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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專項資金整治情況彙報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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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沙井街道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
總 結
根據新區社發局?關於印發?關於開展紅谷灘新區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紅社發
【2010】6號)文件精神,我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各階段工作已落實完成,現將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 領導重視,抓好宣傳
1、為做好我處城鄉低保資金專項治理工作,根據上級文件要求,領導高度重視於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關於開展城鄉低保資金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並成立了「沙井街道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組」。各村(居)結合實際成立了相應的家庭收入聯合調查核算小組、專項治理工作組,建立了工作責任制,明確了任務和要求。
2、為了專項治理工作順利的進行,我街道在顯著的位置懸掛了2條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宣傳條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資源利用橫幅、告示、上戶等方式向廣大群眾特別是低保戶宣傳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的目的、意義和任務,為下一階段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3、4月9日我街道及時召開城鄉低保資金專項治理部署會,社發辦全體幹部、各村、社區書記主任、民政幹部參加
了會議,分管領導鄔江華所長在會議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對城鄉低保資金專項治理進行宣傳發動;二是對專項治理內容按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部署;三是對專項治理安排業務培訓。
二、 穩抓落實,突出成效
街道嚴格按照新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點做好「四查」工作,在認真開展自查排查的基礎上,著力做好四個方面工作:
1、對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了「拉網式」普查。準確了解了低保對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們的實際生活狀態,對符合城鄉低保添加的對象實現「應保盡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爭取做到「應退盡退」。
2、對特殊對象進行了清查。特殊對象是指低保對象為基層幹部及親屬的特殊人員,即所謂的「人情保、關係保」。各村(居)如實填寫了?紅谷灘新區基層幹部及其親屬享受低保待遇情況備案表?。基層幹部已備案人數217人,其中13名社區幹部的親屬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街道認真開展工作,杜絕「人情保、關係保」,清查結果如下: 7戶主動退保、4戶保留、2戶減少享受人口和金額。
3、落實低保對象民主評議制度。2個村、11個社區根據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評議制度,並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評議團。4月28日前各村(居)評議全部完成,對低保戶
679人進行了民主投票評議,投票評議的結果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實低保對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統一格式制度了14塊低保公示欄,建立低保對象公示制度。從4月1日開始,嚴格按照《公示欄》格式對本轄區內所以城鄉低保對象、退保對象進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強檢查,整改落實
1、響應上級文件精神,傳達上級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開低保專項治理會議。會上認真學習《關於開展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自查、自糾階段「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和《關於我市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自查自糾階段督查情況的通報》。各村、居認真布置工作提高認識,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階段「回頭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紅谷灘新區社發局對城鄉低保戶進出動態管理和檔案規範化管理兩項工作進行了交叉互動檢查活動。6月8至6月11日街道組織社區進行交叉檢查。 基層單位民政辦工作人員在「相互學習、相互借鑑、相互檢查」活動中,有了「取長補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據上級文件中在低保專項治理期間自查自糾階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戶保一人的現象。鄔江華所長高度重視,先後召開多次會議討論,對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一律清退,存在
特殊情況的對象村(社區)說明情況。此次共清退「一戶保一人」16戶16人。
四、落實到位,效果顯著
接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上級文件通知,街道領導高度重視,前期做好宣傳、部署工作。對轄區內的所有低保對象進行排查,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截止到目前為止共清退低保戶51戶191人。現目前我街道城鎮低保276戶,總人數591人。其中非常補206戶475人,一般常補47戶89人,三無常補23戶27人。
沙井街道社發辦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篇二:民政局低保專項整治評估報告
報 告
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低保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評估報告
市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項治理組: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要求,特別是抓好「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我局對城鄉低保工作進行了專項整治,現將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情況作簡要彙報。
一、整治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局黨組召開了專題會議,統一思想認識,一是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究部署了我市城鄉低保自查自糾、清查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關於開展城鄉低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整改工作的實施方案》,通過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為統一思想,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為載體,堅持「全面調查摸底、廣泛宣傳發動、深入查擺問題和徵求群眾意見」,在全市範圍
