少挨母亲的责骂。油灯底下读书,为省油将灯捻儿拨得小之又小,为看清字眼睛离书近之又近。一夜看下来,到天亮时,两只鼻孔都是黑的,手一抹,像画出来的胡子一样。后来,读到高尔基的《童年》,看到主人公阿廖沙为读书费尽心机的经历,不免感慨万千,我与他竟有着同样的经历和感受啊。
真正的读书犹如吸毒,一日没书便坐卧不宁。那时像我这样酷爱书籍的同乡孩子有四五人。我们经常交换书籍,交流阅读的感受。如今我们还保持着密切的来往,他们是我作品最忠实的读者,直言不讳的批评者,同时又是我写作素材最慷慨的提供者。古时就有许多有关读书的故事,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大多出身穷苦之家,他们穷途末路,不读书便无以为官,不读书便没脸做人,这种民生的气质,竟是那样的可敬又可爱。
我们酷爱读书,是因为书里有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外部世界,有我们难以实现的黄粱梦想。读书,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存在与梦想之间的巨大反差,强化了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反抗意识和叛逆个性。在农村那种懵懂的人群中,一个孩子读了书,很快就会显示出与众不同的气象,神情沉稳、言谈有度。但读书也常使人表现出性情乖张、狂傲,说起话来出言不逊。有些人,读书虽使他变得聪明,却因此而尖酸刻薄,似乎什么都看了个通透,与社会不合作,和自己过不去。不过,这只是读书的初级阶段。有人说,读书是为长见识,错了!读书是让你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知书达理、高雅有趣的人,一个目光宏阔、抱负远大的人,一个能够承受得住人类的大痛苦、会以大爱去普施众生的人。
值此,我不能不双手合十感激天神,十二岁那年的秋天,我有幸遇到了我们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智慧书——《老子》。那是父亲的朋友王启祥,我叫他启祥叔,铁木业合作社里的临时工,他很看重我,曾多次当着我父亲和很多工匠的面夸奖我聪明。被如此儒雅之人夸奖,我受宠若惊,第一次感到了活着的尊严。我始意识到,一个人无论他长相多么丑陋,只要他聪明好学,有知识,同样会受到世人的尊敬。这一点对我太重要了!打那以后,我开始愈加注意锻炼和丰富自己的思维,以期获得人们更多的赞誉。恰在这时,启祥叔借给我一本著名学者任继愈先生编撰的《老子今译》。
那天,我在木匠铺院内剥树皮,因为树皮可以拿回家给母亲当柴烧。启祥叔从山里回来,卸下木材,收拾绳索。他独住的那间小屋的门,朝我这边开着。我一眼望见他的木桌上放着一本书,一本薄薄的土黄色的小册子,便轻轻地走过去,摸到了那本书,光看书名就让人觉着稀奇。老子,什么是老子?这岂不是人们骂仗或者吹牛常用的那句流行语的代称吗?仔细看看,又不是。它由一句句像诗又不是诗的文字组成,逐句逐行,有文白对照。我读了几行,被它深深地震撼了。其中这样写道:“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另有这样的句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等等。
其时,我是不能够从更深刻的含义上理解老子无为自化的思想的,我只能借助任继愈先生的直译文字的表面,以我自己需要的角度去揣摸,从中学会最简单的辩证思维的方法。你也许会说,这对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但那时的我的确突然地从那些貌似枯燥的字里行间,发现它揭开了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的一些本质!历史上的一些统治者难道不就是玩弄着这样的统治伎俩,使老百姓无知无欲,成为任其欺凌和随便摆弄的“刍狗”吗?在当时,这该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经过深思的想法啊。
