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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國色》作者:幸福來敲門.txt

2023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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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国色 作者:幸福来敲门
分类:两晋隋唐 已完结
隋大业七年,乍看正是盛世当年。
隋炀帝征伐辽东,欲成万世帝王;李渊在辽东前线督粮,籍籍无名;知世郎王薄,正在长白山唱着‘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
转眼间,烽火四起。
李世民踌躇满志,李密牛角挂书,张须陀正要黄沙百战。
李玄霸,宇文成都,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一系好汉,亦要粉墨登场。
江山如画,河山万丈;国色天香,美人倾国,一舞动天下。
穿越千年之时空,在此波澜壮阔的时代,自布衣而起,少林学艺,聚义瓦岗,睥睨天下!
第一卷 七千山
起于微末
第一章 大隋盛世
轰隆隆!
天空之中,电闪雷鸣,大雨从四面倾盆而下。雨水划破空气,擦过高楼大厦的玻璃,噼里啪啦地打在车窗玻璃上。雨刮焦躁地在车玻璃上发出吱吱的声音,座驾上的人一手托着头,一边看着闪烁变换的红绿灯。
这又是某个南方大都会中,无聊沉闷,因下雨而拥堵的下午。在城北CBD中心,一个拥挤交通道上,数列长长的车子,等待在那按着喇叭。
叱!
下水道井盖旁淤积的污水,陡然溅起了一米高,橡胶轮胎发出刺耳的抓地声。一辆破旧的白色小面包车,从旁疾冲上人行道,险些撞到了一个垃圾桶。
“车祸了吧!”几个撑着伞的路人如此幸灾乐祸地笑着。
这时车窗内,那个满头大汗,又面色狰狞的司机,看了一眼交通灯,随即双臂夸张地打着方向盘,倒车,前行。
“去死吧!”一个恶狠狠地声音从车内传出。
面包车上一名穿着西装的年轻人直接飞出,噗通一声倒在道路旁的白色斑马线上。积水飞溅,旁边一名少妇见了这一幕,双目瞪得浑圆,伸手遮住了嘴巴。只见一把几块钱的水果刀,赫然鲜明地插在了那个年轻人的左胸上。
雪白西装的内衫上,随即被鲜血从内渗透,顿时染得鲜红。大雨哗哗地,落个不停,地面混合着鲜血。
见到这一幕血腥,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
谁下得手?
小伙子得罪了什么人?
他旁边怎么还有个小女孩。
“打110,抓住那人贩子。”
这时倒在地上这名年轻人,挣扎爬起来,说了这一句。随即他又地下头,看了一眼胸口的伤势,只见血流如注。突然怀间一动,一双乌黑明亮眼睛,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一个宛如天使般的小女孩,她脸上泪珠未断,伸手推了推这名年轻人,急促地说道:“叔叔,叔叔,你千万不要有事。”
“叔叔,我有那么老吗?”
现在在这平日繁华的交通路口,无数人围在这个年轻人以及小女孩的身边,手指着地上那一大滩鲜血,七嘴八舌地说着。群众的想象力是无限的,随即他们推断出最接近事实的真相。这个小伙子,从人贩子手里救出了,这个美丽的小女孩,但是自己却挨了致命一刀。
多好的小伙子啊!
打110抓那群丧尽天良的人贩子。
还有120通知了吗?这样热心肠的小伙子,不能有事。
人人心底都有一杠秤。
多少人因为人贩子,妻离子散,骨肉分离。不久前微博上还有一个报道,一家四口寻找六岁被拐儿子,不惜千里万里,寻子五年,结果爷爷病故路上,父亲遭遇车祸,奶奶则是在寻访路上失踪,母亲一夜白发,却仍在追寻。多少幸福美满家庭毁之一旦。
小伙子坚持住。不少人如此说。
“叔叔,叔叔。”小女孩清甜的糯音,也在低唤着。
越来越多的人围了上来。
那个躺在地上的年轻人,突然勉强小幅度举了举手中的手机,然后就无力地垂了下去。
之后有人在说,拍下来了,他手机里拍下凶手了,是四个人。
赶快通知警察,缉捕他们。
对还有闭路电视,这群拐卖团伙的人,跑不掉的。
这么漂亮的小女孩都拐卖,这群人真是丧尽天良。
有几个人上前,用雨伞替他撑着,遮挡雨水,但担心他伤势过重,却不敢轻易将他移动。
他双手合在胸前,平平地躺在地上,这个姿势令他看得无比宁静。为了公司上市的事,不眠不休劳碌了这么久,眼下终于有个休息的机会了。
长眠之后,当盖棺定论。他今年三十二岁,在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后,本来既我不是富二代,那么就要赚很多很多的钱给父母,让自己变成富二代的想法,开始了事业的打拼。十年沉浮,亦经过了感情上的分分合合。
今天他刚从一家投行,商议完买壳上市的事。事情已大半谈妥,以他一贯谨慎,不说十拿九稳,但不出意外半年后,在纳斯达克将会迎来一位华裔的上市公司主席。他的年轻,以及白手起家奋斗经历,都将为各大金融媒体,所津津乐道。
正在春风得意之时,他在前往停车场的路上,碰到了一伙人贩子诱拐这小女孩的事。不知道为何,当时一股热血上涌,最后……
年轻?
