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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小兒藥物過敏怎麼辦?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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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小兒藥物過敏怎麼辦?
我的小孩1歲7個月,9月19日下午因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入住桂林市2院治療,(除當天在醫院住以外,其餘都是打完輸液後回家),前4天有喉嚨發紅用了克林黴素消炎,一直每天服用2次抗過敏藥,24日上午查房時發現喉嚨發白而改用頭孢消炎(分2次吊),皮試有點紅,護士說可以用,吊第一瓶針的針眼處有紅色條斑,請護士檢查說繼續觀察,繼續吊其餘的藥小孩在26日晚8點出現紅色斑點,第二天早上去醫院後,當時的主管醫生和主任都說要觀察2天,繼續照前一次用藥打頭孢藥,紅色斑點繼續全身蔓延,許多地方融合一起,28日上午查病房時才開始停用頭孢藥改回克林黴素,醫生還不承認是藥物過敏,29日在我們的要求下,皮膚科主任來看後才說是頭孢過敏,現在小孩全身都是藥疹我該怎麼辦,而醫院又催我繼續交錢? 如果醫院不承認是他們的失職,我怎樣維護我的權利(附上:該頭孢說明書的[不良反應]注有出現皮疹)
律師解答:
1、發生藥物過敏是患者自身對藥物反應異常所致,並不是醫生的過錯,也不屬於醫療事故。
2、但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則屬於醫療過錯,醫院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一、醫生在得知患者有某藥過敏史時,還繼續用該藥或結構類似藥;二、法定應該皮試的藥物而未進行皮試,用藥後引起藥物過敏反應;三、出現過敏反應後,醫院未及時採取搶救治療措施。
3、請注意保存好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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