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電梯扶梯設備買賣安裝合同

2023年11月12日

- txt下載

電梯扶梯設備買賣安裝合同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根據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一、產品型號規格及報價明細表(技術規格詳見一)
人民幣單位:元
說明:
梯號 梯號產品名稱型號技術規格數量(台)設備單價安裝費單價合計單價
載重量****kg
層/站/門*/*/
速度**m/s
載重量****kg
層/站/門*/*/*
速度**m/s
梯號產品名稱型號技術規格數量(台)設備單價安裝費單價合計單價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級寬度***mm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級寬度***mm
合計總數量小寫: ***台
大寫: ***台
設備總價小寫:¥00000.00
大寫:人民幣**元整
安裝總價小寫:¥00000.00
大寫:人民幣**元整
合同總價小寫:¥00000.00
大寫:人民幣**元整
1、本價格為含稅設備費、運輸費、安裝調試費、卸貨起吊費、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報裝檢驗費及一年期免費維修保養費(不含現場土建整改費、施工水電費、人員配合費等)。
2、 設備發票類別: □增值稅普通發票(提供公司全稱提供公司全稱和統一社會社會信用代碼) □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開票詳細信息)
3、發票稅率:設備為13%,安裝為3%。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5日內支付設備總價款的3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排產款給乙方,乙方收到該款項後,根據合同交付期安排生產。
2、甲方應在提貨日前的15日之前付清設備總價款的7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提貨款給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後生產完畢如期發貨。
3、甲方應於安裝進場前10日支付設備安裝總價款的5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給乙方。
4、甲方應於設備安裝調試完成並經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後5日內支付設備安裝總價款的47%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該次付款的2日內,向甲方辦理電梯正式使用的移交手續。
5、本次合同設備安裝總價款的3%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作為質保金,本合同設備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無息一次性支付。
6、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及時安裝、報驗或因甲方不具備驗收條件而導致電/扶梯不能及時通過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驗收的,則從發貨之日起六個月滿視為政府驗收合格,甲方應立即付清所有餘款給乙方。
7、甲方在未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而擅自使用電梯的,由此引發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並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應將所有未付款項付清給乙方。
8、甲方應以方式,按乙方指定及帳號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甲方不以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及帳號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認且有權向甲方追索。任何情況下,電/扶梯的交付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發票或收據均不能作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的依據。
9、為了避免債權、債務問題的困惑,若電/扶梯設備已到達甲方工地但甲方未付清本合同設備價款時,則本合同所指的電/扶梯設備的所有權歸屬乙方。若電/扶梯設備已安裝完工並經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甲方未付清本合同除質保金外所有款項時,乙方有權停止電/扶梯的任何使用,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的所有款項。
三、交貨日期
1、一般梯型的交貨期限不少於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和經甲方確認的所有技術條款(包括土建布置圖、規格參數表)之日起30個工作日,特殊梯型及含有特殊部件的梯型另行約定。
四、交貨
1、交貨單位:乙方
2、交(提)貨地點:甲方工地
3、運輸費用及運輸保險費:□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乙方代辦
4、收貨單位: 聯繫人: 聯繫電話:
5、收貨/安裝地址:
五、產品包裝
1、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以國家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保障產品符合正常運輸的要求。
2、甲方收到本合同產品後,負責提供防淋、防潮、防竊和防壓的堆放場地,由甲方負責保管,防止任何損蝕、損失、丟失和損害。
六、安裝施工及竣工日期
1、本合同擬定預計開工時間為 ,預計安裝工期為 30天;調試、檢測工期為 5天;
驗收工期為 天;預計總工期為 天。
2、當電梯設備到達安裝地點,甲、乙雙方聯合檢查並確認土建和工地狀況具備安裝條件後,由甲、乙雙方協商並書面約定一個安裝工期(包括開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而調試、檢測工期及驗收工期,在項目已具備條件時按約定的工期展開、完成。
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照雙方約定的安裝工期計劃進行安裝、調試(如停電、土建延遲、井道準備工作延遲、甲方延遲付款等),則工期相應順延,且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於停工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而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安裝工期延遲時,則按違約條款執行。
4、本合同設備竣工日期未包括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檢驗部門驗收日期。
七、產品質量
1、乙方在生產的乘客電和載貨電梯按照GB/T10058-2009《電/扶梯技術條件》和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國家標準及第1號修改單進行製造,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 TSG T7001-2009《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及第 2 號修改單。扶梯按照國家 GB16899-2011《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標準進行製造符合 TSGT7005-2012《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含第 1、2 號修改單)。
2、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的電/扶梯設備、規格型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電/扶梯,由乙方開具發票及提供相應的報裝資質。