《老子今译》这本书教会了我逆向思维的方法。我用这方法看社会,在当时几乎是屡看屡中。我借到这本书,并用一个漂亮的小笔记本将它整整齐齐地抄写下来。这个小本我视为珍宝,珍藏了许多年,直到我当兵满三年后回家探亲,才发现它连同我仅有的几部书籍一起都遗失了。不过,这不足惜,因为里面的许多句子,已经铿铿锵锵地响彻在我灵魂的深处。许多年来,我一直将它视为我认识现实、辨析真伪的天赐之书。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3)-(图)
老村自己有时候站在公路边,真想让车撞一下,这样可以获得一大笔赔款,有了钱便可以放心写作。但前提是只能撞断一两条腿,千万别伤别的部件。
也许我不该这样说,这样说会被人指责为拿老子给自己脸上贴金,但我想,无所谓,假如人们了解了我幼年时的心理行为,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就不会有这种误解了。其实,不难想像,幼年的我,对周围是何等的敌视,以至于我的头发像黑毡似的披在头顶,不是被母亲骂急了,我都决不愿意轻易理掉它。加之家境的困难,身上衣着又都是拾哥哥们穿旧了的衣服尾巴,宽大而不合体。尽管我极不愿意这样,但别无选择。于是我只能披头散发、敞衣拖袖,以一个污浊而放肆的顽童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这种心理和处境,在我后来的小说《畸人》中,在一个丑陋憎世的小人物身上,曾有过细致的描绘。那段文字我写得如此生动,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就是我,精神的我。
家境越来越贫困了。有几次断了顿,一家十多口人坐在灶房门外,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大眼瞪小眼地等饭吃。我已好几次发现父亲为难不下,一个人偷偷地躲进厦屋里哭泣,哭过之后又平平静静地出门,四下为家人寻找果腹的粮食。他过去的那些朋友,死的死,逃的逃,即便侥幸活下来,也不敢随便往来走动。他外柔内刚的个性,又不允许他将无奈的泪水,展示在儿女们面前。也许家境到了这种时候,他仍旧那么坚定地认为,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还有勇气,还要重新找回这支蔡姓人的曾经有过的兴旺。真够难为他了。这情形让我更增添了对他的敬重。所以,从那以后,每看到那些为子女衣食奔波的普通生命,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这种敬意,而不仅仅只对我的父亲。
孔子言: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父亲将我们这支蔡姓族人顽强的创业欲望和成就感,通过点点滴滴的生活行为,传递给了子女。尽管命运给他一次次打击,但他从没软弱或懈怠过,他仍在克己守责、默默劳作。只是像他们这些普普通通衣食男女的命运变迁,通常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依照心理学的理论,绝大多数有个性的孩子,在其成长的初期,对其父母和社会都会有思想感情上的叛逆过程。这一方面是出于对压制的仇恨、对管教的抵触;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家长,还不太懂得如何尊重孩子的自尊。
上五年级的那年夏天,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令我至今回忆起来都觉得心惊胆战的事情,我最要好的小伙伴,终日里与我形影不离的李振保,因无法忍受其母的“虐待”,上吊死了。在这之前,我们俩常在一块玩耍,互诉怨苦,同病相怜。他小小年纪,居然说活着没有意思,结果没过多久,就用一根绳子,将自己吊在村子西边田里的大柿树上,死时只有十四岁。那天下午,他的平日里残忍虐待他的六十岁的老母亲,披头散发地站立在村西的高崖上,奋力拍打着簸箕,朝着灰黄的苍天,长一句短一句苦声哀告着:“振保——回来吧——振保——回来……”
这是在招魂,招唤死者的亡魂。
