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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合同(彙編15篇)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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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合同(彙編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安全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安全合同1
  甲方:
  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合同編號: )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
  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僱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
  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形式審查。
  七、乙方讓擬僱車輛承運之前,必須與擬僱車輛駕駛員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僱傭關係。並且乙方必須將擬僱車輛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或資格證複印並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後保存。
  八、乙方按時參加甲方定期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事項、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罰款。
  1、乙方僱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車輛的;
  2、乙方僱傭的車輛未正常對車輛維護和檢測的;
  3、酒後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4、在1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通過考試的;
  5、車輛超速、超載等道路交通違規行為;
  6、未有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的;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十、乙方僱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僱車輛。
  1、運輸車輛不是散體物料運輸正規車輛,僱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防護及安全標誌,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施工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幹,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負責周邊外圍關係(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可以視情況提供協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三、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施工現場交通規則,積極維護施工現場交通秩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四、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合同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營運和土方施工的許可權,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六、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運輸車輛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僱傭車輛的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八、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責任期:自雙方蓋章、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建設施工運輸結束日止。
  二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二、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捺印)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名或捺印: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身份證: 電話: 住址: 日

運輸安全合同2


  甲 方(託運人):
  乙 方(承運人):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礎,在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運輸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方的《交運單》為準,所簽定的《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交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並要求指定的收貨人在《交運單》「客戶簽收聯」上簽字蓋章,填寫收貨人的證件號碼後交還甲方。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3、運輸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發生的一切逾期運達、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具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雙方約定價格執行。
  2、為保障貨物安全運達,當每月配送貨值低於五十萬元的,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作為貨物安全保證金;當每月配送貨值高於五十萬元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貨值的'10%向甲方補交貨物安全保證金。甲方收取的貨物安全保證金在雙方合同期滿不再續簽且不存在爭議的前提下,應在一個月內返還給乙方。
  3、《交運單》的「客戶簽收聯」作為乙方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與發票共同作為運費結算缺一不可的憑證。
  4、運輸費用結算周期為45天。乙方須在每個月的5號前向主動甲方提供上月的對賬單、《交運單》「客戶簽收聯」及發票。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付清上月運費。
  4、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託運輸的在途貨物尚未運達,則需延後待在途貨物安全運達且將收貨憑證交付甲方後再進行結算。
  六、賠償責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藥品,具有嚴格的運輸要求和儲藏要求,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安全運達。
  2、運輸過程中非因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發生貨物逾期運達、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交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交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與收貨方達成的協議價格賠償。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承諾運輸的最晚時限為24小時/500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運單》約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則按該批貨物運輸費用的一半進行罰款,最低額度不得低於100元。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若因發生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政府出具的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如乙方未主動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若發生糾紛,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未果時,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若因單方違約時,對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簽字蓋章有效。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雙方如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3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託運人(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具體貨物名稱)(下稱標的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數量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第二條 標的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1、標的物起運地:
  地址:
  2、標的物到達地點:
  收貨人:
  第三條:標的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標的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或具體約定日期)
  2、標的物到達期限:
  3、允許的合理運輸損耗: %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用:(下兩項1.1、1.2為參考,請按實際洽談為準) 。
  1.1計算方式:按照結算期實際運輸噸位*運輸里程(公理)總和結算
  1.2以上運費是含稅價,此價格包含但不限於過路過橋費、保險費、裝車費及管理費等所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2、結算方式:乙方應當於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如有:填寫具體指定收貨人信息) 驗貨併合格後 日內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監製的貨物運輸發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的簽收單據,甲方在收到前述單證後 日內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徑:運輸費用在買方營業地以 方式支付至賣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 號: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安全要求
  1、運輸方式:乙方負責到標的物起運地與甲方辦理標的物裝運及承運等相關手續,並安排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能夠保證甲方交運標的物安全的運輸汽車運輸(或其他約定運輸方式,視情況填寫劃線處) 。甲方有權裝貨前檢查及裝加上鉛封。到達卸貨地點,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檢查鉛封完整,並化驗無誤,抽取樣品後方可卸貨。在此之前乙方應保證標的物的安全。
  2、運輸安全要求:
  2.1在承運標的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2.2乙方承運車輛及人員到達甲方時,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付運輸費用;如造成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毀損等無法使用,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3在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該運輸車輛搭載其他任何貨物。
  2.4乙方承諾具有運輸標的物的資質,如因乙方資質問題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貨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1、交貨:
  1.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標的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並在24小時內以 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如將標的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1.2起運前運輸路線因天氣或政府行為等非乙方原因發生變化,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最後認可的路線運輸。乙方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
  1.3若因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怠於運輸或運輸工具不符合運輸條件等原因未能按期運達標的物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因此構成未能對第三方交貨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的車輛到達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及卸貨。
  1.5在乙方將標的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標的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乙方應遵照甲方要求執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並承擔標的物貨值 %的違約金。
  2、驗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貨到後 日內就標的物品質、數量等組織驗貨。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驗貨時發現標的物變質或數量短少超過合同數量的 %的,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賠償等法律責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先予收貨,並在收貨後 日內提出異議,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險及風險轉移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標的物,由乙方負責購買標的物的運輸保險。
  2、乙方承擔標的物從承運地到安全送達目的地之間的全部風險責任。若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則乙方在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自行與責任第三方交涉責任及賠償事宜。
  3、如乙方在運輸的過程中遇事故,乙方有義務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等,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不限於購買標的物價款、倉儲保管費、運雜費及因實現此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如果因標的物品質、數量等原因發生甲方指定收貨人拒絕收貨,造成甲方面臨任何違約賠償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發生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約定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運費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貨物總價款 %的違約金。乙方不得因此對甲方交運的標的物為任何事實及法律行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水災、戰爭等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發生地主管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及其影響的證明書,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據此可以依法免除對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如發生變更或補充,雙方須通過書面形式確認變更或補充的內容,並經雙方蓋章後方可生效。如因交易習慣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傳真或電子文件方式簽署或修改,則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傳真號或E-mail地址發出的經過簽章的傳真件或電子文件即視為經該方蓋章的原件,另一方對該傳真件或電子文件簽章,即視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已簽署完畢,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如雙方此後補簽紙件文本,則須同傳真件或電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視為雙方修改了已簽署的合同內容。
  2、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章): 單位全稱(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了確保油品安全運輸,強化安全管理,明確責任義務,減少交通事故,經慶陽市宏達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方)和承運油品的責任人(簡稱乙方)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以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定期組織對司助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及時傳達有關政策及法律法規。
  2.定期安排安技人員進行車輛檢查,督促及時取締安全隱患。
  3.一旦與有事故發生,甲方在接到乙方告知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協助處理,清理事故現場。
  4.配合車輛進行年度審核。
  5.協助車輛購置保險及保險賠鎖事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承運人員及車輛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安技人員的檢查,安全意識不強的,公司有權予以清理。
  2.因以下情形而造成的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相關經濟責任。 A超載、超裝而造成的'事故。
  B違章操作、超速行駛而造成的各種交通事故及傷亡事件。
  C司助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事故隱患應當發現而未發現,影響車輛安全運行。
  D不遵守規定,擅自進入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的區域後未按公司指定的行車路線行駛。
  E在油品中摻假、倒賣油品或使用假牌照騙取派車單。
  F不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及培訓和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
  G事故發生後,承運人未保護現場,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逃離現場。
  H因該車輛及承運人引發的各種經濟糾紛及案件。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本協議已仔細閱讀,完全理解並自願履行以上責任與義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5


