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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錦集8篇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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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裝修合同錦集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修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裝修合同 篇1


  甲方:XXX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乙方: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因甲方資金及基地始終未落實,雖多次延緩開工時間但仍未能滿足乙方進場開工的條件,故雙方決定廢除 20xx年**月**日簽訂的裝飾裝修工程合同並重新商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現已收取乙方合同定金 萬元。
  二、甲方現已確定選址在 。
  三、甲方承諾將基地周邊圍牆建設、鋼網結構廠房建設或部分裝飾裝修工程內部議標後發包給乙方。
  四、開工時間:甲方將以上工程發包給乙方,確定的開工時間為 年 月 日,甲方至少提前一周書面通知乙方作進場準備。
  五、取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甲方將工程發包給乙方,乙方嚴格以20xx年湖北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為取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承包費用。乙方進場後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單項工程款的25%作為預付款,以後每月按工程進度支付已完工程總額的75%,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97%,剩餘3%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此次甲乙雙方商定的各條款均受以上合同定金的束縛,任何一方違約都將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例如:以上項目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甲方除了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向乙方退賠合同定金外還須承擔自己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又如:乙方在提前一周收到甲方開工通知後若不能按約定的時間進場開工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乙方無權向甲方退還合同定金等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有效,凡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 年 月 日

裝修合同 篇2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行修建房屋室內裝修工程承包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地點:
  2、承包方式:按預算執行。
  3、總 價 款:。
  4、工期:自20xx年20xx年日竣工,工期為60天。
  二、工程驗收:
  1、施工中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2、工程竣工後,甲方應在3日內組織驗收,如未經驗收擅自使用,應視為驗收合格。
  三、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60%計:元,做為材料款。
  2、工程過半(木工結束)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30%, 計: 元。
  3、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其餘總工程款10%,計: 元。
  4、如乙方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要求,甲方應另行支付(差額)費用給乙方,工期順延。
  四、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應保質保量如期竣工,凡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如期竣工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需承擔總工程款1%作為罰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應每日承擔合同總金額的1%作為罰金。
  五、保修及售後服務:
  1、因施工質量問題免費保修兩年;
  2、如因不可抗力損壞,乙方只維修,所用費用由甲方支付;
  3、如人為損壞或需調整變更樣式,乙方合理收費。
  六、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應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 字:
  乙方: 簽 字:
  年月日:

裝修合同 篇3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如果租房合同無效,但承租人已經進行了裝修要怎麼辦?請閱讀下面的內容。
  (一)認定承租人裝修物價值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賃房屋期內根據租賃合同的用途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均規定,裝飾物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歸出租人無償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間,往往因為合同無效或者當事人約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裝修物,這就存在對裝飾物現價值的確認問題。
  首先應由租賃雙方對裝修物進行協調,這樣既解決了問題,同時也節省減少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則由法院委託評估評估機構對裝修物的價值進行評估。一般評估是按照裝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計算折舊,房屋裝修物的使用年限應與租賃期限相符,故裝修物收回時的現價值應當按照租賃期限的計算標準的折舊。
  (二)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
  裝修物在法律上屬於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對添附物的規定是: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的,財產所有權人同意增添,並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裝修合同 篇4


  新家裝修從2個月拖到6個月,還超出預算,房主深感到不滿,這損失誰來負責?
  據報道,去年5月,李琪找到了一家名為湖南紅太陽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家裝公司做裝修。並與他們簽訂了「優惠價」10萬元的合同,去年8月初正式進場裝修,但是合同中並未對違約責任、損失賠償等作出約定。
  但自簽定之日起,這張合同仿佛是一紙空文。依據雙方合同約定,20xx年10月31日為竣工日期。但直到20xx年1月31日,李琪家的主體工程才初步完工。李琪原本打算年前搬家具,年後入住。但至今,她家仍然有兩三個櫃門沒裝,踢腳線也沒補齊。
  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李琪與家裝公司協商,對窗套、門套等項目進行增改。但直至1月份,紅太陽裝飾公司才告訴李琪,這些增改需再支付22083元,超出了原本10萬元的預算。目前經過協商,紅太陽裝飾公司相關負責人已答應減免李琪部分管理費作為補償,並完成李琪家的掃尾修正。
  裝修延期要賠償
  《民法通則》第122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案例中李琪簽訂的合同有效,但並不嚴謹。不過我國法律有規定,即使合同中沒有約定賠償標準,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造成損失,應該以損失大小來計算並賠償。「像裝修工期拖延,就可按業主的租金損失來計算賠償。
  房屋裝修糾紛不斷,在進行房屋裝修交易時,雙方都應該簽訂合同,保證交易雙方的公正、公平。尤其是消費者,一定要注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裝修合同 篇5


