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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時權變:蘊藏在管理實踐中的組織治理與創新機制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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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棟1,黃睿1,2
(1.東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遼寧大連116025;2.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重慶401331)
摘要:本文對管理實踐中的典型組織形態樣本進行紮根分析後可知,按時間劃分權利,即基於時間與風險進行權變的制度安排是一種蘊藏在管理實踐中的組織治理與創新機制。在紮根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典型組織形態的理論推演,筆者提出分時權變(權利分時制)並進行構念,將之上升為制度層面,進一步探討了其有利於創新的作用機理,為組織治理與創新機制尋找了新的路徑,從而豐富了企業組織的創新治理理論。
關鍵詞 :企業組織;分時權變;組織治理;創新機制;紮根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2. 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5)07-0003-10
收稿日期:2015-04-10
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基於差別優勢的隔離機制:非契約性競合效應研究」(71372066);國家軟科學立項項目
「基於雙向嵌入觀的協同創新效應」(2013GXS4DI10)
作者簡介:邱國棟(1960 -),男,山東濰坊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組織管理與創新研究。E-mail: qiuguodong@ dufe,edu.cn
黃睿(1981-),男,重慶人,博士研究生,講師,主要從事組織管理與創新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首次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與現代化聯繫起來,揭示了現代化與國家治理的內在關係。可以預見,以治理為核心理念,構建公共權力有效運行的制度基礎與治理能力,將為以企業組織為主導的市場主體營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環境。受外部治理環境的影響,組織治理已逐步開始釋放國有企業的活力,並帶動了民營經濟的發展。企業內部環境,雖有委託一代理機制的引入,但並未有效理順組織內部制衡治理機制,造成組織創新能力薄弱,進而再次引發企業界和學術界對組織治理及其創新機制的關注。
組織治理反映的是一種市場主體自我組織的治理機制,其本質是藉助治理結構平衡組織內外公平、控制、效率、激勵之間的關係。由於公司組織是現代企業組織的主要表現形式,林毅夫和劉培林認為,公司治理結構是指所有者對一個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績效進行監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而且,人們通常所關注或定義的公司治理結構,實際指的是公司的直接控制或內部治理結構。這顯然是一個從公司法人主體及其如何構成出發而給出的狹義定義。Wernerfelt提出的「每個行業都是由一系列異質性的組織所組成,單個組織的成長與衰退是經常的,但一個行業則可以經受長期的波動平穩地向前發展」,故「組織」這一概念從廣義視角出發應該涵蓋眾多主體,而依據不同的組織形態,治理的主體顯然應具有多樣性的特徵。尤其是組織集群、模塊化生產網絡等創新型組織形態的出現,使得組織治理模式跨越了傳統的市場和科層的界限,呈現出更為複雜的組織治理特徵與創新機制。通過探尋適應組織管理實踐中蘊含的新的組織治理形式及其運行機制,重新審視傳統組織治理模式產生的理論根源、尋求組織形態對異質性資源整合的治理、挖掘組織形態內生性因素的創新,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二、相關研究述評
1.基於酒店經營模式與創新的研究
為了解決旅遊淡季給酒店帶來的閒置資源,平衡旅遊旺季帶來的資源分配不均衡,進一步提高酒店管理效率,20世紀60年代,由瑞士企業家Alexander首先提出「時權酒店(Time Share Hotel)」即「分時度假」。①其含義為:出售一定時期內使用酒店住宿或娛樂設施的權利,該權利可以在市場上轉售、轉讓或者交換。通常是顧客以優惠的價格購買度假地某住所(可以是度假酒店、別墅、度假村、度假民居等)部分時段的產權,通過交換系統與世界各地類似產權的擁有人交換,從而達到前往各地旅遊的目的。國際慣例是將一處住所每年的使用期分為52周,將52周中的51周分時銷售給不同的顧客,顧客擁有在約定的時期內(一般為10-40年)每年在這一住所住宿一周的權利,同時還享有其他一系列相關權益。此時,在約定的時間內,酒店的產權與控制權等會跟隨不同顧客的需求進行轉變、調整,即度假交換。從組織結構的角度分析,度假交換的本質是,酒店組織內部的權利發生了交換。這種創新權利的約定既屬於組織內部內生性因素的創新,又彰顯了組織與顧客之間的顯性約定。
