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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範文九篇

202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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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範文九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1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決定中對原司法解釋中有關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定罪處罰標準進行修改完善,明確相關法律適用問題,更好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穩定。
  此前,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了修改,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量刑提高的同時,也明確了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另外國務院於2021年5月21日也頒布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其中包括了對涉嫌非法集資的轉讓股權、債權、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形式予以查處。所以,此次非法集資司法解釋的修改主要也是為了適應上位法和行政法規的修改而進行的。
  結合司法實踐,我們認為本次修改有如下亮點值得特別的關注。
  1、進一步明確了在提起公訴前這個時間點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於刑事處罰,甚至不作為犯罪處理。
  這一條對於平台公司高管和投資人都是一條好消息,對於平台公司高管來說,只要在提起公訴前努力對平台公司的外債進行追索,就有希望不被作為犯罪進行處理。而對於投資人來說,挽回損失需要平台公司高管的積極配合,這一條規定給了平台高管積極配合的動力,雙方配合,挽回損失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實踐中,很多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對於有希望完成清退的平台公司,也會對平台高管採取非羈押的強制措施,並且會給一個比較長的處置債權的時間,以便於盡可能的在提起公訴前完成資產的清退,挽回投資人的損失。
  另外對於那種全部退賠希望不大的平台公司,也給予平台高管一個較為寬鬆的悔過情節,即,只要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進行退贓退賠的,都可以從輕甚至減輕處罰。此條規定,其實也是意味著司法機關在辦理該類案件中,把退賠追贓明確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對待了。在筆者最近辦理的諸多非法集資案件來看,多地司法機關明確稱只要將在平台公司取得的資金進行退賠的,將有很大希望判處緩刑,情節輕微的也可以直接不予起訴。
  這些變化,相比十年前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最早在對非法集資案件的偵辦過程中,司法機關往往主要關注的是打擊犯罪,經常是一立案便對平台公司進行全部的資產凍結,導致平台公司直接停止運營。而作為平台公司,主要資產主要是債權類資產,如此,這些債權便無人處理,無人索要,慢慢變成一堆爛賬,最後即使經過漫長的刑事程序對平台公司給予了刑事處罰,但是此時平台公司的債權類資產也面臨債務人跑路,或者是因為法院無法代替平台公司去追債,而平台公司高管均被送進了監獄,導致這些債權無人追索,慢慢都爛掉了。
  所以,自2017年開始,我們團隊在辦理非法集資案件中首創並踐行「審前資產處置」的非吸平台一攬子解決方式,不但幫助非吸平台的高管減輕甚至免於刑事處罰,還能夠儘量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當時我們的辦案方式取得了多家司法機關的認可,並且引起了金融部門和立法部門的關注。
  在後續立法修改時,也吸收了我們這種在提起公訴前,對平台的資產、債權、物權先行進行處置後清償投資人的操作方式,並據此可以對平台公司高管給予減輕甚至免於刑事處罰的方式。
  2、提高了非吸案件的入罪底線。
  在之前的司法解釋中,對非吸案件區分個人犯罪和單位犯罪,此次修改後非吸案件不再區分個人和單位犯罪,將定罪幅度直接全部按之前單位犯罪的起點予以入罪。即單獨符合100萬、150人和50萬以上損失這些條件才可以以刑法予以評價。雖然非吸的大案動輒就是幾千上億的資金規模,這個規定對於大的平台沒有太大的意義,但是對於筆者之前經歷過的那種只吸收了幾十萬,便被司法機關定罪的案件來說,還是有天壤之別的。當然,本次司法解釋也明確了對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應當依法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也就是說,不作為犯罪處理不意味著行為本身不違法,如果符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有關規定,司法機關應當將相關案件移交有關行政機關,由行政機關按照上述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第2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為深入開展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有效防範和打擊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切實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的有關文件和全國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屬地為主、部門配合、職責明確、打防並舉、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總體思路,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全區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機制,力爭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發生和蔓延,維護良好的經濟金融秩序,保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以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和有利於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為出發點,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集資風險集中排查活動,儘快掌握情況,並結合排查結果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遏制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實現「摸清底子、分類處置、依法打擊、維護穩定」的全區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一)組織機構。