热血?
后悔吗?
这仿佛不是自己这个年纪,这个身份该做的,还有更远大的前景在等待着自己。最年轻的上市公司主席,同行业还有几个巨头没有打倒,我还没有成为华人中的李嘉诚。
这一切今后都与自己无缘了,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干系的小女孩。
值得吗?我是不是正在后悔。
正当他为自己的冲动找借口时,他陡然看见那个小女孩明亮的眼神,是那么纯洁,不含杂质,晶莹剔透。幡然之间,他找到了答案。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叔叔,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懂了吗?”
看着对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嘴角扬起,向那救下的小女孩,努力一笑后扭过头。小孩的童真是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是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希望这件事不要留下任何阴影。
平日的视线倾斜了九十度,这个城市里的钢筋森林,从四面笔直地插向因为污染,而失去原来颜色的天空。渐渐的周遭的声音离他远去,眼睛开始一寸一寸地发黑,胸口痛得呼吸不过来。
轰隆!轰隆!
天空之中,雷声滚滚。就当救护车尖锐的报警声,由远及近响起时。一道夺目的闪电从半空之中劈下。
次日,英国的金融时报罕见的在头版,刊登一位华人公司的CEO,为救一名小女孩而身故的事情。报中表达了惋惜,并表示纵然对方已不在,仍持续看好对方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后的股价。
这位年轻人,身故之后,市政府为他举行盛大追悼会,数万市民前来相送。一时算得上哀荣无限,各样十佳青年,各种荣誉市民,接踵而至。各大报纸纷纷转载他的事迹。
但他已经不知道。
数日之后,在一处陵园之中,那个眼睛明亮的小女孩,手捧一竖鲜花,仰起头问她身边一个少妇:“妈妈,叔叔真的去了那个叫天堂地方吗?那里远吗?”
“是的,很远很远……”
………………………………
沉寂在黑暗之中许久后,他重新有了知觉,此刻他感觉那被人贩子捅了一刀的左胸伤口上,此刻胀气得格外难受,犹如一个大风箱被鼓得满满的一般。
“咳!”
他咳出这一声后,突觉得喉咙通畅许多,而这时……
“看来薛神医的药真的有效,吐出这口血痰,小九的命算捡回来了。”
“希望小九能,吃一堑长一智,还是多亏了四当家野山参。”
另一个粗豪的声音说到。
“可不是,小九吃下的这几颗辽东的千年野山参,可是夫君当年走了几百里山路,从靺鞨人手底买的。”
“娘子,这野山参最多几十年,何来千年之说……好吧,千年就千年。”
一阵吵杂的声音灌在耳边,但是脑子之中,却越发的昏昏沉沉,昏昏沉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念叨,别在我的坟头上讲话,你踩到我了。生前每日大小公事,长眠后就不能安生一些吗?
我怎么会有听觉。
但猝然发现这事实之后,困意再次袭击了他。渐渐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原先的记忆,慢慢侵蚀了他的脑海之中。犹如一道道影子飘过,抓又抓不住,但是却清晰在自己眼前一晃而走。
不对,这是哪里?
