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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的溺愛是害了孩子

202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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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愛不是真愛。溺愛孩子不等於真愛孩子,真愛代表尊重、了解、負責和關心。許多父母溺愛孩子,儘量為孩子提供他們所需要的一切,不捨得讓他們自己去體驗真實的生活。但是父母卻從來沒想過自己為孩子提供的那些,真的是孩子所需要的嗎?父母們是否真正地把孩子當成一個平等的生命個體來尊重,在尊重的基礎上對他們的需求進行了解,在了解的基礎上給予他們真正需要的關心,從而真正對他們的人生負責任呢?然而,真愛比溺愛更需要花費父母的時間,更需要父母對育兒方式進行不斷的反思和修正。許多父母提供給孩子自己主觀認為孩子所需要的一切,可孩子卻不領情,這是因為這根本不是孩子所真正需要的。
  小明是個上小學五年級的小男孩,今年剛11歲。他是家裡的獨生子,從小受著家裡幾代人的寵愛,可是他卻非常自私,也很懶惰。星期一的早晨,陽光透過薄薄的窗簾照進了房間。媽媽照例走了進來,叫他起來吃早飯,準備上學。小明不願意起來,對媽媽溫柔的呼喚也不加理睬。過了許久,他才懶懶地起來,卻連正鍵眼也不瞅媽媽一下。徑直走到廚房,拿起媽媽煎好的雞蛋和豆漿便開始吃。媽媽又一次告訴他,吃飯之前要刷牙,可他就像沒聽見一樣。媽媽有點生氣了,又一次要求他去刷牙。他這才抬起頭,瞪了媽媽一眼,把雞蛋往地上一扔,狠狠地說道:老子不吃了。媽媽很生氣,可是心裡更是像刀絞一樣難受,自己十多年對兒子噓寒問暖,自己不捨得吃的買給他吃,不捨得穿的買給他穿,自認為給了孩子最好的一切,可是孩子卻一天比一天自私、懶惰。
  在父母的溺愛下長大的孩子,長大以後常常表現出對人冷漠、自私。愛是一個相互的過程,父母不應該一味地給予而不要求孩子的回報,不應該把孩子放在蜜罐里養著、呵護著,而應該把他們當成一個平等的個體來尊重和對待父母應該正確地愛孩子,讓孩子體驗真實的生活。在溺愛這種不對等的給予與回報中,孩子只會學習到自私和冷漠。父母要在真實的生活中歷練孩子,告訴孩子社會的規則,告訴孩子他們的責任和角色。
  建議一:父母應該樹立正確的愛子觀
  父母真正愛孩子,就不應該只看到孩子眼前所急所需,更要為孩子的將來考慮。今天對孩子的溺愛就是只看到孩子眼前的利益,沒有考慮到孩子今後長遠的發展。菲菲是個7歲的小女孩,剛上小學二年級。小菲菲雖然年紀小,懂的事可不少呢。她從小就在媽媽的教導下懂得文明禮貌,也就很講究個人衛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菲菲的媽媽說,剛開始讓孩子氣獨自去整理自己的房間時孩子哭得特別傷心,我真的很心疼,但是我卻忍了下來,每次我保護了她,明天走到社會上,誰能保護她呢?菲菲的媽媽認為讓孩子來的體會真正的生活,為孩子的將來多考慮才是正確的愛子之道。菲菲的媽媽是一位理智的母親。其實父母看著年幼的孩子辛苦地整理自己的房間,看著他們因為抗議而流下的淚水,哪個母親能不心疼呢。相比這樣去要求孩子,溺愛似乎是一種更加容易實現的方式。作為父母,不應該採取溺愛孩子這種簡單輕鬆的方式來害孩子,而應該為孩子的將來打算,讓孩子懂得一些生活的技巧,讓孩子學會獨立生活的能力。
  建議二:拒絕孩子的不合理要要求:
  現在的家庭里幾乎都是獨生子女,父母們對孩子幾乎是事事順從,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無條件地溺愛孩子,使得許多孩子缺乏生活的真實體驗,不知道奮鬥的意義,以為什麼東西都可以輕易地得到,這樣不利於孩子順利地進入社會。父母應該拒絕孩子的不合理要求,例如,孩子有一個新書包但是用了兩天覺得不好看,又要求父母給自己買一個,這種要求就非常不合理,父母應該當即拒絕,不管孩子怎麼撒嬌也好。
  建議三:讓孩子體會父母的辛苦
  父母應該讓孩子體會自己的辛苦,讓他們明白生活的艱辛,體會真實的生活,從而懂得回報為家庭辛勤付出的父母。小陽是個10歲的小男孩,剛上小學四年級。他長得胖乎乎的,十分可愛,也非常懂事。小陽的父母也像其他父母一樣疼愛自己的孩子,但是他們卻有著自己不同的方式。小陽的爸爸是鋼鐵廠的一名技術主管,經常為攻克各種技術難關帶領下屬連續上晚班,凌晨加班回家發出的聲響經常使小陽從睡夢中醒來。於是,他向爸爸表示抗議。爸爸聽了之後,笑了笑,沒說什麼,趁某個周末便要求兒子跟自己一起去上班。熬夜的辛苦,爸爸忙前忙後的身影讓小陽心生慚愧。從那以後,他更加努力地學習了,也開始懂得關心體貼辛苦的父母。
  許多孩子不能體會父母的辛苦,從而變得非常自私。父母不應給孩子刻意在孩子面前掩飾自己的辛苦,而要讓孩子真實地感受到父母養家的不容易,工作的艱辛,例如,像案例中小陽的爸爸一樣,帶由著他去上晚班,讓他體會到父母的辛苦之後,他便不會只考慮自己,不考慮別人了。
  建議四:鼓勵孩子參加勞動
  勞動創造了美,只有勞動才能創造出人所需要的東西。父母應該及早告訴孩子,任何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東西,必須自己勞動,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即使真的掉餡餅,也得趕緊跑起來,否則別人早把餅撿走了。
  小月是個上初中二年級的女生,今年剛14歲。她的獨立能力非常強,學習也很好。這一切都得益於父母從小對她有意識的訓練。當小月剛5歲時,她便需要自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才能得到零花錢。而且父母還規定,小月自己的事情必須自己做,那是她的責任,父母也不需要付費。如果小月連自己的事情都沒有做好,就沒有資格參加付費的家務勞動。
  在父母的鼓勵下,小月從小就懂得勞動的意義。父母應該鼓勵孩子多參加勞動,年齡小的時候可以在家裡勞動,如他們自己的事情讓他們自己做,不需要付給報酬;如果是家庭的事情,可以適當給予報酬;年齡大一些的時候,可以要求孩子去外面參加勞動,如賣報紙,收集廢品等。這些都是培養孩子生活能力的方式,也是父母正確愛孩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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