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保險的賠償處理方法是及時補交社保,對造成了工傷職工保險待遇減少的差額部分進行賠償。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到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會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
未交保險造成了工傷職工的保險待遇減少,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二、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到社保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三、
1.參保人的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的憑證或者是工資支付的記錄。
3.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發放服務證或者是工作證,提供這些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
4.其他的招工記錄,要能夠證明員工正常上班的,比如招工表或者是報名表。
引用法條
一、
未交保險如何進行賠償處理
未交保險造成了工傷職工的保險待遇減少,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二、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到哪個部門投訴?
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到社保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三、
補繳社保需要什麼材料
1.參保人的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的憑證或者是工資支付的記錄。
3.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發放服務證或者是工作證,提供這些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
4.其他的招工記錄,要能夠證明員工正常上班的,比如招工表或者是報名表。
引用法條
- [1]《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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