  單位名稱:建虎公路C2標段項目經理部簡稱(甲方) 單位(個人)名稱: 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車輛運輸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完備。
  2、保證車輛的完好率,禁止帶病行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超負行駛。
  3、轉彎或路過道口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4、服從工地及料廠人員的管理,不亂裝料,亂停車,倒車時先鳴笛確保無人後方可倒車,卸車時要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
  5、嚴禁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自行卸車,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駕駛。
  6、行車時注意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禮讓三先遵章駕駛,嚴禁酒後駕駛。
  7、車輛在施工現場、特殊路段、雨、雪、霧天等行駛運輸中,時速不准超過5公里,嚴禁在施工現場搶道超車,出現後果,責任自負。
  二、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他要求。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5、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6、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所發生的一切車輛及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以上規定、職責和義務,乙方單位(個人)自願對 以上 條款予以履行。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安全責任狀
  為貫徹省、廳領導整治交通安全環境的重要指示,在施工生產中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共建文明和諧交通」是保障平安出行,周邊交通秩序的前提,為此我項目部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完備。
  3、保證車輛的完好率, 禁止帶病行駛, 超速行駛, 超載行駛, 超負行駛。
  4、轉彎或路過道口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5、服從工地及料廠人員的管理,不亂裝料,亂停車,倒車時先鳴笛確保無人後方可倒車,卸車時要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
  6、嚴禁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自行卸車,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駕駛。
  7、行車時注意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禮讓三先遵章駕駛,嚴禁酒後駕駛。
  8、車輛在施工現場,特殊路段、雨、雪、霧天等行駛運輸中,時速不准超過5公里,嚴禁在施工現場搶道超車,出現後果,責任自負。 立狀單位:建虎公路C2標段項目經理部
  立狀人:
  簽狀人:
  日期:

