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並不需要公證,只要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等即可。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應當寫明協議上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財產分割的自願性、分割方式等。
一、
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並不需要公證。協議有效的條件:當事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協議的內容是合法合規的;協議內容沒有違背工序良俗;行為人沒有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二、
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應當寫明:
1.協議上的基本身份信息;
2.財產分割是雙方的自願性;
3.分割的財產;
4.財產證明;
5.財產分割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三、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4.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5.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
引用法條
一、
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 要公證嗎
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並不需要公證。協議有效的條件:當事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協議的內容是合法合規的;協議內容沒有違背工序良俗;行為人沒有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二、
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怎麼寫?
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應當寫明:
1.協議上的基本身份信息;
2.財產分割是雙方的自願性;
3.分割的財產;
4.財產證明;
5.財產分割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三、
離婚分割財產的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3.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4.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5.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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