事出之后,村里有人传言,振保是让狐仙迷去了。一个老太婆更说,亲眼看见那天大晌午的时候,振保与一个美貌的女子在柿树下嘻嘻说笑,玩耍打闹。这似乎给村西几孔塌败的土窑里住有狐仙的说法,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一时间各种说法沸沸扬扬,闹得村子里乌烟瘴气,鸡犬不宁。许多老太婆甚至偷着去庙里烧香,保佑她自家的娃子不被狐仙迷了去。
尽管我知道事情不是她们想的那样,但到后来,我还是恐惧了,越来越觉得振保之后,下一个就轮到我了。再说,我似乎也同振保说过死的事情,但他终于抗不住,先我而去了。其时,我恰好独自一人睡在前院空荡的厦屋里。夜间,我不敢吹灯,不敢合眼,不敢向灯火之外的暗处探看,我甚至想像,那只迷惑了振保的狐仙,又开始纠缠上我了。在那些夜晚,我的感觉里,似乎能听见狐仙进门时的脚步声。那声音像秋风扫过落叶,沙沙沙,沙沙沙,仿佛来到了我身边,正用灵异的目光注视着油灯下蜷体而卧的孤立无援的我。我不能睡,也不敢把头探出被窝去看,时刻担心一不留神睡着了,那狐仙就有可能扑上来,将我的灵魂带走。我陷在无助的恐惧中,等待着它离开,好让我踏实入睡。但那狐仙似乎每天夜里都来,我能感觉得到。
这种恐惧一直持续了许多日子。一天夜里,我实在坚持不住了,但我感觉到狐仙仍站在我的炕边,不知不觉中,我睡了过去,然后我感觉它突然朝我扑了上来,魇住了我。我大声呼叫,但没有人听见。我开始反抗,紧紧地揪住了它,死不丢手。它的毛茸茸的爪子在我脸上身上乱抓,还发出吱吱的惧怕的尖叫。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它也会怕人。从此以后,狐仙便再也没来打扰过我。从这件事便可以理解,在农村那种特别的环境里,迷信到了一定程度,它便成了你真真切切的生活内容,参与到你的经历、你的生命里。
现在回想,当时没能与振保一同去死,可能就是出于对狐仙的恐惧,因为那时候,我对狐仙操纵的世界实在太缺乏了解。如果在此事之前读过《聊斋》,以孩童的心理,或许我更愿意接受死亡。幼年的我们,曾是那样强烈地渴望得到大人的爱抚,我们甚至曾这样设想,假如我们死了,大人们也许会因没能给予我们足够的爱而惭愧,而自责,而流下一些悔恨的泪水,那我们即便死,也值得了。在这一点上,振保比我勇敢,他首先做到了。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4)
幼年的我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惧怕,即经常想起传说中的阎王,那些庙里头摆放的青面獠牙的塑像。中国底层社会就是如此,它让你恐惧生,同时也害怕死。它将你赶在不生不死的夹缝中,慢慢地将你驯化成一个适应社会的温顺不语的人。总之,这竟是死亡之神给我心灵烙下的一道深深的印迹。当然,对于一个十四岁的生命来说,社会要他承受的,似乎还有更多的东西。
有书上说,十四五岁,是人生中最尴尬的年纪。每一个处于这一年龄段的孩童,或多或少都会遭遇一些尴尬。在这一阶段,相貌的困扰对我似乎尤为严重,我甚至敏感到了十分脆弱的地步,不管是在校园里还是在街道上,我都不敢抬起头来走路。我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我,所有人都用嘲笑和蔑视的目光看我,都和我过不去,并且随时有可能走过来羞辱我。
十四岁那年的秋天,我和小伙伴们去地里拾玉米,由于贪玩儿,大半天一无所获,空着兜回到家里,一进门就受到三哥的一通指责。盛怒之下,我抡起兜就朝三哥砸去。兜里装着打鸟的铁弹弓,三哥的头顿时便血流如注,全家人都慌了神。我一看闯了大祸,转身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还想着自己的出路。那一次我是切切实实想远走他乡,像高尔基《童年》里的阿廖沙那样,做一个浪迹天涯的乞儿,到世界外面去寻找那些有知识有头脑、并能帮助我的好人。
这世界,假如不为生计,流浪竟是男人最美的梦想。
