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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範文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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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範文(精選7篇)
  工作方案需要編寫者有深思熟慮的判斷。當決定做某個項目時,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工作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範文(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1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20〕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20〕67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紮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為抓手,以堅決防範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為主線,以規範安全生產行為為著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為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築。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布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為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築學院、後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築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20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築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並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為: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並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並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築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台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築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於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2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範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鑑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鑑定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範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於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閒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範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願,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繫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於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鑑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鑑定工作於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儘快採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並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匯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匯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倖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覆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准,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紮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儘快開展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3


  一、檢查範圍
  凡我縣行政區域內已建成使用的各種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均屬本次安全大檢查的範圍,重點對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舊房屋建築進行安全檢查:
  (一)居民住宅樓;
  (二)學生宿舍、幼兒園、教學樓、學校、試驗室、科研等建築;
  (三)歌舞廳、影劇院、健身房、浴室、體育館、商場等公共建築;
  (四)車間、倉庫等生產建築;
  其中居民住宅為本次檢查的重點。
  二、檢查內容
  (一)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4〕第12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對房屋實施安全檢查,必要時可進行安全鑑定。重點檢查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隱患的房屋是否已經採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隱患。
  (二)短期內不能解除隱患的房屋是否落實監管措施和應急事故處理預案。
  (三)危舊房屋檔案是否規範、詳實。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區。
  三、檢查方法
  (一)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本轄區範圍內有關單位、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檢查範圍和內容進行自查自報。要做到不留死角。檢查匯總後,於2012年6月25日前將檢查情況總結、匯總表報縣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
  (二)對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鑑定的,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房屋安全鑑定,以準確掌握房屋安全等級,提出治理建議。
  (三)縣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人員對這次房屋安全大檢查的情況進行抽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跟蹤監管,督促產權單位及時採取技術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房屋的安全大檢查工作,迅速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對轄區房屋進行全面徹底檢查,要做到橫查到邊、豎查到底、全面無漏、詳實可靠,通過檢查,徹底掌握轄區內房屋安全狀況及危險房屋形成、變遷等情況,建立和完善危舊房屋檔案,實現房屋安全檔案的動態化管理。
  (二)檢查中對發現有危險隱患的房屋,要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督促房屋產權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治理。要貫徹以檢查促整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該修的修,該加固的加固,該拆除的拆除。對有較大隱患,暫時難以治理的,要堅決騰空予以停用,從根本上杜絕因各類房屋倒塌傷人、毀物的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既要組織好大規模的房屋安全檢查,也要加強平時對危險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據本次檢查的情況,安排部署治理隱患工作。對存在倒塌危險的房屋,要組織產權單位召開專門工作會議,採取切實措施,重點防範、重點監控、重點治理,明確責任,限定期限,堅決消除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4


  為加強農村房屋建築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群眾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全市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建辦〔20XX〕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區)為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為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20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於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區)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築物(構築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區)要耐心細緻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群眾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傑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區)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加強農村建築包括建築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5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幹部、各村主幹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並建立台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鑑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為生產和居住場所;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於上述情形,主要用於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採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附件2)。
  (2)各村、各鎮直相關單位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幹、各包村片長審核簽字,於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附件3)。
  (三)處置整治(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地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製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於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後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後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3)各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監管、查處、指導、協調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兩違」房屋(含廠房)、「三無」自建房(含廠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
  屬對外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城管所會同鎮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易受自然災害侵襲特別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供水、供電、通信、市場監管、教育、衛健、消防、環保、林業、工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築採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信與網絡、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2、強化技術保障。省住建廳制定的各類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鑑定機構名單已在XX省住建廳網站公布,各地、各有關單位、房屋業主可在網上進行查詢、對照和選擇。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設計、施工、監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3、落實整改閉環。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檔」「一房一策」「一廠一策」的原則,逐一明確房屋(廠房)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做到閉環管理。
  4、健全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源頭管控。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農房和危房改建審批監管機制、「兩違」巡查治理管控機制、房屋租賃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統一的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系統聯網,切實保障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詳附件1)。領導小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和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推動本轄區、本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包村片長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親自進村入戶了解情況,親自組織推動拆除並嚴查責任,對影響惡劣的要較真碰硬,形成震懾。各村要結合「兩違」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等統籌推進專項行動。
  2、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包片負責制,鎮村兩級要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對重點隱患實行分級分類清單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監管指導。
  3、嚴格組織紀律。各村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作為,勇於擔當,抓牢抓實抓細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各地、各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排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者漏報瞞報的,嚴肅追責問責,並在全市通報。
  各村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後呈報市委和市政府。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6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於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紮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
  二、目標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台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1、農村區域。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台,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2、城鎮區域。重點完成對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並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台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一是在xxxx年全面完成六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台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建成城鄉房屋數據台帳,實現全鎮房屋規範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
  各村、社區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築、危險建築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築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
  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
  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台。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採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信息錄入「數字房產」平台。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區要按照「兩清單、一台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幹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為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鑑定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鑑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複雜、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覆核,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鑑定,提出整治要求;
  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鑑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鑑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重點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幹部為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社區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根據縣人民政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為此次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進行指導和服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數據平台;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為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縣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査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7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5號),為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築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項目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範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鑑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項目紅線範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10、項目建設過程中部分征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1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閒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群眾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並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核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村(居)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製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築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信息、二維碼門牌信息、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准入關,對於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為,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採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布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XXX。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群眾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群眾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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