犹如千年一梦般,他倏然睁开了眼睛,一点橘红色的日光透过窗棱缝隙,正照射在他的脸上。他举起重如千斤一般的右手,挡住了日光,勉强支撑自己身子,半卧而起时,只见身前四周皆是夯土而建的土墙。
“这?”他忍不住嘴角一翘。
他低下头,身上铺着是一张半旧的皮褥子,手抚上去这皮毛细密而柔软,应该是狼皮。而他所在的‘床’,更应该说来是北方的炕。四面转头看去,角落有一个柜子,大概是放置衣物。而墙上赫然挂着一个带鹿角的鹿头,看得颇似印第安人的屋子一般。
墙壁上一角,还挂着一副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
“这似乎应该是个猎人山户的家里啊!”
“这到底是哪里,难道我居然没死,现在的医术也太高超了吧。”
他心底犹疑着,伸手抚到胸口之处,揭开衣服看去,只见胸口上有几分仍未退散去的淤青,但除此之外那本应留下的伤口,此刻却丝毫不见,而这个身体,亦并非原来自己熟悉的身体。三十二岁成年男子的身躯,居然换成了十四五岁少年人的身体。
当下他重新坐在了床头,他放弃了打盆水,看看现在容貌的打算,他需要定一定神。眼下的情况,最有可能的,就是发生了传说之中的穿越,否则这不能解释他,一下身体‘返老还童’的情况。
他苦笑了一下,这真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想到这里,他不由挣扎起身子,站起身来,环顾屋中四周。顿时那张挂在壁上的弓,入了他的眼底。他走到墙边,将毛茸茸的皮革弓囊取下。
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半米多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如墨玉般温润。这弓臂的两末相称为策,策端装耳。耳是供挂弦用的,乃是上好的牛角所制。弓臂中央的弓弣,弓肩则呈一个完美的弧线。
他仔细看去,这应该是古老的制弓之法,绝非现代可制。弓臂上一角却赫然刻着一行繁体字,开皇八年工部督制。如果自己是灵魂穿越时空,那么依据此弓上这行字来看,这是开皇年所制的角弓。
因为父母都是历史教授的关系,他考大学时子承父业成了历史系的学生,后来事业虽不是这个方向,但对于历史系的学生而言。辨别年号也不是太难,年号乃是中华通用,奉正朔,表示服从王化。
开皇盛世,开皇这年号,当然是隋文帝杨坚的年号。
他心底砰砰直跳。此弓可以看出有一定年代了,但是不会显得太久。至于从那把弓的样色来看,保养显然不错。不过真正年代亦无可推断。但可以确定,自己大概是穿越在开皇八年这个时间点之后,往后推几年,甚至二十年的范畴之内。
他在房间之中踱步,那么此刻应该是隋朝年间。只是不知乃是开皇,仁寿,还是大业年间,距今也有一千三百年左右。他想着若是手边有一本通书,就可以确认确切的时间了。
他低头看了下身上的衣服,一件粗布的半臂(坎肩)套在身上,此时应该正是夏季。看见衣服,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拖着身子,走到一旁的柜子前。这柜子乃是用杨木,简陋搭盖的。
他费力地拉开柜门后,鼓捣起来。半响之后,他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准确说来这是一个衣柜,还有一些散物。
衣柜里有数件男子衣物,如汗衫(当时乃男子内衣),棉袴,半臂。此外还有无脚幞头,草鞋等等。衣物皆是粗布麻衣,连一件长衫长袍,丝绸锦缎都没有。而且衣物都是白,皂二色,不见青绿,更不用说紫绯了。
由此而见,这个穿越的对象,身份显然不会太高。在柜子底部,还收罗到几枚钱币。
钱币直径和一元钱硬币差不多,但略轻许多,钱币中间穿有孔洞,外圆内方,孔洞左右上各书有五铢两字。若这真是隋朝,那么这钱币是当时隋朝五铢钱,当时又将此钱称为肉好。
肉指得是边,好指得是孔,与以往缺斤少两的私钱不同,这边孔上皆有廓,所以民间将之称为肉好。开皇五铢钱,乃是隋文帝杨坚混一南北后所制。
为了杜绝南北朝地方发行之劣币,天下之钱币皆由中央而出。这是何等雄厚之气魄。
将这几枚钱币掂量在手中,他的脑海中不由出现一副栩栩如生的画面,好一个大隋盛世自画面中跃然而出。
第二章 误打误撞
他将五铢钱又放回衣柜之中,这钱并不多,只有二十几枚。
隋朝时,官方民间都是以肉好和绢布,作为货币流通。而银对于当时而言,还是稀罕物。整个帝国年产不过万两,不用说明朝时拿着官锭买东西了,就算是银豆子也是很罕见的。
他举头四望,从衣物,五铢钱,以及这张弓上。他仍是无法具体判断出,现在的具体情况。正要再找线索时,他脑子里一个激灵,忽然想起之前,几个人说得话来。
当时自己模模糊糊地躺在床上。只觉得几个人影在眼前晃动,之后他们在面前,似乎在忧心的说着什么。他们说的很多,但自己只是隐约记得几句。看着身体上触目惊心的淤青,他猜测过去,自己大概是被什么人打伤之后,灌下汤药和人参,才救下了自己性命。
真是一个悲催的小伙子。他揉着身上淤青,一股钻心的疼痛传来,这伤受得可不轻。
到底何人打伤的?