  發包人編號:
  承包人編號:
  備案編號:
  鑑證編號:
  發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房屋間數 室 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5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 日
  第2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2.1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2.2合同價款採用方式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係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 (2)採用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預付款
  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 %即人民幣(大寫) 預付款扣回的時間、比例:
  2.4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4.1指派 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向物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申報登記,並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主動接受監督管理。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水、電、暖氣、煤氣管道),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係。
  4.4負責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4.5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並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4.6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如無能力處理也可委託承包人處理,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5.2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5.4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5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6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6條 材料供應
  6.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6.2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3凡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7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7.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7.2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3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7.4由於承包人在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違反消防法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8.1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 標準(可選擇優良或合格)。
  8.2優良工程等級增加的經濟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及國家制定的現行裝飾裝修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4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8.5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8.6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承包人負責採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當向發包人提交說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說明書。
  第9條 工程變更
  9.1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簽證,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並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人批准。
  第10條 竣工結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後,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發包人接到竣工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
  10.2工程結算報告經發包人批准後,雙方簽字,三日內由發包人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11條 工程保修
  11.1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
  第12條 違約責任
  12.1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 元。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12.2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 元違約金。
  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 %。
  12.3承包人應妥善保護髮包人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2.4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損失。
  12.5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2.6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2.8雙方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第13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4條 不可抗力
  14.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第15條 保險
  第16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第17條
  合同備案、鑑證
  合同備案、鑑證:(現場簽字)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第18條
  合同日期

裝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規格: 室 廳 廚 衛,面積 。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設計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 委託方式: 甲方參與採購材料,設備,家具,家電,乙方負責設計,施工安裝,並代付所有款項_ 。
  5. 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 60 %,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 30 %,剩餘 10 %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註: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 1 %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 1 %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 1 %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 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責任
  1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 )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 12 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
  十二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 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裝修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類型為磚混框架3層,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內牆磚、地板磚、木地板鋪設,內牆白灰掛灰,門窗燈飾安裝,衛生間潔具安裝,廚房、衣櫃安裝。詳見施工圖。
  4.委託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開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總天數: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225000元,詳見本合同附件《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130000元;
  2、工時費85000元;
  3、施工清運費3800元;
  4、搬卸費6200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20xx年7月1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乙方責任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主):(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年月日:

裝修合同 篇8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攬鄭州市汝河東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裝飾工程事宜,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攬鄭州市汝河東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裝飾工程,甲方應全力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費為合同價561萬元的1.5%,即8.4萬元,稅金由乙方支付。合同增加部分也按1.5%計取。
  交費辦法:本協議簽訂後先支付管理費的50%;餘下部分待竣工結算後,全部結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工手續,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四、為了乙方招投標和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加蓋公司印章和授權委託書等必要的資料。
  五、甲方有義務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指導,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六、乙方應當以甲方的名義成立鄭州市汝河東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裝飾工程項目部,甲方不予派遣項目經理,項目部人員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因工程施工而涉及的質量事故、安全責任及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人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等均應由乙方負擔。為履行此項義務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工程所涉及到得農民工工資保障問題,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八、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支付的每筆工程款到甲方賬戶後,扣除稅金,甲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撥付給乙方指定的帳戶。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遲延撥付工程款的,應向乙方承擔延遲撥付工程款部分2%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招投標、工程建設所需的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加蓋公司印章和授權委託書等必要資料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乙方損失,損失的計算為從乙方爭取承攬工程所投入的費用;
  3.未按十二條給乙方債務糾紛提供授權委託書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次債務糾紛總額2%的違約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管理費,未按繳納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利用為協議賦予的權利的便利,濫用甲方的品牌,損害公司形象,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並承擔違約金20000元;
  3.因違反施工規程受到行政部門處罰的,乙方除承擔罰款責任外,還應當賠償甲方相當於罰款的損失;
  4.未給民工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而導致公司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工程結束,雙方債務結清。工程結束後,乙方因施工與建設方產生的債權債務糾紛需要以甲方名義解決的,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或者提供方便。
  十一、雙方以後其他項目合作另行協商。
  十二、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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