八、電/扶梯安裝相關的工作職責和費用
甲方職責
1、甲方應按照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土建圖紙和 GB50310-2002《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進行井道的土建工程,並及時通知乙方勘察井道,檢查後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應在雙方約定好的時間內整改完成。
2、在發貨前16日,提供各樓層地面水平裝飾基準線,牆面裝飾基準線,並出具書面確認函。
3、在發貨前16日,機房內每台電/扶梯設備上方至少應有一個吊鈎或起重梁,其承載力和位置應符合土建圖的要求並且機房應具備防雨及防盜的條件;在電/扶梯進場前提供符合電/扶梯規格安裝要求的動力電源(380v三相五線制)和照明電源(220v)至電/扶梯機房乙方電源箱內(如無電源箱,則至控制櫃內)。
4、提供在安裝作業附近堆放電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場地,免費提供安裝施工期間所需的水、電消耗。
5、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它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並負責相關土建配合費用。
6、負責電梯機房至監控室的通話電纜敷設以及安裝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裝修工作。
7、負責提供電/扶梯卸貨、吊裝場地和吊裝點。在安裝地點的首層或貨車到達層內,有電/扶梯保管場地,該場地應設置在能確保電/扶梯導軌(5米長)搬去候梯廳通路的地方。
8、根據政府規定要求,向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出開工或驗收申請(甲方提供相關規定的資料由乙方辦理)。
9、 根據國家法律,電/扶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10、負責貨到現場至開工前、安裝完工後的保管工作。
11、如開工後,因甲方原因而無法進行正常安裝,相應設備及其部件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有丟失,乙方不承擔缺件責任。
12、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設備報裝、報檢、驗收手續,並負責產品移交後的日常及安全管理。
13、根據政府規定要求,甲方應配備至少1名具有電梯安全管理證的人員,並提供相應證件協助乙方向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14、負責機房安全護欄及樓梯護欄(若有)。
乙方職責
1、在安裝進場前,負責派人員前往安裝現場進行土建勘測,確認工地安裝條件,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和提出整改要求,與甲方約定具體開工日期。
2、辦理運輸貨物的保險事宜及運輸本合同設備在廠家提貨至甲方項目安裝現場,貨物風險自乙方接收到合同設備生產商交付運輸起由乙方承擔。
3、在設備到貨後,會同甲方代表根據發貨資料共同對設備包裝完整性和裝箱數量進行清點。
4、 在正常安裝期間,負責保管庫房內尚未安裝的設備及部件。
5、按照國家電/扶梯安裝規範和質量標準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
6、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
7、乙方在工地現場安裝施工時,需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協調管理,參加現場會議,解決安裝、調試中的全部問題,配合甲方建築施工。
8、負責為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傷害保險。
9、負責安裝質量的自檢驗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工作。
10、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二次檢驗的整改和檢驗費用。
11、乙方應對甲方技術人員和操作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培訓為現場培訓,並提供詳細的培訓資料;在設備進行調試時,甲方將安排技術人員一同參與。乙方應在現場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乙方應安排工程師給予指導和演示,對設備的如何使用、零配件及耗材的安裝和拆裝、如何排除故障、設備保養等進行指導,費用由乙方承擔。
12、配合甲方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開工和驗收申報,並配合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工作。
甲乙雙方負責安裝費用清單(如此條款與上述甲方、乙方責任有衝突的,以此條為準。)
1、負責電扶梯主要零部件現場起吊工作。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2、負責到貨時的卸貨及到存儲地點的搬運。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限於卸貨點到存儲地點的距離小於50M的情況)
3、負責二次搬運 (若存儲地點距安裝地距離超過50M)。
■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4、提供符合電/扶梯安裝標準的腳手架(如有)。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5、提供符合電/扶梯安裝要求的固定的防盜防水庫房和工具室,內須有照明電源和消防器材。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6、負責井道、機房、底坑的雜物和積水清理。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7、提供符合電/扶梯安裝要求的廳門護欄。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8、負責施工期間水電費用。 ■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9、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它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及費用。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10、負責安裝開工申報、驗收費用及監檢費用。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11、提供符合電/扶梯規格安裝要求的動力電源線(380v三相五線制)和照明電源線(220v)至電/扶梯機房乙方電源箱內(如無電源箱,則至控制櫃內)。
■ 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九、工程驗收
1、安裝完畢,乙方按國家相關規範及技術標準進行設備質量驗收,並向甲方出具產品安裝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書。
2、乙方負責特種設備的檢測、驗收工作,並取得許可證、合格證等。
十、價格調整
如果因為甲方原因造成實際安裝日期距電(扶)梯發貨日期超過6個月,或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裝停工期超過3個月,則乙方有權上調相應安裝價格。
十一、售後服務:
1、質量保養(修)期:自乙方發貨之日起18個月內,或自安裝完畢經國家電/扶梯檢測部門驗收合格(若多台電/扶梯分批驗收,從每批實際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之日起12個月內(以先到日期為準)。
2、甲方應加強電/扶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確保電/扶梯的安全運行。如果電/扶梯運行不正常或出現任何險情,甲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電/扶梯並通知乙方,乙方全國統一服務熱線:0771-5385997。