為進一步加強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開展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區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康小平任組長,區公安分局局長陳定佳,區人民政府副調研員焦劍,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政府金融證券辦主任)劉雄輝任副組長,區紀委(監察局)、區政府辦(區政府金融證券辦)、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發改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國土分局、區農業林業畜牧局、區商務局、區城管局、區政府法制辦、區信訪局、區工商分局、區地稅局、區維穩辦、區政府督查室、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政府金融證券辦常務副主任卜茂榮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1、區紀委(監察局):負責對參與、支持非法集資活動的涉案機關和公職人員的查處工作,參與涉案資產處置的監督工作。
  2、區委組織部:負責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政府績效評估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
  3、區委宣傳部:負責整治非法集資問題的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宣傳系統(廣電、報刊、網絡等)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
  4、區人民法院:負責非法集資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為整治非法集資問題提供政策法律諮詢服務。
  5、區人民檢察院:負責對非法集資案件涉案犯罪人的審查、批捕和起訴工作,為整治非法集資問題提供政策法律諮詢服務。
  6、區發改局:負責本系統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等工作。
  7、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等工作。
  8、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鄉建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
  9、區公安分局:負責依法對非法集資活動進行立案、偵查、打擊和處理,非法集資活動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現場處置工作,安排專人參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財政系統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完成區政府交辦的落實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打擊活動工作經費等有關工作。
  1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完成區政府交辦的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打擊活動等有關工作。
  12、區國土分局:負責礦產開發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
  13、區農業林業畜牧局:負責本系統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
  14、區商務局:負責商務系統特別是典當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查處工作。
  15、區城管局:負責組織對戶外各類融資廣告和虛假貸款廣告的清除等有關工作。
  16、區政府法制辦:負責審查區政府涉及非法集資處置規範性文件,為整治非法集資問題提供政策法律諮詢服務。
  17、區信訪局:負責處置非法集資的信訪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資的舉報和信訪並及時反饋領導小組辦公室,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現場處置工作。
  18、區政府金融證券辦:配合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的調查、認定、查處和善後等上下聯絡協調和信息反饋等工作。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運轉工作。
  19、區工商分局:負責涉及非法集資活動廣告和非法金融廣告的監管、查處工作,參與查處利用公司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等工作。
  20、區地稅局:負責征管範圍內涉嫌非法集資納稅人情況及賬務核算情況等查處工作。
  21、區維穩辦: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日常維穩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非法集資活動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現場處置等工作。
  22、區政府督查室:負責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的督促檢查工作,並將督查工作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2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負總責、行業主管或監管部門一線把關、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協調的總原則,負責做好本轄區處置非法集資案件的組織和債權債務清理清退等處置善後與維護穩定工作。
  三、工作重點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點
  1、整治已經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資活動;
  2、整治以房地產行業為主的建設領域非法集資活動;
  3、整治礦產開發行業的非法集資活動;
  4、整治種養殖業、山林開發等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形式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5、整治各類融資廣告及虛假貸款廣告。
  (二)工作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召開專題會議對全區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進行部署。
  2、摸底排查階段(201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工作職責,認真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
  3、依法打擊階段(2012年12月15日—2012月1月30日):對已發現及排查中發現的非法集資問題依法進行處置。
