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
公司分立方案中,除應當對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後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安排外,特別應妥善處理財產及債務分割問題。
2.公司股東會關於分立方案的決議
股東會決議通過方案時,特別要通過公司債務的分擔協議,即由未來兩家或多家公司分擔原公司債務的協議。為了保證分立方案的順利執行,應當同時授權董事會具體實施分立方案。
3.董事會編制公司財務及財產文件
為妥善處理財產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經股東會授權後,應當由董事會負責實施。
4.政府主管機關的批准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同。
5.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
債權人保護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決議做出後的10日內,將分立決議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二、公司的分立形式有哪些
公司的分立形式有如下兩種:
三、公司分立的注意事項
公司分立要注意哪些事項:
1.分立後公司註冊資本之和、實收資本之和不得高於分立前公司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2.被分立的老公司和分立出來的新公司必須股東結構一致。若是股東結構不一致,將會影響享受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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