2.基於橫向制約與創新激勵的研究
在組織治理學說史上,現代企業組織治理研究主要以公司治理研究為核心,延續了Alchian和Demsetz、Damsetz、Jenson和Domingue、Hart和Allanson等契約理論的基本邏輯與研究範式,即通過對委託代理、激勵約束等問題的深入分析來探尋有效的組織治理機制,以解決契約雙方的衝突問題。隨著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相繼出現了以La Porta、Lopez-de- Silanes、Shleifer和Vishny為代表的研究,他們考慮到了不合適的法律體系對公司治理和投資者保護程度的影響,強調作為外部治理機制的法律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意義。從治理層次上看,對組織治理的研究由最初單一組織形態,向多種組織形態和產業鏈組織治理與網絡組織治理延伸,並進一步創新拓展到產業、區域和國家甚至是跨界層面,相繼出現了產業集群治理、府際治理、國家治理及跨界治理的概念。
3.基於垂直信任與創新激勵的研究
傳統理論認為,所有權和經營權兩權分離,權責明晰的企業組織治理結構源自西方已開發國家,但是從中國歷史演進的角度看。採用所有者和經營者分離的制度作為企業經營的制度安排早在明清時期的晉商中就已經出現。依據鄭文全和盧昌崇的總結,晉商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徵有四條:實行高度的兩權分離:兩權分離中缺乏西方現代股份公司那樣的監督機制;身股制在企業制度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企業的經營期限通常為三年。其中本地人策略、號規與長期僱傭的耦合的代理人道德風險防範機制是維繫晉商家族企業組織治理的根本所在。為了有效地收集和甄別代理人的信息,以喬家為代表的晉商商號採用了「上查三代」的代理人甄別機制。這種「上查三代」的制度設計實際上延長了個體的信譽生命周期,促使代理人不僅要維護自己的當期信譽,還要顧慮自己三代子孫的信譽。
4.基於我國第一家風險企業的研究
在管理實踐中,1999年,中國第一例完全按照矽谷風險投資方式運作的清華視美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誕生。該公司採用了風險與收益劃分的企業治理模式,即風險投資方和技術方共同約定中試完成前後的不同時段,依照不同的投資額度獲得差異化的股權。這種治理結構(顯性契約)具有鎖定風險、放大收益效果的激勵效應。此後,胡煒指出風險投資家在投資方式選擇上,為規避風險,提高資金的流轉速度,往往對風險企業採取分階段投資方式。相應地,企業內部的股權安排也具有階段性特徵。在此基礎上,陳偉德和朱欣民更是將有限合夥式委託代理作為科技創業企業初期企業治理的基本範式。這種分時配置權力的結構安排不僅有利於創新孵化與風險投資的互聯溝通,而且從治理規則角度優化了創新型主體間異質性資源的整合機制,而對異質性資源的整合將對組織內部產生激勵,對於以風險企業為代表的創新型組織的有效運行具有重要作用,這些足以說明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按照時間配置權力的結構安排是實現組織內生性創新的有效手段。
5.基於日本企業下包制「認可圖方式」的研究
日本產業組織中的企業下包制其主要特徵是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以垂直型分工為依託,建立起帶有組織因素的非經典型交易關係。大企業通過對外訂貨的方式將其產品生產或銷售的部分甚至全部工作分包給較小的企業。在下包制中,根據下包企業對發包企業的依賴程度,可分為專屬下包企業和非專屬下包企業。在企業組織間顯性契約的約定下,大企業允許下包廠對計劃方案有創新,即「二次創作」。大企業通過融資、參股和兼職等途徑選擇一些骨幹的專屬下包企業轉變為它的系列企業,形成所謂的系列制企業。系列制企業的進一步多角化擴張,形成所謂的獨立系企業集。
通過對相關研究評述的總結與提煉,如表1所示,筆者發現本文擬出現的關鍵概念詞蘊含在多種管理實踐中。而多種管理實踐的主要載體源於各種組織形態,故我們擬從典型組織形態的原始資料開始,運用紮根分析,經由歸納與演繹的交替循環,直到把所收集到的龐大原始資料縮減、轉化、抽象化成為概念以致形成理論。
三、研究設計
1.研究方法
紮根分析的本質是將收集到各類原始資料(質性資料)進行各級編碼,該研究方法的重點是從實踐到再認識,強調實踐案例中以歸納與演繹的方式疊代循環以尋找共性,不斷疊代循環不僅獲得了研究的最終理論構念,同時還提高了構念的效度。美國QSR公司開發Nvivo質性研究工具是科研人員採用紮根分析研究案例的首選工具之一,其最大的優勢在於可以將眾多原始資料與某一研究主題的全部信息匯總起來,使得研究者快速從煩瑣的原始資料中捕捉到所需信息點,由此體現出其強大的編碼功能。②其工作原理是:首先,把網站、當面訪談、E-mail、文獻查閱、實地收集等各方式獲取到的原始一二手資料導人Nvivo軟體中,通過比較「段對段」聚類相似性分析後,由此獲得原始材料的相似性聚類分析圖,同時獲得編碼參考節點數,即三級節點數。其次,Nvivo將對聚類相似性較高的所有原始材料進行範疇化,再以「句對句」的方式深挖並提取含有三級節點的原始資料中相似含義詞或段,統計後獲得編碼節點數,即二級節點數。最後,在已獲的二級節點數的原始資料中進行「詞對詞」的多次疊代,此時提取的編碼節點,即一級節點,一級節點幾乎接近理論框架。Nvivo的各級節點恰好對應了紮根分析的開放式編碼、主軸式編碼和選擇式編碼。故本文藉助質性數據分析工具——Nvivo10.以其對四種組織形態對應的樣本進行紮根編碼分析,進而析出理論框架。