  4、總結建制階段(2012月1月30日—2月20日):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總結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並針對工作中存在或發現的問題,分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長效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各成員單位報送的整治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並及時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有關工作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密切協作,建立上下聯動、行之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工作機制。
  (二)明確職責,精心組織。本著「屬地負總責、行業部門把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協調」的原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相應的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自查、宣傳和處置方案,並認真抓好落實。
  (三)認真排查,摸清底子。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集資風險集中排查活動,儘快掌握情況,並結合排查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遏制各類非法集資活動,將風險防患於未然。特別是要突出重點,對近年來社會融資現象較為普遍的領域,要抽調專門力量,制訂工作方案,開展好集中風險排查,把清理整治落到實處。
  (四)積極調度,加強督查。在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排查和處置情況。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結束時,要形成匯總表和總結材料,於2012年2月1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派出督查組進行督查。

第3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令第737號),切實做好我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相關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發揮好各地、各有關部門、各金融機構及地方金融組織的作用,積極構築多層次宣傳陣地,創新方式提升宣傳效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2021年呼倫貝爾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宣傳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及自治區關於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並結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令第737號)(以下簡稱《處非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監管條例》)《呼倫貝爾市非法集資案件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宣傳貫徹工作的實施,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積極營造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良好氛圍,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維護我市金融穩定,保護人民切身利益。
  二、宣傳內容
  宣傳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重點加大對《處非條例》《監管條例》《獎勵辦法》的宣傳力度,使廣大群眾熟悉和知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增強「買者自負,風險自擔」意識,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鼓勵社會公眾提供舉報線索,形成全社會抵制非法集資,積極支持打擊非法集資的濃厚氛圍;宣傳近年來查處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揭露犯罪分子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和社會危害性;宣傳普及金融知識,讓廣大群眾正確識別合法的投資渠道、理財方式與非法集資的本質區別,引導廣大群眾理性投資、合法理財。
  三、宣傳主體
  (一)發揮成員單位作用,積極開展行業宣傳。各級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積極發揮行業主(監)管作用,積極開展行業宣傳活動。結合本地區、部門工作實際,圍繞《處非條例》《監管條例》《獎勵辦法》等法規,適時組織開展學習、講座、培訓等活動,通過懸掛標語、張貼海報、製作發放宣傳手冊和傳單、播放公益宣傳片、發送微信簡訊等多種形式,向本行業從業者及參與者宣傳普及識別、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相關法律知識,推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工作深入開展。
  (二)發揮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作用,強化日常宣傳。各旗市區處非辦要協調當地金融機構,積極發揮金融機構專業化、網點廣的優勢,利用電子屏、報紙廣播等進行文字或形象宣傳;要指導地方金融組織發揮好自身作用,不斷提高業務人員業務素質,在辦理業務的同時及時向群眾講解正規業務與非法集資的區別,引導群眾正確借貸、理性投資。
  (三)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有效開展「零距離」宣傳。各旗市區處非辦要積極協調當地黨委政法委,開展對社會綜合治理網格員的日常培訓工作,發揮網格員「零距離」接觸群眾的優勢,指導網格員要利用各種入戶機會,深入了解每戶家庭是否存在非法集資傾向,特別要對老年人群講解非法集資常見案例、慣用手段,提醒不要輕易將個人銀行賬號、密碼等告知他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勸阻、及時上報,將非法集資現象撲滅在萌芽狀態;各網格長要充分利用各種微信群平台、「村村響」廣播大喇叭等有利條件,在基層進行廣泛宣傳,使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相關知識家喻戶曉,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構建平安呼倫貝爾貢獻一份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地區、各部門要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組織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科學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全年宣傳活動。市處非辦各成員單位、市級金融機構、各旗市區處非辦要確定一名分管領導,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地區全年防範處置非法集資宣傳工作。各地各部門請於3月5日前將宣傳方案報送至市處非辦。 
