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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銷合作協議書1

2023年11月08日 - txt下載

分銷合作協議書1


分銷合作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株洲瑞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就甲方乙方雙方進行網絡分銷合作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在資源共享和雙贏的基礎上進行合作。甲方按雙方約定的供貨價格提供分銷商品,享用乙方會員網店資源進行網絡分銷,並承諾按乙方提供地址按時發貨;乙方負責介紹分銷商品並促成交易成功。
二、合作期限
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三、商品質量
1. 甲方供應的分銷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 分銷商品須與甲方事先所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正式合作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相符。
3. 在保修期內,甲方的售後服務細則及標準,需通過產品說明書或售後服務保修卡等形式向用戶有效傳達。如遇特殊情形,保修政策可雙方另行協商。
4. 因分銷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可由乙方先行墊付,經甲方確認後,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乙方。
四、交貨
1. 交貨地點:甲方按乙方提供地址發貨。
2. 運輸方式;採用快遞方式,運輸費乙方承擔。
五、對賬和結算
1. 對帳周期:每月1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__號。
2. 結算方式:每月______號雙方確認對帳單;每月__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上月實際銷售的貨款。
六、雙方的權責
1.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發貨請求時,在一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提供地址發貨。
2) 甲方應根據乙方的需要提供推動分銷商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乙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
3) 甲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乙方予以改進,乙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4) 甲方不得隨意更改分銷商品供貨價格,如有改動須提前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5) 乙方不得有損甲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6) 乙方不得隨意修改甲方產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權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須通過不斷完善、提高自身服務質量,提升其會員數量。
2) 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商標權;
3) 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和物品不得用於與雙方所商定合作事項無關的事務上;
4) 乙方確保不單方面使用甲方任何產品、資料、做與網絡分銷無關的事宜;
5) 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可以無故干擾乙方的分銷工作。
七、保密協定
1)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資料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遞交的有關資料和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情報。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乙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經營秘密及有損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秘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八、協議的終止
1.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2. 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轄。凡由於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可訴諸仲裁。仲裁應當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株洲瑞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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