運輸安全合同6


  根據市交通局20xx年3月13日交通系統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對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縣運管所《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 公司與掛靠業主(姓名): 車牌號:皖 簽訂本協議。 一、明確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職責。業戶應做到誰的車誰負責,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交通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及時糾正交通運輸過程中嚴重違章行為,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運輸行為的發生。
  二、業戶應負責加強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在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崗位技能方面的.學習和再培訓,運輸過程不開「英雄」車,不得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不得阻礙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車輛上路前應當規範裝載,車輛裝載物掉落、遺灑、飄散後,車輛駕駛員、押運員未及時採取措施處理,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該車駕駛人及實際車輛業主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特定崗位應由具備資質(駕駛員、押運員)人員專業操作。
  三、業戶負責落實運輸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經常檢查排除事故隱患的整治,嚴禁不符合技術條件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車輛應定期進行二維備案、技術性能的檢測,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另外,業戶應做到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時報告、現場實施應急救援處理等。 四、業戶用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數控制為零,重傷人數不得突破控制指標零人。對未認真履行本協議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將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嚴格追究肇事(人)車輛的法律責任。
  五、責任期自簽本協議之日起生效。
  XXXX運輸公司 掛靠業戶(車主)
  簽章: 簽字:
  二O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駕駛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土方運輸安全,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甲方特與乙方(駕駛員)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按時進入運輸現場,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准駕車型的資質;
  三、駕駛員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後駕車;
  四、駕駛員負責土方運輸期間的安全;
  五、駕駛員必須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六、如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安全方面的一切問題,均與甲方無關,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執行,至整個土方工程運輸結束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運輸安全合同8


  承 運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托 運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範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託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具《委託書》;《委託書》必須以書面或者數據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並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布的船期表為準。甲方針對乙方的`託運要求,根據網絡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調度的需要,可適時採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託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後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託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託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託之日起,結算時限為 每月15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後續託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係;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布實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9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里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11