那时候,我们村里已有两个孩子跑出家门,在西安市的火车站周围谋生,他们生计的主要来源是做扒手,每到年关回家一趟,对家里小有补贴。为此,我挺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的勇敢,也想随他们一起跑出这贫瘠而无望的黄土地去闯世界。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母亲最了解我,她凭着一双可怜的金莲小脚,一直追了我好几里地。而我只顾拼命地跑,一道坡接着一道梁,突然,我听见了母亲的哭声,回过头,只见母亲坐在一面高高的土崖上,哀哀地哭。那哭声不是哀告,不是恼怒,而是一种无奈之下的疚痛,我能感觉到其中的滋味。见此情形,我终于忍不住了,转过身来,又哭着跑向母亲,跪在她面前,将自己的手递到她手里,然后也放声大哭。
黄土地是贫瘠的,它的母爱也是贫瘠的。尽管如此,没有哪个孩子平白无故就会离开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哪个母亲平白无故会愿意放弃自己的儿子。振保他妈在没有掩埋掉孩儿的那些天里,天天到村西的高崖上拍打簸箕,一遍又一遍地厉声呼唤,但终没能呼唤回她孩儿振保的游魂。而我的母亲这么一哭,我便轻而易举地放弃了逃跑的决心,回到了母亲身边,向母亲、向生我养我的黄土地下跪,缴械投降。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逃跑的念头,不知为了什么。此刻,我想,即使我并非今天这个样子,而是像我的那些伙伴那样,终生厮守着家乡的黄土种田,或是像父亲一样,做一个出色的木匠,与一个扎着红头巾皴手大脚的农村姑娘结婚生子,我也绝不后悔。因为此时我已明白,生存的坚韧,一半来自顽强的抗争,一半来自顺从的认命。我信这一点。何况我今天作为一个城里人、一个半拉子文人,抑或是别的什么,经受因此而产生的诸多烦恼时,仍时常会生出对山野朴实自然而又浑然无觉的生命状态的眷顾与向往。
人为何不那样活着呢?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1)
少年期的尴尬,许多竟难以言传。譬如说对男女之事、对性的理解,就是如此。这种事情,父母是绝对禁止公开谈论的。尽管出了家门,在大街上和田野里,常常听到村民们用非常下流的语言交谈或骂仗,但回到家里,父母绝对不会允许我们有一个脏字出口。因此,我们所有的性知识几乎都来自于民间传说或厕间故事,还有年龄接近的同伴传授。性,这个人世间最美妙的事物,在当时社会的公论上,竟被描绘成了可怕而肮脏的魔鬼。
说起来有些羞愧,我长到十六七岁还没穿过衬裤,但这情形当时很普遍。小伙子们穿衣一年只分两个季节,要么是棉要么是单。棉裤一穿上身就四五个月时间,到第二年春天脱下来搭在晾衣绳上,只见阳光下一堆堆虱子满满当当地蠕动在所有的裤缝里。当你拍打衣服,原本安静着的虱子会立即疯狂地逃蹿,那情形令人作呕,简直无法形容。这印象太深刻了,无论你怎么努力去忘却它,它都会深深地刻写在你记忆的深处,以至于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穿什么牌子的服饰,或者是不是每天沐浴,你都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个不洁的人,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龌龊感,并因此而深感自卑,特别是当你面对那些阔绰体面、出身优裕的儒雅人士,感觉可能更是如此。并且因为这种隐蔽的心理感觉,使得你在与对方的交往中,还常常羞怯以至于躲躲闪闪。
这让我想起一段经历,即梦想的发生。
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我下到村北四里路外的一条小河沟里割草。那天刚下过雨,空气清新如洗,夕阳将红色的辉光涂抹在山峦和坡地上,草尖上的水珠闪烁着缤纷的色彩。这时候,我看到河对岸的小路上,一对在县城里工作的新婚夫妇走着,他们穿着得体,白净漂亮,红灿灿的阳光罩在身上,使他们更加光彩照人。今天想来,那对新婚夫妇在县城从事的也只是相当一般的工作,诸如商店营业员、农机管理员之类,但在当时却不得了了。在农人心里,他们简直就是活在天堂上,虽然他们的衣着也无非是一般的“洋布”,再高级一些的也不会有。两人走过来,我赤脚站在草丛里,衣着褴褛手拿镰刀,竟像被电击中了似的,痴目愣瞪、不知所措。好家伙,人世间还有这等受活的人!受活的意思是享受。我当即就想,活人就要活这样的人,我不会心甘情愿地在这小河沟里割一辈子草!