  (二)創新形式,確保實效。市處非辦各成員單位每半年要組織1次集中宣傳活動,每月要通過宣傳欄、網站、微信公眾號、報刊、廣播、電視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不少於1次;各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要通過電子螢幕、橫幅、海報、展板、折頁、宣傳單等形式,向群眾宣傳防範非金融活動的知識,每月不少於3條;旗市區處非辦要按照處非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推進「六進」宣講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夯實基層宣傳主陣地,宣傳內容及活動每月不少於5條次。
  (三)及時總結,報送材料。各地區、各部門要注重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及時上報典型做法和經驗,每月25日前由聯絡員負責上報本地區、本部門當月宣傳工作開展情況的相關圖文資料及工作情況月報表,7月底前,上報半年工作總結,12月底上報全年宣傳工作總結及工作情況統計表。

第4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為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根據省(*處非辦字【2020】23號)、市(X處非字【2020】1號)、《XX縣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等相關文件,XX縣供銷社認真落實省、市、縣關於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現將2020年我社所做工作情況總結如下:一、制定方案,完善機制。根據《XX縣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縣供銷社深入調查,結合自身實際和現實情況,制定了《XX縣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用以支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情況。
  二、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縣社各科室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和處置工作的艱巨性,以此切實增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壓態勢,有效防控,堅決打擊非法集資活動。
  三、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切實增強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抵禦能力。縣供銷社進一步加大了宣傳力度,利用會議宣傳和深入村莊、社區、家屬院發放宣傳資料300餘份兒,通過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各項政策措施,從多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非法,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教育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增強公民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認清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從源頭治理非法集資滋生和蔓延的環境;同時加強對單位自身工作人員的教育,通過集中學習,觀看防範非法集資的視頻資料,交流各自看法和觀點,取得良好效果。
  四、加強督導,摸底排查。為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縣供銷社對下屬的基層供銷社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非法使用供銷標識和坑農害農的非法集資現象,做到防微杜漸,遏制非法集資活動勢頭,通過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未發現存在非法集資現象;
   同時鼓勵群眾主動向縣供銷社和有關部門舉報提供非法集資線索。
  一年來,縣供銷社非法集資整治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無法徹底消除非法集資的可能性。下一步,縣供銷社將繼續加大對非法集資行為的防範、打擊和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非法集資工作機制及責任制度,完善處置非法集資處置預案和應急預案,做好非法集資情況摸底、整理匯總,確保此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5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階段性成果,持續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以下簡稱「處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貸領域行業清源工作,堅持打防結合、打早打小,推動治理網際網路金融亂象工作由點及面,實現對非法集資、網際網路金融亂象等全過程的防控和打擊,持續凈化我市金融生態環境,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一、年度目標
  重點破解新發非法集資案件數量呈上趨勢,力爭全市新發非法集資案件數量、集資金額、參與集資人數3項主要指標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繼續深入推進陳案化解攻堅行動,確保全年辦結非法集資陳案4件,力爭全年辦結非法集資陳案5起。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健全體系,強化線上線下監測預警
  1.完善線上監測體系。進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風險監測平台,結合公安經偵應用雲平台的非法集資風險企業排查,形成覆蓋更廣的線上監測預警體系。人行、銀保監等部門要組織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強賬戶資金異動監測,及時報送異常賬戶信息。
  2.加強線下群防群治。各地要嚴格落實將防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的要求,充分動員網格力量,發揮一線宣傳、排查、報告作用,加大對重點樓宇、重點區域排查等常態化排查力度,實現風險監測關口前移。擴大舉報獎勵覆蓋面,提高獎勵及時性,進一步發揮舉報獎勵政策作用。
  (二)打防並舉,分類化解各類增量風險
