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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及農村經濟的發展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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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城市化的進步,城鄉之間的差距逐漸拉大,甚至出現兩極化現象。城市經濟繁榮發展,而農村經濟則發展緩慢且落後,因此需要發展農村經濟,縮小城鄉差距。基於此,本文將列舉農村土地制度的內容、特點,分析其制約經濟發展的原因,並提出促進經濟發展的策略。
關鍵詞]農村;土地制度;經濟發展
農村改革中,土地制度的改革是重要的內容之一,而土地制度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變遷發生了多次的調整。農村土地制度立足於當前農村土地的實際情況,兼顧公平與效率的重大原則,落實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從而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
1農村土地制度的內容及特點
1.1農村土地制度的內容
農村土地制度,主要包括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使用、產權歸屬等多個層面,其核心層面為產權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是關於使用土地的具體條文,規定了使用土地的形式、條件以及程序等,明確了農村土地的權屬問題。在農村,取得土地的使用權說明使用者能夠在不改變土地使用形式的前提下,獲得經濟收入。無論處於哪種社會形式,只要存在農村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就必然會限制土地的使用形式及權利,如果將土地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開,就會使土地分屬於不同的主體,因此必須建立相應的制度加以約束,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此時,國家就要發揮引導、制約、調節、保護以及公正的責任,確保土地的使用能夠依法進行。
1.2農村土地制度的特點
農村土地制度除了具有約束性之外,還擁有自身的特點。(1)基礎性。無論哪一種社會的形式、制度,都無法改變土地的基礎屬性,這種屬性包含了土地制度在內,因此土地制度是其他制度制定、頒布與實施的基礎。(2)關聯性。農村土地制度的實施效果,直接影響著農業、糧食的發展與生產,我國正處於城鎮化、工業化以及現代化發展的重要時期,恰當、合理的土地制度能夠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發展。(3)系統性。農村的土地制度包含了使用權、產權等內容的整體,統籌各項內容形成最終的制度,因此該制度具有系統性。
2農村土地制度制約經濟發展
2.1產權不明確
就我國的土地法而言,其規定了農村土地屬於村民小組、村集體、鄉集體,但實際上這些概念相對模糊。根據具體的實施情況,政府仍然掌握著土地的實質權利,部分基層政府在未徵得土地使用者意見的情況下,就私自將土地進行流轉,導致大量違規征地、用地的現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農村、郊區的土地,除了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國家的部分,其餘屬於集體,從而導致基層政府成為土地的直接管理者,增加了濫用職權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農民的實際權益。通常情況下,農民的土地使用權限為三十年,因此不能進行繼承或者交易,一旦使用權限「到期」,政府就很有可能收回土地的承包權,這就影響農民的積極性。部分鄉鎮企業通過低廉的價格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使人們對土地使用的觀念發生偏差,認為使用土地的成本較低,由於這種觀念的產生,就會出現浪費土地資源的現象。
2.2市場體系不健全
就當前的現狀來看,農村中集體管理土地的環節較為薄弱,由於法律在土地流轉方面的規定相對抽象,導致地方部門無法將其落實在日常管理中,當村民就土地發生糾紛時,也無法根據法律進行妥善地處理。農民之間土地發生流轉常常發生操作不當的現象,一旦發生這樣的現象,就會引發扯皮的現象,使得農民之間無法妥善處理。另外,在流轉的過程中,沒有對價位進行統一的規定,導致轉出方提出的價錢不合理,轉入方儘量將價格壓低。對於農村的土地而言,沒有系統的管理制度,對土地進行隨意的開發,擾亂市場秩序。還有部分農民不想進行農業耕作,也不願將其對外承包,導致土地出現閒置與浪費的現象,從而影響農村的經濟發展。
2.3未形成規模經濟
實行改革開放時,農村的土地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很大程度上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但同時發生了小規模分散經營土地的現象。在農村,分散經營土地會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阻礙農業現代化發展的腳步,隨著市場競爭力的增強,我國尚未形成規模的農村經濟,導致無法降低農業的生產成本,無法提高產品的生產率。基於這樣的情況,基層政府可以轉移農村的剩餘勞動力,增加農民致富的渠道,提高農村經濟的經營效果,促進經濟向現代化、規模化的方向發展。