对于一个农村孩子,刺激他发奋的可谓多之又多。
前些天看电视,住在北京的城里人将西北农村的孩子邀请到家,让他们看看北京城,过几天城里人的日子,结果弄得这些孩子可怜兮兮,离京时哭得像泪人儿似的。这些孩子的哭声自有其深刻的内涵。城里人的这种善意似乎无可非议,但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般无二的农村泥孩儿,却不能不表示出一些忿怨,甚至感觉这些人俗不可耐。谁能保证这些城里人的内心里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显摆呢?如若有,那让这些孩子是感激他们的怜悯,还是羡慕他们的高贵?抑或是……我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不对头,但我不能不这样想。我想说,既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还是让他们在那落后愚昧的山沟沟里呆着好,让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给他们最后一点儿自尊。
如果不是这样,那又会是怎样呢?农村孩子面对天堂一样的城市,还需要多久才不再哭哭泣泣?从他们身上,一瞬间我似乎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突然发觉,多少年来,我心里的泪水未能真正停止的原因了——隐藏在它背后的,是身份的差异,它不仅从文化上抛弃了我们,而且从人生而平等的意义上抛弃了我们。
上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我最矮。这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身体发育和实际年龄看上去有了距离。提出问题的是村中的老中医乔先生,他也是从河南逃荒来的,无论人品还是医德,在镇子上都备受赞赏。有这样一位老人来出面关心我,真让人想不到,我以为父母会拿他的话当话,因为这正是我深感苦恼的事情啊!我是多么希望世间真能有一种神奇的药物,让我长得高一些,看上去气派一些啊。但遗憾的是,他的话并没有引起我父母足够的注意。当时,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父母的表情,他们只是轻轻一笑,就那么无足轻重地一抹而过了。那一瞬间,给我的感觉,似乎我就是他们豢养的小动物,能活着就不错了。当即我伤心得无话可说。今天看来,其实这再正常不过了。生活的艰辛,使得他们根本就无暇顾及像我身体这样的小事。对于这件事,我并不埋怨父母,但一种深深的感触却刻写在我的灵魂里,让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无足轻重,并且明白了父母和社会的某些人对我的基本态度,经常忽视——甚至蔑视。
我常有这样的感叹:人活着,是多么的孤苦无援。假如你自己再不能够自珍自重的话,那将是多么可怜。我为什么要写作呢?为了真理?为了生存?为了尊严?也许都是,但更多的,或许还是我从小就有着这样的恐慌和渴求。我似乎从很早就懂得了自己生命面临的终极困境,我想以写作获得关爱和温暖,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这或许就是我的宿命。今天我才意识到,这困境不仅我个人,很多人都如此,在我们这个并不怎么美妙的人世间,这样的人太多太多。在这里我不想掩饰自己心灵和情感上的贫瘠,尽管如此开诚布公地说出自己的真实处境可能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会被人瞧不起,但我不怕。因为:第一,通过自身的修养,我已能够应付这种人生的彻底的孤独;第二,我相信巴金先生的那句名言,“我不怕,我有信仰”。少年时我读了《老子》,中年时又有一部《坛经》让我明心见性,为我解脱那种不可更改宿命的痛苦,让我爽爽朗朗,自立于世。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2)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战胜孤独。战胜孤独是生命成熟的标志,只是它必须由爱开始。
从根子上讲,我们民族的文化结构里,这种成熟而又有系统的面对个人、面对孤独的训练经验实在太少。我们的文学里,也几乎很少有孤独人格的英雄。道德的、亲情的、附庸的……往往都被抬到过于崇高的位置,最终又被封建君臣观念、亲情意识、大一统大团圆的抱团意识所统揽和替代,小至一个人,大到一个民族,如不能正确地理解和应对孤独,那这个人、这个民族终难成熟。如果以这个尺度来衡量,此时我愧然感到,我们民族似乎仍在它生命的少年期。
轻视个性、担怕孤独是文明柔弱的特征。东方的落后,或许就始自于此。
中国封建文人中是有许多孤独的典型,但遗憾的是,他们大都表现为消极的隐世者或愤世者,他们的生活风格,离普通平民百姓较远,距仙家道人太近,所以脱开社会外在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对国人品格的塑造和个性发展,都没有产生过太大和太积极的影响,有些反而是我们要批判和扬弃的。