  3.嚴格市場准入。進一步落實《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規定,嚴把地方金融領域准入關,對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使用「銀行」「保險(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險組織)」「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註:指從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融資擔保」「典當」「徵信」「交易所」等與金融相關的字樣;在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小額貸款」「金融」「資產管理」「理財」「網貸」「網絡借貸」「P2P」「網際網路保險」「支付」「外匯(匯兌、結售匯、貨幣兌換)」「基金管理(註:指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夥企業)」等與金融相關的字樣。凡在名稱和經營範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註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持續關注,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4.加大風險排查。進一步鞏固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地方金融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成效,常態化開展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落實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聯合工作機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針對民間投融資中介、網絡借貸、私募基金、影視文化、批發零售、電子商務、房地產、交易場所、各類涉農合作組織、養老服務等行業企業及關聯企業,圍繞商業中心、商務樓宇、科技園區、臨街門店商鋪等商業聚集區,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專項聯合排查整治,及時全面準確掌握本地區非法集資信息,重點排查並打擊打著「金融創新」旗號,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會眾籌」「私募基金」「投資諮詢」「養老服務」等名義,以老年人、在校學生、貧困人群等為主要目標群體的非法集資及地方金融領域涉黑涉惡行為。
      5.分類化解風險。對監測、排查出的各類風險,建立風險台賬,認真核查。分類化解不同類型風險,針對趨勢性風險,及時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布預警提示,對較小風險點,要精準快速處置,對重大風險點,要穩妥有序化解,堅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贓挽損,堅決遏制新發案件。對跨縣市區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牽頭縣市區要主動履行牽頭責任,制定統一化解方案,積極協調推進案件可能涉及的偵辦訴訟、善後處置、牽頭維穩等工作。協辦地認真履行協作義務。
     (三)多措並舉,有序減少存量風險
  6.持續開展陳案化解。持續開展非法集資案件風險處置攻堅行動,穩妥推進陳案化解,推動涉案人數較少、涉案金額較小案件加快結案。持續開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專項行動,依法打擊犯罪,有序化解風險。由市、縣(市、區)、鄉(鎮)政府分級統籌安排,採取有效措施,提高辦案質量和處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實壓降陳案數量。
  7.全力處置重點案件。推進慧選投資、恆利金融等重點信訪案件處置工作。各地要強化領導包保責任制,落實重點案件「一案一策一專班」制度,特別關注案齡5年以上案件,要進一步樹立對事業、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責任感、緊迫感,組織精幹隊伍,排出時間表、作戰圖,實現挂圖作戰、強力攻堅,確保儘快結案。
  (四)創新宣傳,提升處非宣傳質效
  8.周密部署宣傳月活動。積極利用各類媒介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發揮各地、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協會團體、各金融機構、網格員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輿論氛圍。
  9.常態化開展日常宣傳。依託打擊經濟犯罪宣傳、普法宣傳、「四送一服」政策宣講等品牌項目,在重要節點、重點行業領域、針對重點人群,創新利用各類宣傳媒介,擴展宣傳空間,引導處非宣傳進工廠、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組、進家庭,有效延伸宣傳「毛細血管」,採用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提高全社會對非法集資的識別、防範和抵制意識。
  (五)各司其職,推進綜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動全鏈條治理。及時關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出台情況,嚴格落實金融持牌經營、特許經營原則,切實把好企業准入關。行業主(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著力加強對P2P網絡借貸、私募基金、投資理財、養老服務、文化旅遊等重點領域監管。推動有關部門落實金融廣告監管制度,切斷非法金融活動傳播途徑。推動處非工作由點及面、由端到鏈,實現對非法集資活動全社會、全行業、全生態鏈防控打擊,將非法集資與社會信用、平安建設等體系建設有機結合,有效震懾非法集資行為。
  (六)依法依規,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11.運用法治方式解決信訪事項。密切聯繫群眾,主動釋法說理、引導安撫、回應訴求,全力爭取理解和支持。堅持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針對涉法涉訴案件,推進案件偵辦和司法審理,將信訪事項解決路徑引入法治軌道。
  12.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推進案件偵辦公開,統一解釋口徑,合理引導群眾預期。加強群體性集訪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妥善做好信訪接待。切實落實屬地維穩責任,加強負面輿情管控和正面宣傳引導,健全應急機制,確保風險隱患不擴大、不蔓延、不上傳,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處非隊伍素養
  13.加大處非隊伍能力建設。推動處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人員配備、工作經費等方面切實保障,強化交流培訓,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合格、勇於擔當、本領過硬的專業處非隊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及時交流處非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
  三、嚴格責任落實
