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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嗎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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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不少員工都經歷過試用期,等試用期過去之後可能就會轉正的,但有些公司並不正規,可能不會跟試用期的員工簽訂合同的,或者只跟他們簽訂試用期合同,那麼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嗎?下面就由小編為你介紹相關內容。


一、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嗎


違法,簽訂試用合同是違背《勞動法》的行為。
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款劃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劃定:“勞動合同可以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上述劃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商定試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試用期。假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商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假如發生勞動爭議,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正當權益。


二、勞動合同應當由誰簽訂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勞動合同只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必須是作為法人或者個體經濟組織的用人單位,另一方由必須是作為自然人有勞動者個人。兩個用人單位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兩個勞動者之間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你入職半個月用人單位未與你訂立勞動合同不屬於違法。
2、自你入職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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