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須依法核准登記,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那麼個體工商戶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個體工商戶是否繳納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一)有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
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因此個體工商戶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能否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因此,個體工商戶若是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並符合以上規定的情況,則可以享受增值稅免徵優惠。
知識拓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徵收率為3% ,增值稅金額按銷售額(不含稅)乘以3%徵收率計算繳納,因此,可用以下公式計算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應納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
個體工商戶是否繳納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一)有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
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因此個體工商戶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能否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因此,個體工商戶若是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並符合以上規定的情況,則可以享受增值稅免徵優惠。
知識拓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徵收率為3% ,增值稅金額按銷售額(不含稅)乘以3%徵收率計算繳納,因此,可用以下公式計算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應納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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