难道自己有什么纠葛。
他努力回忆起来,将那些话中,几个关键地方记了起来。
为这辽参夫君翻山走了几百里路,当年从靺鞨人手底买的……小九的命算捡回来了……四当家野山参……
靺鞨人,没错,是女真人的祖先,更近一点,就是后世熟悉的爱新觉罗那家子人。靺鞨,活动范围,就是在隋朝辽东一带,也就是今天东北三省范围。如果说走了数百里,还是翻山路,在靺鞨人手上买到辽东野参。那么自己身在之地,就很好推断了。
辽东方圆数百里,北面大兴安岭,先排除,那里是生番之地,绝非眼下的中土人情。至于东面的棒子国,也可以排除,方才的人口音虽奇怪,但是绝对是汉语一种。而南面,嗯,从河北进入辽东,不一定要走那么多山路。所以眼下最大可能,就是自己身在太行山以西,燕赵之中的赵,现在的山西。
幸好,没穿越到撒哈拉以南,拉美,这也是不幸之中万幸,否则可就真是从石器时代,茹毛饮血起开始奋斗了。意识到这点后,他心底一松,心思活络起来,开始推断的东西,亦越来越多。
方才,这些人口称四当家的说法。这天下好似只有山贼土匪才使用的。
而这屋子之中,那副角弓,绝对是上乘之兵器,在军中制氏装备,等闲军士是不能用的,而不是平常百姓家用得猎弓之类兵器。当然自己身份是府军,郡兵,也说不准。不过府军中不大可能有四当家这样称呼的。这点推断,又距离山贼土匪,近了几分。
至于刚才所呼的小九,似乎听起来是自己小名。能呼唤自己小名,一般是极亲近的人才会,这些人不惜以辽参救治自己,显然非亲属家人莫属。那么很显然,自己绝非被山贼绑票的,而是与山贼是一伙的,并且有什么重要家人是山贼一员,身份不低。
这就是自己暂时能够确认的一切。至于其他屋内暂时搜索不到了。
他勉强支撑身子,从窗棂向外望去,就是重重用茅草覆盖的屋檐,以及颜色单调,土黄色夯土所铸的土墙。一个简单的院落,四面土墙夯得高而实,除了几颗参天大树的枝叶,这就是窗外的全部景象,围起来颇有几分坐井观天的味道。至于其他只有似乎鸡,羊的鸣叫声,颇有几分鸡犬相闻的味道。
这时他突然听见几声,沙沙的脚步声。院落里的大门,吱呦一声被推开。他眯住了眼睛,侧开了半个身子,紧紧盯向门外。
只见门外出现一个四五十岁的老人,对方面相颇为忠厚,单手吃力地提着一个类似一样食盒的东西,走进了院落。看对方走路的样子,似乎受过什么伤,或者有什么疾病在身。
眼见这名老人走进院子,他随即支撑着身子,返回坑上。正当盖好狼皮褥子时,这名老人推门而进。他没有睁眼,平静了呼吸,继续在床上装睡,不过耳朵却竖起来,听着声响。
只听这名老人在屋中放下食盒之后,走到自己身前,静静地看了一会。对方身上有一股羊膻味,不过并不重。
过了半响,这老人沙哑地言道:“奇怪了,按理来说,小九伤势已好了大半,今日就是会醒,为何还是昏迷?”