2.樣本選擇
結合相關理論評述與研究方法的特徵,本文選擇合規運作和創新績效兩大主要指標。以公司治理組織、風險企業組織、矩陣組織和中間組織等四種典型組織形態作為案例樣本的基類,然後選擇現實社會中的具體樣本進行跨案例研究。
3.紮根編碼
根據「證據三角」原則(Triangulation),案例樣本原始資料的採集與整理應遵循:(1)堅持使用多種證據來源;(2)建立案例研究資料庫;(3)在案例研究報告、案例研究資料庫、引用具體證據來源、研究方案及研究問題之間構建「證據鏈」。而本文所研究樣本的相關原始一二手資料(如表2所示)均由實地走訪、電話訪談、文獻報刊查閱和小部分訪談等途徑而獲取,所有案例的數據存放在Nvivo自帶的研究資料庫中,由Nvivo建立具體證據來源與研究方案之間的關聯。
由表2可知,在收集到眾多樣本里我們以2011-2014近4年作為時間點進行匯總統計。之所以考慮時間因素原因有二:第一,所選的案例樣本是具有持續性的,只有合規運作的企業才具有可持續性發展,這與選擇指標中的「合規運作」不謀而合。第二,通過分年統計資料,我們發現一些樣本在某些年度資料統計的數目有明顯變化。即當各企業組織在不斷創新與探索時,它們所披露出來的各種資料數目才會發生顯著變化,這恰好與選擇指標中的「創新績效」殊途同歸。
四、跨案例紮根分析
1.中間組織(網絡)——重慶汽車產業集群(以重慶長安集團為龍頭)
Nvivo對該樣本所收集的15份各類原始資料進行開放式編碼(三級節點),即對15份原始資料進行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結果如圖1所示。①然後對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後的資料進行範疇化歸類。通過對已範疇化歸類的開放式編碼反覆逐句提取,獲得主軸式編碼9個,即效率、網絡、收益、臨時任務、控制權、價格、集群、激勵和合作。其開放式編碼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3所示。
最後,對已有的主軸式編碼的原始資料繼續進行深入分析,疊代挖掘,再次編碼,由此獲得與本研究密切相關的選擇式編碼9個,即提升、組織形態、變化、動態、轉移、變化、控制權、動態和效率。其開放式編碼(三級節點)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二級節點)、選擇式編碼(一級節點)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4所示。
2.公司治理結構——天舟文化
Nvivo對該樣本所收集的56份各類原始資料進行開放式編碼,即對原始資料進行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結果如圖2所示。然後對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後的資料進行範疇化歸類。通過對已範疇化歸類的開放式編碼反覆逐句提取,獲得主軸式編碼10個,即周期、索取權、契約、控制權、股權、股東、高級經理人、動態、董事會和代理。其開放式編碼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5所示。
最後,對已有的主軸式編碼的原始資料繼續進行深入分析,疊代挖掘,再次編碼,由此獲得與本研究密切相關的選擇式編碼9個,即動態、變化、機制、變化、控制權、組織結構、周期、組織結構和索取權。開放式編碼(三級節點)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二級節點)、選擇式編碼(一級節點)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6。
3.風險企業治理——小米公司
Nvivo對該樣本所收集的144份各類原始資料進行開放式編碼,即對167份原始資料進行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結果如圖3所示。然後對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後的資料進行範疇化歸類。通過對已範疇化歸類的開放式編碼反覆逐句提取,獲得主軸式編碼10個,即資金問題、有限合夥、投資期、所占比例、收益、潛力、控制權、高科技、創業和變化。其開放式編碼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7所示。
最後,對已有的主軸式編碼的原始資料繼續進行深入分析,疊代挖掘,再次編碼,由此獲得與本研究密切相關的選擇式編碼9個,即:變化、組織形態、動態、控制權、變化、變化、周期、成熟、動態。其開放式編碼(三級節點)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二級節點)、選擇式編碼(一級節點)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8所示。