言归正传。少年时候,深深的自卑笼罩着我,使我不能与我所生活的那个圈子里的大多数人有正常的接触,尤其不能正面面对年轻的女性。我一直都是站立在远处,成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旁观者、局外人。我尽力使自己在人们的感觉中隐匿,但实则相反,这状态反而使自己更突显出来,时常自然不自然地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嘲笑和欺凌的目标。
为了减少麻烦,我要求自己行为和言谈谨慎再谨慎,有时竟到了神经质的地步。这又反过来促使我将自己的头埋得更低一些,埋到书本里。我坚信是书籍救了我这条小命,否则,我难以想像自己怎么才能正常地生活在人世间。如果不是这样,以我脆弱的神经,迟早会被人类折磨成疯子。
中学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很好的语文教师,他姓张名文江。张老师英俊聪明,人品出众,喜爱穿淡青色的衣服和白色的球鞋,很有点儿孤傲不群的文人的气质。他面色很好,发型也很漂亮,讲课到激动的时候,头发往后一甩,尤显其风采灿然。我的那片干旱的黄土地说来也怪,蔽日旱尘和贫寒岁月并没有消蚀掉男人的丰润、女人的白皙,张老师就是这无数美男子中的一个。他的课讲得非常好,不拘泥于课本是他最大的特色。从他那里,我不仅知道了李白、杜甫及其他,重要的是他教给了我如何去为品味而朗读。他用我们当地的陕西方言阅读诸葛亮的《出师表》,声音抑扬顿挫美如音乐,听起来真是让人陶醉。我的耳边至今还时常回荡起他阅读《蜀道难》的声音,他的神色与动作也时常浮现在我脑子里。想想吧,这该是多么令人值得回忆的美事。
更引我回忆的是,他曾在一次中学语文统考中给我的作文打了百分。这个百分在他的生平教学经历上也可说是绝无仅有。作文的题目是《读旧小说无害吗?》。在班级里,我和一位名叫张荣华的同学都是读旧小说的“主犯”,因此常被学校点名批评。所以,面对这样的考题,我一见就反感。结果,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私自将考题修改为《读旧小说有害吗?》,并从相反的观点出发,阐述我个人对读旧小说的见解。这件事惊动了学校领导,他们拿着我的考卷,认为出了大事,欲兴师问罪。张老师说服了他们,并以有见地为由,破天荒地给我打了满分。要知道,在这之前,我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个不起眼的学生。说起来很可笑,后来我从部队考上了大学,有一年回家探亲,特地去学校拜访他,给他带了两瓶当地廉价的白酒。他竟有些羞愧难当,内心里很不平衡,深憾在我做学生的时候,没能给我更多的关照。嘿,他居然不知道他给了学生什么!
是什么呢?那就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未必都是对的,关键在你自己怎么看。你认为是对的你一定得坚持。这便是他给我的非常实用、但又常常是难以驾驭的真理。这对我受益匪浅。看这些乡间的知识分子、教书先生惨也不惨?……张文江老师的经历很不平常,他的爱妻和女儿因为生存的巨大压力,先后跳进村中同一眼井中自杀了。这样的大惨痛大悲伤,他都挺了过来。我有时就想,或许他比我更有资格写小说,假如他能走出黄土地观照人生的话。但再一想,我又觉得,写作对他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是一个优秀的人,即使什么都不要做,继续教书育人,他的形象仍在学生们的心目中完美地存在着。
张老师对我的鼓励进一步刺激了我与人世伪善和丑恶对抗的野心。那时候,由于自身惨痛的经历,他平日里总是寡言少语,面色也很沉郁,只有在上课的时候才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笑容。他的严肃使我不能接近他,也不敢接近他。我与他之间因此并无深厚的私交,尽管如此,我仍视他为我文学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我尝试写作的确是因为他的奖掖。一九九八年,我回家乡,又一次从幼年的朋友那里听到了他的消息。他退休了,离开学校进入社会,被乡间许多人看成是一个无用之人。也是这个缘故,使得他清高的形象更加突兀出来,与社会格格不入,常常一个人落落寡合地在黄土山梁上转悠,坚韧地守护着自己的个性,越来越远离我们这些越来越世俗的社会人群。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3)
小学和初中时,我一直数学不好,但到了高中不知哪根筋转过来,数学成绩竟突飞猛进,并且很快就排到了班级前列,以致时至今日我仍可以毫不费力地写出几十道函数公式来。当时,我几乎是一夜之间突然发觉,数学学起来很刺激,在某种意义上比语文课更富有挑战性。这对天性好斗的我来说无疑很对胃口,但这之前我竟毫无察觉。
黄土地上的确有很多聪明绝顶的人。我的数学教员王会民老师就是其中的一位。听他讲课,为他思辩和条理折服的同时,你还有可能生出一种感觉,一种对黄土地既敬又怨的感情。
这的确是一片既能诞生人杰,同时又掩没聪慧的高原啊!