3改進土地制度促進經濟發展
3.1轉換土地所有權
轉換土地的所有權,就是農民擁有承包權,國家擁有所有權,這樣的產權體系能夠對土地進行統一管理,並且可以有效地降低管理土地的成本。目前,社保制度在農村較為薄弱,而土地社保制度較強,因此有必要穩定農民的承包權,推動並維護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穩定。就當前的土地制度而言,對承包權的界定較為模糊,因此必須通過法律將使用權與承包權進行區分。建立、完善相關的法律之後,除政府征地之外,個人或者集體等用地就必須按照規定進行,一旦基層政府發生腐敗,就會擾亂土地的使用順序。通過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土地的兼并現象,抑制農民失業問題,從而保障農民的基本收入,促進經濟發展,縮小城鄉差距。
3.2完善土地運營體制
完善農村土地的運營機制,可以有效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首先,建立土地管理體系,明確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問題,規範土地的流轉、出讓等問題,明確土地流轉的義務與責任,為農村的土地的使用建立良好的法律環境。其次,健全土地商品化評估體系,我國的土地評估與分級制度還處於萌芽階段,不利於土地市場的發展,因此要儘快地完善定價體系,保障土地評估與定級的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最後,建設土地市場中介,我國農村土地中介組織尚未完善,沒有足夠的資金作為支撐,導致土地運營常出現糾紛,阻礙土地的流轉。對於上述的現象,應該加快建設中介組織,具體而言,就是鼓勵一級市場將土地進行壟斷,開放二、三級市場,促進農村土地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環境中進行交易與流轉。但是具體的實施需要政府的宏觀控制,同時儘可能地遵循農民的意見,通過中介登錄、土地的相關信息,保障農村土地能夠有效的運營與招商。目前,農村出現很多閒置、浪費的土地,政府以及中介應該將其進行儲備,做好交易、流轉的準備的工作。在開展土地儲備、交易與流轉的工作時,需要加強監管力度,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監管隊伍,嚴厲打擊非法交易行為。結合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與目標,統籌農村用地的制度管理,解決好農村土地的交易與流轉問題,針對性地完善承包制度,循序漸進,健全相關制度。在開發、利用、交易土地時,切實地維護好農民的權益,從而激發農村土地資源的使用潛能,完善農村經營用地進入市場的相關制度。在政府的統籌之下,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差距。
3.3健全農村社保體系
上文提到,目前我國農村的社保制度較弱,而土地社保制度較強,這樣的現象就會阻礙農村土地制度的創新。強大的土地社保制度,會讓部分農民認為承包土地就是經濟保障,在遇見更好的條件之前,不會放棄手中的土地。即使大部分的農民已經開始發展其他的致富途徑,但是仍然將土地作為基本保障,同時建立醫療保險等保障來解決農民的基本問題。對於這樣的現象,各個地區要結合自身的發展現狀以及經濟水平,建立符合農民需求的社保體系。以此為基礎,在政府的調控之下,將沒有經營能力農民手中的土地轉讓出來,進行合理的資源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農產品的產出率,不僅保障了農民的基本生活,還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4結語
綜上所述,改革開放以後實行的土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但是隨著社會進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化、城市化的需求,因此需要進行改革。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下,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制定符合現代需求與發展的土地制度,加強農村社保力度,在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的基礎上,改革土地制度,促進現代農村的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耿傳輝.中國農村土地金融改革與發展研究[D].吉林大學,2016.
[2]高春華.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與農村經濟發展[J].湖北函授大學學報,2015(24).
[3]李春香.基於農村人口退出視角的中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D].武漢大學,2015.
作者:鄧濤 單位: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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