內組織開展城鄉低保對象整改。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我局在東風廣場舉辦了社會救助政策專題宣傳日活動,一是發放各類政策宣傳資料2萬餘份,懸掛宣傳橫幅標語100餘條,並利用電視、網站、廣播電台等新聞媒體對《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城鄉低保政策進行了廣泛宣傳,大力營造專項清查整治的社會氛圍;二是開通了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為群眾提供政策諮詢,接受社會各界對城鄉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示範帶動,業務培訓。為進一步指導各鄉鎮(街道)的低保清查整改工作,規範民主評議的操作流程,市局一是制定了《城鄉低保民主評議操作規程》,並通過對煙洲鎮煙洲村進行示範性民主評議,帶動各鄉鎮(街道)工作人員觀摩學習;二是加強了各鄉鎮(街道)民政辦主任的業務培訓,然後在全市全面鋪開民主評議工作。
(四)嚴格程序,確保準確。為確保效果,我局要求各鄉鎮(街道)所有農村低保對象重新評定,嚴格按照本人申請、鄉鎮(街道)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民政審批的程序嚴格進入,確保對象準確,並對清查整改的結果提出了「三個原則」:一是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家庭要應保盡保,二是不符合條件的對象要應退盡退,三是保障人數要在4%的保障面以下,且以戶為保的比例不得小於60%。
(五)強化公示,明確責任。為了讓低保對象更好的接受群眾監督,我局對全市各鄉鎮(街道)、村組撥付專款,
規範製作固定公示牌,要求把救助對象姓名、地址、擬保金額、人數等內容全面公開。對清查整改後仍有低保「亂象」存在的,將責令鄉鎮(街道)重新整改,對違反政策的將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整治進度
目前,我市已基本全部完成低保專項清查整改工作,進入掃尾階段。市局對於整改不到位的鄉鎮(街道)將停發低保金,責令重新整改,並將繼續督促各鄉鎮(街道)做好低保及各項民政工作,踐行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三、整治成效
經過各級部門的努力,目前,全市27個鄉鎮(街道)已基本完成了清查整改的宣傳發動、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等工作,整治成效主要體現在「四個轉變」: 一是準確率得到提高,「關係保」、「人情保」全部清退,漏保、錯保現象減少,特困戶全部納入了農村低保。二是戶保率得到提高,以戶為保比例大幅上升,「保人不保戶」的現象逐步減少,整改效果比較明顯。三是政策知曉率得到提高,群眾對政策的知曉程度提高非常顯著,政策的界限意識明顯增強。四是程序得到進步規範,低保的辦理程序通過整改得到規範,公示力度明顯增強。
四、存在問題
(一)「保人不保戶」工作有待完善。由於部分鄉鎮(街道)在操作時,重視程度不平衡,思想和標準不夠統一,導
致「保人不保戶」現象仍部分存在。
(二)操作程序有待繼續規範。有的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存在怕麻煩思想,存在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等工作走過場的現象。
(三)檔案資料有待完善。少數鄉鎮(街道)由於前期整改工作不到位,需重新進行整改,導致低保對象檔案資料填報不及時,影響整體整改進度及低保資金髮放。
五、 下步打算
(一)進行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驗收評估。根據《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市城鄉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即將掃尾,為切實保證本次工作取得實效,促進全市城鄉低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局將對抽取的86個村進行檢查驗收評估。主要採取「聽」、「看」、「查」三個方式結合進行,通過對各鄉鎮(街道)的領導重視程度、資料填報情況和工作整改效果三個方面來鑑定結果。重點驗收戶保率未達到60%、保障面超過3.5%和群眾意見大、頻繁上訪的村。
(二)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工作。市局將按照省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應保盡保工作實施方案》(湘民發[2013]59號)和《關於全面做好農村低保對象認定的通知》(湘民發[2014]16號)等文件要求,按照市民政局30%的抽查比例進行後期抽查工作,並做好低保長期動態管理工作,確保對象「有進有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積極協調各鄉鎮(街道)在便民服務中心加掛「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承擔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工作,確保群眾「求助有門、受理及時」。
常寧市民政局
2014年9月24日
篇三:關於縣救災、城鄉低保資金整改落實情況說明
關於****民政救災、城鄉低保資金管理使用
整改措施的說明
10月28日下午至10月29日下午,省民政救災、城鄉低保資金、扶貧專項資金聯合檢查組一行,親臨我縣就民政救災、城鄉低保、扶貧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組一行先後在縣財政局、縣民政局,**鎮**村、**村,**鎮**村、**村,通過查閱各類資料,檢查基礎台賬,核對資金撥付支取,進組入戶核實對象戶領取救災、城鄉低保資金情況,聽取市、縣專題彙報等務實措施,指出並提出了我縣在落實民政救災、城鄉低保資金政策上存在的若干問題及整改意見。現按照要求,將我縣對民政救災、城鄉低保資金存在的問題,擬採取的整改舉措作如下說明:
一、正視存在的問題
根據檢查組的反饋意見,結合我縣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我縣在落實民政救災、城鄉低保資金政策上主要存在以下四個問題:
(一)低保證信息填寫不規範。主要表現為低保證保障類別、保障人口、保障資金變更情況記錄不全面,低保複查無記錄。
(二)低保公示欄公示不規範。主要表現為部分村無固定公示欄、公示內容不全面、公示情況不規範。
(三)救災救濟資金使用不規範。主要表現為救災、救濟資金使用沒有嚴格分開,少量救災資金變更為救濟資金(用於因病、因禍困難群眾的臨時救助上)。
(四)資金管理制度程序不規範。主要表現為各類救災資金沒有嚴格按照資金管理的「三專」要求設立專用賬戶。
二、採取有力的整改措施
針對檢查組指出的問題,提出的相關建議,縣委書記縣長均作出批示,要求以最大的工作力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實施三大舉措,整改到位。
(一)立即更換低保證件。我縣承諾,從即日起至11月5日,我們對全縣所有城鄉低保戶重新更換市民政局統一印製的《社會救助證》,把各城鄉低保戶保障類別、保障人口、保障資金等信息詳細填寫清楚,同時規範記錄行為,細化工作方法,切實做到每年的核查記錄、家庭成員的變更記錄、續保記錄等情況分門別類註明,讓低保戶對自身的低保保障類別、保障人口、保障資金清楚明白。
(二)立即更新公示欄。為便於長期接受群眾監督,充分保障群眾知情權,讓群眾對民政政策法規和低保保障情況等信息知根知底,我縣承諾,從即日起至11月5日,對全縣所有村低保公示欄按照「三統一」(統一規格、統一內容、統一標準)原則全部集中更換,並在人口集中且便於群眾查看的地方安裝公示欄。
(三)立即規範資金管理。在11月2日前,按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縣民政局及各鎮民政辦所有救災資金劃歸到縣財政局、鎮財政所賬戶,真正做到「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同時,召開相關會議,頒布資金違規使用的問責制度,確保各鎮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及時、有效用足、用好救災資金,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學習、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監管力度,跟蹤落實存在的問題。把國家的政策領會好、執行好、落實好;把民政救災、城鄉低保資金管理好,讓有限的救助資金髮揮出最大的社會效益,讓每一位困難群眾都能享受到黨和國家政策溫暖和資助,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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