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患者知情權表現有哪些

2023年11月01日

- txt下載

​  一、患者知情權表現有哪些


知情同意權是指患者有權知曉自己的病情,並可以有權對醫療服務人員所採取的醫療防治性措施決定取捨。知情同意的實質是患者在實施患者自主權的基礎上,向醫療方進行醫療服務授權委託的行為。為保護患者的知情權,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有向患者告知病情的義務。
在醫療活動中,對於患者的諮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及時解答,履行告知義務,讓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自己得了什麼病、處於病情發展的什麼時期;知道自己在做何種檢查項目;在治療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併發症或其他醫療風險,以及自己為配合治療應該注意的事項,等等。


二、患者知情權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關於患者的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有明確的規定。《執業醫師法》第22條明確規定,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是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應履行的義務。《執業醫師法》第26條明確規定,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實用性介紹病情,但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履行告知義務時,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要講究語言藝術和效果,注意說話方式和態度,對患者態度要親切和藹,語言要溫和,避免惡性刺激,不要對患者態度冰冷或不理睬。介紹病情時不能用“沒事”、“不可能”、“一定會”等不負責任的話或不確定的話。
要協議做好病員思想工作,對個別病員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應耐心勸解,既要體貼關懷,又要掌握原則,有關病情惡化、預後不良等情況,不要直截了當地告訴病員,必要時由負責醫務人員或上級醫務人員進行解釋。在術前,要向患者交待手術方式以及術中、術後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意外。


三、患者或者其家屬可以享受知情權嗎


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但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後果。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醫師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應當經醫院批准並徵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屬同意。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