听着对方言语中的关心之意,他心底微宽。
坐了一会,他又言道:“唉,那个小娘皮下手也忒狠了吧,将少当家打成这样。”
“什么?”
确认这一信息,此刻他终于一揭开被褥,从床上坐起。
少当家,他的父亲这么说来,真是土匪头子。
“少当家,你醒了。”
那个老人亦是惊喜交加。
“嗯。”吃惊之后,他不动声色点点头,而那老人还是一副惊喜的样子,喋喋不休地说着,显然是惊喜难以自定。
看着对方如此关切自己的样子,他心底涌起了一丝暖意,脸上也多了几分笑意。
“唉,瞧我这记性。这汤饼赶紧吃了。”
对方用左手一拍脑袋,当下将一旁食盒取过,才一揭开盒子。
一股浓郁的鸡汤味道,已是飘来。这个老人先取出两个黄澄澄的鸡蛋,放在一边,之后端出一黑色砂锅来。之后对方小心翼翼地捧到他面前,揭开砂锅盖子,顿时热气腾腾,香味扑鼻的鸡汤面,呈现在眼前。
他突然记起来,隋唐时将一切面食制品,都称作为饼,比如馒头,称为蒸饼。汤饼就是面条,放在汤水里捞过。油花浮面,厚厚一层粘着碗壁,几点青嫩可爱的葱头点缀在面上。
“赶快吃了,别凉着了。”
看着他挑着筷子吃了一口,对方脸上皱纹顿时舒展起来,之后开始剥鸡蛋壳。这位老人将鸡蛋壳剥得很仔细,似乎生怕露了一点,甚至连蛋皮亦不放过,由此可见生活环境并不是很富裕啊。
正当他准备吃面时,突然一股不属于他的记忆,陡然之间侵袭了他的脑袋。而这时一副画面浮现在他的眼前。一个女子怜悯地看着倒在地上的自己。
而一旁一名男子大声说道:“三娘子,这群蟊贼,连我们唐国公府也招惹,这不是自取其辱么?”
这是什么?前任残留着记忆?
啊!
他觉得头上一股剧痛。
“少当家?小九?”老人起身关心地问道,“是不是伤口又疼了?”
不,这并非是伤口疼痛。而是……而是。可恶,只留给自己这一点线索,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确认身份,他凝思了一下,是否采用假装失忆,这最常见的穿越方式。不过但见这位老人,似颇为憨厚,当下决定先套下对方的话。
小九,嗯,已是第二次听到这称呼了。
隋时,若是彼此只见称呼,一般是以家里的排行相称。比如李世民,乘着他未登基前,或者没封秦王时,大胆点叫他一声李二,恭敬的称李二郎都行,至于世民兄还是免了。
那么小九,是不是行九呢?
他顿时想到自己那八个兄弟姐妹,顿时有种狂汗的感觉。但是不对,既是少当家,就是继位人选,那么有前面八个兄弟姐妹,怎么会选到自己。
“自我病后,这里……这里一切都好?”
“还好,大当家为了你的伤势,也不顾城墙上,还贴着他的缉捕告示,冒险去县城为你买野山参。”
“如此紧张啊?”他不由有些感动。
“可不是,你可是李家的独苗,大当家一辈子的指望都在你身上。少当家可需体会。”这老人说到这里,脸上也不平静,浑浊的眼底,似乎差点流出眼泪。
李家独苗。
“你出生那日,有一个相士恰好路经,上门言道,此子出生时,二九相重,紫气东来,贵不可言。”
“当时大当家听了,十分高兴。”
“李重九?”