  (一)嚴格落實屬地政府責任。各地要切實擔負起風險化解和維穩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本轄區內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做好本轄區內風險排查、案件查處、善後處置、宣傳教育和維護穩定等工作。各地要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平安建設考核內容等。
  (二)嚴格落實相關部門責任。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要將防控本行業、本領域非法集資作為履職盡責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信訪維穩、案件偵辦和布控、審查逮捕和起訴、案件審判和執行處置、監測預警和宣傳教育、行業准入和監管等工作的部門協作力度,加強非法集資風險信息共享,各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落實考評及責任追究。科學制定2021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平安建設工作考評細則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考評細則,並將處非工作作為重點考評內容。加強考評結果運用,進一步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責任,通過約談、掛牌督辦等手段,推動重點問題的解決、重大案件的處置和重點領域風險的防控。對重點案件查辦不力、進展不順的縣市區,要及時協調推動並通報,同時報告市政府,對工作不力、重點督辦案件處置遲遲沒有進展、影響到全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成效的責任人,必要時由市處非辦提請相關部門予以追責。

第6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按照呼和浩特市處非辦印發《呼和浩特市學習周宣傳活動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不斷創新宣傳方式,在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媒體優勢的同時,利用新媒體宣傳,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對《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知曉度和法制觀念,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防範非法集資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營造學《條例》、用《條例》、守《條例》的濃厚範圍。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確保《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宣傳工作順利開展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宣傳工作,由分管領導具體抓,局內部指定專人負責組織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宣傳工作的對接及信息收集、材料報送等具體工作,同時做好與市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我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宣傳工作的落實完成。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1、繼續發揮傳統媒體的優勢作用,廣泛宣傳
  為了提高廣大市民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的發生,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宣傳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的媒體作用,通過各類專題、欄目以及公益廣告,加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宣傳力度,努力擴大宣傳覆蓋面。在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台《直通首府》欄目中除了做好日常新聞播出外,從4月16日起,開設了「防範非法集資知識普及」專欄,採取字幕+畫面的形式,向廣大市民普及非法集資特徵、表現形式和社會危害等相關知識,進一步提高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辨別能力,在全社會營造抵制非法集資的濃厚氛圍。截至目前,欄目共播發相關新聞7條,統計如下:3月27日首府嚴厲打擊傳銷非法集資旅遊欺詐等違法行為、4月16日非法集資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4月17日保護錢袋子給您支幾招、4月18日打擊非法集資防範金融風險、4月19日非法集資犯罪數額是怎麼認定的、4月20日遠離校園非法集資、4月22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此外,欄目直通多媒體版塊還就即將實施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具體到條例中的什麼是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當事人以及非法集資的常見形式有哪些等條文規定進行專門解讀。同時,欄目還不間斷播出防範非法集資警示教育宣傳片。
  2、運用新媒體宣傳矩陣,形成宣傳合力
  在新媒體方面,呼和浩特廣播電視台新媒體近期將推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解讀系列。我局通過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眾號、抖音視頻等方式發布信息7條,內容包括:【送你6幅畫,提高消費防騙意識!】閱讀量:5097次、【快告訴家裡老人!謹防這些非法集資騙局!】閱讀量:7771次、【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標語口號】閱讀量:5.1萬次、【《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閱讀量:2947次等。新媒體各平台總閱讀量達到6.7萬次。通過漫畫、短視頻等多種形式用更直觀和通俗易懂的畫面和影像等媒介載體使宣傳更加深入。

第7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集資行為,明確工作職責,根據省(魯處非辦字【2020】23號)、市(德處非字【2020】1號)、《XX縣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等相關文件,結合單位實際,定製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縣關於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文件精神,積極配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進一步健全責任明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監測預警、宣傳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縣合作社實際情況防打結合、打早打小、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二、任務目標深刻理解非法集資的危害,認識到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的重大意義,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實現全覆蓋,苗頭性問題得到及時發現和處置,及時化解存量風險,逐步減少增量風險;