  甲方:
  乙方:
  為加強甲方對貨櫃所裝貨物的跟蹤和管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貨櫃重箱經海運到達乙方陸路運輸經營範圍,乙方負責承擔重箱陸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作為經營貨櫃陸路運輸的合法經營單位,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有中國政府頒發的貨櫃陸路運輸經營資格證書或許可證書及營業執照;
  2、 有運營狀況良好的貨櫃運輸車輛 輛(不少於5輛,乙方貨櫃車輛清單見附件)
  3、 駕駛員符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及相關從業資格要求;
  4、 與相關船務公司在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門簽有「貨櫃陸運運輸箱管協議」(以下簡稱「箱管協議」),有權運輸協議中規定的各種貨櫃。如乙方不具備上述資格,本合同自始無效,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二、 乙方接到甲方委託後,應及時編制送貨計劃、辦理完成提箱和運輸所需的所有手續,並及時將送貨計劃傳真至甲方指定的傳真,否則,因此產生的延誤,造成甲方客戶索賠的,由乙方承擔。
  三、 乙方在承運期間應對貨櫃及箱內貨物承擔完全責任。
  1、進口重箱送到收貨人指定地點後,乙方有責任督促收貨人及時拆箱、收貨,如果產生延遲,需要收貨人出具書面證明承擔相關費用,否則,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拆箱過程中,乙方有責任監督收貨人拆箱,避免有對貨櫃產生損壞和污染的行為發生;在拆箱完畢後,乙方有責任對貨櫃內外進行檢驗,並有責任將拆空後的貨櫃清理乾淨,如發現箱體外觀六面有損壞(如裂口、凹癟、把手損壞及箱封號缺損等),由乙方負責;箱體內部出現的損壞及污染,由乙方配合甲方拍照或者請收貨人確認有污染事宜的書面資料提供給甲方。
  四、 乙方應在委託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運輸任務,乙方對所承運的貨櫃內裝貨物承擔完全責任,做到合理運輸、保管、裝卸,確保箱體完好無損,並及時將貨櫃返還甲方指定的堆場,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 乙方負責對所承運的貨櫃及所裝貨物(包括其責任)辦理足額保險,在承運期間(貨櫃承運期間為:從貨櫃裝車起到貨櫃返回甲方指定的堆場落地止;進口貨物承運期間為:從重箱裝車起到貨物完全卸離貨櫃止;出口貨物承運期間為:從貨物開始裝入空箱起到重箱返回指定的堆場落地止)貨櫃及所裝貨物因乙方過錯發生的.任何損壞、污染、丟失及延遲運輸,乙方需按照產生的實際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本條款關於承運期間的約定僅限於甲乙雙方之間,與任何其他方無關。
  六、 乙方應保證其車況良好,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即視為乙方車輛有能力承運該貨物,並符合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如因車輛超載造成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產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損失、責任,乙方不得以貨物超高、超重等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七、 乙方車輛到達收貨人地址後,在不違反甲方利益及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慣例的前提下,乙方應當服從收貨人的指揮,為收貨人拆箱提供便利,因乙方服務質量差,造成甲方客戶投訴的,甲方有權視情節扣除該票貨物部分或全部運費。如果遇特殊客戶,請及時與甲方溝通解決。
  八、 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對此種情況下終止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 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法令和法律、法紀的行為,或被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
  2、 有向甲方客戶敲詐勒索和有欺騙行為的;
  3、 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名譽和利益行為的;
  4、 與乙方所在地的箱管部門簽訂的「箱管協議」已被終止或到期。
  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額外費用及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其風險保證金或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如產生的費用超過風險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先行交納已產生的費用,乙方不得拒絕。
  十、 結費條款:
  1、甲方與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即在每月結束之後,乙方應在下一個月10日前按規定格式提供上月業務的對賬單與甲方對賬,當月15日前進行核對確認。 乙方確認上月處罰金額,將處罰金額扣除後向甲方出具結算髮票,以便雙方及時入賬,如期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發票的一個月之內支付運輸費用。
  2、對於乙方代甲方收取運費的情況,乙方有責任在收到運費後的第一時間將運費結交甲方,不得以拖車運費抵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十一、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拖車費抵扣發票(即: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本著公平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當地司法部門裁決。
  十四、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應對協議終止前所承運的還未返還到甲方指定堆場的貨櫃箱體和貨物負責,直到乙方運輸的全過程和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完全結束為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十五、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安全合同13


  本部受甲方(貨主)委託,依據《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甲方(貨主)與乙方
  (駕駛員)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
  甲(貨主) 乙(駕駛員或車主)
  1、車型車號 車輛單位
  2、車架號發動機號駕駛證號聯繫電話 手機
  3、乙方承運貨物名稱,貨物重量噸,共計件,貨物價值人民幣元,裝貨地點,途徑 ,到達地點 ,啟運時間 ,到達時間共 天。
  4、乙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逾期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裝好貨,甲乙雙方驗貨以後,甲方預付給乙方 元,餘款 元,在貨物到達終點且簽回單給甲方後付清運費。
  6、發車後,承運方發生的如燃油車損過路過橋費、被盜、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車主)自行承擔。途中 人押車,伙食貨費由支付。
  7、乙方應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從貨物啟運至貨物到達終點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失、污染、損壞等均有乙方(車主)負責賠償。
  8、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雙方解決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決。
  9、甲乙雙方應認真審視協議合同內容,本協議一式三份,簽字或蓋章即可生效。補充 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簽名:
  乙方(車主或駕駛員)簽名:
  中介方:
  電話: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二、乙方負責運輸: 工程,運輸地: 要求乙方車輛:部;車箱長,箱寬米、車箱高 米 運距:公里運費:元/車
  三、結算方式:按實際車次結算,二天結算一次工程的50%款,餘款50%在工程結束後全部結清。
  四、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五、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按時完成(指晴天)甲方全部土方工程,如有一方違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 元。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運輸安全合同15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及有關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終端用戶及其他指定地點。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柴油。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准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承擔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5、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五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調度,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六條 運費定價
  1、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具體核算標準: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計費單價×成運油品數量×計費距離;
  第七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重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重載運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權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油品運輸送達加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繫,按甲方指示辦理。
  (3)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調度運輸車輛。
  (4)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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