他试探问道,眼见这老人,确认般点点头。二九相重,即是重阳,又称重九。当时百姓名字,还常以出生之日,胎儿产重为名,比如七七,初九,六斤等。
嗯,朱重八,王重阳,幸会,幸会。
李重九(正式更名)笑道:“那么那相士的话,爹就信了,凡生下小孩,就上前说几句吉利话,既讨个彩头,又有钱财入账。”
老人赶忙道:“少当家,仙师的话,可不能不信。”
李重九笑着摸着胸前的伤口道:“凭我这身手,现在被人打成重伤的样子,还贵不可言,算了吧,对了,还是个女的,将我打成这样的吧。”
李重九记起记忆中那个画面试探地道。
老人犹豫了一番道:“这是谁没有想到的事情,谁料到点子那么扎手。”
“二十几个弟兄,对方还只有三个人,居然还失风了。”
嗯,看来是半路抢劫,之后自己作为少当家率领二十多个人,准备将对方三个人给招呼掉。结果没想到对方,扮猪吃老虎,三人都是高手反击,结果自己一行,遭到团灭。
“对方很厉害,三个人就打败了我们二十多人。”
老人摇了摇头,言道:“是一个人,就是那个与少当家比武的女子。”
李重九,不由想起画面里那个惊艳的女子,不由点点头,看来就是对方下手,将自己打伤的。
不好,唐国公府。
李重九似明白了什么。
三娘,唐国公府。不会是这么巧合吧。
隋朝的爵位,郡王之下就是国公,所以天下能称得上国公的,就那么几家。
唐高祖李渊,李叔德,世袭唐国公,后以名爵为国号。所以唐国公府上,就是李渊府上。而打伤自己的那个女子,李三娘很可能,就是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
这时李重九亦不顾套问了,当下问道:“眼下哪朝天子即位,已有几年了?”
那老人听李重九这么问,当下惊讶言道:“少当家,你不会得了失魂症吧!”
李重九笑了笑道:“我好像睡了极久,所以昏昏沉沉记不清楚了。”
那老人这才恍然过来道:“少当家,你昏迷足足有三日了,人世不知,唉,当今那个重瞳天子,即位第七年了。”
重瞳天子,古代将眼有重瞳的人,看作圣人。大业七年。李重九下了断语。开皇一共十九年,仁寿四年,大业七年。
嗯,幸好,距离李渊晋阳起兵,还有六年。现在的局势,还未最坏呢。此刻的朝廷,仍是那个乍看鲜花似锦,烈火烹油的大隋朝。
第三章 卧虎藏龙
三天以后。
重生之后的李重九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山顶上,看着对面山腰云雾缭绕的景象。李重九站起身来,深深地呼气吐气,呼吸了一番这个时代没有任何污染的清新空气。
七千寨山贼,李渊,李唐公主,想到这些,李重九不由自嘲地笑了笑。
既来之,则安之吧。李重九言道,上辈子太辛劳了,这辈子就当给自己放一个长假。作了山贼也没什么不好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称称金,这是梁山好汉方才有的生活。
再随便见见李渊,李世民这等名人,再娶一个温柔贤淑的女子,弥补上辈子忙于事业的缺憾。活在当下才是真的,至于起兵造反,反隋争霸天下,还是让给李家父子去干吧。
山顶雾重,湿寒却是不易再多留。
他抬头四望,四面都是山峦起伏,好似一眼看不到尽头。不同于南方,北地的山脉颇显的苍茫,树木稀稀拉拉,透着一股广袤和荒凉。山寨的所在之地名叫七千寨山,现属于太原郡石艾县治下。
太原这个地名,对于千年之后的李重九来说,再熟悉不过。现在太原郡的治所在晋阳,在过去晋阳一度为并州,太原郡治所交替。在大业三年,恢复秦朝郡县之制,此地由并州治所,改由太原郡治所。至于石艾县距离太原郡,有上百里之遥。
李重九大步顺着山坡向山下走出,一路下山,走了半个小时左右,正当李重九微微出了一身汗以后,下到七千寨的山坳,已到了一线天的所在。这一线天,乃是进入山寨的必经之路。道路仿佛如巨石从中被人一剑避开,分作两半,中间只留一条不可并行二人山道向上。
山道被修葺了一番,上面被劈出石阶来。这条路,李重九这三日已走得熟悉。几名手持着猎弓的山贼,正在蹲在石上戒备,一看李重九,便打招呼言道:“少当家!”
“少当家!”
李重九微微点头。他看得出来,这些山贼言语上招呼,但是动作仍是懒洋洋的,对于他显然没什么恭敬。甚至目光之中,有几分嘲讽之色。显然自己被一介女人打得重伤,险死的事情,传入山寨中,让人对他颇有几分看待不起。
没有多想,李重九已到了山寨墙下。这山寨周近是用两丈高,两人抱圆巨木,一根根的码下,深插在土里。山寨里没有大门,凭日里就靠着两个吊篮出入。
吊篮是用结实的山木所制,面积不小,就是一匹马也可以装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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