  顯著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相關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形成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輿論氛圍;
  杜絕發生較大規模非法集資案件,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資生存土壤。
  三、 工作原則1.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領導作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組織、協調做好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要進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時跟進工作進度,檢查工作效果,做好統籌謀劃、組織協調、督導落實工作。
  2.防打結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強防範預警,減小發生機率。堅持打早打小,遏制風險傳播,防止引發其他領域特別是金融領域風險發生,將金融風險扼殺在萌芽階段。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縣供銷社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聯繫、加強合作、協同配合,通過上級領導統一協調,調動各方面力量,上下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機制(一)引導宣傳機制。結合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縣供銷社要抓好防範和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著重宣傳涉及本單位金融風險的宣傳教育,大力加強關於處置非法集資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揭示非法集資的本質特徵,提高群眾對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的防範意識。
  (二)
  責任追究機制。為切實做好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對各項工作進行責任劃分,明確責任人,對各責任人的工作進行考核,建立責任追究機制,以實現對防範工作的認真負責,對工作不當、疏於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及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跟進機制。對所劃分的工作,各責任人及時上報工作進度,領導小組對工作及時跟進,檢查工作完成的進度和質量,以對出現的問題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整改到位,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XX縣供銷社2020年8月12日

第8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2020年度全鎮打擊非法集資將於中、省、市、區有關打擊非法集資的安排部署為指導,全面健全打擊非法集資預防、管理、處置工作機制,集中力量、綜合整治、嚴防嚴控、標本兼治,堅決維護廣大群眾利益,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最大限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強有力的宣傳教育和打擊整治,確保全鎮不出現非法集資現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資風險評估、信息預警研判、日常巡查監管、基層防控、快速處置等機制,加強監測預警,及時掌握潛在風險和不穩定因素,快速應對處置,及時化解矛盾和風險,建立健全疏導並舉、防治給合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二)嚴厲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行為和案件。重點打擊涉嫌詐騙組織者、惡意集資中間人和借款人,嚴厲打擊超範圍違規經營、虛假廣告宣傳等行為,徹底整頓涉嫌非法集資、高利貸、違規融資等行為。
   (三)依法規範融資服務中介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機構及其關聯企業的經營、融資和宣傳行為,促進民間借貸規範健康發展。
   (四)有效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結合專項整治活動,在全鎮各領域進行拉網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業虛假註冊、抽逃資金、超範圍經營、虛假宣傳以及資產負債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資、高利貸、違規融資等行為,確保打擊非法集資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層信息員制度。建立鎮、村(社區)、村鎮信息員制度,建立社會志願者、基層社會組織和廣大群眾自發參與的防範預警機制,及時發現非法集資苗頭,群防群治,提高對非法集資監測和防範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項目舉報排查機制。對轄內各類經濟活動信息進行監測、跟蹤,從中發現、識別和判斷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信息和線索。對轄內號稱「高回報、高收益」產品開展監測排查,加強風險研判,及時預警提示。
   (七)建立重點案件包案機制。按照「一案一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個重點涉嫌非法集資案件都要成立專案組,實行「領導包案、責任到人」,集中辦案,限時辦結。
   (八)健全從速從快處置機制。對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件要及時查處,早定性、早處理,加大案件處置力度,快速查實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資產,依法合規、公平公正清償,切實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對煽動群眾鬧訪,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集資人,要採取果斷措施,依法嚴厲查處。
   (九)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強綜合性宣傳。建立健全常態化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推動宣傳教育活動進村(社區)、進工廠、進家庭,實現廣覆蓋。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強化社會公眾買者自負、風險自擔的責任意識。宣傳部門要協調有關新聞單位,藉助新媒體時代的信息傳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等平台,整合資源,推動宣傳,形成防範非法集資共識。