3、在質量保養(修)期,乙方免費提供正常消耗磨損的電/扶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燈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在質量保修期內,乙方對產品的缺陷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更換下的零部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需退回乙方工廠。
4、產品投入使用之前,甲方應仔細閱讀乙方隨機提供的《電/扶梯使用維護說明書》、《電/扶梯安裝手冊》、《電氣原理圖》等、以及《特種設備安全法》,並遵照執行。
5、為使廢舊印刷電路板不流入市場,進而切實保護用戶利益,對所有電/扶梯印刷電路板的更換必須以舊換新。
6、鑒於電/扶梯設備所涉及的技術條件複雜,為確保運行質量,甲方同意與乙方協商後於保修期滿前簽訂《電(扶)梯設備保養合同》。
十二、合同變更和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在本合同預計交貨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書面認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該變更影響交貨和安裝日期的,交貨和安裝日期由甲、乙方另行協商確定。
2、甲方逾期付款未超過雙方約定交貨期30個自然日的,應按每天萬分之四支付給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提取本合同產品的,乙方可免費保管5天,自第6天起,乙方按如下價格向甲方收取倉儲費,甲方付給乙方電/扶梯庫位費及保管費每日計人民幣100.00元/台,甲方付清庫位費及保管費後乙方發貨。
4、甲乙雙方在此一致確認:若甲方超過雙方約定交貨期30個自然日仍未付清貨款或未提貨,則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總價30%的違約金,同時本合同產品由乙方自行處置。若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5、由於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逾期部分電/扶梯設備金額萬分之四/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總價的5%。超過交貨期30個自然日的,乙方仍然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且乙方應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上述誤期損害賠償金是違約方對此類違約應付的且可預見的唯一損害賠償費。
6、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付款,如甲方由於非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支付合同相關款項時,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違約金,具體計付方法為:每延誤一周,違約金為當次應支付款額的千分之五,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計,但此違約金最多不超過本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
7、無本合同約定和法定的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按合同總價的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守約方享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若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而違約方拒絕履行的,則前述違約金調增為10%,同時守約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8、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定金罰則僅適用於本合同中明確約定適用的情形。
9、定金在合同履行後轉為應付貨款的一部分,合同生效後因甲方原因要求取消定購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10、若甲方逾期付款,則相應的交貨期和安裝期均相應順延。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颱風、火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恐怖主義事件、暴亂、動亂、破壞活動、拉閘限電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及一方供應商所遭遇的類似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後,儘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採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但該等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2、不可抗力發生後,受影響方(甲方或乙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二十個工作日內提供由當地權威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證明。
3、甲乙雙方均無需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違約負責。
十四、其它
1、甲、乙雙方了解並同意本合同標的設備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項目。如由於任何原因,甲方需要變更目的地,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交貨。乙方行使這一決定權並不構成違約。如甲方單方面變更目的地,視為違約行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2、因本合同發生的損失賠償限於直接損失,雙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間接損失向對方提出主張。
3、若交貨時間超過合同簽訂後六個月的,乙方保留調整價格和/或技術條款的權利。
4、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中止履行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協議/。
5、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在變更後2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如未按約定通知,則相應法律後果由變更方承擔。
6、本合同及所有、補充/變更協議(如有)僅需甲、乙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即生效。乙方的任何承諾等必須加蓋乙方公章或合同章後才對乙方發生法律效力。
7、 在第6項所述所有文件中的任何位置上簽字或蓋章的任何個人、其他公司、組織或分支機構在任何時候均不得被視為乙方的委託代理人,除非乙方另行書面(需加蓋公章)明確授權。
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一項權利不應作為放棄這項權利,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應妨礙將來另外行使這項權利。
9、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列印文字,如有手寫修改增添內容,修改、增添處應雙方蓋章確認,否則仍 以列印本的文字為準。對任何條款所作的修改應由雙方在本合同「」中註明並在蓋章確認後生效。本合同所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替代之前雙方有關本合同標的所有的往來函件、協議等,本合同為雙方有關本合同標的履行的全部依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