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車禍訴訟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2023年11月15日

- txt下載

  發生車禍後,受害人往往需要休息不少的時間進行調養,車禍給人帶來的損失是巨大的,需要調養好自身後進行對自己權益的追回,那麼車禍訴訟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車禍訴訟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計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計算。
  目前,在司法實踐中,關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主要存在以下三種觀點:
  (一)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是否受傷往往當場即可發現。因此,其訴訟時效期間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從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算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所謂「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不僅包括有侵害事實的發生,而且還應當包括知曉具體的侵害人。這是根據法院受理案件的要求決定的,因為向法院起訴時只有知道明確的被告,法院才會給予受理。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前,受害人只知道侵害事實已經發生,而對於具體的侵害人並不是很了解,因此,訴訟時效應該從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算。
  (三)從治療終結之日起算
  持該觀點的人理由如下:
  1、傷害之日或者傷勢確診之日,受害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的事實,但受害人對於自己的損失數額還無法確定,而只有在治療終結後才能確定自己的具體損失數額;
  2、由於受害人一直處在治療當中,其損失(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在持續不斷地增加,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就一直處於持續狀態,治療終結後,受害人的損失不再增加,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方才結束。因此,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應該從治療終結之日起算。

  二、如何具體確定交通事故訴訟時效


  (一)事故發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能就事故責任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一般自事故發生日起起算一年訴訟時效。
  (二)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事故發生後一般交警部門會在30日內製作《事故責任認定書》,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須要調解,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申請調解也可以單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有時也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交警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當事人自受到該終結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也可以開始算。

  三、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事故發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能就事故責任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一般自事故發生日起起算一年訴訟時效。
  (二)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 日內;一般事故15 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 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 5 日、15 日、20 日。事故發生後一般交警部門會在 30 日內製作《事故責任認定書》,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車禍的訴訟時效應當從受害人受傷之日其進行起算,或者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之日起進行起算,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