这片土地上的能人太多太多了。面对他们,许多时候,我常感觉自己是那样愚笨。这些能人们,在这片土地上如鱼得水,我却不行,身处其中,我甚至觉得自己只配狼狈地活着。确切地说,我是离开家乡之后方找回了一些自信,感觉到自己还算有点儿聪明。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鲁迅。那时候,我在西安工作的哥哥看我实在太可怜了,便让同厂的工友悄悄地带给我五块钱。有了这五块钱,我一下子觉得自己成了百万富翁,甚至跑到街上商店里偷偷打量所有的东西,挎包、胶鞋、乒乓球拍、扑克牌等,然而最终能够让我决心选择的,还是书店里几本鲁迅的杂文集子。
我背诵《为了忘却的记念》,阅读《野草》,还有他的其他文章,鲁迅的愤世嫉俗深深地钻进了我的骨头,使我吃饭睡觉都忘不了在心底里吟诵他文章中的警句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他那高扬的人生精神和决绝的文学气质是那样剧烈地撼动了我的心旌,并自然而然地成了我追摹的榜样。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说一说另外的方面。十七八岁,正是人生中读书和青春萌动的最好时光,但我却不幸,先天的丑陋大大地“帮助”了我,使我不能轻而易举地坠入青春的异想。尽管其间仍有个别女孩子在月下等待过我,甚至引我进到亮着小油灯的窑洞里,但终因鲁迅先生伟大人格的“误导”,错过了一次次少男少女的青春粉红。类似这样的事,后来还有几次,也都被我“正派”地了断了。
回忆平生,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遗憾的了!青春里有着美好而令人欢悦的东西,但对农村的少男少女来说,这种时光竟犹如白驹过隙,如此短暂。样板戏《红灯记》里有这样一句名言:“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村的少男少女们就像旱地的花朵,还没来得及享受生活的阳光和青春的沉醉,便急急忙忙地去繁衍后代,顶门立户了。
一九七三年,我高中毕业了。那时高考还没有恢复,我只有一条出路,即做一个回乡青年,回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具体和现实一些,就是回到我父亲所在的木匠铺里去,当一名学徒。我之前四兄长中的三人都学了木匠,现在又轮到了我,真可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那天,我艰难地走进父亲的铺子,在一大帮师徒熟悉的讪笑声里拿起了锯子。我的脸火热火热,我想也一定很红很红,那一刻我一下子觉得对于抱有远大志向的我来说,眼前的一切无疑是一种亵渎,一种嘲弄。我甚至想,难道我这辈子必得像父亲和兄长们那样,做一个受人驱使的操斧弄凿的奴隶吗?我可能是未来的鲁迅,而不是未来的木匠啊!……或许这些想法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但这却是真的,我当时就这么想。
但想归想,事已至此,我已无从选择。我必须做下去,不管我愿不愿意,因为我要吃饭。我必须搭上垫肩,和木匠徒弟们一块去扛圆木,必须抓紧刨子奋力刨平面前堆积得比我还要高的一大堆木板,必须一锯一锯地沿着木板上画好的直线往前拉。这是非常劳累的工作,一个星期过去,我发现自己原本柔软红活的手不知觉中竟成了“鸡爪子”,吃饭时端起沉重的碗,手连筷子都拿不起来。父亲虽然留意照顾我,但几个月下来,我还是从精神上垮了。我的三哥是个心肠很善的人,他大概也晓得了我内心的痛苦,建议让我回家歇几日,父亲答应了。于是我回到家里,见到母亲,禁不住痛哭失声,仿佛在外面被人欺凌,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我坐上了热炕,吃着母亲做的可口的面条,然后躺了下来,抱起《三国演义》,那些久违的牵魂绕梦的文字跳入眼帘,一瞬间难以言喻的幸福涌上心头,令我心满意足,也令我不无感慨,此时我想,文学也许是懒人的理想,躺下来看书,的确比站起来干活轻生得多!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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