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包括保護的對象不同,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權利產生方式不同,權利保護期限不同等;二者的聯繫是都屬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範疇。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一、
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為:
1.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情感和觀點等內容本身,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比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製造方法、可口可樂瓶獨特的外觀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例如,甲發明了電視機,並申請了專利,乙就不能再申請這一專利。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代理、商標註冊、商標變更,商標轉讓,商標複審,外觀專利申請,智慧財產權代理,專利申請,著作版權申請認證,馳名商標協助辦理。
二者的相同點是都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
二、
確定著作權訴訟時效的方式是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三年。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計算。
提醒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侵害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
三、
著作權歸作者。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引用法條
一、
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和聯繫是什麼
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為:
1.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情感和觀點等內容本身,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比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製造方法、可口可樂瓶獨特的外觀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例如,甲發明了電視機,並申請了專利,乙就不能再申請這一專利。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代理、商標註冊、商標變更,商標轉讓,商標複審,外觀專利申請,智慧財產權代理,專利申請,著作版權申請認證,馳名商標協助辦理。
二者的相同點是都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
二、
如何確定著作權訴訟時效
確定著作權訴訟時效的方式是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三年。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兩年計算。
提醒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侵害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
三、
著作權屬於誰
著作權歸作者。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十一條
-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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