4.矩形組織結構——重慶長安集團
Nvivo對該樣本所收集的167份各類原始資料進行開放式編碼,即對167份原始資料進行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結果如圖4所示。然後對編碼相似性聚類分析後的資料進行範疇化歸類。通過對已範疇化歸類的開放式編碼反覆逐句提取,獲得主軸式編碼10個,即資源整合、臨時任務、項目、生產部門、研發、銷售、控制權、專業知識、領導能力、臨時部門。其開放式編碼的編碼參考節點數與主軸式編碼的編碼節點數統計如表9所示。
最後,對已有的主軸式編碼的原始資料繼續進行深入分析,疊代挖掘,再次編碼,由此獲得與本研究密切相關的選擇式編碼10個,即變化、權利轉移、動態、控制權、動態、組織結構、動態、組織結構、組織結構和變化。其開放式編碼(三級節點)、主軸式編碼(二級節點)與選擇式編碼(一級節點)的編碼節點分析,如表10所示。
五、分時權變:一種組織治理的創新機制
1.概念的析出
本文通過對四種典型組織形態所選案例樣本進行紮根分析,將它們的主軸式編碼與選擇式編碼匯總後如表11所示。由表11可知,四種案例在最終的選擇式編碼中不約而同出現了「組織結構(形態)」、「控制權」、「動態」、「變化」和「轉移」等編碼。根據紮根分析方法的原理,選擇式編碼的歸納與總結幾乎已接近理論概念的出現。反覆探討這些編碼的出現,不由自主地會聯想到這些典型樣本在其動態發展過程中均把「時間」這一因素作為自變量,隨之變化的「權利」成為因變量,即在動態發展過程中各種組織形態出現了權利跟隨時間①發生變化(權利分時制),此刻分時權變構念被析出。
2.分時權變的概念框架
分時權變的出現是將分期分權比例和時間作為維度,建立與傳統權變理論迥異的概念體系與創新機制。這樣的機制集時間與權利變化於一體,服從權利按照時間分配,它打破了組織內部按照職能分配權利的靜態思維模式。組織治理創新需要異質性資源整合,而分時權變是實現這種整合與創新效應的有效整合機制,是組織形態內生性創新治理的關鍵。而當組織形態內生性另一關鍵要素——創新激勵出現時,我們可提煉並最終構建一個完整的分時權變的概念框架圖,如圖5所示。
A與B兩種創新資源在一個法人組織或一個中間組織中,以及在一定製度下被有機整合,但其實質是收益權和控制權如何分配的問題。圖5以「權利按職能分配一按時間分權與垂直分割」作為橫坐標(X軸),「權利比例對創新激勵的強弱」作為縱坐標(Y軸),與X軸和Y軸平行的直線將框架區域分成四個象限。象限I、III代表了「權利按職能分配」時,「權利比例對創新激勵的強弱」的影響,即按職能分配權利的大小(有/無),而權利的如何分配所產生對創新激勵性是有強弱之分的。象限II、IV代表了「權利按時間分配」時所對應的「權利比例對創新激勵的強弱」。當分析框架中的象限II在合規運作情境下,分時權變的創新激勵性強或者說當分權安排與權利比例的激勵性由弱到強時,此時分時權變這一內生變量對創新要素的整合效應發揮著關鍵作用。由此,象限II揭示了那些被忽略卻又實際存在的一種組織治理機制。
3.結論與展望
本文通過探索四種典型案例樣本的紮根分析後,挖掘並析出了蘊藏在現實組織形態中的組織治理創新機制——分時權變,並將這一理論構念上升到制度層面,該創新機制將成為一種契約,即一種制度安排。一個法人組織或者中間組織(網絡)中在這樣的制度作用下權利的大小(有無)將隨時間(時機)動態發展轉變(出現),由此分時權變對異質性資源的整合機制奏效。同時,這一制度安排還將豐富獨立法人組織與中間組織(網絡)組織治理的內生性因素的理論研究。當組織內部出現兩種及以上資源時,其內生性創新激勵的強弱將隨分權安排的比例發生變化,而歸根結底分權安排的比例的變化是緊跟時間而變化的。在這樣的機製作用下,法人組織或中間組織(網絡)中基於分時權變機制的概念框架雛形就已基本出現。在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動態觀視角下,分時權變是概念框架雛形中成功運轉的契約即:分權安排的比例在時間(時機)對資源進行激勵,從而影響框架中創新激勵已經形成。由此組織將呈現分時權變→創新激勵→運作機制→創新效果的邏輯路徑,而路徑的核心競爭力源自分時權變這一制度安排。
紮根分析對分時權變機理進行了揭示,但本文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其概念框架的構建雖源自現實的典型組織形態,但框架里是否覆蓋了研究中所有因素還有待進一步深入。第二,案例樣本的數量以及所涵蓋的行業是否周全即研究的普適性問題還需進一步論證。因此,對於分時權變的探索僅僅只是冰山一角,後續的研究將從組織外部環境與其之間關係、組織戰略能力與其之間的關聯等多方面進一步探索。同時期待有更多的組織內外部創新制度安排的出現,進而豐富組織創新治理的理論研究,屆時也將為現實的企業組織帶來一定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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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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