   (十)加大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查處力度。加強對網絡、手機簡訊、電郵特別是各類資金借貸平台的監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資通過網絡、通信工具傳播。加強媒體廣告發布的監管,督促媒體落實了廣告發布責任,封堵非法集資活動傳播渠道。
   四、工作責任
   建立健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落實了職責分工;建立鎮主體負責制,充分發揮基層主體作用,調動轄內資源,統籌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要認真履行一線把關職責,將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作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管。對需要經過市場准入許可的行業領域,由准入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範、監測和預警工作;對無需市場准入許可,但有明確主管部門指導、規範和促進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範、監測和預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為切實有效抓好全鎮打擊非法集資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經鎮黨委政府決定,將打擊非法集資工作納入全年綜治工作目標考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取消所在單位和個人年度評先、評優資格,並扣減所在村(社區)幹部個人相應考核工資,如發生影響惡劣,觸犯法律行為,將根據法律規定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一)未將打擊非法集資工作納入本單位日常工作,主要負責人未親自抓。
   (二)未嚴格按照鎮黨委政府安排部署進行摸排,宣傳教育。
   (三)信息不暢通,發生漏報、遲報、虛報非法集資行為。
   (四)對發生非法集資行為上報、處置不力行為。
   (五)本單位人員參與非法集資和為非法集資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
   非法集資是嚴重影響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毒瘤,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有力措施,狠抓落實了,確保全鎮經濟社會安全穩定發展。

第9篇: 鄉鎮防範非法集資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件和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新形勢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根據河南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20xx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現決定在全校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
  一、活動目的
  針對當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參與人員眾多、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升級、噱頭更加新穎、迷惑性更強的複雜嚴峻形勢,堅持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以宣傳月活動為契機,集中開展一次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法律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培育師生員工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正確理念。
  二、活動內容
  按照河南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宣傳引導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處非領[20xx]1號)、《河南省20xx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宣傳月活動中,要學習宣傳防範非法集資的有關知識,突出宣傳教育重點,抓好廣大師生員工的普及教育,在全校形成抵制非法集資的濃厚氛圍。
  (一)明確責任,專人負責處非工作。各二級學院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對本單位範圍內處非宣傳工作負總責,組織、指導、協調做好宣傳工作,清查、封堵本單位範圍內的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要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的推進,切實將宣傳月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營造氛圍,集中開展媒體宣傳。要充分發揮校報、網絡平台作用,通過網站、微信群、QQ群等平台,開設系列專題、專欄,以案件分析、專家點評、群眾問答、推薦防騙妙招等方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傳統宣傳陣地作用,在人員密集場所製作擺放宣傳板,在單位櫥窗、板報推出專題宣傳內容。
  (三)聯繫實際,突出特色。突出學校特色,將處非宣傳與政治學習活動、教師課堂教學、大學生第二課堂、志願服務活動等相結合,以報告講座、演講賽、辯論賽、主題班會、主題黨團日活動、公益活動等師生們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處非宣傳,推動處非宣傳與日常工作相融合,日常工作與宣傳活動兩不誤兩促進。
  三、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高度重視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宣傳活動順利實施。宣傳月活動結束後,請各單位於6月5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報送校黨委宣傳部(發送電子郵件即可,郵箱:xxxxxxx)。
  (二)積極主動,搞好宣傳,各單位要主動收集宣傳資料,加強與社會有關機構的溝通聯繫,可邀請有關專家、主管部門負責人開展專題講座,積極創造條件,將處非宣傳工作引向深入。
  (三)突出重點,務求實效。要創新宣傳的方式方法,針對投資理財、網際網路金融、大學生信用貸款、私募股權投資等重點開展宣傳,既要介紹非法集資的特點、手段、危害,又要普及金融理財知識和金融新業態知識,宣傳科學合理的財務規劃理念,切實提高處非宣傳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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